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用母亲的情怀,抚慰天下儿女;您用博大的胸怀,容纳世间万物。
你用辛勤的劳动,种出硕大的果实;你用坚强的意志,就出一个个生命。
你用辛勤的汗水,陪伴每个学生;你用无私的双手,写下祖国希望。
你用辛勤的汗水,滋润祖国的花朵;你用广博的知识,传递美德希望。
《静园》番外——我的眼里只有你
周末我和庄臣约了一起打球,他问我:“嗨,之牧,你真的打算去开拓中国市场?”
我回答说是。
他做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可是你知道内地法律尚未完善,怎么能保证我们利益不受损害?”
我低头轻轻挥动球杆:“只是派先遣队去做小规模试探,又没有什么大动作,有什么好怕的?”
他耸耸肩:“那里一切都落后加拿大最少十年,随便派个人去就已经足够,你何必亲自去受苦?不过呢……”他似乎转念想一想,忽然间自以为聪明的恍然大悟:“我听说江南美女众多,呵,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我微微一笑,这没脑子的二世祖。
回去我同爸说:“我让刘氏五年内在加拿大华人三大家族里拔头筹怎样?”
爸正用绒布细心擦拭书桌上的古董细瓷瓶,听到我的话也不抬头:“庄家那个傻孩子又怎么让你开心了?”
我往沙发上坐下:“没见过那么不动脑筋的人,知道我要去中国,惊讶得要死。除开欧洲美洲,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是蛮荒之地,就算庄家家财够他吃十世又怎样,一停步马上被 其他人赶上,庄家只怕再不能如以前风光了。”
爸微微叹了口气:“你为进中国市场私底下至少已经花了两年的时间筹备,他真的现在才知道?一点都没察觉?怎么会这么懵懂?老庄年轻时可不是这样,想当年……。”
我心里感叹,老爸果然是老了,只有年纪大的人才爱回忆过往。
我笑说:“你放心,我儿子以后不会像他。”
我的话让爸十分烦恼:“你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孤僻,也不爱交朋友。就拿小庄来说,跟人家从小玩到大,可是什么事情愿意跟他说?所以你连个固定女朋友都没有!这样下去你什么时候才能结婚?或者你便娶了关文文,她也很不错,不要把机会让给小庄,庄、关两家结亲的话我们会很麻烦。”
我深悔自己说错话,想法同爸解释:“不告诉是小庄是因为他对赚钱并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有怎么可以更快速的花钱;再说了,难道我已经沦落到要卖身求荣?”
爸无奈地望着我,说:“如果你能找到这辈子最爱的人,我当然再高兴不过,哪怕她是街边拣破烂的也没什么。不过如果实在没有合适人选,关文文也可以考虑。”
我避开这个话题,起身往自己房间走:“放心,刘之牧这辈子总不至于讨不到老婆。”
看他闷闷地样子,我叹了口气,他始终还是不开心的,事实上自母亲死后十多年里他再没有真正开心过。真可怕,一个人竟然可以这样爱着另一个人。
他是个可怜人。
当然有人会说:“他可怜?得了,如果我能像他那么有钱,死十个老婆又有什么关系?”
也许还有人会说:“他只是不愿意娶而已,其实他并不是那么伤心,他太太下葬那天他一滴眼泪都没掉。”
这世上除开妈,只有我明白他。
我们的眼泪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流,因为我们不是要哭给别人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妈过世那天晚上,他的卧室里传出那种撕心裂肺地哭泣声。我当时害怕极了,那年我还只有十二岁,我很怕明天会同时失去爸和妈。
第二天早上他穿戴得整整齐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知道有多欣慰,扑到他怀里对他说:“爸,你还有我,妈在上帝身边也会变成最美丽的天使看着我们。”但是他望我一眼,然后慢慢把我推开,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有些尴尬,真蠢,很显然他并不需要我的安慰。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明白在不知道对方心意之前不可以随便扑到别人身上,更不可以随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心情,否则难堪的只能是自己。
后来他好像复原了,变得很沉默很平静,又像以前那样满世界的飞,我很难见到他,圣诞、生日、寒暑假,我都见不到他,一日一日,一月一月。我非常想知道自己到底被忽略到了什么程度,于是不再领用秘书定期打到我帐户里的钱,并且不让秘书告诉他。爸倒是的确没让我失望,半年后也没发觉,如果不是庄臣告诉他爸我骑自行车送牛奶和报纸,并且把别人用旧的电脑修整后当新的卖,而庄臣爸爸又告诉他,他可能还要更晚一点才能发现原来已经有这么久没有和我好好说过话。
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我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等他,他看到我一把揪住我问:“你在怪我,对不对?可你为什么不怪你妈妈?是她丢下我们,不要我们!天哪,你的眼睛和她那么像,我受不了,真的受不了!”
