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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谨威侯府小侯爷徐孟戈,见惯了府里姨娘们的争宠,看多了自家娘亲的眼泪,最讨厌小白花和绿茶婊。京城人送外号毒舌潘安,各路送上门的妖艳贱货都没讨到好。时候长了,甭管他长得再好看,小娘子们看见他就躲。粱庆伯府庶出二房的嫡女蒋云若,娘死爹多病,还有个小狼崽子一样被打断腿的弟弟。她只能自力更生,选择上辈子的老本行,在京城开了家佣兵制奇宝阁。为了不让家里发现,得时常出门的蒋云若只能成为一朵可怜小白花,各种找机会被欺负,然后体弱多病养一段时间,好借机出门做生意。

阳光之下的何妍怀的孩子就是傅慎行,在剧中她虽然受到傅慎行的控制、监禁、胁迫等,也曾有过委以虚蛇的约定,但自始至终,她都是带着送男人进监狱的念头。柯滢,原名何妍,是一个被很多人喜爱的漂亮女人,但她的命运是如此悲惨。何妍被绑在阳光下,何妍到底生了个孩子,而她是那个孩子在做的,原因不多,虽然何妍恨沈知节,但她不能忍受打掉胎儿,毕竟这是自己的骨肉,而且孩子是无辜的,再加上梁远泽的劝阻,所以何妍没有打掉孩子,第二个原因是身体原因。在故事的结尾,何妍至少有30岁,这对一个孕妇来说已经很老了。不过,何妍以前也做过人流,她的身体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她再次流产,可能会导致以后习惯性流产,甚至终生不育。

《阳光之下》的结局是很多人想知道的。从字面上讲,在这类爱情小说中,无论主人公在早期如何对待女主人公,最终都将是一对。毕竟,这些小说多年来就是这样写出来的。所以很多人都认为《阳光之下》的结局一定是这样的,但是故事是如此的不落俗套,故事的结局也是很好的,只是它不是男女婚姻。

并让所有的坏人都倒下,成为公安局的掌心之物。所以《阳光之下》的结局是值得期待的。但是,我相信很多朋友对这部剧并不熟悉。事实上,它是根据一部小说改编的,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很悲伤。他自己也不是一朵白花,因为环境的影响,所以当他年轻的时候,他就像一只小狼崽,一切都会被抢。毕竟,在他长大的地方,如果他不打劫,就会饿死。

何妍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主人公,不是傻傻的白甜,她的心是善良的,美丽的,侠义的对弱者暖肠,残忍的对恶人凶。经过高质量的精英教育,成长经历充满智慧、智慧、阳光。傅慎行嫉妒他的优秀学生,他们精通法语、西班牙语、英语五种语言,工作出色,相貌出众,家庭幸福,品质精英。所有这些都是他从未实现过的。在原著小说中,傅慎行后期真的很爱何妍,很卑微的爱着。但何妍一直没有爱过傅神星,她热爱生活,积极、乐观、善良、聪明而冷静,也许在傅慎行一次又一次的“软攻击”中揭露真相,何妍曾经心软,但那绝对不是爱,因为何妍是恨傅慎行的。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发纯白,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想飞的紫色的雾岚。

它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为了完成黑桑争夺狼位的遗愿,它耗费了许多的心血哺育黑仔,把母爱全都灌注在黑仔的身上,结果并不如愿,黑仔却死在了金雕的爪下。

尽管它痛失了黑仔,但是它从不灰心,依然坚持培养剩下的两个儿子。可是,这两个狼崽也相继死去,它的愿望成了泡影。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血的代价。

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扩展资料

《狼王梦》是一部长篇动物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于2009年10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2013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上榜作家。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生于上海亭子间。祖籍浙江慈溪,汉族。

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1982年10月加入省作协,1985年9月加入中国作协。1968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1975年应征入伍,曾任宣传股长。

1992年调任成都军区创作室。最擅长写动物小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现为中国当代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成都军区政治部创作室专业创作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家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代表作有《第七条猎狗》、《再被狐狸骗一次》、《大鱼之道》、《和乌鸦做邻居》、《野犬女皇》、《鸟奴》,《雪豹悲歌》等。

--狼王梦

人与狼之间到底有些什么秘密?当我们揭开这个秘密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惊呆了!

我带着一种迫切的心情看完了纪录片、**《重返狼群》,不同时期的几个版本,时间和故事情节介绍方面略有出入,本片对于专业的**来说并非完美,但是内容的真实性、自然性、不可复制性让《重返狼群》成为一部非常棒的纪录片。重温《重返狼群》感慨颇多。

  李微漪, 80后,成都小有名气的一名画家,擅长画野生动物。2010年4月,她到(四川省西部)若尔盖草原去写生,听当地牧民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头母狼吞食了盗猎者所投下的诱饵,毒发身亡,留下了一窝狼崽,她就几经周折之后,找到了仅剩的一只奄奄的小狼崽,为了让它活下来,决定把它带回城市喂养。小狼起名叫格林,格林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是适合都市的生活,李微漪下定决心野化,2011年2月,她终于帮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期间历时8个月。

姜戎称之为"中国第一狼女",并说"这是她的荣誉,但也是她、中国生态环境、动物以及狼群的悲哀。" (《狼图腾》姜戎作者)

20127张抗抗、白岩松、赵忠祥等2004年一同见证《狼图腾》诞生的名人再次聚首,共同力挺《重返狼群》这部延续之作。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首次个人成功野化放归的狼李微漪的传奇经历是中外驯狼者中成功野化狼的第一例,弥补了姜戎当年养狼放狼却未能成功的深深遗憾。

赵忠祥:中国所有的野生动物学家,没有一个有李微漪这种经历的,也没有一个人想重复这种经历。李微漪是真正喜欢狼,使我们心灵最软的部分接受她那样的文化,我真的希望用我的一颗心爱这个世界,爱我的同族、同类,也希望大家有这样的心。

