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膀子造句(大约30个左右)

用膀子造句(大约30个左右),第1张

1、唱戏凭嗓子,锄地凭膀子。鲁迅 

2、不要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甩开膀子干吧!

3、最酷光棍:光着膀子拿着棍;开着车子到处晃;泡着吧不说困;侃大山真学问;抽着烟像神圣;玩起牌像赌神!祝光棍节快乐,早日失身,抱得美人归!

4、真怀念小时候啊,天热的时候我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光膀子。

5、儿时的夏天多美好,逃课**爬到树上捉知了,光着膀子在河里奔跑,吹着口哨逗草丛里的野猫,打魂斗罗整个通宵。幸福回忆不会变老,激励你我快乐今朝!

6、夏天睡觉不贪凉夏季的晚上,很多人光着膀子在街上溜达;整夜开着空调睡觉;甚至觉得在床上太热,干脆在地上铺个凉席。殊不知这样做极易使身体遭受风寒。因为人在熟睡时全身基础代谢减慢,体温调节功能下降,身体抵抗力变弱。亲们不要贪凉哦!

6、zaojv尽量原创和收集优质句子

使您在造句的同时

更能学到有用的知识

7、职位升了一截子,开心聚会铁杆子,激动起来光膀子;欣慰辛苦一家子,幸福相伴一辈子。祝你升职加速,好运无数。

8、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脚踏实地好好干,言胜于行是真理,美好人生靠努力,坚定信念从现在开始。亲爱的朋友,记得行动哦。

9、推开快乐无边的窗子,抖抖幸运无沿的膀子;请出舒心无比的影子,赏赏吉祥无穷的叶子;照照愉快无尽的镜子,哼起如意无限的曲子,526我爱乐,享享乐趣无量的日子,愿你乐呵一辈子!

10、一只蓝鸥鸟打挺远个地方扑搭着膀子到了这嘎嗒的水泡子

11、他在公寓凉台上跟夏天来度假的青年女客吊膀子

12、谁不知道他俩经常背地里吊膀子呀

13、每当你感觉到冷,这些肌肉收缩,毛发在你的膀子上站了起来,你的皮肤就看上去很有趣,疙疙瘩瘩的。

14、在湖滩上,我们模仿起健美表演来,所有男人都光着膀子,摆出造型,而美眉们则对着他们鼓起的肱二头肌、胸肌、三角肌拍照。

15、他孔武有力地弯起膀子

显露出细长条的肌肉

16、我知道你和姓朱的女工吊膀子

你想哄骗她

17、小伙子大多露出结实的膀子,都是沙滩装,也有的紧身装,各种妖娆尽显,篝火晚会办得十分热闹。

18、哼

你们只会在厂里胡调

吊膀子

轧姘头!

19、马如龙光着膀子

八块腹肌层次分明

肱二头肌高高拱起

胸大肌更是惊人的突起。

20、他二话不说

大踏步上前

抡圆了膀子

照着小阎王那肉头就抽了过去。

21、与其观望徘徊不如甩开膀子干2015年04月26日。

22、他胖得像一头肥猪,又粗又短的脖梗儿都胖没了,圆滚滚的小西瓜般的脑袋,就像安在两个膀子上。

23、沐浴朝阳,焕发朝气,呈现青春活力;送走晚霞,呈现笑意,美梦安逸甜蜜;迈开大步,甩开膀子,创造事业奇迹;家庭顺意,爱情给力,你是幸福大帝!

24、向前进,向前进,青年的责任重,青年的祝福真;8月12日,佳节要来临;世界青年们,团结一条心;珍惜好时光,拼搏又奋进;甩开膀子干,为国又为民!祝国际青年节快乐!

25、爸爸到学校找儿子,见儿子被老师罚站,忙问原因,儿子说:老师让我回答赤壁之战,我不会!爸爸一戳儿子:你这傻小子!赤臂之战不就是光着膀子打架嘛!