那时我个子还很矮,不能很轻易推开他,只能任他抓住我摇晃。
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只好费尽力气把他背到床上,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有水珠从他眼角里沁出来,看着他这一年里老了十岁的脸我几乎立刻原谅了他。
那天爸醒来后装作没有这回事,只是问我:“听说你骗了学校里很多同学的钱?”
我老老实实说:“我没有骗,只是卖东西给他们。”
爸想了想问我:“你打算以后干什么?大学准备读什么专业?”
我回答:“计算机或者建筑,再不就是汽车。”
他说:“随你,但是为什么你不加多一个金融类课程。”
我不置可否,他对事物总是很挑剔,是个很难开心的人,世界上唯一能让他高兴的人已经不在了,如果这会让他开心一点,那么我就读金融好了。
但是他很狡猾,把我辛苦攒了一年的钱骗去买股票,又不给建议,害我亏得一分不剩,我恼火得很。不过后来他又借了一些钱给我,到我15岁时终于开始慢慢赚钱了,谢天谢地,天知道那段时间我的日子过得有多紧。
我去英国读书前劝他续弦,他说:“后妈虐待你怎么办?”
我很光火,他对来说项的人都是这么回答,好像我是白雪公主,弄得大家看我的眼神怪得很,其实知情人都知道是他自己的原因。于是我懒得再理他,挥挥手一个人去了剑桥。
他始终也没再结婚,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关系好了很多。有的时候,他也会寂寞,偶尔也交女朋友。
我15岁时他交往了一个时间很长的女朋友,几乎有一年,我记得她姓马,比我大十多岁,很温柔懂事,手很温暖,笑起来像个小太阳,气质也很好。我以为她也会像其他女人那样很快不见,所以开始没怎么理她,但是后来发现无论我对她怎么不热情,她永远都会好脾气地望着我笑,我慢慢对她印象开始好起来。爸对她似乎也有些特别,我以为他们会结婚的,还偷偷去看精品店里的礼品,准备买来送给他们。
当然没结成,我直到最后也没能有个虐待我的后妈。
他们分开和我有些关系,有一次我和马**逛街给爸买生日礼物,售货**说:“你们这对姐弟长得好像,都这么漂亮精致。”
马**当场脸色就变了,谁都知道我长得不像爸,我的五官酷似母亲。我像做错事般偷偷看她,她叹了口气,我知道她伤心了。
其实我从来就不是个多话的小朋友,但是看她那么黯然,我不得不在回去的路上努力安慰她,把她和我妈做比较(希望妈在天上能原谅我):“我妈有洁癖,从来都不下厨房,但是你能做很好吃的菜;我妈爱耍小性子,生气就把我爸关到门外面,但是你从来都不会;我妈……”我忽然感到一阵哽咽,说不下去,小时候我摔倒妈妈不会扶我,不管我多么狼狈永远都让我自己爬起来,有的时候还会咬我,让我很痛,可是我那样想她。
马**温柔又哀伤地看着我:“可是你们都永远不能忘记她,也永远不能再接纳其他人,你爸除开她不会再爱上别人。”
我犹豫一下:“如果你和我爸结婚,我可能没办法叫你妈妈,但是一定不会像别的继子那样让你受气。”
马**的泪水哗一下涌出来,她说:“之牧,我知道你是为了你爸爸……你真是个好孩子,不过我可能没福气做你的妈妈。我是很爱你爸爸,但是还没能爱到为了他来这样委屈自己。”
马**从那次以后消失,爸给她开了一张金额颇大的支票,她去别的地方了,真是件遗憾的事情。
我跟关文文说,你要你妈不必再为我爸介绍女朋友,他要再结婚,那个女的必须多才多艺,首先得学会怎么下降头。
关文文一脸愕然。
其实关文文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我们两家都很希望我们能成为一对。加拿大的华人世家,不过是刘、关、庄,她可供挑选的余地似乎不大。
她经常大剌剌地走进我的办公室,以女朋友自居,或者逼婚:“之牧,如果我们三十岁都没有结婚,不如你就娶我吧?”
我说:“好!但是我不希望有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另一个女孩躺在我的床上,别人会把你的情人误会成我的。”
她被揭穿真相,恨恨说道:“得了,刘之牧!你以为除开我还有人敢嫁你这家伙?说话尖酸刻薄,面孔比自己的老婆都漂亮,鬼精鬼精的从小骗人钱,嫁给你简直是活受罪!”
我很庆幸:“谢谢,谢谢夸奖!”