白岩松:草原已被汉人边缘化,狼群归来要重返人群。写狼是为了写人。当你更了解狼透过这些文字你会发现 还真不一定是白眼狼,白眼狼是用来描写人不是狼,但是用狼描写实在是对狼的侮辱 。在我们的误读过程中为什么会误读,排斥掉了哪些东西,误读哪些东西,(这本书)从某种角度隐藏着一种渴望,重返更理想的人群中,人当中那些缺失的东西确实在动物中 狼中保留了下来。

安舜波:李微漪通过实践,用自己的出生入死走出一个榜样,一个信仰路子,这个信仰就是众生平等,爱即自由。

张抗抗:人工驯养再放归野生的成功机会几乎为零。 李微漪的故事最大的特点在于她不可复制性。如今我们带着摄像机去草 原,我想即使转一个月也不见得再有一只小狼等你救,等你把它养大,野化,最后放归自然了。所以,李微漪的故事是概率几乎等于零的一种冒险。李微漪是一个年轻画家,所以她观察事物细腻、精准;她的写作充满了女性和母性的温情,柔中带刚,有很多小幽默,跟《狼图腾》恰好形成对比

记实文学《重归狼群》李微漪成为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一个符号。

2012年7月出版了《重返狼群》

2017年6月16日上映**《重返狼群》

一、狼妈之死:

2010年4月,李微漪去到(四川省西部)若尔盖草原写生,一天她路过一个牧民的家门口,无意间听到一个关于狼的故事:几天前他们家的羊被狼偷走了,因为这个季节正好是母狼产小狼的时间,为了充足的奶水需要很多食物,几乎平时不见踪影的狼出现在了牧区,偷羊的公狼被人捉住了甚至剥了皮。公狼死了以后,母狼每天晚上都在附近嚎,饱受丧夫之痛和饥饿折磨的母狼夜夜哀嚎,一声一声凄厉的嚎叫让大家惶惶不安,恐惧下牧民最后用投毒的方式解决了这个只母狼。(也有说是母狼自愿殉情在公狼死去的地方)。母狼在吃下诱饵后,爬回狼窝最后一次哺育狼崽,这个情景感动了在场的牧民,他们带回了狼窝里的六只小狼崽,但不幸的是,失去母亲的庇护,小狼崽一个接一个的,冻饿而死,当李微漪找到了它们,仅剩下的奄奄一只狼崽。(**中李微漪讲诉,听说牧民要把小狼吃掉)

李微漪: 她描述母狼时候,她是发自内心的善良,发自内心的热爱野生动物。她低下头哽咽了一下,眼眶里湿润着“母狼弄死的时候,她往自己的窝里爬,也许它当时想,在最后看看它的小狼,她为了不在路上被人拦住扒皮,她一路上把自己背上的皮撕碎,咬的千疮百孔,我当时听到这个,我当时觉得非常惊讶。” 当她看到仅剩下最后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时候,牧民说它死了,她蹲下身,后悔(死去的)这是多珍贵的一个小狼崽。她说“我就觉得心里特别悲,悲从中来这种感觉,然后就吼了一声。然后我就看到本来它(小狼崽)在地上躺着一动不动的,突然我喊了之后,它耳朵动就跳一下,然后小狼一下就翻身起来,就冲我这边跑过来,只想着把这个小狼崽救回来保它一条命。” 李微漪根据这个故事还做了一副画。

评价: 李微漪当时对小狼崽的那种心情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这是热爱野生动物的一种本能的表现,尤其作为一名女性(未来的母亲),她更懂母爱对于孩子是多么的重要。母狼用尽全部的努力,为小狼崽最后的一次哺乳,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狼),母爱都是一样的伟大,都是无私的,为了孩子父母可以牺牲一切甚至是生命。她描述“为了不在路上被人拦住扒皮,她一路上把自己背上的皮撕碎,咬的千疮百孔”可想而知,当时,母狼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内心和肉体上的疼痛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即便是这样,母狼还是尽最后的力气去表达她对孩子最深深的爱,和对失去爱人悲痛,(对人类)那种极具憎恨之情,即便我死去依然不会让你们获得一张完整的狼皮,死得要有尊严。母爱太感人!

母狼为什么要吃下诱饵,又为什么要忍受那么大的剧痛去哺乳最后一次小狼崽,明明知道人类投毒还要去引人入狼窝让自己的孩子被发现?这里除了要尽最后一次做母亲的职责、最后看一看自己的孩子,最后一丝力量保护好孩子外,是否也存在她希望孩子能吃下她有毒的奶全部死去,父母已经不再了,孩子肯定也活不了,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饿死被甚至被人类捉住,与其被人类活捉去剥了皮吃了肉,那是多么痛苦的一种煎熬,还不如让自己的孩子安静的睡着永远不再醒来。

反之,我们人类给动物(狼)造成的伤害是一种连锁的效应,杀了它们的狼爸,毒死了它们的狼妈,饿死冻死了它们的狼崽子,因为语言不同,不懂的狼的习性没办法保住小狼的生命。想想吧,如果我们人类的孩子一出生,爸爸妈妈就惨遭这样的毒手,孩子会怎么想?这活生生的7条生命就丧失在我们人类的手中,对于一直正在哺育期的母狼,我们都没有放过。这毒死的不只是一只母狼,是几条命。

这毒太深,这是人类对动物那种无视生命可贵的毒药。人类给狼带来的世代的伤害,这些同类的狼是否也会用它们独特的语言相传人类如何害死(据说是它们的狼王)一只公狼,又毒死一只母狼,最后活活饿死了一群小狼崽的!这就是狼印象中的人类!

狼真的有罪吗?只因为是狼偷吃了羊就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原本狼吃羊是它们的本能、天性(它们是没有任何的伪装),狼袭击羊是因为它们哺育幼崽,狼缺乏食物(它们的食物因为环境、气候、以及人类的捕杀等原因造成的减少)不足以生存,于是狼开始袭击人类饲养牲畜。狼死的时候应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的吧!