26、《新婚姻法》出台,下辈子要做个男人!因为:木有大姨妈;不用生娃;夏天不用带胸罩;可以光膀子;男女通吃;哪都能尿尿;更重要的是离婚后还有房。

27、有那么一瞬间,他悲哀的意识到,他欣赏的,始终是碰上敌手敢甩开膀子捍卫自己东西的男人。水千丞 

28、那天黄昏,我们三个小鬼悄悄沿着游廊视察蟋蟀的行踪,蹑手蹑脚摸到幽暗的转角处,赫然发现那男人光着膀子轻轻搂着云姑,云姑的辫子散了,玉白的脸紧紧偎在那座油亮的胸膛上。董桥 

29、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裤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烟掠过。张爱玲 

30、像是印证了它的话

周围呼啦啦的晃出来三十多名玩家

抱着膀子斜头歪脑的笑着。

  影评写作指导

关于影评的写作没有严格的限制,在观看一部影评以后从剧情,影片声音画面以及剪辑技术和特效等方面发表自己的见解,一般情况下影评的写作不分对错只要言之有理便可以视为一部合格的影评。

   若要写专业影评那么写作的要求则更高一些。在写专业影评的时候通常人们会以影片的文化内涵或者导演风格入手,抓住影片所呈现的某一个点去深入抑或者是延伸,有一种专业影评则是专门针对美学角度去分析的,比如从人文角度,从声音镜头画面角度去写作。

   关于《大圣归来》的影评写作,凭借着我们对“孙悟空”的了解写一篇长长的影评分析并不困难,但最主要的是要在观看的时候抓住此部片子与以往“西游记”不同的点去分析,去评论,这样的影评才会更有新意更有价值。用对比的方式去进行影评写作也是一种很好的影评写作方式。

文一:一部认真的动画**

 对于我们这代看着86版西游记电视剧和99版西游记动画长大的一代,从情怀而言每一次在银幕同猴王重逢都是一次“归来”。就冲着这点我也会一次又一次冲进影院贡献票房。童年男神银幕重逢,想不激动都难。

 而这部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是一种新的尝试,借用了西游记的故事内核,加以崭新的铺垫,从而铺展开一段全新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长大了的)唐僧,没有取经,没有九九八十一难,简单概括下来就是一个猴王打败深山老妖的故事。从本片的排档也不难看出,瞄准暑假档,旨在针对“真·少年儿童”和我这种一辈子动画毕不了业的“伪·少年儿童”。

 并不走猎奇路线的相对简单的剧本,却是这部成功的影片一个坚实的骨骼。在此基础上,叙事张驰结合,笑点与段子一个接一个,娱乐性足够强也没有国产**常见的诟病之心灵鸡汤的教育。上映第一天的今天是工作日,我所在的影厅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儿童观众和三分之二的成人观众,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大家整体的投入度都非常高,相当罕见。

 剧本与叙事的流畅只是动画**成功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不得不赞颂一下本片的作画。流畅度与精美度简直令人瞠目结舌,色泽华丽而充满古典韵味,打斗场面相当紧凑连贯,细节上的处理也十足的有诚意。从作画的层面而言绝对是国内的超一流水平和世界领先水平。看皮克斯的动画**所能感受到的视觉震撼也不过如此。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在银幕上看到霸气、逼真而充满魄力的中国龙的形象,制作的就这么好顶赞,让同档期某位从片名到内容都抄袭的国产动画导演情何以堪最好直接跳黄河得了。

 人设上借鉴了相当多的传统元素,在这一点上和本片的OST有着密切的呼应。民乐器的大量使用包括京剧自身的融入,和近二十年世界主流的**配乐模式相辅相成,相当有存在感,却又不会宣兵夺主。

 从这个意义而言,对传统元素的挖掘绝对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期国产动画可以着手的一个途径。我们有浩瀚的历史可以挖掘,有无数像西游记这样人人皆知的经典可以取材。这对编剧来说是一项既省力又费心的事儿。省力在于你不用在短短的两小时内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观来呈献给观众,而费心则在于要让观众买单并喜欢上这样一个他们从小就知道的故事。

 why not迪斯尼可以有美国人眼中的花木兰,梦工厂可以有他们心中的功夫熊猫,这世界上有谁能比我们更好的讲述我们民族自己的历史、经典与传奇一部好的国产**的带给我的希望总能浇灭十部差劲的国产**带来的颓废,因为我们可以相信就算这个市场再操蛋,就算这个圈子再没救,依旧有那么多有心的人在认真的做**,更难得的是在认真的做动画**。

