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办

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办,第1张

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法人可以去公安局报警。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申请工商局撤销工商登记。涉及工商登记行为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如果工商局工商登记行为程序合法,工商局往往不会单方决定撤销登记。但若确定是被冒用身份信息,可拿着相关资料,当事人到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申请撤销公司或者是除名,若有犯罪行为,可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调查。要求撤销公司工商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公司登记行为确实和当事人没有关系,结合身份证及其有效期、遗失证明等,可以认定被冒用注册公司时该身份证已经失效。根据笔迹鉴定的材料或者双方庭审时均认可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中的签名均非失主本人签名,可以证明公司注册时提供了虚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冒用别人身份证注册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盗用别人身份证注册公司,需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冒用别人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旦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公司若有偷税漏税或者是诈骗行为,对个人信用会产生不良影响,再想要注册公司也难,有可能还会莫名被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相信大家都知道,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出现危机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这是法定代表人会面临的风险。那么,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公司法人代表1、先了解“自己”名下的公司,看该公司行为是否给自己带来经济或者名声损失,或者危害到社会利益,如果有这种情况,侵权人便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依法进行侦查。

      2、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部门撤销行者许可证,吊销该公司的登记

      3、找律师咨询。向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赔偿。

      4、去挂失公司章和法人章,将公司目前所有证照公章都变成无效章。

二、法人代表有什么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了吧。实践中要想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而作为法人代表也有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同时承担的责任相对来说也是比较重的。

三、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风险提示是什么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公司法人代表的相关知识,遇到凡事不要慌,既然是别人有错在先,那我们必须挺起腰杆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

可以,完全可以。

不过,一定要先确定公司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事实,这是重要前提。

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记住法人不是人,法人是指你的公司。

很多人都有认识误区,这是严重的错误。

公司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可以先进行登报挂遗失,把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所有印章全部登报挂失。

然后,带上登报的报纸、你本人一定要到场去有资质的印章公司,你自己必须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先做补刻印章手续,有了公章以后,就可以正常办理相关事项。

补办营业执照手续很简单,填个表就可以领取新营业执照了。

有了营业执照和公章,就可以去征信大厅打印公司的征信报告。

公司征信报告有没有问题,主要看公司有没有贷款,还要查询公司税务有无涉嫌虚开发票情况。

这些都没有问题的话,还要把公司税务相关信息进行变更,变更税务一般包括变更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和领票员。

另外,开了对公户,还要变更公司的对公账户。

只要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依法合法合规把公司补办回来。

在补办营业执照时候,还可以把公司的股东信息、股份比例等等一起变更。

这需要股东决定书(一个股东)或股东会决议(多个股东)、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理人委托书、还需要实名验证。

有了营业执照和公章,就掌握了公司。

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注册了公司并成了法人代表。被你发现后,你想干脆把公司占为己有。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风险很大。别人之所以不用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而盗用你的名义,说明他本来就想做见不得人的事。如果他正在或已经做了违法行为,你正好成了替罪羊,洗也洗不清。

以虚假手段注册的公司,本身就是违法的,你用霸占的手段拿下一个非法的公司,你不光会被拿下,还可能过上一段失去自由的日子。

法律是严肃的,谁触碰了红线,得到惩戒,就成为一种必然!

这个不一定,因为法人不等于公司的大股东。

虽然你被注册成了公司法人,但不代表你是公司的实际持有人,或者是实际控股人,想霸占这个公司,还要看现有公司的股权结构上,你这个所谓的法人,当下持股比例是多少!

不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冒名注册。对于冒名注册的公司,责任由实际操作人承担,同样,权利也归属于实际操作人。

同时,即使你不是被冒名的,也没有什么实际权利,实际上就有一个代表公司的身份权罢了,可以理解为图腾。

现实中你看到的非常有权利的法定代表人,那是集三权于一身的,并非你所理解的仅仅就是一个法定代表人头衔。

另外,不要说你仅仅只是一个法定代表人头衔,就算公司登记中你还持有99%的股权,你的想法也是行不通的。

因为既然是冒名注册,那从一开始你就是假的,假的永远是假的,无论如何也真不了。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你也不要有太多的歪念头,由他去,因为就算他真出事,与你也没有多大关系。

法人?有用吗。看看法人持股多少啊。要是没有股份的法人,除了背锅就没别的用了。

对于这一问题,看看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大概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对内实事求是,对外公示公信”。