狼既然已经把羊吃掉了,杀了一头狼可以杀的了狼的本能天性吗?

如果能站在狼的角度去看,是不是就不会是狼的错了?但是我们人类只站在人的角度去看狼,自然是觉得狼一定是错的!可悲。

狼不像蛇或者黄鼠狼一样世代报仇,它们其实只要生存下来和保证自己的安全。如果人类不占领它们的领域,它们是不会攻击人类的,只要人类不去惊扰它们生活,它们也不会与人类为敌的,不是缺乏食物也不会去伤害牲畜的,它们对人类的畏惧,并不是畏惧人类的自我保护本能,他们畏惧的是人类对自然法则的认识,人类通常没有遵循并用公平的方式去和它们竞争、对抗,因为人类社会的发达,高级武器的研发,只要不用吹灰之力就随时可能让它们灭绝。

李微漪说: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类,人类给予狼的伤害让它们对人类产生了畏惧。

其实人类比狼更可怕,人类在对待小动物的手段上表现的极其残忍。狼一直遵循着适者生存、自由、公平竞争的狼道,一代一代繁衍生息,而我们却没有遵循这样的原则去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动植物、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关系。面对利益、诱惑、欲望等方面,人类就迷失了方向,用各种手段和捷径,甚至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务,要的只是结果却不考虑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生态平衡就被人类所破坏,终而复始恶性循环。

人类的在改造自然时候,把自然弄的伤痕累累给我们带来些恶果,雾霾、天气恶化、自然灾害、食品安全 

现在我们已经清晰的意识到了这些,所以人类也通过各种努力与自然和谐生存。比如减少污染、少杀生、少农药、多植树、善待小动物

二、养狼历险记:

真心的爱和付出:让小狼活下来

为了不惊动父母,李微漪把小狼崽藏在屋顶花园画室里。后来找男友安置小狼崽。并且起名格林(Green)。绿色代表狼眼睛的颜色,也是大草原的颜色。当李微漪讲到,把格林搂在怀里,放小夜曲的时候,格林就像一个婴儿在妈妈的怀里一样,觉得温暖安全。

李微漪根本没想过自己会真的接触狼,接触一个真真实实的狼,而且把它当作一种依靠。

李微漪与小狼格林接触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像一位母亲孕育了一个宝宝一样。他们之间产生了非常深厚的感情,她一直把小狼格林当作自己的一个孩子一样疼爱、关心。从给小狼起拟人化的名字,到后来带格林去草原。她把小的时候格林搂在怀里,又带着格林去草原一起学习捕食猎物,还在日记中称格林是儿子。谈起格林的时候她也称呼小家伙,谈及如何来驯化格林的那时她满脸洋溢着笑容。当到在草原上它们遇到牧民拿打狗棒来抓格林,李微漪边驱赶格林快跑边急哭了。为了早点让格林重返狼群,她开始冒着极度恶劣的天气、冰天雪地杳无人烟的草原上,随时被狼群袭击的危险,在几次快要被饿死的情况下还坚持找到狼群。

狼粪就是狼群聚集一个重要暗号,她一点都不介意的把狼粪拿起来观察,她对这些狼的爱就像家长对出生在襁褓中的婴儿,哪怕是婴儿的的一次次的便便在母亲的眼睛里都是那么的可爱。这些都体现了李微漪对小狼根本就没当作一只狼,真的是一位用心的家长在爱自己的孩子啊!

选择适合的教育:遵循自然, 野化小狼回归天性

谈起格林喂养和野化,她颇有一番成就感,也在感悟现在我们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式。

“一门心思的想让它重新融入狼群,就跟现在家长一们心思想让孩子送出国,给打好各种各样的基础,各种各样的考试,我尽我可能给你打好基础,包括入那个狼组织(她又笑了)需要的各种各样的条件,比如说首先他把我们的羊给咬死了然后给那个狼一块吃,然后就是跟狼对话 、嚎叫。” 

“谁也不能给谁去铺一辈子(路),我觉得应该给他去创造一个环境让它自己去学习,我把你带入这个世界,我把你带入这个环境,适合你这个环境 。如果这种(我们的)教育不改变的化人总会退化的。如果上一辈老想为下一辈铺路,尽量铺多的路、远的路,那么下一辈能走的路就更短,那么下一辈再为下一代铺的路那就更能力有限,上一辈的生存能力我们这一辈已经没有了。”

“这就像我们家长对孩子一样,总想给孩子的路铺垫好,于是一辈一辈的铺垫,而狼需要本身去适应环境,需要是建立自己生存方式”。

放手也是一种爱:自由比活着更重要

李微漪说“当我站在动物园的狼的笼子门口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不是格林的归宿,我们把格林救回来不是为了像这样把它关进起来” “它必须很快成熟起来,否则没有任何一个人,没有谁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那么我送你,我陪伴你度过,最艰难的童年时期,那么剩下的路就的自己走,想要格林活下去就要让它回到狼群,回到真正属于它的那个世界里。”

当看到牧民用600多张狼头皮拼的狼皮垫子时候,李微漪很担心格林安全问题、是否能生存的问题,她返回草原,后悔放走格林,要养活它一辈子。

“看到格林的小爪印,那就心情一抖,它是活的,那小爪印是新鲜的,就最多是一天的前或者两天前。两匹狼在上面,它不断回头看你,就像久别重逢的孩子,你不知道它还活着,它居然到你身边了,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所以后悔了,不想让他走,拿铁链子栓它,它挺惊讶,看一看同伴的方向,看我,透过眼睛看,安静的坐下来,它从小向往自由,套链子都要挣扎反抗,那个限制自由的链子被牵着走。从小不愿意受束缚。这是格林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没有反抗。这不是仅是一种链子是一种牵挂,看看同伴在看看我,好像在表示如果真的让我留下来放弃自由,它宁愿为了它对你的爱放弃自由。”