关文文气得差点疯掉,她对长辈隐瞒得很好,但其实她的性取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如果不是这样,我或许真的会娶她。
当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爱,但刚好我们身份又很合适。看到爸那么痛苦,让我有些害怕。爱这个东西,费心费力,成本又高,往往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为什么我要跳进去?这辈子像我伯父也不错,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活得很开心,玩赛马和猎狗,把它们看作自己的孩子,顺带做生意,活得风声水起,不知多消遥。他过世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留给我,马和狗送给爸。
他去世的时候爸有些唏嘘,他说刘家的人就这样,要么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要么就是一生一世,伯父的爱人或者被他错过了——我暗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希望自己也能够错过。
但是女朋友还是照交不误的。
我16岁开始交第一个女朋友,是个法籍加拿大女孩,长得很美,身材也很棒,头发是那种晒干的稻谷一样的金**,白皮肤兰眼睛,学校里爱慕她的人很多。有次我和庄臣打篮球,我故意拿球丢到她旁边,然后说:嗨,金发女郎!拣一下球怎么样!她望着我笑起来,我和她约会时很多人都羡慕我,尤其是庄臣,要知道亚洲人能找到校花做女朋友几乎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她不太聪明,成绩很差,我经常要为她补习,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太蠢的女孩——我们交往了三个月。
接下来我陆续和一些女孩交往,这些女孩里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伊莲娜。她是我在剑桥时认识的一个华裔女孩,据说是当年的华裔健美**。那年爸正好去伦敦谈生意,顺道看我,他看到那个女孩。
他说她很丑:“皮肤不够白皙,嘴唇却够厚,切下来可以做菜;肩膀又太宽——刘家不需要做苦工的媳妇。”
我抗议:“伊莲娜这种美是当前最时尚的!英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想和她长得一样,那种铜色皮肤很困难才能像晒得她那么匀称。”
“那她们都应该去工地上做苦工,这种肤色和身材很容易练出来。”爸飞快接口。
“你的审美早已过时了。”
“是吗?我心目里你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谁敢说我这种审美观过时?”
我无话可说,妈真是个美人。我永远记得小时候,她穿嫩绿的连衣裙,皮肤如白色细瓷,身材轻盈,乌黑油亮的长发结成辫子落在腰上,那条腰,细得两只手合在一起就可以握住。
“但是,妈那种美人,几十年也只有一个。”我只得回答。
“就算比不上她,最起码也要能看的下去。”
换言之,就是伊莲娜根本让人不能忍受,爸飘然而去,留下一堆烦恼给我,我不知该怎样跟伊莲娜启齿。
伊莲娜是个极有趣的姑娘,她在我爸走后问我:“那个高个丑陋的中年人是谁?”
我觉得很好笑,其实他们两人应该很合称才对,他们的眼光那么像,互相都觉得对方不好看,我告诉她那是我父亲。
伊莲娜大惊,频频向我道歉。
过了半个月,有一日中午我不小心打翻伊莲娜的手袋,里面有一叠照片掉落出来。全部都是关于我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伯父留给我的加拿大牧场。
我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认真仔细地看完这些照片,还有我的身世报告,然后抬起头看着伊莲娜,她神色紧张地望着我。
我说:“嗨,亲爱的,相片拍得不错,不过如果你想知道些什么为什么不直接问我?找私家侦探其实是很贵的,而且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对我不是很尊重么?”
她的脸绷得很紧,看我像看一个敌人:“你会告诉我?告诉我你是卡尔刘的儿子?如果你存心要让我知道,就不会我和你在一起已经半年了,还让我一直认为你只是个普通华侨的儿子,那种家里有点小钱,省吃俭用送儿子来剑桥光宗耀祖——而不是等到你父亲从那么华贵的轿车上下来,我才知道原来你那么有钱。你一直瞒着我,为什么?”
我觉得无辜极了:“因为你从来都没问过我父亲是谁。至于你问我家里干什么的,我说做买卖,这也是事实……而且说实在的我从不觉得卡尔刘有什么了不起。”
“不!不是这样!”她突然怒吼:“你对我根本不坦诚,你怕我爱的只是你的钱,而不是你的人,所以你不告诉我!你一直算计我!”然后她就大哭起来。
我哭笑不得,只好点了支烟保持沉默,让她自己平静下来。她整个人倒在沙发上,拿我递过去的纸巾不住擦眼泪和鼻涕,哭泣、指责、控诉,在她嘴里我是个无情的人,心眼深,她很恨我——女人真是容易激动,尤其当她要掩盖自己的错误时。
最后她终于慢慢停止了哭泣,我松了口气:“伊莲娜,我从没有存心骗过你——不管你信不信。从认识你到现在,我一直认为这段时间妙极了,就是这样,所以我怎会骗你?”
她抬头看着我,因为刚刚的哭泣还有些哽咽,但是听了我的话她显得很开心:“你不会怪我?”
我说:“不,不会了。我想也许错的确在我,我没有一开始就坦诚我的父亲是谁。虽然我以为和你交往的人是我,并不是我父亲。”
她迟疑了一下:“接下来怎么样?”
