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纳哥公爵好。
在开花性方面,公爵可以说是“吊打”红双喜,甚至比果汁阳台之类的微月还要勤花,仿佛就是为了开花而生的,只要养得还不错,一年四季开花都不是问题,无论是盛夏还是寒冬,在春秋季节,甚至一月两开,而且花量丰富,小集群簇拥开花形式。
单花枝同时开几朵花,养分跟得上的话,有枝必有花,容易就开出爆花的盛况,只见一树红花灿烂,甚是迷人壮观。
摩纳哥公爵,又名樱桃派对,中小型灌木状月季花,植株长势偏低矮型,株高只有60-90厘米,分叉性很好,不打顶也能自然分枝,株型很紧凑,身上刺很少,稀稀疏疏的,比较适合家庭种植。
地栽可装饰花坛、花圃、门前院后、道路两旁,对花盆种植也很适应,口径20cm左右的花盆就能满足其生长需要,盆栽的株高多在30-40厘米,露台、阳台甚至窗台都能容得下。
摩纳哥公爵和红双喜月季的区别
1、花色:摩纳哥公爵和红双喜月季花朵都是红和奶油混合的花色,内黄外红,但红双喜它的红色明显要比摩纳歌要多一些,另外就是摩纳哥公爵它的花瓣也要比红双喜要多。
2、花朵:摩纳哥公爵和红双喜月季都比较的大花,花径都能够达到14公分,但摩纳哥公爵的花型要更紧凑一些。
3、香味:摩纳哥公爵它是淡香的,而红双喜是浓香,非常非常香的那种。
4、株型:摩纳哥公爵是中等灌木,而红双喜是一种大灌木品种。
5、抗病性不同:红双喜的抗病性要比摩纳哥公爵要更强。
6、用途不同:摩纳哥公爵主要用于庭院、家庭的绿化,而红双喜它强抗病易养护的特性,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也非常的多。
嗯,公爵300是美利达今年新出的车款,花鼓为V刹,前叉与车架一体配色,车架为浮雕。其他为:刹车夹器较公爵500,改为彦豪的,手感更好,车圈坐管车座等的品牌也都有变动,整车更轻。相比2011款公爵500,除了花鼓和碟刹以及车身颜色的区别,其他没任何改变。如果平常锻炼的话,是一架相当不错的车款,上山骑行的话如果是一般的小山山路(就是俗称的小土包山),基本没有问题,如果是难度较大,对自行车要求比较高的山路则有一定风险……一般的XC地形都没什么问题,当然,是否换碟刹主要取决于行驶的路段,彦豪的刹车效果也蛮好,不过要是有上山的打算而且预算比较多的话最好还是上碟刹,现在最流行的线碟毫无疑问是AVID BB5,是一款中端的线碟,比较符合楼主的要求,价格带碟片在淘宝的话大概是250-300之间,但是提醒楼主公爵300的花鼓是V刹的,想换碟的话还要配合碟刹的花鼓一起更换,要不少银子,如果不是爬比较颠簸或者比较陡的山的话不换碟刹也可以,毕竟公爵300本身是山地车配置,正常的小缓坡山还是没有问题的,实在不放心也可以去换套禧马诺的高级V刹M510,这个是公认的性能出色的V刹,价格淘宝大概是120-170之间,相比较BB5更便宜实惠,而且性能并不逊色很多,当然雨雪天气还是碟子更好些……前提是雨雪天气您骑车。
而且,如果是经常长途骑行的话是不建议换碟刹的,因为碟片难以拆卸调换,一旦遇到问题受损(比如撞到石头上)弯折之类的,那你就惨了,一架没有刹车的车子,在没有遇到比较专业的维修店之前,您就只好推着或者是溜着了,这种事情也没少发生过,毕竟长途的话问题会暴露的多一些。
公爵300是非常适合初级骑行者的一架入门级山地车,性价比较高,也秉承了美利达一向的车子特色,坚固耐用。不过,如果骑行的主要路段选择在比较颠簸的路面上的话,建议您再选择一款比较好一点的把套,比如说维乐的小关刀之类的人工学把套,这样会有效减少颠簸对手腕的损伤和对脊柱的压力,一个好的车座或者是3D的坐垫也是必不可少的长期骑行运动的装备之一。