 永远向追梦者致敬。

  文二:那一刻,那么多的温暖

 冰蓝深海,猴子沉入水底。无能为力,大圣落魄,剥除齐天之名,只是区区一介石头蹦出的普通猴子罢了。而眼前浮现那颗毛茸茸的圆光头,乌溜溜的黑瞳仁,清脆地喊他一声,“大圣”。

 他伸出手,穿过冰冷的水,握住了那只残破的布偶。即使他的力量他的威风他的神通还压在那逃不出的五指山下,只要他能做那长安城中挂单一名小和尚的齐天大圣,足矣。

 这个瞬间,在我看来,才是孙猴子真正挣破封印的一刻,不管比起之前挣破山石禁闭也好,挣脱腕间冰凉精铁的佛印封锁也罢。这一刻,孙猴子才真正打从心底重抖擞,我是真正的大圣,只要你需要,只要我可以。

 孙悟空之所以一直充满魅力,正在于他的复合型“人格”。正如**海报里的“一念成魔,一念成佛”,这不可控的身躯里,存在着魔的杀性,佛的智慧,也有人的温情。但在大闹天宫以前,桀骜不驯的猴子是顽石里日月山川孕育的一缕精魂,空有比天高的傲性和血性,却无人教晓他忍之从之敬畏之。所以他也只能如楞头青一般被满天神佛忌讳之压制之,最终真相大白下才有了毁天灭地不惧只求焚天大闹一场。

 也只有寂寞山中漫长五百年的禁锢,或许才给了他消停的时间,去怀疑,去思考,去发掘,除了翻天覆地之外该有其他什么。而光头小江流儿正是应了这个机缘。或许,这如父如子,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不知道是否主创的设计,我总觉得“手”在整部**里是个特别重要的符号。同样是一只手,如来一掌压得孙猴子五百年不得动弹,混沌出手就是夺人性命,孙悟空五指作并从耳窝里取出一根如意金箍棒,它伸可通天,重一万三千六百斤,起落之间,天地改色。这么多的手的画面,通通都代表杀戮与镇压。唯独只有小小江流儿,怯弱地将他小小的掌,贴合于冰面,五百年的冷被一滴血的温暖驱散,大圣归来。

 沉入深海里深深的蓝有多么彻骨的冰凉,那一刻,那一只小小的手就有多么的温暖。

文三:传唱了五百年的猴子

 首先要说的是,看了预告之后两个字:惊艳。但是这两个字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中国制作。特别是在你看过耗资2100万,每分钟成本2万4的国产3D动画《雷锋日记》之后,简直要热泪盈眶!

 平时一看国产剧,看着从剧情的弱智到节奏的把控,镜头感的苍白,到毫无张力的构图,恨不得把毫无美学细胞的导演判个十年八年的。总算这部剧浇灭了我三丈高的肝火,终于也能双拳捶胸大吼一声:国产动画有希望了!

 走心得说,作为能惊艳我的国产动画第一剧,我是想给这部剧打五星的。但我还是给打了四星,打四星是因为把这部动画和皮克斯梦工厂等知名大公司放在统一标准来衡量的,这部动画完全受得起好么!完全不需要我的感情分,它也受得起好么!悟空转身那一棒子简直把我们多少年的窝囊气都打出来了好么!不过正因为把这部片和皮克斯梦工厂放在一个标准体系里了,才有了这一星的克扣。

 话说回来,这部剧的镜头跟踪和动作配合简直行云流水。打击感不再是花拳绣腿,而是有真实物理碰撞的厚重感。节奏不再是催眠曲,而是张弛有度,错落有致,高潮迭起。镜头感更是张力实足,不再平铺直叙,而让人感觉到了屏幕里的力量!

 我只能说平时一大堆要给人类生猴子的妹子们,这次真的来了一个帅炸天的猴子来让你们生小猴子了!

