浙江永康的朋友请进

浙江永康的朋友请进,第1张

是的,徐步云是步阳集团老总,徐步升是他哥哥,群升集团老总,都是浙江永康人。

公开资料显示,徐步云,1963年出生,浙江金华永康人,高级经济师,现任步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20日,徐步云、陈江月夫妇以52亿元人民币财富位列《2020衡昌烧坊·胡润百富榜》第1103位。

资料显示,徐步云于1981年至1992年,永康市汽修厂工人;1992年至1996年,永康市城中铸造厂,任厂长;1996年至1998年,永康市镜王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永康市五福园美食城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

上海步阳防撬门有限公司、永康市步云门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至今,步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10月10日,徐步云、陈江月夫妇以50亿元位列《2019年胡润百富榜》第828位。

徐步升,1951年出生,浙江金华永康人,高级经济师,现任群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20日,徐步升以53亿元人民币财富位列《2020衡昌烧坊·胡润百富榜》第1088位。

徐步升个人经历:

徐步升于1989年牵头建立城北铸造厂;1990年,徐步升亲自挂帅,任城北铸造厂第二任厂长;1991年:群升集团边生产,边基建;1993年连续被评为“三A企业”“上等级企业”“先进企业”,是永康第五名纳税大户。

并且连续四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5年7月1日,召开第一次董事会,推举徐步升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6月:群升太阳能设备设备有限公司成立。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我整理的发起人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发起人协议书 篇1

 为将_________企业改制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发起人(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设发起人办公室,由_________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_________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_________%;

 发起人b认购__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__%;

 发起人c认购__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__%;

 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_________股,点总股份_________%;

 _________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_________%;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_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__%;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_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__%;

 职工认购_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__%。

 八、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_________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_________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_________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_________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_________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_________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_________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_________例外)。

 十一、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____事务、b负责_________事务、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_________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a:_________(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_________(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_________(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_________(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发起人协议书 篇2

 为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 名发起人( 名法人、 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人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 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 设发起人办公室,由 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 名发起人( 名法人、 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人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 设发起人办公室,由 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 兼营:。

 五、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 元,股份总数为 股,每股面值 元。

 六、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 元,折合 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 %; 发起人B认购

 股,股份总数 %; 发起人C认购 股,股份总数 %; 发起人D认购 股,股份总数 %; ……

 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 股,点总股份 %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 元,折合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 %;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 股,占总股数 %;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 股,占总股数 %; 职工认购股,占总股数 %。

 八、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 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 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 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 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 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 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 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 例外)。

 十一、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 事务、B负责 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 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发起人各执 份,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XXX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起人协议书 篇3

 为设立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名法人(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人为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A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楼____室____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A(或A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汽车制造与销售;

 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元。

 六、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A认购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

 B认购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

 C认购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

 D认购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

 ……

 七、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元,设立费用由A垫付(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A(A、B……)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元,折合股份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A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B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C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A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A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份,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年 月 日于 省 市(县)

发起人协议书 篇4

 XXX、XXX、XXX经共同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成立XX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核准名称)。就公司设立及经营管理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XXX、XXX、XXX作为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XX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审核为准,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址确定在兰州市XX地。

 二、公司主要从事XX的生产、销售。

 三、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股东股份比例)。

 四、公司注册资金,(出资方式)。

 五、推举XXX任公司法人。

 六、确定董事会人选,推举董事长。

 七、首次董事会确定总经理人选。由总经理组建管理团队进行公司的经营管理。

 八、总经理在任命、授权后一周内提交公司工作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查批准。

 九、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体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X份,每人各保存一份。

 签名:

 二○xx年元月XX日

近日,检察机关指控,常宏贪污罪的涉案金额为2013万余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589亿元,挪用公款罪的涉案金额也达到了2亿元。

1月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宏涉嫌贪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诉。4月2日,上海一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排期显示,此案于4月2日上午9:30在上海一中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公开审理。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庭前会议已于日前举行。

