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灭九族 九族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所谓诛九族,那就是把涉及的亲属推到刑场上去,一古脑地砍下头来,大家一起过奈何桥、一起喝孟婆汤,黄泉路上,颇不寂寞。 其实说诛九族乃是泛指,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而首犯,则要陵迟处死 凌迟,又名寸磔,剐刑,清朝又叫做寸殛,俗称“千刀万剐”。凌迟本意为“丘陵之势渐慢”,引伸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隋著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一千刀以至三千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肌;若果是男性犯人,跟著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听说是这样子的:
一为:你最珍爱的人死了。比如说,某人的丧子之痛。
二为:你被冤枉了,可你无处可以申斥,也无人相信你,你是清白的,却过得像是个过街老鼠,你所有的一切都受此影响,你的世界一片昏暗,可是你百口莫辨.
三为:你付出了太多太多,结果却是你一无所获,爱人走了,你的原本好生活没了,除了伤害.
凌迟,又名寸磔,剐刑,清朝又叫做寸殛,俗称“千刀万剐”。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历史
古代中国的酷刑,有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的,称为「醢」,根据目前现存的文字记载,尝受此刑的一例为孔子的生徒-子路。到了唐代,律书内的官定死刑,最高只限斩首。凌迟大约始於五代,於宋,元以后正式成为官定刑罚,与斩首、绞刑同列法典。
到清朝时,刑律明文规定对「首恶(谋反)」得用凌迟处死。1866年(同治五年),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向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建议停止凌迟。结果朝中只允许对由洋人交付的犯人免用凌迟。直至1905年(光绪31年),沈家本主持清法律修订,凌迟方才连同戮尸、枭首等酷刑同时被废除。
凌迟一词的本义为「丘陵之山势渐缓」,引申其义至行罚上,即为「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施行方法
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着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一千刀以至三千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肌;若果是男性犯人,跟著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历史上著名的凌迟处死
刘瑾:明代宦官,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行刑时,北京围观百姓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袁崇焕:明末抗清名将,崇祯皇帝中皇太极反间计,以为袁崇焕谋反,将其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1
石达开:太平天国翼王,领兵被困大渡河,降清以救全军。与所属同被凌迟。所属不胜痛楚惨呼,石达开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俗语所谓“千刀万剐”,就是指的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做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呆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都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陵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赵恒时,内官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擒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凌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义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呅”,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呅之。”并注解说,另,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旱已明瞭,只是到7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摧,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如《水浒传》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从上面所引《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概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惨酷的程度真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
刘瑾被割了几千刀真的假的根据常识和凌迟的原则,按道理第一天就会因为大出血而休克,怎么会还有能力骂
凌迟或磔刑,俗称千刀万剐,属于最残酷的死刑之一。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
五代开始出现凌迟,至明清时达至高锋,用刑广范。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据说割了三天三夜。
施行方法
部份犯人会在被送往刑场前,先游街示众。到了刑场,会把犯人捆绑在刑场上,通常是一条柱子上。与其他古代死刑酷刑一样,大部份的凌迟行刑容许百姓围观,有时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份百姓更以看人受凌迟为乐。[8]
部份受刑者,不论男性或女性会被脱下全身衣服,让其全身,包括性器宫暴露于群众目前。只有小部份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盖重要部位。这做法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受刑者的一种 。
行刑时,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9]。割之前会先打断犯人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得乱喊。[10]
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11],“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被割了3357刀,本计划分三日割完,第一天三百五十七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犯人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犯人,先从 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12]。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明武宗的宦官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末,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后期,部份受刑者会先被施以鸦片,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属于这个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后割二头肌,接下来则是大腿,再之后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后则是割小腿,最后一刀是枭首。头颅会被吊起,和放在篮内的残肢一起示众。
刘瑾: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明朝大太监 明朝大太监刘瑾被割了多少刀据史料记载,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十日,张永献俘结束后,皇帝在宫中置酒犒劳张永等功臣。开始因刘瑾陪伴在旁,无法奏疏其罪。也是天意要灭逆贼,酒至夜半,一向谨慎的刘瑾忽感身体不舒,料无他事便起身告退。张永立即跪拜在地,呈上刘瑾欲谋反的奏疏。皇帝马上亲自率领校尉前往刘宅,果真在刘瑾家里抄出了衮服蟒袍、刀甲弓箭、金印玉带等违禁物,尤其使正德帝不能容忍的是在刘瑾随身携带的扇中,发现了一把利刃,定是想等时机成熟杀君夺位。刘瑾被擒,灭门九族,世人皆归功张永,而不知其出谋划策者洞庭山叶良辅也。
明朝大太监刘瑾谋反事发后,刘瑾被凌迟3000刀示众,真的有3000刀吗?我们都知道古代拥有最高权力的就是每朝每代的统治者了,这些统治者们为了保证自己地位的稳固,就会制订出各种各样的刑罚来约束他的臣民们。因此在古代社会的时候也出现了许多的刑罚,非常的残忍,像车裂,著名的变法大臣,使得秦国富强起来的商鞅就是死于这种刑罚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刑罚是凌迟也是非常的残忍。
先来介绍一下凌迟这种刑罚。
凌迟这种刑罚可以说得上是极其残忍了,要把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削下来,慢慢折磨这个人,直到最后一刀才扎到心脏上致人死亡,明朝大太监刘瑾谋反事发后,刘瑾被凌迟3000刀示众,许多人就会有疑问了,真的有300刀吗?