 当然,在预告中看出一些这部动画**的不足:在一些特写镜头的时候,比如特写悟空的手握拳时,在毛发的质感处理上略显生硬,像是半成品。 手指也没有掌纹,好在这个镜头一闪而过不太会有人注意。悟空的头被踩到船甲板里去的镜头,有一些贴图精度不足的问题。妖怪的爪子鳞片的渲染有死黑,爪子也没有皮包着骨的生物感。小唐僧死去时候的一垂手,我觉得速度过快有点滑稽,如果能缓缓垂下,最后小拇指再挪动一下,注意这些小细节的话就能渲染出更悲情的气氛。

 这部剧还有一个成色不足的地方在于,群众演员太少。在森林里悟空和小唐僧对话时,森林没有什么小动物显得有点寂寥;比如《功夫熊猫》里处处有群众演员,无论群众演员是否与主角在主线上发生碰撞,它们都保存着自己独立的个性和故事的完整性,让你们感受到它们是真真活在这个设定的世界中的。同时,它们也极大得丰富了故事的趣味性,比如《僵尸新娘》里冥界开的摇滚派对,“群演”骷髅们把自己的肋骨作为乐器演奏,把骷髅头作为帽子跳舞……细节的趣味性越多,片子越是百看不腻。

 我觉得这可能是两种理念的不同所致:一种是想着我这个**要分N个故事:故事1,主角和哪些配角对戏、故事2,主角和哪些配角对戏。另一种是先想象一个世界,然后考虑这个世界根据不同的物理性质、风俗民情,会发生哪些事。先让这个世界自我运转起来,再把主角扔到这个世界里产生化学反应。

 不过《功夫熊猫》、《僵尸新娘》的成本至少是这部剧的六倍吧!当我听说这部动画筹资困难,导演拍了8年,投资商要求改角色导演拒绝了,然后投资商撤资,导演靠朋友圈众筹拍了5年,突然就理解了。可能真不是没有好的创意,而是没有资本去实现这些好的创意。

 《黑客帝国》制片人质疑这部片“真的没有好莱坞参与吗“,既让人欣喜又让人心酸。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否看到中国的**业界优质的标准不再是”达到好莱坞水平”。话语权的抢夺,靠得就是我们这一代人踏实的努力。

 这只顽猴,才终于被驯服。漫天夕阳的黄昏里,他跟着正步摆手的小和尚,走在送他返回长安城的路上。那时他只是没有意识到,九九八十一难,也许从十世中的这一世起,就开始了。玄奘此人,是劫是难,也是救赎。这都是命运的开端。

 尽管他们如父如子,但我还是坏心眼地想,其实啊那威风凛凛神通广大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其实也可以是之于小王子的那只红毛狐狸呀。

 而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只孙猴子,有泼天的赖皮,有放肆的恶意,也有温厚的依赖,和忠诚的追随。只是,能不能遇到那个话唠唠的唐僧呀,这又是个不可说的天机,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很庆幸自己能看到提前点映场,特地约上了相识小二十年的好友一同前往观看。怎么说呢,我相信这是我们这一代共同的回忆,也是爸爸辈爷爷辈共同的回忆。心里某个角落里落满了灰尘的猴子布偶,也该是时候拎出来,扬扬灰,晒在日光下,重新打一声招呼,说句好久不见。

 从明至今五百年了,话本里的猴子传唱了五百年,祖祖辈辈我们都在被他打动。自先秦起数千年了,山海经里的百鬼山川影响了整片亚洲大陆,但如今还有几人识得混沌饕餮穷奇梼杌。是时候了,也该让我们的故事,去惊艳四座,令人拍案称奇了。

文四:被遗忘了许久的他,回来了

 故事开始于山妖肆虐的长安城,在动乱中失去了父母的江流儿被老和尚收养成长,齐天大圣曾经的辉煌传说在民间戏剧中流传,也深深影响着孩子。与此同时,真正的齐天大圣于五行山下封印未醒。日食之日即将来临,妖王要偷城中童男童女祭祀,为了搭救一位陌生的小女娃,江流儿机智战山妖,带着女娃逃入山中,误打误撞放出了齐天大圣孙悟空,而此时其法术封印仍在,孙悟空只不过是一只会功夫的猴子,但见到传说中英雄的江流儿仍将其奉为偶像并紧紧相随,给了落魄中的齐天大圣勇气与信心。途中女娃不幸被妖王夺取,江流儿孤身前往解救,无力抵抗妖王的孙悟空再三思索随后前往搭救,但在与妖王的决战中,江流儿以己之身引开尸兽保护他人,却造灭顶之灾,悲痛至极的孙悟空爆发能量突破封印,恢复齐天大圣之身。