公开资料显示,常宏出生于1963年,1990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从1991年起,先后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秘书等职位。2015年2月,常宏由陆家嘴信托的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推举为董事长。

同时,常宏还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常宏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检察机关指控,贪污罪的涉案金额为2013万余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589亿元,挪用公款罪的涉案金额也达到了2亿元。

2015年,在收购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的项目中,常宏不顾领导要求动用国资收购的指令,以“信托加基金”模式引入民营资本,并由其自己控制的公司经营管理,从中非法获利589亿余元。常宏在法庭上解释,“陆家嘴集团不作为,如果我们再不动手就要被别人收购了,我们这是抢救性收购。”

2015年12月,宝钢将所持有的40%的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股份挂牌出售,浦东新区领导明确提出用国资去收购,但常宏以“信托计划已经报银监局备案不能更改”为由,让所在的国有企业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信托计划,失去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并向其控制的公司缴纳管理费2000余万元。实际上,信托计划在备案之后也是可以修改的。

此外,常宏于2015年3月还挪用2亿元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常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常宏身为国有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常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大量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常宏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持续一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1994年,全国工商联根据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建议,牵头筹建中国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保险公司;同年12月,组成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陈景新为组长的筹备组展开筹备工作;1995年2月,全国工商联调陈安东同志具体负责筹备工作。

1996年8月,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陈景新以全联保险公司筹备组名义,就组建民生人寿保险公司一事致函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该函上批示:“请镕基同志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批示:“拟同意,请相龙、陈元同志酌情批示。”

2000年9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召开由全国工商联领导参加的会议,宣布国家批准民生人寿正式进入筹备程序的决定。

2000年10月9日,全国工商联下发《关于民生人寿获准筹备的通知》(全联发字[2000]第39号);

2000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同意筹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复[2000]286号),正式批复民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

200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王宏前、卢志强、刘永行、陈年代、李海仓、严克强、倪益麟、鲁伟鼎、谢秋涵、潘履孚;选举产生了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会成员:刘永好、朱重庆、周晋峰、韩小群;推举经叔平为名誉董事长;选举严克强为董事长,卢志强、鲁伟鼎为副董事长;选举刘永好为监事长;聘任王耀华为总经理。

2002年5月1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成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机审[2002]207号),同意成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31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陈嘉禾为董事候选人、严克强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提名王以铭为董事候选人等项议案。

2003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机审[2003]70号),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2003年4月21日,民生人寿以营业总部名义售出第一张保单。

2003年6月18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举行隆重揭牌仪式,全国工商联及保监会主要领导参加。

2003年8月6日,中央电视台记者、被保险人罗先生在赴新疆石河子采访途中,因车祸于2003-8-6至2003-8-14在石河子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853799元。9月11日,被保险人向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公司经审核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于2003年9月12日支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763919元。此为公司第一笔赔款。

2003年9月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北京分公司开业;10月24日,批复杭州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开业;11月14日,批复石家庄分公司开业。

2003年11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2004年7月,民生人寿商标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008年1月16日,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新华保险个人保单查询的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新华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点击个人保险单。

2、那些没有注册的用户可以先注册。 如果是注册用户,只能输入自己的帐号。 根据提示,可以找到用户的保险单的详细信息。

扩展资料:

新华保险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大型寿险企业。2011年,新华保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上市,A股代码为601336,H股代码为1336。

新华保险2013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人民币10364亿元,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565849亿元,实现保费收入正增长,继续保持国内寿险行业三甲地位。2014年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人民币109868亿元,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643709亿元,实现保费收入正增长,继续保持行业三甲地位,并在2014年首次入围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2016年8月,新华保险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02位。2016年新华保险斩获 “最佳技术保险公司奖”。

参考资料:

新华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1934年

7月7日,召开第一次发起人会议于上海八仙桥青年会,议定厂名为《中国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额银币5万元,委派章伟士、吴羹梅主持筹建。