影片中我们清晰看到当时小狼格林眼眶中充满泪水。

“无论谁想留住谁在谁的地盘上都是很难的"细微的观察格林的表情,李微漪知道格林还是希望能回到狼群,最后决定放开格林让她重返狼群,她说自由比活着更重要。解开链子放它走,它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几次,最后它走了。

不管怎么驯化,她冒着随时有被狼吃掉的危险。其实从这个整个过程可以看出李微漪不仅是一位有才气的画家,更是一位有胆识的智慧女性。尤其是在几个关键性问题上,她做出的决定就决定了格林的命运。比如带回成都喂养保证小狼格林活下来,野化让格林成为一头真正的狼,放格林重返狼群,让格林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爱有的时候是自私的,想要占有,但是李微漪这样无私而伟大的爱,她是一位有才情的女子,她懂得了真正的爱是什么。

如果小狼格林不是遇到她,不是遇到一位这么用心去爱野生动物,用心学习与狼交流,教育狼,狼的生活习性和特点的李微漪,可能小格林无法活下来,更无法真正的被狼群所接纳重返狼群,这也是李微漪最可贵之处。她给与小狼活下来、安全、爱、关心和教育、生存能力等等,她才真真切切的是一位合格的狼妈。

突然之间意识到人喂养的狼还是可以被狼群接受的,为什么我们说之前没有过,或者说狼群不会再接纳带着人气味的小狼,会不会是狼懂得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喂养的狼永远是按人的思维和教育方式来喂养,它们不接纳的不是狼,而是不接纳人的生存方式教育方式,人养出来的不再具有狼性而是人性的狼,它们更愿意接受具有天然的生存之道的狼性,它们更注重适者生存的道理。

 

三、知恩图报的小狼

狼有很丰富的肢体语言,最常见狼一个动作就是翻过来向你表示臣服的一种语言,就是肚子朝天,然后翻过来把它最脆弱的部分肚子、脖子亮给你 ,想说你看我对你毫无防备,我完全信任你。但是这样的方式在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之间却是常见,小狼总是要对狼妈服。

李微漪“以前我的概念当中觉得狼心狗肺,或者白眼狼都是这些概念,这个小狼它不是那样子的”。“它跟你是平等的相爱,而且共同经历了些生死,也许我们算养父养母吧,它觉得养父养母也在挨饿的时候,它能够把它最珍贵的东西拿出来,小狼虽然很小,但是它已经懂得养育之恩,但是我们的很多的人类的孩子往往做不到这一点。”

李微漪维在草原患了肺水肿,她回到藏獒宿舍,这时候格林出现在窗外。 一只狼的眼神闪现露出了 我们人才会有的关切,格林刨出前几天雪地抓来的存粮野兔(冬天很难觅食,食物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就是生命)存粮,径直跑到她的窗外,把野兔腿扔进屋里。

在命和情之间,小狼格林还是选择了情,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自己的狼妈守候着,因为它知道狼妈是爱它的。她不会抛弃它的。难道不是小狼有情有义吗?对于一个只是让自己活下来的狼妈,小狼格林都能做到这样,那么对于我们生养自己的亲生母亲我们又应该做什么呢?人有的时候真的需要反思自己。

”世界有一条狼是有情有意的那就是她的格林。格林在窗外向里面望去,很乖的样子的,真的感觉它懂事了,像一个孩子,像一个孩子懂事起来会关心妈妈了。”

李微信 在外面崴了脚脖子,格林就嗅一嗅,然后它就跑了,然后远远的看着格林就过来了,后边还跟着一匹马“ 我当时惊讶坏了,当我站起来的时候,它还在背后推我一把,我觉得太神了,我说这小孩它到底懂多少东西,我觉得它除了不会说话,它什么都会为你做。 ”

当初开始养小狼格林的时候,男友亦风第一表现就是,基本无语,你捡什么回来,怎么一只狼回来,你不可能把他养成一只狗。但是通过和小狼格林的相处之后他却重新认识了狼,亦风评价说:“通过格林几个月的接触和抚养 ,完全颠覆过去传统当中对狼负面的了解,更加了解狼是很懂感情的一个动物,真的你跟他在一起 你感觉它们的感情就是很单纯,就是很干净很单纯,它就是很爱你。”

这是人与狼最真实的故事。这个时候我们一点都不怕这个只狼,反而我们觉得这只小狼是那么的可爱和温顺。

四、陪小狼过冬,相见不相亲

在草原上,李微漪白天帮格林寻找难得的猎物和狼群的足迹 ,夜里和格林相依为眠坚守着让格林重返狼群的誓言。

格林从不离开狼妈李微漪,李微漪走到哪里 格林就寸步不离,格林见人就亲人,这让她非常恐惧想要格林活下去不就必须要远离人。

“从幼崽过度到成年,第一个冬天相当难熬,而且我不确定这里的冬天,是不是就真的一点食物就找不着所以我决定留下来陪他过冬,过第一个冬天”。

过完第一个冬天,听说有狼群,为了格林,她铤而走险带着格林单独夜晚宿营。

李微漪谈到“草原呆的时候,有时候晚上,格林很兴奋,因为月亮一出来它就喜欢嚎叫,远远的有一些狼伙伴会回应它,但是有时候听到它们,相互之间的互换,突然觉得自己很孤独,特别在中秋节的时候,那天晚上特别想家,想妈妈想爸爸。”

我们通过这句话很体验到其实李微漪做这样的一件事情,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她提到也有朋友不理解她的做法。但是她还是坚持把这个事情做下去,几个月时间除了时间、金钱的投入,她投入更多的是爱,把爱野生动物赋予行动,与此同时也让她亲眼见证了令人害怕的一面。