我偏偏头,作个询问的姿势,她微微把头侧到一边,有些羞涩地说:“我已经见过了你父亲,而且我们相互也了解了这么久……我们是不是应该……”
我沉默了一会,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最后我选择了直截了当:“伊莲娜,我想我错得很厉害,给了你一个很大的误会。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感觉是不错,但是如果哪一天,你不愿意和我再在一起,我也不会遗憾……你明白我的意思?”
她终于听懂,因为流泪的缘故黑眼睛清凉透彻,她坐直身子冷冷问我:“你是否接下来要说你从未爱过我?”
“应该说我暂时还未爱上任何人。”
伊莲娜先是低头不吭声,然后突然尖叫一声,把书桌上的纸镇朝我大力扔过来。我侧身躲过去,那个会下雪的纸镇掉在地毯上又滚到壁炉前打破了一个角。我拣起来觉得很心疼,那是妈留给我的。
我把书桌收拾好,对低头饮泣的伊莲娜说:“亲爱的,我想可能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我会搬出去,这个公寓是我买的——虽然以前我也没告诉你,但是现在你可以住下去,爱住多久都可以。”
我只好收拾东西另外找房子住,剑桥的冬天很冷,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穿梭在雪地里开始后悔,其实一开始我就应该和伊莲娜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说来说去错还是在我。
我找到新住所以后,伊莲娜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让我去拿剩下的东西。她穿着一双灰色羊毛袜子在地毯上走来走去,为我煮咖啡,我靠在落地窗前喝香浓的咖啡、抽烟——像以往一样。
伊莲娜把我的东西装好拿出来,我连忙向她道谢,体力活总不应该由女孩来做。
她在我旁边坐下,和我一起饮咖啡,问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就打算与我分手?”
语气平静,看来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但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话题敏感,如果照实回答就太蠢了。
“也许是我太傻,是我一定要搬进来跟你一起住,甚至不跟你打一个招呼,让你措手不及。因为我以为你会和其他男人一样,会不顾一切爱上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爱上了你,而你没有爱上你。”
我只能继续保持沉默,这个时候,沉默是高贵的。
“我住进来那天你已经打算要和我分开,对不对?不过你不知道该用一个什么好点的方式不伤害到我——谢谢你,之牧,你总是这么讲礼貌,礼貌得让人几乎想揍你,其实你应该更早一点告诉我——这样我就不会为了你放弃和唐人街餐馆老板儿子约会的机会。顺便问一下,你让我住另外的房间是因为你很讨厌我么?或者……”
我不得不开口打断她:“伊莲娜,其实是我有很多不良的习惯,比如:洁癖,不愿意用别人用过的东西,不喜欢把自己的空间、思想和别人分享,等等。这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是我的原因。”
她听了这话,显得好受很多:“可是你以后的太太怎么办?现在又不是中世纪,夫妻还是得住在一个房间里。”
我只好含糊地回答:“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她把脸贴到窗户上,看外面屋檐上的雪花,显出一副很神往的样子:“之牧,不知道你以后会爱上什么人,会娶什么人。我希望……她能够狠狠折磨你——就像你折磨我一样。爱情,你想躲避它,它却将和你如影随形,以前我或许不太明白,现在却彻底懂了。”
我镇定地让她把话说完,然后一口把咖啡喝光,起身拿外套:“吉普赛姑娘,谢谢你对我未来生活的祝福,希望我不会让你失望。但是现在,我得先走了。”
她站起来叫住我:“嗨,听我说,现在这么说也许晚了点,但是我要让你知道,不管你是谁的儿子我都一样爱你,是真的。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见你的时候,你在靠窗的座位上 看书,把灰色毛衣搭在肩膀上,太阳照在你身上,真是漂亮极了。你知道,我一向喜欢像你这种……”她努力偏头想了个词汇:“怎么说来着,对,贵公子!就是这个形容词!是我自己弄砸了这一切是么?”
我笑了笑:“并不太糟,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谁让你有半年的时间认为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她也爽朗地笑起来,露出雪白牙齿和闪闪发亮的眼睛:“谁让你迷惑我……没有哪个富人的孩子会像你一样开普通汽车,不花天酒地,不请佣人,衣柜里半年也不添置新衣,穿来穿去只有一打白衬衣和五套深色西装。”
我耸耸肩膀:“没什么特别的,我一向都只愿意做我想做的事,自己觉得舒服就好,为什么要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
她点点头:“我以后眼光会好点,不会把钻石和石头弄混——我在找到新男友之后会搬出去,但之前可能要占用这个屋子了。”
我微笑着看她,伊莲娜果然是个叫我欣赏的女孩,我在她面颊上亲吻了一下:“把它当作你的家。”
然后我离开了,下去拿车的时候,我没有抬头望那扇窗户,因为我觉得那是件很没必要的事情,不管对她还是对我。既然已经决定分手,再看最后一眼又何必?