一种说法是有的。
因为既然有史书记载了是用了3000刀的,毕竟史书还是有一定的权威性的,而且想一下当时的统治者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威性,所以一定要说3000刀就3000刀,不能有一刀的误差,否则就会被后是人们所议论,这个皇帝不守信用,不便于皇帝约束天下的百姓。
另一种说法就是没有3000刀了。
也有的人会说,3000刀其实就是一个唬人的数字,因为3000刀确实割下去的话太过于惨无人道了,而且执行起来也会比较麻烦,很有可能只有几百刀,但为了让人们害怕这种刑罚,因此说成了3000刀。
明朝大太监刘瑾为何会被处以凌迟3357刀处死的酷刑?历史记载,刘瑾在正德五年被赐凌迟酷刑,据说这一场凌迟一直持续了两天。那么正德皇帝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酷刑来对待他之前如此信任的刘瑾呢。能伤害自己的的永远是自己心爱的人,刘瑾作为正德的心腹,被抄家之时,不仅抄出巨额白银,还有玉玺龙袍,各类兵器,正德崩溃了,那么信任的人居然时刻想着要伤害自己,雷霆盛怒之下,只有凌迟能解心中之恨。
其实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我就很奇怪,一个太监,究竟是有了什么样的胆子,贪钱还不够,竟然要去私藏龙袍玉玺,难不成想当君王。还是从这场纷争的源头讲起吧,正德这个天下第一大奇葩帝王,在位之时,盛宠八位宦官,时称“八虎”,刘瑾就是其中之一。从后世的史料中可以看出,这人深受正德皇帝的喜爱,授予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责,他在政治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此人品德不良,而且巨贪,弄得朝堂上下是乌烟瘴气。
此时一位名叫杨一清的大臣站了出来,他利用杨瑾和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之间的矛盾,和张永联盟,使得皇上逐渐对杨瑾失去信任。可终究是从小陪伴正德长大的奴仆,正德一直不忍心赐死他,张永这时慌了,如果弄不死刘瑾,那么等刘瑾回过神来,死的一定是自己,此时张永直接抄了刘瑾的家。
现在已无法推测那些龙袍玉玺是否真是刘瑾私藏的,但明朝皇权、相权、宦权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停止,也还尚未分出胜负。
白日凌迟被割千刀,晚上回牢中竟然还能连喝两大碗稀饭,明朝的这位太监是谁?刘瑾是明朝时期被“凌迟”的太监,刑罚很残酷,可行刑之后却也有喘气的机会,古代时候有很多的刑罚,不管哪种都是特别残忍的,其中有种叫做“凌迟”的刑罚,就是在一个人的身上“割上数百刀甚至是千刀”,有的时候疼痛虽然难以忍耐,可是即使身上被割了再多的人还是可以保留些气息。
不过这位明朝的宦官并不是大太监魏忠贤,虽然每个人一提到明朝的时候必然会想起这位“大奸臣”,作恶多端的人总是印象深刻,甚至是还想要称帝,而且魏忠贤应该是唯一一位手中可以掌握着权力的太监总管了,不过那时候在他身边还有位叫做刘瑾的人,他可以说是太子身边的“红人”了,而且也做了非常多的坏事。
太子对于刘瑾是很重用的,可是之后仍然被行刑了,主要是因为在搜查的时候,发现了他储存的白银百万两,君主知道之后非常的生气,于是就对实行了“凌迟”的刑法。都知道这样的刑法很残酷,在身上割个数百刀,都不是一天可以完成的,可是最后刘瑾还是保留着一口气,甚至还在狱中喝起了“稀饭”,这就让人惊叹了,一般人都是疼死的,不过身体已经遍布都是伤的他也不能够生存下来了。
最开始其实太子还是特别看重这位宦官的,才能重用他,以至于最后赏赐了那么多的银两,可是他却辜负了帝王对他的信任,升官之后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最后手中的权力变得越大,他的想要得到一切也就更多,欲望也就越来越强烈了,最后“吞噬”了自己本身。