2013年3月 李微漪接到网友的信息,格林的狼被人逮着了,要处理掉。李微漪又去草原找格林,始终没有找到。

“2014年,年底,格林找到了我们了,当时我一看到格林激动坏了,我就朝它跑过去,我就喊,但是它一看到我的时候,它也特别激动,向前赶紧走了几步,但是我很快就看到它的毛就顺了下去,我向它走进,它就退后,就是相见但是不想亲了,也许我能理解它, 我们亲眼看到它的孩子是怎么死的,一只一只被人弄死的。”

“从格林我们和它相处的10个月,越是亲近狼就越害怕人,人可以害怕,但是狼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所以就是我说过的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

五、狼与人和谐相处

 李微漪用一种非常自豪的表情描述着自己和狼在草原那时候的心情:(2010年7)遍地花开,非常美,碧草连天,穿着白纱裙 在草原上带着一只小狼 ,还有那种走路的感觉 ,哎呀 那种感觉太贴近自然了,对于我一个画画的人来 那简直就是梦境 。遍地开满格桑花(象征着幸福)小狼格林刚到了那片草原的时候,简直就觉得像人重获新生似的,一样非常非惬意 ,非常快乐的感觉。

她用一句,简直就是梦境,形容她和小狼格林在草原上和谐相处那种幸福感,这是我们人类最美好的追求,其实我们不再伤害狼,狼不再吃人这个是多美好的一种憧憬呢。小狼格林回归草原的时候,她描述到,像人重获新生似的,用了三个非常来形容当时小狼格林的状态:惬意,快乐。这种感觉只有她才能真正体会到,只有人类把动物当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的时候才能感受到这种和谐相处所带来的快乐。这也是我们所有人所希望的。

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朋友都是不可或缺的,生态平衡缺一不可 我们要善待每一个生命,只要真心付出和善待都会收获,不管是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还是人与自然之间。

一个是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一个是嗜血、贪婪、桀骜不驯, 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的,截然不同的个体却因为爱,遵循着本能,遵循着最基本的原则,和谐相处并且建立深厚情谊的历程。

他们的相遇是不是冥冥之中那一段人与狼的不解的情缘缘,这就是爱的力量,这就是任何一种物种能够做到的一种规则:知恩图报。

小狼出生见到养育它,养活它的就是自己的妈妈,不管这个是狼,狗狗,猫猫还是人,他们是懂得感情的,也重感情的,宁愿把自己的存粮拿出来给妈妈,病好起来。 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感觉。

为什么会有忘恩负义一词,就是没有遵循一个规则,懂得感恩、反哺、懂得回报你所获得的馈赠都是这个世界,自然界给我们的,我们应该爱护,保护好这个美好的世界。那么我们会永远看到美丽的大自然。人心也是一样的,我们真诚对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不管他是谁,不管他以前或者别人怎么说他, 用心的去对待,就会有好的结果。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有没有尊重自然,遵守规则,遵循原则这才是最根本的。

人有人道,天有天道,地有地道,李微漪做到了知行合一,她不仅在保护环境,爱护野生动物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更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教育意义,那就是我们将如何去做人?

备注:来源网络,文字部分来源影视解读。

紫岚为了保护她的外孙们和雕同归于尽的时候,她把希望寄托在她的丈夫身上,但可惜她的丈夫没有成为狼王就死了,而她为了使自己的孩子能存活,不得不吃掉其中一只小狼,当她希望长得最像她丈夫的大儿子成为狼王不惜冷落其他小狼时,大儿子却死了,最后她的孩子就只剩下一个女儿,当她看到以前围着她团团转的狼嫌弃自己还和女儿交配时,她十分痛心,但为了完成她的狼王梦,她只好忍着腿疾和内心极大的痛苦拖延时间用自己的生命换得外孙的存活,使狼王梦有机会实现,紫岚是一只内心具有坚强信念的狼,正是因为她坚定信念,所以在遇到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时,她也能熬过去,也可以为了心中的信念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让我最感动和钦佩的地方。

由于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所以中间内容记不清了,她的二儿子好像是被她自己咬死的吧,三儿子是因太懦弱被群狼吃掉的,至于名字也差不多忘记了,你自己对号入座吧。

《狼王梦》是一部长篇动物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于2009年10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这天黑桑不幸地陪同野猪丧命于鬼谷中。紫岚为黑桑生下了五个孩子,第一只在出生时,在冰冷的洪水中被冻死了。

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是蓝魂儿,小儿子是双毛,小女儿是媚媚。因为黑仔非常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非常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

于是紫岚就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

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双毛身上,但这是一匹奴性十足的狼。

最终双毛死于狼王洛戛的爪下。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

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生了5只狼仔,但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扩展资料:

《狼王梦》人物分析:蓝魂儿

蓝魂儿是紫岚的第二个狼儿,也是完成黑桑遗愿的一只狼儿,它在猎人铁笼下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咬断喉管而死的。

蓝魂儿,他的性格最喜欢冲在狼群前面,带领狼群去这里去那里的,也是比较傲慢,但是他的傲慢里面也有许多勇敢气息,这才是狼族的狼王所需要的各种需求。也许他的心里只有:成为狼王这个梦想吧?

月有阴晴圆缺,蓝魂儿在一个十分寒冷的冬天带领狼族捕捉一个山羊的时候,竟然被一个狡猾的猎人的铁笼捕捉到了,他连挣脱都挣脱不了!他是怎样死的,哎!这可真惨啊!