和伊莲娜分手后我决定配一副眼镜来带,她总是强调我的五官很秀气,眼神又太锐利,显得很不协调。配好以后,大家都认为很不错,我想其实她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最起码可以做我的形相设计师。但是如果我真的娶了她,除了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我还能给她什么?她不像关文文那样没心没肺,得不到她真正想要的,她会很失落,也许除开财富我额外能给她的只有眼泪。
我甚至在结婚以后还怀念过她,那个干脆利落的女孩(以至给我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麻烦——我太太是个厉害人物)。她从小家庭环境不是太好,很多东西要靠自己去争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的日子很辛苦,顶着健美**的桂冠却要去普通的家庭里做保姆是件让她不能容忍的事情。有时候我能清楚看到她眼里那种怨懑,而这种怨气,是静言没有的。事实上,我希望在我的保护下,能让静言乌黑娇气的眼睛里永远都不会有这种神情。
方静言——是我的太太,也是伊莲娜成功的诅咒里的那个人。
命运让我在中国遇到她,她是我生命中的灾难——甜蜜的灾难。
第一次看到静言,她从高高的院墙上跳下,像个小猴子一样,毫无淑女气质,和她两个乖巧文静的妹妹简直没有一点可比。但是当她扬起眉梢时,眼中那抹促黠狡诈的光芒让我愣住,这种眼神我只觉得太熟悉,却一时想不起出处。
我弯下腰问:是静言吧?
她的眼神骤然变成了厌恶嫌弃。
厌恶?嫌弃?这辈子还没有别人用这种眼光看过我。奇怪我却不生气,本来对静言父亲的谄媚姿态早已厌倦的我决定留下来。
吃饭的时候我好整以暇地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她的表情生动灵活,洗净了手和脸,换上淑女装的她又给了我一副惊艳的外表。
她的话并不多,眼睛偶尔瞥向我也是一触即开,她的心思不在我身上,但是我的心却不知何时起开始流连于她。
为一个女人陷落自己的感情,赔上一生,这种傻事我想世界上只有父亲会做,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也有遗传自他的这份基因。所以纵使可以在商场纵横,得之天下,我还是不会觉得快乐和满足。也许,静言才是我唯一的敌手,唯一的克星。
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用尽手段,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知道爱人的痛苦,为了这个女人,我生平第一次觉得心力交瘁。这条路,或许是错了,我反复责问,如果当初认识她之后我就远远躲开,而不是追随她那乌黑灵动的眼神丢了自己的心,我不会过得这么惨。伊莲娜如果在我结婚之初的几年遇到我,大概也会笑话我总有这一天吧?
“被姐姐折磨会不会成了你生活中的一种乐趣?”有一次静仪冷冰冰地问我。
“你高估了我的审美趣味。”我哼了一声,对于静言的这个妹妹,偶尔我会觉得有些亏欠。其实我亏欠的女孩子并不只她一个,但因为她是静言的妹妹,所以我总有些放不下。
与静言结婚后,我曾背着她查寻静仪的行踪。没想到那个心高气傲,娃娃般精致地静仪竟然会沦落到饭店大堂弹琴赚钱。于是即使我身在异国,还要屡次打电话给静仪,劝她们姐妹和好,又将她安排到我在国内的一套高级公寓中入住。我知道,静言虽然是刀子嘴,但是对这个妹妹并非绝情绝义,我也不可能任由静仪在外面自生自灭。
静仪其实和我有些相像,一般情况下喜怒不行于色,总是冷冷地看着世间大众,骨子里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但是我与她,最多是朋友,知己,不可能是爱人。
“你之所以会那么深刻地爱姐姐,是因为她是你唯一一个倾尽所有都不能征服到手的女人。”
“你又低估了我的眼界心胸。”我拍了拍静仪的肩膀,“我与她的事情你不能明白。”她不明白,我也不会讲给她听,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深陷在这样的婚姻泥沼中,我享受着的到底是什么?