凌迟处死的记录是多少刀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到了清朝之后,凌迟的刀数大不如前。大致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明朝太监刘瑾为什么被千刀万剐一般来说,罪行越大,凌 迟的刀数越多。根据刘瑾的罪行,他被判凌 迟3357刀,而且,要分三天割完。也就是说,凌 迟是个技术活,既要确保割足刀数而且要尽量使犯人不死,能感知疼痛,这是非常有难度的。
明朝太监刘瑾怎么死的?刘瑾被凌迟3357刀吗刀数都是乱写的。没有具体刀数,一般就是杀千刀的。
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就会(4)休克(2)
这么说吧:当你你要黑太平天国时,会发现石达开同学的负面记载基本米有。比如袁腾飞不喜欢太平天国,却不得不佩服石达开~
图:天平天国成立后三王在金田庆祝洪秀全生日暨恭祝万寿合影
1 我们首先看看 天王洪秀全。
洪秀全小时候,全村就几个识字儿的,就洪秀全读书好,乡亲们以为这孩子以后肯定能当大官,但他考了三回,都落选了。
二十郎当岁的他,深受打击,把自己关屋子里,结果患了间歇性精神病。每天的表情是这样的:
正常的时候,他翻阅了参加考试时,传教士在街头发的小册子,就是那本印刷工人阿发免费赠送给世人的《劝世良言》。他觉得,里面说的那个上帝派来的布道者,就是他没跑了。
期间他参加了第四次考试,还是没考上…回家就把孔子牌位给撤了,换成了上帝的牌位。
他去见神父,但神父觉得他这个家伙可能是脑子有毛病,所理解的基督教跟真正的基督教差异太大了,于是没给他洗礼。
但洪秀全开始自己宣扬自己的观点,好友冯云山跟洪秀全老早就认识,毕竟也是学过文化的,最先入伙,扎实肯干,有了拜上帝教。
2 拜上帝教成立之初, 传天父上主皇上帝真神真圣旨圣神上帝之风雷劝慰师圣师左辅正军师顶天扶朝纲东王 杨秀清就加入了。
杨秀清以前是卖炭的,家里穷,上不起学,并不识几个字。此人脾气很大,很奇葩。集会时候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晕倒,然后醒来,换个腔调,假装天父下凡,告谕人间。
一开始与会者不太相信,觉得他这是糊弄爹呢,但洪秀全告诉大家,老杨说的是真的。我是天帝派来的我不会骗大家,他这就是天父上身了。后来太平天国做大,杨秀清想玩儿狠的,跟洪秀全闹矛盾,一旦洪秀全反驳他,他杨秀清就立即晕倒,然后醒来,以天父的口吻,将洪秀全羞辱一番。 大概是这样的:
这属于内讧。
杨秀清一开始是九千岁,建国以后洪秀全不理朝政,让杨秀清主持,权力渐大,后来非让洪秀全亲自到东王府封他为“万岁”。这摆明了是篡权,而且篡得挺恶心的。洪秀全假装答应,内心无疑响起了“我操你大爷”的回声。
洪秀全设计将杨秀清杀死。
其余与杨秀清有瓜葛的三万多人,也全部被屠。
3 西王萧朝贵,印称“ 传救世主天兄基督太子圣旨圣神上帝之雨电右弼又正军师顶天扶朝纲西王萧朝贵”。
这称。。。。。。。。。。。。。。。号
号称八千岁。
他在教会的性质,跟杨秀清差不多。以前也是卖炭的,至于为什么大家都是卖炭的,那是因为冯云山坚持留在广西发展组织,落脚的地方就是个制炭作坊,许多都是壮族人,有的混得比卖炭翁还惨。
萧朝贵就很惨,冯云山在这里传教,所以他加入组织比较早。在集会的时候,老萧的主要任务就是假装天兄附体。
萧朝贵比杨秀清老实多了,因此没那么多烂事儿。
4 南王冯云山,这个说过了,拜上帝教创始人,称七千岁。
冯云山吃苦耐劳,扎实肯干,足智多谋,又很有气度。起初和洪秀全一起到广西传教,后来洪秀全离开,他继续在广西传教,在条件非常艰苦的情况下成功地扩大了组织,期间拉了杨秀清、萧朝贵和秦日纲入伙。
冯云山和萧朝贵一样,死得比较早,因此并没参与后来的那些烂事。
5 北王韦昌辉,富二代,拜上帝教初期的主要资助者,号称六千岁。
韦昌辉这人和杨秀清一样,都是非常二逼的人。虽然属性相同,但两人却互相憎恨。韦昌辉的下属出了点事,杨秀清认为是韦昌辉监管不力,令人杖责韦昌辉,打得韦昌辉半死。
韦昌辉恨死了杨秀清,后来天京事变,韦昌辉就成了诛杀杨秀清党羽的主力。但韦昌辉心理变态,杀人太多,公报私仇,只要看不顺眼的一律屠杀,不问有罪无罪,成了个杀人魔王。
收到命令回京的石达开回来,才知道韦昌辉居然杀了三万多人,出于公义,指责他滥杀无辜。
韦昌辉表示你石达开算个屌!?