 不到90分钟的**,情节非常紧凑,全程笑点泪点贯穿,人设完整饱满,配音不用说,你们往上看阵容,画面流畅程度绝对是国产动画**的巅峰(打斗场面恢弘大气),场景美得一塌糊涂(出原画集一定要买买买的那种),配乐更是一绝:不说插曲汪峰的《勇敢的心》,不说似乎没有在剧中出现的上海草莓宣传曲苏阳的《官封弼马温》,也不说秒杀三万人的片尾曲陈洁仪《从前的我》,中国国家交响乐团这班子拎出来都气势磅礴——借宿客栈时回忆花果山的点滴伤感旋律,初斗妖王时改编的古筝曲,孙悟空无力拯救女娃时从悲凉到悲壮的交响组曲,妖山一片废墟尘埃中走出齐天大圣的《小刀会》,还有熔石为甲英气炸裂变身时的配乐……无不极其精确到位地渲染了片子的情绪。

 相信我,这绝对是继宝莲灯之后国产动画**的又一里程碑。

 **结束,影院灯亮起的时候,收3D眼镜的服务员在门口喊道“大家,**散场了。”全场竟无一人行动,只听到一片安静中不少女孩的小声抽泣和男孩的低低惊叹。

 如果说蓝胖子和大雄教会我们做梦,那么齐天大圣和江流儿则是守卫我们童心的英雄,并将勇气与爱赐予我们。

 我们都喜欢超级英雄,这年头你要不是盾冬抖锤EC福华党你都不好意思混英雄圈,我也承认作为一个漫威粉,我喜欢钢铁侠,他是我成年后的英雄;直至《大圣归来》我才终于发现,我仍然爱着一个土生土长的、一脸毛的猴子,他没有花不完的钞票使不完的高科技,他没有八块腹肌一张俊脸,但他是我童年英雄,他“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永远的、不死的、唯一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谁说他鞋拔子脸不帅的我跟他没完!

 他被遗忘了许久,但他回来了。他保护了幼时的我,现在换我站在他身前,守卫他。他是父兄,也是朋友。他是英雄,也是凡人。他是传说,也是现实。他归来了,我便来接他。时光狷狂,愿这信仰永传承。

  文五:为了那只孤独的猴子

 在一开始看见《大圣归来》潮涌般的好评的时候,我是拒绝承认的。我对国产动画的最好印象停留在《龙之谷》的技术上。虽然看过预告片,觉得质量还不错,但现在的中国市场已经让我不敢对什么**抱有太高期待了。直到我坐在座位上,影厅里的灯暗了下来,第一个镜头,我鼓起掌来,内心直接炸裂。看,那里有只孤独的猴子。他孤独的坐着,眼里充满无聊的光,身后,百万雄兵。

 从那一刻起,我就爱上这部**了。整部**是非常好莱坞化的,不论是成熟的技术,丰满的人物性格,抑或是较为成熟的好莱坞化式剧本,都让他在**以及技术层面无可挑剔。另外,我在里面看到了很多经典**的影子,山妖追逐一场颇有阿宝斗狼的风骨,汪峰配乐的那场戏,剪辑神一样,颇有狮子王的风骨。而最可贵的是,它保留了绝大多数的中国特色,不论是皮影,唱腔,抑或是开头中国风十足的群战,都充满着满满的中国情怀。然而最重要的是,这部片子并不无聊,如果说《龙之谷》只注重技术而没有注重细节的亮点,而这部《大圣归来》在细节方面做的太棒了,通过细节将我逗得哈哈大笑。这种观影体验,在一部中国动画中能够体验到,实在是种奇特的感觉。