静言没有给我多少好日子过。一开始她不知道我背着她做的那些事,她只是有很深的自责,常常半夜惊醒,说梦话也会念到另一个男人的名字。我没有别的安慰方法,只能给她掖掖被角,或是将她自恶梦中唤醒,送一杯放了安眠药的冰水到她手上。
她对我为她做的事情全无感激。从未感激。甚至连一句真诚的“谢谢”都未说过。算了,其实我为她什么事都肯做,所想听到的却不是“谢谢你”这三个无情无义的字。
终有一天,我认命地决定,带她回去,回到中国去,回到那片让她恶梦中无法忘记的土地,让她去面对她的心魔,也让自己面对我们之间潜藏的汹涌暗流。
果然,她回到静园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似乎只有这一个番外啊
一、是快速健身。生命在于运动,打羽毛球,不到十分钟,就能汗流浃背,在短时间内就能达到健身效果。 二、是塑身。看过羽毛球比赛的人都会发现,羽毛球运动员无论男女,身材都很匀称,尤其是女队员,四肢修长,亭亭玉立,这是羽毛球运动的特点决定的。第一次打球或是隔很长时间打球的人第二天全身肌肉疼痛,走路都困难。这从体育科学的角度讲,这些肌肉之所以疼,是因为长期以来没有得到锻炼的结果。就像练健美一样,哪块肌肉有感觉,说明哪块肌肉得到锻炼。打羽毛球锻炼的部位,其他运动不容易练到。 三、是美容。如果细心一点的人会发现,羽毛球运动员的皮肤都很好。经本人多年科学研究,发现四川、湖南、上海、南京等地的女孩子皮肤都很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天气闷热(不是炎热),长今说过,最好的美容方法是煮饭时掀开锅盖用蒸气熏一下脸。羽毛球是室内运动,又忌有风,在夏天更像蒸笼一般。长期以往,皮肤肯定会变好。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打网球,但是网球经常暴露在日晒之下。打个形象的比方,在锅里煎的锅贴和在蒸笼里蒸的包子馒头,哪个皮肤好? 四、是女权。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女性在力量、速度上远逊于男性。但是羽毛球运动是技术最复杂的运动,同时也不乏力量之美,在球场上,MM把GG打得满地找球的现象有的是。因此,可以获得征服男性的满足感。 五、是优雅。羽毛球强调协调,动作舒展、步法合理,用好技术能四两拨千斤,如果在现场看过职业球员打球,一定很羡慕他们动作的优美。不像别的运动那么强调力量和身体对抗,比如网球,为了发大力,很多女运动员嚎叫连连,甚至都出现对方向裁判投诉声音太大,甚是不雅。 六、是娱乐。MM可以娱乐的项目不多,打麻将打牌显得俗气,泡吧蹦的多了,让人觉得太前卫,可能会敬而远之。足球篮球又找不到对手,乒乓球网球如果打不好的话,又老是接不到球。羽毛球水平再差,起码不容易吃对方的发球,能多打几个回合,使运动具有趣味性。 七、是交友。羽毛球可参与的人数多,双打的时候可以和队友交流,累了在场边和别人交流。MM出于矜持,在正常场合认识GG的机会不多,在打羽毛球时,可以和GG双打,或者叫GG教如何打球,或者。。。。。。总之,人疲惫后,肌肉不那么紧张,情感的防卫系数也会下降,更容易交流。 八、是欣赏。夏天打球,GG们大多难耐闷热,便光膀子打球,MM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旁边欣赏GG的肌肉了。(当然,不能带有色眼镜来看喔) 九、是秀身材。羽毛球运动套装有短裙和短袖T恤,身材好好的MM可以一秀身材
首先是鬼手,就是鬼剑士被诅咒的臂膀。鬼手只是传说中一些杰出的鬼剑士所有用的,例如GSD啊~后来,在使徒降临后,这种诅咒或者病毒开始扩散,GSD和你一起上天空之城,就是为了查这个原因。
再来,任务中,罗特斯死前,说了好长的一段话,就像漫画里经常发生的一样,邪恶是由于正义如何如何虚伪。也就是罗特斯其实啥也没做,冒险家因为GBL的预言(其实我们是为了升级= =!)而消灭他,在他看来,这才是邪恶的。而同时,透露出了无形之希洛克死前,预言人类将会因异变而灭绝,引发又一轮任务。
第三,摩根,就是浅栖之地的BOSS,本是帝国的一个炼金术士,他的家人全部因为异变传播的疾病而死。他自愿去调查。结果。。。= =!很惨。。。而他在临变为僵尸的时候,给好友克伦特写了一封信,说到疾病的原因,写在了他的研究日记里,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他的信到此为止。而克伦特,由于和人类冒险家接触过多,别暗夜精灵族驱逐。很好的剧情= =!因为疾病的来临,精灵族认为是人类所带来的。而克伦特的爱人,莉斯,也死在了那场疾病中。变成了邪龙墓地中的女鬼。而当赫顿马尔的疾病也起来的时候,博肯告诉冒险家必须和精灵族联系,停止战争。而克伦特正被驱逐,所以,要前往无头骑士看守的暗黑城入口。
第四,迷宫中的刹影,我们都知道,是太刀达人西岚的徒弟,后来为了追求实力,前往精灵族。他尝试把魔法融入太刀当中。但是,精灵族人不会无条件的让他学习精灵族的魔法。让他就认暗黑城入口的守卫。而在这段过程中,刹影虽然成功的实现自己的设想。但是,也被自私的精灵族人,抽去了灵魂,成为为精灵族卖命看门的一个可怜的家伙。
第五,为了证实罗特斯临死前提到的使徒希洛克所交代的预言,冒险家要找寻曾经去过悲鸣洞穴里的远古英雄们,首先找到了布万加。
他说,希洛克死前,说到,在我死后,将出现一个能掌握千种武器的人。。。。就这么多= =!于是扯出了阿甘左。因为阿甘左离希洛克更近一点,但是阿甘左或许是因为卢克西的死而颓废。。。
第六,在老鼠BOSS皮特死前,提到了一个名字,狄瑞吉。就是第六使徒黑色瘟疫狄瑞吉。他是希洛克提到的异变的来源吗?