客观地讲,碟刹的性能普遍是高于V刹的,但是同样价格的V刹和碟刹的话,V刹的性能会高于碟刹。(因为V刹的高档货也很少超过200,而碟刹中端的都要在250以上)比如禧马诺M510V刹的性能一定是要高于winzip同等价格的碟刹的。当然,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选择适合你自己运动方式的配件,能够发挥出他作用的配件。如果只是在宽阔的公路上骑行的话,那么即使配备了禧马诺M590的油碟,所起到的作用最多也就是一个M510V刹加上两个碟片的装饰作用而已。那样的话,所能发挥出的刹车性能简直低的惊人,没有任何价值。当然,如果楼主十分有钱的话,当我没说。不过我想选择公爵300的话,应该也不是内种闲的烧钱的富翁吧……
好了,回答完毕,希望选取,谢谢。
以上除第一句部分借用原话之外,纯属手打,如有雷同,不胜荣幸
新天籁和天籁公爵外观上最大的不同是尾部,公爵的尾部有点外倾,因此长度达到了4930MM,比天籁4850MM长了点点,还有就是上面是全景天窗外观上有以下几点不同:
1。在车身长度上,公爵的屁股比天籁长大概3-4公分。
2。屁股后面的镀银色长条,公爵是连成一线的,天籁中间是没有的,只是两边有
3。车头部分,两个雾灯也不同。公爵是镀阴色,天籁没有镀。]
4。排气管也不一样,公爵是外露的,天籁没有。
5。天窗就不用说了,公爵是两个,天籁只有一个!
众所周知日产的命名体系是比较混乱的,时不时地改一下车系名称破坏了车型历史的延续性,因而很多经典车型的直系后代并没有一个响亮的名头。
Q70L这款车属于换汤不换药的"新车",因为这款车和早前的M系(M25/ M37)本质上是一款车。同理,同时期的其他英菲尼迪车型也是如此,比如QX50之于EX25以及QX70之于FX37。M系的车型代号是Y51,往上追溯一代的Y50则是M35,而M35的双生车型正是日产风雅。
风雅有着纯正的公爵血统,继续寻祖可以一路追溯到1960年的Cedric 30(注意是30而不是Y30)。这段历史笔者在此也就不赘述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阅笔者此前的文章斯文匪徒——试驾英菲尼迪M35,文中有公爵前世今生的详细梳理。总而言之,Q70L本质上仍是公爵车系的延续。
Q70/M25这款车的标准轴距版本尺寸并不夸张,车长4945mm,轴距2900mm,还算标准的行政级体型。而后来加长版的M25L和Q70L则直接拉长了15厘米轴距,两项数据分别为5095mm和3050mm。目前在售的20T版本轴距未变,但车长甚至去到了5130mm。加长后的车身线条还算是比较协调的,从侧面看过去甚至还有点保时捷胖大妈的味道。
加长的最大好处自然是改善后排乘坐空间啦。在Y50时期,风雅和M35都没有长轴版本,后排空间是比较捉鸡的。毫不夸张地说只比同期轩逸略大一丢丢,想要翘二郎腿还得挪一挪前排座椅。Q70L的后排腿部纵向空间则是非常宽敞的,即使在前排正常坐人的情况下也能比肩许多长轴D级车。
乘客身高176cm供参考
使用老板键挪动副驾座椅后的空间更是大得离谱,一般身高的乘客伸直小腿不成问题,某老师坐后排恐怕就无法方便与前排交流了。
Q70L的后排不仅空间大,乘坐感受也是相当优秀的。笔者体验的这台车虽然不带电调靠背,但靠背角度的角度和凹陷感都令人满意。坐垫的长度足够,能给到大腿很好的承托。值得一说的是这款车竟然全系标配电吸门,这可是C级车上鲜有的尊贵配置哦。
图为M35后排座椅
非要挑毛病的话就是坐垫比前辈M35略硬一些,但靠背略软,没有给背部提供相应更好的支撑。总的来说座椅舒适度和M35区别不大,后排主要赢在空间上。
Q70L的前排给人的第一感受是挺老气的,环抱式的中控台造型和多年前的风雅并没有多大区别。需要仔细体会才能发现这台车给车主提供的老派尊贵感。
比如做工用料都很讲究,摸得到的地方几乎都是高级的皮料和木板;
比如按键和旋钮的手感都极好,同期的天籁则会明显松垮一些;再比如甚至有专门的出风口吹送冷气隔绝前挡风玻璃的热量。