蓝魂儿,你听我说一说:以后不要再像这样被猎人引诱了,俗话说:吃一见长一智,下辈子不要再这样被引诱,雪豹是不会给你们留下任何食物的,何况在这么寒冷的冬天。

最后几集剧情大概是这样的,我自己描述一下吧,你凑活着看看吧~~:

那个小豌豆尖和晓月一直怀疑是黑狼的蒙面人其实是,白府的哑巴下人吴二叔,是大**把他捡回府的。晓月对他有恩,所以他一直在暗中帮助他们对付段兴。为了粉碎段兴**老蜀王墓的阴谋,吴二叔中枪受伤(至于死没死就不知道了,但是段兴说有黑狼和哑巴吴二叔给他陪葬,值了)。开始本来因为段兴找了一些保安团家属去闹,说晓月杀了17个还是16个百姓,那个瞎眼县长叫什么苏明的就要处决晓月,幸亏当时小豌豆尖及时赶到,利用***政策,用晓月肚子里的小狼崽子(黑狼的,要是你从20集左右开始看就能知道了)暂时保住了她的命。中间通过吴二叔用狼镖送信提醒小豌豆尖和云里浪,他们得到了当年晓月杀死卢肥肠时杀的那些保安团人员的抚恤金发放名单,说明了白狼大当家没有做伤害百姓的事。后来孩子满月后又要处死晓月,幸亏小豌豆尖他们及时找到了当时和川东纵队一起剿灭孟尝中一个团后龙司令给他们发的嘉奖令,证明了她帮助过***,终于将晓月释放。之后就到了我一开始说的,段兴知道自己阴谋暴露,要盗了老蜀王墓逃跑,结果被抓住。但是我看的好像是段兴没死啊,被志祥他们打了几枪,之后晓月过来,也只是在他头顶上空放了几枪,后来还是由小豌豆尖和云里浪(忘了说,小豌豆尖已经嫁给云里浪了;当时还说,如果晓月被处死了,他们就是孩子的亲爹妈;云里浪还大义凛然地说,就是他们自己不要孩子,也一定会把晓月和黑狼大当家的命根子保住)走在前面将段兴放在车上拉回去了,不过放心,***不会放过他的。

我想你最关心的应该是晓月和志祥到底有没有走到一起的问题吧。虽然结束的时候并没有明确交代,但是细细分析,他们在一起是当然的啦。当时晓月把她十八岁生日时志祥送她的表(就是里面有志祥照片的那个)给了孟天然,真心祝福他们,可能她觉得自己有了黑狼的孩子,配不上志祥了;而且她又打过志祥一枪差点要了他的命,觉得愧疚吧;再说当时她还不知道蒙面人到底是不是黑狼,毕竟黑狼是她孩子的爹嘛,犹豫ing,就想成全了天然和志祥。她跟小豌豆尖说过,“只要她(指孟天然)是真心爱志祥的,我就谢谢她”。后来孟天然又把表换给了志祥,让他好好想想志祥对她和晓月的感情,结果志祥不假思索,开口就说,我对你只有深深的愧疚。之后,在他要跟孟尝中去打16军团之前,他只有见孟天然或晓月,与其中之一告别的机会,而他毅然选择了去见晓月。在山上,他把孟天然还给他的表又给了晓月,表面上说是给孩子留个念想,实际上不就是给晓月的信物么,表明他的心意一直都没有变过,他仍是爱她的。最后,志祥协助晓月他们捉住段兴之后,他和晓月一起踏上回家的路。路上,他问晓月给孩子取名字了没有。晓月说没有,他就说,叫狼娃吧。可见,他对这孩子应该是接纳的,他应该愿意与晓月共同抚养这个小狼娃。再说一个细节吧。当时晓月打了志祥一枪后,他们俩第一次正式见面(医院那次就不算了,志祥都没反应过来,俩人都没什么交流)时,晓月问他,原谅我吗,而他告诉她,他爱她。后来晓月问他需不需要她做什么(应该是孟尝中要起义了吧,我记不太清楚了),而他却说,他只要看到她安全(这心意表达的多明确,还是当着小豌豆尖的面说的)。再比如,志祥在听到他最心爱的女人有了别人的孩子后,疯狂地酗酒,甚至急火攻心,昏厥了过去。这些迹象不都表明志祥心中最重要的人是晓月么。即使孟天然对他很好,对他有恩,但他明白那不是爱,孟天然同样也明白,强扭的瓜是不甜的。况且晓月两次救了孟天然的命,孟天然又怎么好拆散这么一对历尽坎坷的有情人呢?片子结尾以晓月的一句平淡的“一切都过去了”告终,是啊,一切都过去了,他们应该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了。

这都是我自己瞎写的,因为不知道你看过多少,所以写的比较啰嗦,见谅哈~~希望能帮到你。如果还有什么剧情上的问题,欢迎来问我啊

  文章在这,感受自己想吧。

  《狼妻》沈石溪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沉重的

  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我们把

  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

  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

  猪油灯,喝着醇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我在省动物研究

  所工作,专门从事动物行为学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

  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做准备。强

  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

  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的狼嗥声,

  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

  来。“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

  传得远。”强巴轻描淡写地说。

  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叫魂哭丧,很不中听。我

  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嚎,这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

  声音。”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

  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说着,他瞟了一眼

  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

  经死啦。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

  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

  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

  很多研究资料表明,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狼,是无法像雌性猫

  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最主要的原

  因是,猫科动物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

  长途追击捕捉猎物。刚刚产下幼崽的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

  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

  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

  我又喝了满满一木碗青稞酒,耳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

  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

  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

  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我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

  ……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

  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不会的。”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动

  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对狼

  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我身材

  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

  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左轮手枪,“对付一

  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在青稞酒的

  助兴下,我荒诞的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我

  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

  裙似的套在身上。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蛮

  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

  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

  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

  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

  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我清醒过来,妈的,

  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思

  想的,这话能当真么说不定是哪个伪学者胡诌出来沽名钓誉

  的。母狼干吗非得用鼻子思想难道它的眼睛就不能帮助它思

  考问题吗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上呼吸道感染,鼻子

  堵住了呢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三十六计

  走为上。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

  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现在,

  想不干也不行了。我浑身觳觫,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

  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

  飘也似的向我靠近。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

  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

  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

  面抻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

  状。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

  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

  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

  我拼命才怪呢。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

  打。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普通狩猎重要多了。不到最后

  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到离我三步远的

  地方还不停步,我就只好开枪了。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

  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

  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

  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我想起我

  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

  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我看不清它的

  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

  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我稍稍放宽了心。接

  着,我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我们研究所里专门

  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

  察,我曾像唱卡拉OK似的跟着录音机操练过。我叫得平缓舒

  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

  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但愿这录音带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的跳了起来,眼光