第七,未成系统的故事,臭水沟公主帕丽斯和加尔布莱斯是好友,都是暴力女。鼻涕大叔和废墟里的爆炎野修罗哥是对手。宫殿的雷剑白手曾经是个贵族小伙,这个故事A4也提到了,他老婆貌似是宫殿里的洛西亚。死神之塔里的骨盔鬼泣,曾经是GSD的高徒,但是戴上了能让他变得更强的骨盔,失去灵魂,被死神操纵。死神之塔里的冻死的鬼剑士哥拉斯,他的妻儿都死于雪灾,之后。。。啊。。。。。我任务刚坐到这里,晚上回来继续吧。
还有谁有A5里刚刚提到的故事,就讲一下吧,吧里很多人喜欢看小说写小说,DNF的世界观中,背景故事牵扯的感情,也是很感人的。毕竟A5里的故事,和之前是分不开的,所以原谅我从开头开始讲述。
开头的画面就是当初的战争,讲述了女鬼剑士卢克西力战使徒无形之希洛克而死。
大叔的画面中提到了“奥兹玛”这个奥兹玛就是带领着狼人吸血鬼等这种伪装者战斗的恶魔,而伪装者,却是得了一种奇特的怪病而来,这种病得了以后,看起来和常人一样,但是对血,有着强烈的渴望。米歇尔是圣职者的训练师兼培养者。他带领圣职者与奥兹玛的伪装者大战。最终将它赶到另一个空间。而百年后,伪装者的病患又再一次重现。圣职者怀疑是奥兹玛将要回归。于是召集了各地的圣职者。然后故事开始。这里的伪装者疾病,可能就是鬼手症和灭掉偌亚佩拉的疾病。而这次病患的重来,就是使徒再临的征兆。也就是后面任务的焦点。
格兰之森,这是我们熟悉的新手向正式玩家过度的地方。
这里本来是阿拉德大陆有名的“精灵圣地”所有的怪,其实都是过去里面的精灵。包括暗黑雷鸣中的僵尸。当然除了那两位疯掉的姐妹。而造成这样的结果的,是一场大火。
而诺顿根据冒险家带来的材料,分析出暗黑雷鸣是一个特殊的空间。僵尸,其实是过去的精灵。而我们根据僵尸的特性可以看出,他们应该属于,伪装者的一个种类。也可以成为,异变。而那场毁灭精灵圣地的大火,在诺顿看来,或许和帝国有关。而就在这时,帝国派人没收了诺顿所有的研究资料。不难看出,异变,非人为造成,但是伙同而来的大火,令人费解,而帝国的行为,是否和这场火有关?
引发天空之城的线索,是从牛那里带来的灰色结晶,火女身上也有,这上面充满着邪恶气息,或许就是一切来源的最重要线索。而线索指向了天空之城。
天空之城是连接阿拉德大陆和天界的纽带。被一层魔法壁垒所保护着。这层魔法阵,却在慢慢削弱,以至于重现阿拉德。公国魔法师都在集中维持着魔法阵的力量。但是不见好转。而这时GSD的鬼手,也有了反应。(这也是我说猜测鬼手也是当初伪装者病原的一种的原因)。
还有,龙人之塔里的龙人族和GBl族在长远看来,是两个虽然很低级,但是人员很昌盛的民族。GBL种类繁多,这我们体会到了,他们身上会爆出GBL的手骨。这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他们的祖先的,这是他们的风俗,要带着祖先的骨头出战。
大家记得萝莉安得宠物吗?是只小龙。这也就是为什么萝莉安会跑到龙人塔里,她可不是去给龙人偷情去= =而是她的宠物去。为什么没有受到伤害,为什么她也不伤害龙人,我们可以看出是小龙的作用也能猜测到,异变之前的龙人族,并不是现在这样凶暴。
人偶师是魔法仆人。他们用自己特殊的法力创造人偶,用来维护魔法壁垒和天空之塔的建造。而冒险家调查出,大魔法阵的虚弱,正是由于他们从内部的破坏。他们不过是人偶师,是仆人,主人,是谁呢?