用一个词形容Q70L的静态体验就是"实而不华",而现在大多数行政级轿车的套路都是"华而不实"。
这台车搭载的是VQ25HR发动机,最大马力235匹,最大扭矩256N·m,账面参数是相当不错的。第一脚油门踩下去感觉动力储备还挺足的,不像是一台肺活量仅有25L的小排量6缸车。据车主所说,Q70L的前段动力给人的主观感受要比同款发变的G25略猛一些。
这是一款偏向高转输出的发动机,整体性格和大哥VQ37是比较相似的,也就是高转爆,低转柔,中间很长一段转速区间都平淡如水。想要感受良好的动力输出,转速就要拉得稍微高一点,毕竟这台车的最大马力要等到6400转,最大扭矩也要等到4800转。
一些车主反映VQ25动力肉,笔者心想他们开VQ37肯定也会觉得动力不行。如果是坚持不舍得踩油门的佛系开法,账面动力略差一些的丰田的5GR和3GR发动机反而是更适合的。深踩油门的时候,这台车转速攀升相当快。保持在中高转,随踩随有,只要不是把这车当钢炮开,根本不存在动力肉一说。
单论发动机VQ25是极好的,但要是加上变速箱的表现嘛,笔者会更喜欢丰田的3GR或是5GR配6AT的组合。日产采用的这套7AT变速箱使用体验非常一般。它降挡不够果断,踩下地板油有些时候并不会退到最低挡位,而是在中间某个挡位楞一下,就像在向驾驶员确认"降到这儿应该差不多了吧?"加之降挡速度也比较慢,给出大动力请求时的加速体验是比较糟糕的。
正常驾驶时这台变速箱也不太令人满意,缓慢加速1上2、2上3都存在明显闯动。此外这台车还存在一些奇怪的闯动。比如2000转左右稍微带点负载,松油时转速先是掉落到七八百转再缓慢回升到一千多转滑行,此时会轻微抽搐一下,类似于手动挡退空挡再进挡时的闯动。车主称他掌握一套能平顺驾驭这款变速箱的方法,但笔者还是认为这台7AT变速箱是全车最大的短板。
Q70L的转向手感和M35相似,但略轻一些,回正的时候也更粘手。稍微加快一点驾驶节奏,能感觉到路感没有M35那么清晰,但压过连续细碎颠簸时舒适度好很多。压过稍微大点的坑洼时,Q70L反而又不如M35舒适,显得更生硬更"弹",笔者个人感受是避振回弹过快导致的。
Q70L的操控算是很灵活的了,车尾的跟随性令人满意,过弯时完全感受不出这是一台五米一的长轴车。不过Q70L无法提供M35那种运动车般的紧致,稍微开猛一点体重和尺寸还是会露馅的。
如果是M35和Q70L二选一,笔者自然会更喜欢M35。M35除了后排空间之外舒适性完全不逊于更长更大的Q70L,而在驾驶方面M35也是完胜,换挡更利索,操控更犀利,至于动力嘛,排量多了1L也没啥可对比的了。
不过若是和同时期的其他长轴距行政级轿车相比,Q70L还是有很多亮眼之处的。奥迪A6L无论是C6还是C7的后排舒适度都远不如Q70L,宝马5系F18驾驶起来也没有Q70L轻快灵巧。Q70L推出的时候同期许多竞争对手都开始全面涡轮化了,而同样使用V6机器的皇冠13代价格过于坚挺,和Q70L的二手车价位并不重叠。因而十几万元预算若是想选购一台车龄不太老的行政级轿车,不太保值的Q70L算是一个比较划算的车型。
从某种意义上讲,英菲尼迪的豪华感止于靠背上的刺绣Logo消失。如今的英菲尼迪已志不在此,想做日产Plus谋求生存,Q70L恐怕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末代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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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Mar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Earl or Count):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Viscount):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Baron or Lord):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另外,平民部份则有两个阶级,分别为:
准男爵Baronet
骑士Knight
而这两个阶层又常以〔Sir〕一字直接称呼。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则是由国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来决定该由谁继承。
但一般都是沿用宗教的制度,由长子继承。
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亦可以依据〔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JurisdictionAct,1876。〕,与〔终身贵族法案LifePeerageAct,1958〕中,所赋予的〔特殊爵位〕,如封为〔男爵〕,则不能世袭。
在平民方面,〔准男爵〕的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但〔骑士〕则不能世袭。
另外,英国的爵位制度是可以颁布给女性,其阶级名称分别为:
公爵Duchess
侯爵Morch-ioness
伯爵Countess
子爵Viscoun-tess
男爵Baro-ness(orLady)
女性的封号是跟男的相对,而给平民的称号则没有差异,用样以〔准男爵Baronet〕和〔骑士Knight〕称呼。
安德来公爵应该是为了满足娜塔莎那颗失望的,焦急的心情,才选择又瘦又不好看的娜塔莎为舞伴的。
在舞会上,安德来公爵按照彼埃尔给他指出的方向走上前去。娜塔莎那张失望的、焦急的脸映入了安德来公爵的眼帘里。他认出了她,猜中了她的心情,明白了她是初次露面,想起她在窗子上所说的话,于是他带着愉快的脸色朝罗斯托娃伯爵夫人面前走去。
“让我向您介绍我的女儿,”伯爵夫人红着脸说。
“我已经荣幸地认识了,假使伯爵**记得我,”安德来公爵恭敬地低低地鞠着躬说,和撇隆斯卡雅说他粗鲁恰恰完全相反,他走到娜塔莎面前,还未说完邀请跳舞的话,就伸出手去搂抱她的腰。他提议跳华姿舞。娜塔莎对于失望和狂喜都有所准备的焦急的面色,忽然明朗起来,露出了快乐、感激、小孩般的笑容。
“我等你好久了,”这个惊惶的、快乐的女孩子,当她把手放到安德烈来公爵的肩上时,似乎是用她那含泪的眼睛里所流露出来的笑容这么说。他们是走进圈子里面去的第二对。
安德来公爵是当时舞会中跳得最好的人之一。娜塔莎也跳得好极了。她那穿缎子舞鞋的小脚,迅速、轻巧、灵活地跳动着,她的脸上现出了幸福的喜色。
她的光脖子和手臂又瘦又不好看。和爱仑的肩膀比起来,她的肩膀是瘦的,胸脯是不明显的,手臂细的;但在爱仑身上,由于受到过上千人的目光的注视,仿佛涂上了一层油彩,而娜塔莎好像是一个第一次袒肩露臂的姑娘,假使不是他们使他相信,这是绝对必要的,她便要觉得这是很可羞的了。
安德烈公爵喜欢跳舞,他希望尽快避免别人同他进行政治性的、理智的谈话,希望尽快突破那种因为皇帝的驾临而形成的令他厌烦的拘束,所以他去跳舞,并且选择了娜塔莎,因为彼埃尔向他指出了她,因为她是他眼中所看到的第一个美女;但他刚刚揽住那个灵活的腰身,她便和他那么靠近地扭起身子,对他那么亲密地微笑了一下,她的魅力之酒使他陶醉了;当他换一口气,放下她,停下步子,开始望别的跳舞的人时,他觉得自己活泼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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