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临沂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第1张

2022临沂大学的农学专业的考研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2分,管理学专业的考研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53分,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研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5分。

                                   

1考研复试成绩要求:全部学科专业学员满足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学员进入考研复试的基本要求。

2考研复试比例:考研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小于1百分之20(如一志愿差额比例不够1:12,以实质上人员数量确定考研复试名单),详细考研复试比例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这里范围内自主确定,并在学院对外发布的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开展细则中明确。

                                   

费县校区。根据临漳大学查询显示,健美操方向属于舞蹈表演专业,在临沂大学下属院校的费县校区。费县校区是拥有配置齐全的现代化多功能教学设施,是一座融现代、人文、生态为一体的花园式学校,是山东省学前教育学会理事会单位。

临沂大学2023年考研分数线350。

同专业的分数线:哲学323、经济学346、法学326、教育学(不含体育学)350、文学363、历史学336、理学279、农学251、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296。

军事学260、管理学340、艺术学362、体育学305、力学260、冶金工程  26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60矿业工程260、船舶与海洋工程26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260。兵器科学与技术260、核科学与技术 260、农业工程260、中医学295、中西医结合295。

复试要求:

所有学科专业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

旅游管理专业:总分120;单科30(满分100)、70(满分200)。

其他专业:总分220;单科30(满分100)、50(满分150)。各招生学院统筹考虑本单位生源数量和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并执行。

临沂大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85400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

1、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4月19日,临沂大学2019级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四名研究生在马克思主义学院517会议室进行毕业论文预答辩。本次预答辩由赵长芬教授担任答辩主席,张朝珍、费聿辉、杨志刚、高翔(外聘)四位教授担任答辩委员,陈晓老师担任答辩秘书。

2019级四位研究生依次进行预答辩汇报。每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从选题意义、论文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方面进行汇报。

2、0854002019电子信息。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计算机工程系、网络与信息工程系、软件工程系、通信工程系和大学信息技术中心5个教学单位,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5个本科专业,其中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教职工97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5人,博士25人。

学院现建有山东省网络环境智能计算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复杂系统与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区块链创新工程中心,临沂市物流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沂市大数据分析与智能计算工程实验室等学科平台。

3、工程学院。

学院招收研究生均为专业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临沂大学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及临沂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

学院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需调剂专业、调剂缺额、初试成绩及学业等相关要求。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根据临沂大学调剂需求统一部署进行。

临沂大学23考研复试名单:登录临沂大学官网查看公告。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复试采取网络(移动云考场)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复试细则或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

1 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具体复试流程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

以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为例,其他学院详见 录取 工作 实施细则。

复试分笔试和 面试 两个环节,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外语水平。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题占80分,专业外语题占20分。笔试通过在线 考试 的形式进行,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拍摄答卷并上传给监考教师。笔试科目与“临沂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交流的能力。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6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40分。

在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中,着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已学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科研延伸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在英语听说测试中,由面试小组成员用英文与考生进行实时交流,即问即答,以此来考察学生运用英语进行表达和交流的能力。

2022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临沂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本科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七条  校本部地址: 山东 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费县校区地址:山东省费县文化路33号

沂水校区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2年学校面向山东、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新疆 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临沂大学招生网”(zhaoshenglyueducn)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 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 师范 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若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 书 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 体育 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 民族 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技能1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2)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2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于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公费师范生中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本科专业: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从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我校将通过考试、 面试 、核查电子档案、人像比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150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0

学校网址:http://wwwlyu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l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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