  更绿得可怕。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我虽然跟着录音

  机模拟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

  爱好者怎么操练卡拉OK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

  在黑母狼听来,我的嗥叫声就像老外学中国话一样,洋腔走调,

  别扭难听。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果然,它的尾巴刷地平举起

  来,教科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讯号,它的喉咙深

  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

  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我开始扣动扳

  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落下来,

  已涌到舌尖的咆哮似乎也被它强咽了下去。呜——————

  呦———它发出一声绵长的变调的嗥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

  是一种轻微的埋怨。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

  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里哗啦,风卷残云。

  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老母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

  才落地。我知道,狼是一种

  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

  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

  我扔给它的东西的。从情理

  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

  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

  我是它的“丈夫”了。

  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

  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

  履踉跄,可又一副心急火燎

  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

  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

  前跑。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

  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

  忙焦急。我手脚并用,跟在

  它后面爬。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

  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

  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的返祖现象而已。

  黑母狼蹿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

  进一个石洞去。黑黢黢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

  身体猛烈的扭动声。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

  有四个平方,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摊血污。哦,

  它生产了。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

  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

  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

  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我在洞口犹豫着,不知道

  该不该钻进洞去。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说心里话,

  我是不愿意进去的。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

  去,不就显得待它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

  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

  呦———,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

  迎我进洞。看来,狼的习惯和人差不多,妻子分娩时总是希望丈

  夫陪伴在身边。我把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

  子可以少受点罪。

  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

  势,直往石洞里灌。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

  肯定全落在黑母狼身上。这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

  狼崽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

  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

  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我蹲在洞

  口,任凭风吹雨打。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

  汤狼。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咯地打仗。我

  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呦,呦,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我的背,虽然隔着一层狼皮,我还是清

  楚地感觉到,是黑母狼的脑袋靠在我的背上。唔,它是感激我替

  它遮挡风雨。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

  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

  天亮时,雨才停住。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

  崽,两黑一黄。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

  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

  干净净。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身体显得很虚弱,软

  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

  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奶头,贪婪地吮吸着

  芬芳的乳汁。

  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

  体呈半透明状,绒毛细密,像锦缎般的闪闪发亮。

  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

  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

  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绝大多数种类

  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期

  间才跟雌性呆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

  地弃雌性而去。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雌性动物在生育和培

  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

  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

  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对于公狼为什么就能在母狼产崽期间

  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成了许多动物学家饶有兴味的研究

  课题。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

  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备一种父亲的责任感;

  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而我,却亲

  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

  食。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

  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界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

  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

  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

  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让我感慨的

  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它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

  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

  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

  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

  盼望我早点归来。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

  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

  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炭,喜滋滋地望着

  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

  一个讯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

  跑回石洞。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

  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

  食。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

  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

  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我真不知道该

  怎么活。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

  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

  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洋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

  的亲情。尽管我是个冒险走进狼窝的科学家,在这种时刻,我也

  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

  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我想,如果我是一只

  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

  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

  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

  的,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的话,黑母狼又该

  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多睡了两

  个小时,然后,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黑母狼照例蹿出来

  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

  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

  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

  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

  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

  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

  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

  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

  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

  迎仪式。回到石洞里后,

  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

  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

  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

  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

  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

  的。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

  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它此时此刻正饿

  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我想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

  为它担心。它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

  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

  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

  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

  我不知道这是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

  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

  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

  不渝地呆在母狼身边。

  那只金猫搅乱了这家子狼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

  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

  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

  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

  狼崽捉去当点心吃。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

  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

  见黑母狼守护得紧,无懈可击,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

  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的在石洞口徘徊。

  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形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

  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

  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

  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刷刷刷飞也似的爬上孔

  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狼的讥诮的

  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

  我较量呀!