 而更为重要的是影片过硬的3D效果,开头与结尾处两处大战,身临其境,气势恢宏,实乃中国动画之顶峰,实乃中国动画之希望。

 更值得一提的是影片的配乐,从《小刀会》到《勇敢的心》再到那首感动千万人的歌曲,中西结合,现代古典竟毫无违和,童自荣老师的配音更让我们连个反派都恨不起来。

 不客气地说,《大圣归来》一扫中国动画弱势之阴霾,树立了国产动画新标杆。不过一部动画**,最有魅力的永远是人物。在好莱坞动画也已经彻底沦陷给卖萌的时候,中国能有一位马脸帅哥扛起英雄的大旗,这就是那只猴子的力量。

 当我看到猴子在水里的那段场景,我哭了,他伸出手,那布偶在水中沉沉浮浮。大圣,归来。有人说这部**剧情简单,也许只因你不了解猴子的孤独。其实**描述的是英雄。斯有猴王,战天斗地,一棍千钧,十万天兵只等闲。

 可是你看到了吗在那满天红霞中,那种百无聊赖的眼神。他不是英雄,他是大圣。他是为了战斗而生,他的战斗毫无意义,他似乎从生下来就注定要战天斗地,就要反抗这世上的一切。这样的人必然无敌,但也会很无聊吧。慢慢天际,却无归处。所以,大圣归来时,并没太多抱怨,只是对于重获自由的喜悦。它是只孤独的猴子,无论面对千军万马,还是被困石中。他都是只孤独的猴子,不在意这世界万物,连自己都无所谓了。战斗,看来是件孤独的事情啊。

 这是一个人的大圣,这是一个人的英雄。可五百年后,重见天日,对面却有一个天真的小和尚。大圣手中枷锁还在,它不是大圣,它只是猴子,一个无能的猴子。它会愤怒,会悲伤,有了感情,这也许便是如来封印它的目的。

 它也许只是为了让这猴子不再孤独,让这猴子孤独久了,也就不会这么孤独了。所以,它好像很烦江流儿诶,那孩子成天啰啰嗦嗦问东问西,可是这孩子在身边久了,好像日子也不会那么孤独了。当巨龙腾起,当八戒到来,当群妖来袭,大圣不在是大圣,大圣成为了父亲。大圣看着窗外的月色,会轻轻地说:“有一天,你变得足够坚强,勇敢,就能够驾驭这一切了。”那一刻大圣心中有一个柔软的地方被打开了。可是大圣已经变成了猴子,连保护自己都困难,还怎么保护一个这么天真的小娃娃。大圣想过放弃,想过离开。大圣已经不再是大圣,大圣不再是英雄,大圣也不再孤独。

 大圣离开了,那是种前所未有的绝望,那种绝望不是因为法力尽失,不是因为五百年光阴的虚度,不是因为江流儿的离开。而是因为无能为力,有了想守护的东西,却无能为力,这种感觉才叫做绝望。

 他躺倒在水中,那个大圣的娃娃在他的面前。他站了起来。大圣回来了。为那个相信大圣不死的孩子,为那些看着他长大的我们,为了那些盼望着他打败妖怪的孩子们。大圣回来了。他坚决地走向战场。

 那一刻,我相信,和我一样,从小看着西游记长大的故事的人都会想起**里的一句话:“齐天大圣,是不会死的。”

 他单枪匹马,毫无法力,力战群妖。这才是大圣,这才是我们心中的英雄。虽然他长着一张大长脸,虽然他被打得很惨,虽然他已经没有金箍棒。但是它是一个英雄。所谓英雄,不是天赋异禀,不是英姿飒爽,不是所向睥睨,而是为了自己不想失去的东西而勇敢的战斗,战斗到再也无法站起,战斗到最后一滴血流尽。这才是我们的大圣,这才是陪我们长大的英雄。英雄并不是孤独的,英雄是为了守护而战。而最后,大圣明白了这一切,也就明白了五百年的意义。

 如来一诺五百年,只为大圣真英雄。看,那只孤独的猴子回来了,他英姿飒爽,天赋异禀,所向睥睨,更重要的是他不再孤独。这才是我们一直在等待的大圣。欢迎回来,齐天大圣。我走出影院的时候,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当是为了不死的大圣,为了那只孤独的猴子吧。

  文六:小和尚和小猴子的故事

 “去吧,小心点。”

 法明师父握住小和尚细细的胳膊,最终松开,只颤巍巍地留下了一句嘱咐。小和尚回头亮出他亮闪闪的大白牙,攒紧他的小拳头,是的师父!