所谓对内实事求是,是指你与公司真正控制者之间的关系。双方关于做挂名法定代表人一事,一定是有沟通的,即“只挂名,不能真正行使权利”,这种约定在你们之间是有效的,如果你擅自改变现状,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对外公示公信,是指你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你是假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债权人基于对工商登记系统登记信息的信赖,他有理由相信你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他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当公司不能偿债时,对方可以起诉,生效判决做出后,公司不履行可能成为失信人,你作为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消费。

所以说,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很大,没你想的那么乐观,不发生悲观事件就不错了!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可以随时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更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对外代表公司,但毕竟仍然是一个职位,没有办法完全控制一个公司,实践中经常会发生法定代表人控制公司营业执照和印章而拒不移交的情形,公司可以凭股东会决议由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原法定代表人返还证照印章。

另外,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违法行为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和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理论上可以,但这么做的意义不大,甚至有些得不偿失。

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被注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并不新鲜,不少人因此背上巨额债务、被拉进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可谓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既然被注册成法定代表人,那么能否凭借此身份霸占公司呢?理论上是可以的。

先把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登报挂失,公示期结束后带着报纸、身份证原件随便找一家有资质的刻章公司重新刻章,然后带着印章补办营业执照和税务信息就可以了。

完成了上述步骤,领到印章、营业执照、税务信息变更后,理论上你就成为了该家公司被认可的法人。

但公司赚得钱是你法定代表人的吗?如果你要这么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的所有者,全体股东才是!无论是公司表决权、分红权还是资产所有权,均属于全体股东,跟法定代表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法定代表人不仅无法享受分红和资产所有权,而且是最“出力不讨好”的那一个。

因为按照民法通则的解释,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也就同时承担着公司运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及其各项连带责任。这么说吧,“好事”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份,但却背负了一身的责任,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老板在开公司的时候要找一个影子法定代表人的原因,目的就是为了在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的时候掩护股东出逃,空留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偿还义务、法律责任。

说到这里,你还想“霸占公司”吗?

话说回来,但凡是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不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成法定代表人,这样的公司多是从事非法业务、违规业务,还可能存在透漏税的行为,而且多是空壳公司,名下不会有什么优质资产的。

退一步讲,假设公司确实合规经营,不存在大额债务、不存在法律风险、不存在税务风险、不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这样的优质公司我能如愿以偿的“霸占”吗?答案是不能!

因为你想“霸占”公司就必须拥有公司2/3以上的股份,如此才能“绝对控制”,但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罢了,股份为0,在公司根本就没有话语权,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随便召开一个股东会罢免你,此时你又是“一无所有”了。

综上而言,法定代表人并非一家公司的“所有者”,即便“霸占”了公司也无法享受到分红,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再者就是影子法定代表人承担着太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在公司出现违规经营、税款欠缴、强制执行时扮演者“替罪羊”的角色,一不小心就会背上债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甚至是刑事责任的承担者。

既然“被”法定代表人危害这么大,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首先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举报,要求撤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并核实公司在此之前有无税务风险、债务风险、法律风险,一旦被核实是身份证被冒用,那么由此产生的风险是不需要你来承担的。必要的时候直接诉诸公安机关,彻查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真要想体验当“老板”的感觉,你还不如自己注册一家公司,自己出任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岂不是更好?

可以个鸡毛。首先,我估计用别人信息注册公司的都心里有鬼,而且不会让你这个信息人有一点股份,所以虽然法人是你,但是你只是个挂名的,实际控制权还在人家手里。不过你可以报警,起诉,看看能不能索要工资和赔偿。报警,是为了跟违法公司划清界限。个人理解,希望能帮到你。之前公司老板控股,从下面提了一个销售经理当总经理,任法人。后来公司债务还不上,这人整天跟着出庭,最后成了失信人,改也改不了。

如果您的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您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您已经成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 免责声明:在身份证被冒用后,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免责声明,说明您与该公司并无实际关系,拒绝承担任何由该公司带来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2 撤销公司:如果您不想继续承担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责任,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该公司的工商登记。

3 法律诉讼:如果由于该公司的行为给您带来了实际损失,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公司的代理人,如果其未能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在签署合同、办理贷款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和判断。

取得相关证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被冒用人经济损失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人就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部门撤销行政许可,吊销该公司的登记。

法律分析

首先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一定要把身份证被盗用的事情说清楚,落实到材料上,写明时间地点,身份证号等信息,以及身份证被盗用的情况是什么,比如身份证被盗用变更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充分说明情况,要收好报案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假设出了民事责任的话,由公司承担该主要责任,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自己有过错的除外;假设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挂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国家规定,在牵涉信用卡、储蓄卡、保险、公证、租赁等需要身份证才能办理的业务时,都须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亲笔签字(手印)。万一出现了违反规定办理上了述业务,给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渎职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第二百八十一条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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