7月25日,章伟士具呈实业部商标局注册“飞机”牌和“鼎”牌的商标专用权。1936年5月6日,实业部颁发28768(“鼎”牌)、28787(“飞机”牌)号商标注册证核准在案。

1935年

3月15日,上海斜徐路116号租赁的厂房工竣投产。

10月8日,公司开幕纪念日。对外正式营业。

10月30日,领到工厂登记凭单沪字第328号。

1936年

2月16日,召开第二次发起人会议于本公司。报告筹备工作结束。决定资本额追加为法币8万元。选举出第一届董事7人、监事2人,推举潘公展为董事长。

3月1日,第一届董监事联席会议聘请章伟士董事为经理兼会计科长,吴羹梅为协理兼厂长,郭子春为副厂长兼工务科长。

9月,华北办事处在北平(京)东交民巷成立。(抗日战争爆发工厂内前后停办)。

12月21日,公司定名为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实业部颁发设字第1329号执照。

1937年

1月,汉口办事处在汉口特三区界限路成立。

4月24日,在上海爱麦虞限路45号中华学艺社召开第一届股东常会。议决资本扩增为法币12万元。改选出第二届监委2人,候补监委1人。

1938年

7月,在重庆米花街31号成立重庆发行所。

12月,在贵阳中华北路23号成立贵阳发行所。

1939年

2月,在昆明武成路60号成立昆明发行所。

6月,渝厂工竣全部开工,为当时大后方唯一的一家铅笔制造厂。

10月24日,在上海徐家汇路324号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二届董事9人,第三届监事3人,董事长仍由潘公展担任。

1940年

6月29日,日机空袭重庆,渝厂制芯、制杆两部工场、木板仓库、厨房等处中弹焚毁,直接损失估约法币10万元。

11月,章伟士辞去总经理职务改聘为常务董事,吴羹梅任常务董事兼总经理。

1941年

6月1日,于重庆林森路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增加资本为45万元等议案。

7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资本额扩增为法币45万元,股东由98人增加到135人。修改公司章程,选举第三届董事10人,第四届监事3人,潘公展仍任董事长。

11月26日,召开改组公司第一次发起人会议,全体发起人(66)人认足股本法币800万元。

1942年

4月19日,在本公司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通过增资为100万元。

9月,投资100万元发起创办中和化工公司,生产铅笔漆供应本公司。董事长李烛尘,经理吴羹梅,厂长屠仲方。

12月20日,中国标准国货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解散改组。

12月22日,在重庆交通银行举行改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决定更名为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额法币800万元。通过公司章程,选出董事15人,监事5人。推举潘安庐任董事长,吴羹梅等4人为常务董事,任命吴羹梅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兰生为公司协理。

1943年

7月,特制胜利铅笔应市。

10月,在衡阳大九角巷成立衡阳发行所。

11月,在西安案板街3号成立西安发行所。

1944年

2月,与中华职业教育社董事长黄炎培合办的职业补习学校正式开学。

8月8日,本公司研究室软化木板试验成功并投产。

12决定设立兰州分公司。

1945年

8月~10月,中国标准铅笔厂锯木部独立,龄组中国标准锯木厂股份有限公司。赵棣华任董事长,吴羹梅任经理,梁树禧任厂长。

11月,吴羹梅飞返上海着手沪厂复建工作。

1946年

4月28日,在上海八仙桥青年会九楼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拥有股东270人,股权8000股。通告资产清估已增值法币25亿元,总值超过31亿元。选出第三届董事26人,监视7人,推举潘安庐任董事长,吴羹梅等9人为常务董事。