 这名衣衫褴褛,笠帽蓑衣的清瘦老人,对江流儿性格塑造的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自江流中拾回弃儿,是他一汤一饭养成了这个活泼敏捷的小孩儿。他顽皮,充满生命力,勇于探险,不畏艰难,这些特质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你且看那老师父,拄拐独行,游历山川四海,背篓里的小孩儿也睁着他乌溜溜的眼接收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新鲜。长大一些,小孩儿蹒跚学步。法明便在前头慢慢地走,让他在后面颤颤地跟着,任他跌跌撞撞摸索世界。

 可以想见,这样长大的孩子,云雾深涧的松柏清香,暴雨天时的大雨滂沱,绝顶峰上的汤汤云海,人间烟气的喜怒哀乐,平凡百姓桌上的四菜一汤,必定都会深深扎根在他的心底。清流与污浊,高贵与贫贱,喜乐与哀愁,这个小小的孩儿或许还想不明白,但他的身体早已先于意识领悟。

 他见过天地,见过众生,于是才会问,“我们和尚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能做些什么”。他小小的躯体里,有雄雄的斗志和凛然的正义。妖怪可怕,但不畏惧。打,打退他们。而法明老和尚一棒子敲在了小和尚光秃秃的脑袋上,说和尚就是要打坐,化缘,参禅,要去悟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叶知秋,别有洞天。要悟,要参,要见慈悲。

 这一棍,可以称之为当头棒喝,也可以叫做醍醐灌顶。这唐僧的师父呀,可不仅仅只是教授了小唐僧话唠的本事呢。

 也正因如此,山妖袭城,小和尚能在包围之中夺过傻丫头。猴子灰心,小和尚却敢于只身乔装探入虎穴。以至于到了最后,面对几不可战胜的骇人怪物,小和尚还是一句,大圣,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这个小小的孩子,始终怀揣着一股正气,始终相信事在人为,始终相信他能做些什么。

 所以我才觉得,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人物性格并不单薄。有了因,才有果。有了师父的引导和生活的历练,小和尚才成为了这个小和尚。而银幕前的我们却不会怀疑,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经历得住这重重的磨难,日后挑起西行取经的大任。

 “羁绊”。

 这个词用来形容小和尚和猴子的关系再恰当不过。

 夜宿客栈的对话很感人。小和尚睡得脸蛋红扑扑梦中醒来,他虔诚地说,回到长安城后要念经与佛祖听,好让他解了猴子的法印。别说是石头山下压了五百年的落魄大圣,就是我也顿时眼红红了。

 自己失去了的东西往往最珍惜。我想,最打动孙猴子的,莫过于小和尚几乎称得上一根筋的崇拜和信任了吧。

 谁说小孩子的纯真不值一名,脆弱易碎。它明明是比熔石而铸的铠甲更牢不可破,比定海穷天的神通棍棒更直达人心。纯真是一炉红炉火,烫得人心炼化。纯真是一种信仰,只让人肝脑涂地以护它周全。又或许,纯真到了极致,他是一服药,专治五百年历练沧桑的顽劣老猴子。

 猴子的骁勇是一把锋利的刀,小和尚的纯真就是他的鞘。收刀入鞘,是为心安。

 “十万八千里啊,我要走一辈子呢”,床榻上的小和尚有点忧愁地喃喃,下一秒又开心起来,“但大圣你一个筋斗云就到了呀”。下一秒,他重新坠入沉沉的梦,嘴角带笑,像是梦中他也坐着那七彩祥云,与那大圣共同翻山涉海。

 他却不知道最终西天取经,需跋涉千山万水,而他们竟然真的万里同行。只不过这一次,筋斗云也不管用了,他们走着去。

 “拿好,可别再丢了。”