天空之城,是天界和阿拉德大陆连接的纽带,但是在远古时期,暴龙王巴卡尔统治天界的时候,封锁了这个要道,也就是为什么远古冒险家们会经常选择天空之城去历练冒险,而现在冒险家只能看不能去的原因。而当天空之城的魔法壁垒被削弱,天空之城再现人间。很多冒险家纷纷前往,想重现远古英雄冒险家的经历。
至于暴龙王巴卡尔,是龙族的王者。在魔界时,因为力量的强大,被列为九使徒之一。
这点要着重说一下,所谓使徒,就是魔界最强大的存在,被魔族大部分人信奉的强者,很多魔族人相信,依靠他们的力量,可以拯救世界,他们才是改变世界的神的使徒。所以魔界人很多人都不认为使徒是邪恶的。至于九使徒,官方背景里有,这里不多说。
暴龙王就是其中之一,曾经。因为他的野心,妄图称霸魔界,大家如果看过一些小说的话,应该知道,魔法,是精灵族,龙族所特有的。而在DNF历史上,第一个运用魔法的而不是这两个种族之中的,只有第二使徒泪眼之希尔德。(此女为最早的元素师当时魔界之主)。但是暴龙王巴卡尔的野心膨胀妄图得到生命之水统治魔界,另使徒们感觉厌恶,于是第二使徒将他除名,并组织魔族人围殴他= =!但是巴卡尔靠着之前强迫建设者卢克(此倒霉孩子后来被封为第九使徒)修建的死者之城而脱逃,来到天界,并带领光之军队和光之城主暴力统治了天界,并封锁了魔法。断绝了和阿拉德大陆的交通。
在其后,距离我们的故事500年前,天族人暴乱,巴卡尔被偷袭,死于天族人之手。而魔界却出现了自然的气息,这是过去所没有的。而当无形之希洛克死于卢克西之手,魔界又出现了水。于是魔族人的信仰改变,他们相信,只要除掉所有的使徒,就能使魔界像阿拉德大陆一样富饶,于是许多魔族人前往阿拉德,帮助冒险家(魔法师小鬼们都喜欢来阿拉德就是因为那里比他们家乡好得多得多。。。)而幸运歌手爱丽丝就是其中之一。
PS:改版前,有过天空之海这个名字。所谓天空之海,是天界和阿拉德大陆唯一接壤的地方。。。也就是可以这样看,天空之海,就是阿拉德的天空,天界的海洋。而天空之海也有着神奇的力量。龙族人,就是暴龙王的子民,从龙族(例如龙人塔里的翼龙)进化成为有智商的龙人一族。
通过剧情我们知道,我们这些冒险家不是第一个进入天空之城的,很多人都进去想重现当时英雄们的辉煌,但是都被阻挡了。首先就是石巨人。这些石巨人并不是单纯的木偶。他们蕴含着强大的魔法源动力。而他们的首领,就是阻止冒险家向上继续的一大阻碍。其外表上的黄金也代表他在石头人中的地位。
。。。。如果lz还要。可以追问。。
做为女人,而且是爱美的女人,肯定想有不老的容颜,然而岁有是一把无情的刀,让人想要在它手中挽留青春。
首先,最喜欢做的事是拍照片,想让照片留住自已的青春
很小的时候,都很少拍照,自从上了初中之后,在镇上的照相馆拍过一次照片,看着年轻的自已,就有了一种冲动,想把自已的样子照下来,等老了好回头看看。
就这样,我每年都会去照一张照片,然后洗出来夹在相簿里。
结婚时,我的陪嫁里就有我的三大本厚厚的相簿呢。
婚后,洗照片这个习惯就没有再坚持了。不过,现在还是会拍一些自拍照,上传到电脑上,想着等那天就去洗出来。
其次,保存校服
上小学时,我没有校服,上初中开始就有了校服,我很喜欢我的校服,由其喜欢穿着它在学校里的时光,真的是天真无邪的年纪。
反观现在步入社会,虽说有各种职业装,但已经找不到当年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最后,喜欢用日记记录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在有了喜欢的人之后,写的日记更是多愁善感的,曾被我的表姐偷看,还笑我是个痴人。
用日记记录每天发生的事或感想,回头翻看还是蛮有意思的。
受我的影响,在结婚后我先生也学着写了一段时间日记,现在那本日记成了我最珍贵的东西,每当我对先生不满的时候,我就会拿出他写的日记翻看,让自已平静下来,再去想想自已为什么会这样,有时会发现,我的不满只是自已的小情绪爆发,然后就会反省自已,不要让自已再被这种情绪影响夫妻感情。
无论怎么去挽留青春,能挽留的也只是青春的记忆和时光的剪影,但这样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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