9月16日,经济部核定配购给中国标准铅笔厂作为抗战内迁工厂补偿的东汉阳路296号的敌产上海纸箱厂接受完毕。至此,沪厂复建工作告一段落。

1947年

8月,在北平(京)八面槽甲30号成立华北办事处,天津林森路设立分理处。

8月23日,在上海外滩中国银行四楼餐厅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报告资本扩增为法币2亿元,换发新股票。通报沪厂复建工作完成,复建费共计法币5亿元。议决将固定资产增值3亿元,再增扩现金股1亿元,报经济部核准资本总额由2亿元增值6亿元。选出第四届董事23人,监事7人,潘安庐任董事长,吴羹梅等8人为常务董事。

1948年

1月,在广州太平南路嘉南堂西楼成立华南办事处。

1949年

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中国标准铅笔(沪)厂于5月30日复工。

8月18日,日产2万罗铅笔的设备由上海启运去哈尔滨,合资筹建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梁树禧赴哈筹备,后任厂长。

10月,政务院陈云副总理听取吴羹梅的陈述后,同意由政府贷款以解除中国标准铅笔厂的经济困境。

1950年

7月1日,公私合营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资本总额人民币(旧币)66亿元,公司双方投资各半。总公司设北京内一区崇文门内大街42号。上海、重庆分设制造厂。产品由中国百货公司包销。

9月11日,公私合营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制造厂第一届工会经普选后产生工会委员13人,工会主席陈养吾。

10月20日,在北京冲内大街280号青年会召开公私合营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公股董事8人,监事2人。私股董事7人,监事3人。轻工业部副部长王新元为董事长,吴羹梅任总经理,吴永铭、梁树禧任第二、第三副总经理。张书麟为上海制造厂代理厂长。

1951年

1月30日,轻工业部委任沪厂厂长张书麟兼任公司第一副总经理。

11月26日,六届二次董监会在北京文化俱乐部举行。建议股东会明年一月将公司迁回上海。吴羹梅参加政府工作,准予辞职,吴永铭继任总经理。张书麟奉调离任,王学继任第一副总经理兼沪厂厂长。梁树禧改任总工程师。

12月10日,中央私营企业局颁发给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股限字第一号执照。所营事业:产销各种铅笔和其他文具并兼营锯木。签发局长薛暮桥,副局长千家驹、吴羹梅。

1952年

4月~6月,党支部成立,首任书记梁兴华。

8月17日,团支部成立,首任团支部书记东再明。

10月15日,拟就《公私合营中国标准铅笔厂上海制造厂组织暂行条例(草案)》上报工业局。11月12日,工业局改革办公室批转同意。这是第一部最齐全的机构配置、部门职责条例,条例规定行政设6科(计划、生产技术、财务、人事、供销、总务)1组(检验)。生产系统实行厂长--车间主任--生产小组三级管理形式。

1953年

11月,以使用国产原料、试制高级绘图铅笔取得成功为主要内容地《公私合营中国标准铅笔厂提高品质改进技术情况》的总结材料,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业局作为专刊印发。

12月7日,向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中华”牌专用商标。1954年6月1日取得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19710号商标注册证。

1954年

3月21日,在上海南京西路456号康乐酒家举行公私合营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董监联席会。议决撤销北京总公司,上海、重庆、哈尔滨的三个厂独立经营,上海与外地两厂更改为投资关系,派员分任两厂的董监事行使投资权利。

4月18日,在国际饭店召开的新董事会上,推举上海地方工业局办事处副主任王璘为董事长,吴羹梅为副董事长。

7月9日,中共上海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以沪委工(54)字0212号文批转给中共上海市轻工业局党委,同意中国标准铅笔厂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铅笔厂、长城铅笔厂合营合并。合营合并委员会主任为姬玉甫。

10月1日,在上海南京西路新华**院举行中国标准、上海、长城等3个铅笔厂的合营合并大会。成立公私合营铅笔公司,经理吴羹梅,管理处设在福州路44号2楼,中国标准、上海、长城分别改称为中国铅笔公司一厂、二厂、三厂。