  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惹不起,躲得起

  嘛。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

  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

  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

  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

  加强防范。它整天呆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

  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

  便。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了。小狼崽一天天长大,

  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

  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小狼崽天性

  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窝里,稍不注意,它

  们就爬出洞去。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

  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唉,日子变味

  了,发霉了。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

  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

  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

  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

  会患精神分裂症,变成一只疯狼的。

  这天早晨,阳光明媚。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

  狼崽的心吸引住了。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

  滚带爬到洞外玩耍。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

  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

  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黄狼崽追逐一只

  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

  就在这时,突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

  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

  来。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

  拦截。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

  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

  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两只黑狼崽。黑母狼火速右转,跳

  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

  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

  来到黄狼崽头顶。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黑

  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

  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一

  只黄狼崽。黑母狼呦———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我正趴

  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

  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可我现在的身

  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

  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

  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

  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

  走,对我的吼叫不予理睬,在横杈上曲膝耸肩翘尾,瞄准树底下

  的黄狼崽,眼看就要像张金色的网罩下来了。听任它扑下来,压

  也要把黄狼崽压死。我来不及多想,掏出左轮手枪,朝树上开了

  一枪。砰,清脆的枪声在山谷震起一片回响,空气中弥漫开一股

  刺鼻的硝烟味。子弹刚好撞在金猫那条漂亮的长尾巴上,半条

  猫尾和几片树叶一齐掉落下来。负了伤的金猫惨嚎一声,扭头

  钻进树冠,又跳到山崖上,很快逃得无影无踪了。你就是给它发

  请柬,它也不会再回来了。

  虽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了黄狼崽,但我仍后悔不该贸然

  开枪的。除了童话,世界上不可能有会开枪的狼。我虽然及时把

  枪藏回腰间,但枪声和火药味是藏不住的。要是因此而引起黑

  母狼对我的怀疑,被它识破我的真实身份,那就前功尽弃得不

  偿失了。黑母狼带着两只黑狼崽,跑过来了。我忐忑不安地注视

  着它。它沉浸在危机终于彻底解除的巨大喜悦中,似乎对枪声

  和火药味并不在意,它叼起半条猫尾,深情地凝望着我,在我身

  边舞兮蹈兮,嘴里呦呦呜呜说着许多我听不懂的狼话,我想,它

  肯定是在赞美我和感激我。

  看来,它已习惯把我当它

  的大公狼了,连陌生的枪声和

  刺鼻的火药味也不会让它生

  疑了,我想。

  两个月一晃过去了,三只

  狼崽健康成长,已经变成半大

  的小狼了。黑母狼也恢复得很

  好,毛皮油光水滑,精神飒爽。

  昨天下午,它还替代我去猎

  食,叼回一只小羊羔,这证明

  它又有能力在荒野狩猎了。

  天气已逐渐转凉,树叶飘

  零,草地泛黄,早晨起来,大地

  一片亮晶晶白茫茫,铺了一层清霜。从前天开始,每当皓月升

  空,黑母狼就会爬到山顶,对着月亮兴奋地发出一声声长嗥,传

  递着思念与渴望,声音高亢嘹亮,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在旷野传

  得很远很远。书上记载过孤狼嗥月,那是一种呼朋引类式的呐

  喊。按照狼的生存习惯,一到深秋,分散在各处的狼就要纠集成

  群,许多个小家庭合并成一个大家庭,依靠群体的力量度过严

  酷的冬天,半大的小狼向父兄们学习并掌握狩猎技艺,在冰天

  雪地中磨练筋骨和意志,在群体的庇护下,长成大狼。来年春暖

  花开后,狼群又自动化整为零,寻找配偶,组成一个个小家庭。

  一年一个轮回,这就是狼的生命历程。

  今天下午,黑母狼又抢在我前面外出觅食了,我在家留守。

  天气干燥晴朗,石洞里暖融融的,三只半大的小狼在外面玩累

  了,此刻缩在角隅正睡得香;那半条被当做战利品叼回洞来的猫

  尾,搭在它们的脖颈间,就像缠了一条花围巾。我靠在石壁上,寻

  思着该不该进一步混进狼群去。我想,黑母狼已经把我当做铁定

  的大公狼了,证明哺乳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个论断,确实是真

  理;既然我能成功地瞒过黑母狼,那么也完全有可能瞒过其它狼

  的;要是我能成为狼群的一员,我就能揭开狼群神秘的面纱,破

  译狼的全部生活密码,写出一部轰动世界的著作……

  我这几天夜里没睡好,困得要命,想着想着,眼皮发黏,睡

  着了。突然,我觉得身上发冷,好像有谁在粗鲁地剥我的衣裳,

  我睁开蒙眬睡眼,黑母狼正叼着我裹在身上的那张狼皮,猛烈

  拉扯。我这是在做噩梦哩,我想。可是,我伪装用的狼皮眨眼间

  已被它剥了下来,叼在它的嘴角。我吓出一身冷汗,翻身想起

  来,可已经晚了,它甩掉狼皮,闪电般地扑到我身上。狼的力气

  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动作也快疾麻利,一下就把我仰面压倒在

  地,布满血丝的瞳仁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从胸腔里发出

  的低嗥,白森森的尖利的狼牙直逼我的喉管,完全变成了一只

  兽性大发的恶狼,仿佛在对我说:两个月的游戏该结束了,旧账

  该算一算了!我彻底清醒了,我真愚蠢,一直以为自己成功地扮

  演了大公狼的角色,殊不知,什么也没能瞒过它。毫无疑问,它

  从一开始就看出或者说闻出我是个乔装打扮的假狼,它之所以

  容忍到现在,是因为它无法单独承担起养育狼崽的重担,需要

  我为它提供食物,保全三只小狼崽的生命。它装得多像啊,恋恋

  不舍地目送我外出觅食,兴高采烈地欢迎我狩猎归来,进食前

  还搞什么感恩仪式,把我蒙在了鼓里。我真以为我骗过了它,闹

  了半天,是它耍弄了我。这真是一只狡猾透顶的母狼,一个忍辱

  负重、委屈求全的母亲,一个天才的演员。它成功地利用了我,

  度过了难关,它的三只小狼崽已经长大了,它自己也能够单独

  猎食了,它不再需要我,就像冬天过去后不再需要一件破棉衣

  一样。它压在心底两个月的仇恨终于爆发出来了。在它的眼里,

  我是一个用心险恶乔装打扮混进狼窝的敌人,也许更糟糕,它

  把我看成了杀夫的仇人。它想咬断我的喉管,把我置于死地,为

  被我剥了皮的大公狼报仇雪恨。它一脸杀机,两只狼眼闪烁着

  刻毒的光,狼舌已舔到我的脖子,我一只手奋力顶住它的下巴

  颌,一只手伸到腰间摸枪。生死搏斗,我只有动枪了。我的手在

  腰间摸索了一遍,左轮手枪不翼而飞了,只剩下一只空枪套。我

  脑子嗡的一声,完了,它知道我有枪,我曾为了救黄狼崽,朝金

  猫开过一枪,它听到过枪声,闻到过火药味,目睹了猫尾被子弹

  折断的情景,它晓得枪的厉害,它在剥掉我伪装前,先偷走了我

  的枪!哺乳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个论断,真该好好再推敲推

  敲;它们既用鼻子思想,也用眼睛思想,更用脑子思想。我内心 极度虚弱,极度慌乱,完全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我胡乱踢蹬挣扎

  ……………………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黑母狼和它的三只小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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