遂准备动手杀石达开,石达开连夜逃出城外,家属和部属却被韦昌辉屠杀。天京城外的部属几乎全部愿意追随石达开,石达开领军攻打韦昌辉,韦昌辉不得人心,诸王也要给韦昌辉一点颜色看看。韦昌辉狗急跳墙,居然向天王府进攻,反而被天王的军队所杀。
6 最后看 翼王石达开。
幼年丧父,没有兄弟,八、九岁起独撑门户,务农经商之余,习武修文不辍。石达开 长得高大俊秀,十三岁已“凛然如成人,自雄其才,慷慨有经略四方”,因急公好义,常为人排难解纷,年未弱冠即被尊称为“石相公”。 十六岁“被访出山”,十九岁统帅千军,二十岁封王,从容赴死时年仅三十二岁,他生前用兵神出鬼没,死后仍令对手心有余悸,在他身后数十年中都不断有人打着他的旗号从事反清运动,辛亥革命党人曾通过诗歌,小说,绘画等各种媒介宣传他的事迹以激励民气,号召志士,鼓吹革命。 有关石达开的民间传说、歌谣遍布他生前转战过的大半个中国。
太平军在长沙城下陷入清军反包围,形势万分危急,石达开率部西渡湘江,开辟河西基地,缓解了太平军的缺粮之危,又多次击败进犯之敌,取得“水陆洲大捷”,重挫清军士气,其后, 为全军先导,经河西安全撤军,跳出反包围圈,夺岳阳,占武汉,自武昌东下金陵,二十八天挺进一千八百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时人号之“石敢当”。
1853年3月,太平天国定都金陵,改号天京,石达开留京辅佐东王杨秀清处理政务。定都之后, 诸王广选美女,为修王府而毁民宅,据国库财富为己有,唯石达开洁身自好,从不参与。
活脱脱一个关二爷的形象啊!
可惜洪秀全同志是个扶不上架的人:
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合朝推荐石达开主持朝政,但洪秀全却忌惮石达开的声望才能,虽迫于民意命他理朝政,却不肯授予其实权。局面稍微好转,便开始设计谋害石达开。为避免再次发生内讧,石达开被迫逃离天京,前往安庆。
石达开出走,带走的人很少,后来居然越来越多,许多人都是因为受不了洪秀全,转而投奔石达开。到最后石达开陷入绝境,以自身换取将士性命,却被清军陷害,凌迟处死。
凌迟场面
而石达开接受凌迟时,不卑不亢:
石达开自供与洪秀全等自广西金田 村起事即封伪王,及窜扰各省情形,历历如绘,皆臣所素悉,语皆符合。 且其枭桀之气,见诸眉宇,绝非寻常贼目等论,实为石达开正身无疑。——《骆秉章奏稿》
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养晦堂文集》
后来的李秀成曾经说过:
国中(太平天国)元勋人物,(其实都特么一群棒槌),只有冯云山和石达开顶用。硬说佩服哪个,我没有佩服的,我只服石王。
曾国藩:
查贼渠以石为最悍,其诳煽莠民,张大声势,亦以石为最谲。
左宗棠:
(石达开)狡悍著闻,素得群贼之心,其才智诸贼之上,而观其所为,颇以结人心,求人才为急,不甚附会邪教俚说,是贼之宗主而我之所畏忌也。
为什么后人对石达开的评价远超太平天国其他诸王?
能文能武,仗义执言,不坑爹,不内斗,豪气冲天,对待下属,春风化雨,对待天国,忠肝义胆。关公刮骨疗毒,翼王从容赴死,他们的豪气,只一见、只两三言,便可知。《正气歌》上说,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这是因为,只有到了他所言的境地以后,才能看出一个人究竟是不是真豪杰。那些在屏幕后面喊打喊杀一上战场就尿裤子的人显然不是,那些喊着均贫富、反腐败,自己上台却累坏了jj的也不是。
而石达开,除了没能给后人留下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以外,符合了绝大多数人对于英雄的全部想象。
十大酷刑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煮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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