1955年

3月,根据全国金笔、钢笔、铅笔会议精神,成立上海市地方工业局制笔公司。6月,中国铅笔公司一厂改称为中国铅笔一厂,隶属于制笔公司。

1958年

是年,由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公司文具批发部经办,开始大批量地出口铅笔。当年出口的长城牌3544皮头铅笔数量是全年铅笔销售总量的388%。此后一直保持占销售总量40%左右的出口水平。

1960年

9月,中国铅笔一厂工业中学创办。

是年,“中华”牌6051HB高级皮头铅笔首次出口。

1970年

是年,开始生产“中华”牌6151高级皮头铅笔。

1973年

9月,中国铅笔一厂技工学校开办。

1976年

12月24日,上海市轻工业局、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上海百货站等有关单位联合鉴定“中华”牌101绘图铅笔2H、HB两种型号的铅笔质量后确认:铅笔铅芯的各项指标已赶上美国的“维纳斯”绘图铅笔,可列入世界先进水平。

1977年

是年,对照GB149~75国家铅笔标准,修订了厂的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了质量管理。7月,在全国铅笔质量评比会上,“中华”牌101绘图铅笔以起立年质量稳定、全国质量检测评比得分一直名列第一而被提议列为国家级优质产品。

1979年

9月,“中华”牌101绘图铅笔荣获国家质量银质奖。

是年,生产办公机构用的中华牌6181蘸头铅笔。

同年,中国铅笔以厂第一届职工运动会在飞虹路虹口工人体育场举办。

1982年

8月,活动铅笔开发成功。首批产品502木工活动铅笔、503多用活动刀投放市场。

是年,热固性树脂细铅芯研制成功。

1984年

是年,全面实施目标管理。

同年,建立厂部、车间的两级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厂部、车间、班组的三级网络体系,14个课题活动(QC)小组,8个工序质量管理点。

同年,建立了厂部到车间的标准化工作网络,全厂所有产品均列入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企业内控标准的范围内。

6月,与上海家用化学品厂联合开发试制美加净牌眉笔成功,次年投入批量生产。

1985年

7月26日,上海市轻工业局任命胡书刚为中国铅笔一厂厂长。8月起实行厂长负责制。

10月5日,举办中国铅笔一厂五十周年厂庆招待会。吴羹梅来函致词祝贺,来宾400多人。

1986年

1月,“中华”牌770型成套2mm高级绘图活动铅笔应市。

6月,“爱丽丝”牌化妆笔产品系列形成,中国铅笔一厂成为国内第一家生产系列化妆笔的企业。

9月,成立销售科。9月6日第一次举办商业部门看样订货会,开始自行促销。

是年,热塑性树脂细铅芯研制成功。

1987年

2月20日,中国铅笔一厂马陆联营厂签约。

1988年

11月5日,组成展销考察团,在香港文汇公司举办了中国铅笔一厂四大类系列产品展销,这是企业第一次在境外自行举办展销会。 1989年

11月29日,通过国家一级企业预考评,1990年12月28日获得《国家一级企业》证书。

1990年

1月,中国铅笔一厂研究所成立。

10月,建厂55周年之际,提出企业发展总目标为:“科技先进、管理科学、职工文明和富裕的国际第一流铅笔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发扬“谦虚、朴实、进取、向上”的企业精神,做到“身在铅一、热爱铅一、建设铅一、振兴铅一”。

1991年

6月15日,中国铅笔一厂青年科技协会成立。

7月8日,上海市副市长赵启正来厂视察并题辞:保持国际一流水平,争做提高经济效益的先锋。

1992年

4月28日,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92)277号批复轻工业局,同意中国铅笔一厂进行股份制试点,改制为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5月16日,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管理处批准刊载于上海文汇报。发行日期6月13~30日。于8月14日上市交易。6月30日(B)股招股说明书,同样经过批准刊载于上海解放日报,发行日期7月7日~14日。于8月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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