 大圣把猴子玩偶小心翼翼地安放在了小和尚垂下的手里。睡吧,有了齐天大圣的保护,再也不需要害怕了。

 明明自己还是留着寸茸小光头的豆丁,小和尚却懂得安慰啼哭不止尚未更事的小丫头。这一次,抚过猴子玩偶的手如此温柔,即使英雄盖世,石中顽猴,都化作了一腔柔软的怜爱。

 那时的猴子,会不会后悔,背过软乎乎的傻丫头,怎么就没有背一背这傻乎乎的小和尚呢。

 小和尚和猴子的故事还很长很长,这才刚刚是个开端。

 我想我会重新去读一读西游。

电动车5块电池并联没有意义。

电动车的5块电池是串联的,第一块的正极为总输出的正极,负极接第二块的正极,依次接5块,第五块电池的负极是负极总输出。

此时,五块电池的标称值电压是60V,充满电时有72V。

我想说,你的意思是穿着汉服和他们谈判会觉得我们低下吗?您知道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着装就是汉服吗?难道我们中国人也要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才显得高尚吗?汉服的复兴,代表着中华儿女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惊醒,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前兆。我认为穿汉服的人,都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传承者,应该受到万分尊重

作品提要

俄亥俄州的小镇上,11岁的黑人小女孩佩科拉因为黑皮肤和长相难看受到老师、同学和家人的鄙视。她寂寞孤独,长时间坐在镜子前,试图找到造成她不幸的根源。最终,她把原因归咎为自己没有一双蓝眼睛。在年幼的佩科拉看来,蓝眼睛代表了美好的生活。如果自己有一双蓝眼睛,父亲就不会酗酒、不会殴打母亲,母亲不会嫌弃她,哥哥不会离家出走,老师和同学也不会鄙视她。于是,她每晚向上帝乞求,让自己长出一双蓝色的眼睛。然而,佩科拉的愿望非但没有实现,反而被父亲 ,怀有了身孕。之后,婴儿早产夭折,而佩科拉陷入疯癫。最后,她在精神错乱中以为自己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蓝眼睛。

作品选录

这就是那家人母亲父亲

迪克和珍妮他们住在绿

白色的房子里他们非常

布里德洛夫一家住在库房并不是因为工厂裁员造成暂时困难。他们住在那里是因为他们穷,他们是黑人。他们住在那里也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十分丑陋。尽管他们长期贫困,并且变得迟钝,但他们的贫困生活并不独特。独特的是他们的丑陋。没人能让他们相信他们并不是丑陋得让人无法忍受。除了父亲乔利——他的丑陋是行为的丑陋(是绝望、放荡、欺负弱小的结果)——其余的家庭成员(布里德洛夫太太、山姆·布里德洛夫、佩科拉·布里德洛夫)把丑陋当面具一样戴着,尽管丑陋并不属于他们。他们的眼睛,小小的眼睛长在低低的额头下,两眼间距极窄。发际很低且又不齐,与两道几乎相连的笔直的眉 比,越发显得不齐。鼻梁虽高但却不直,鼻孔粗大。高颧骨,招风耳。很有线条的嘴不仅不让人赞美反倒让人更注意脸的其他部位。当你注视着他们时,你会纳闷他们为什么这么丑陋。你再仔细观察也找不出丑陋的根源。之后你意识到丑陋来自信念,他们对自身的信念。似乎有个无所不知的神秘主子给他们每人一件丑陋的外衣,而他们不加疑问便接受下来。主子说:“你们都是丑陋的人。”他们四下里瞧瞧,找不到反驳此话的证据;相反,所有的广告牌、银幕以及众人的目光都为此话提供了证据。“是这样,”他们对自己说,“这说的是实话。”他们把丑陋抓在手心里,穿戴在身上,去闯荡世界,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来对付它。布里德洛夫太太像演员对待道具那样对付丑陋,为的是塑造性格,为表现她为自己设计的角色——一个献身的烈女的角色。山姆把他的丑陋当做武器用于伤害他人。他以此为尺度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此为依据选择伙伴: 它使有的人惊叹,有的人恐慌。而佩科拉则躲藏、遮掩,甚至消失在她的丑陋之后,偶尔从面具后面探头张望,很快又将其重新戴上。

这家人,在一个十月的星期六早上,一个接一个地从他们所做的发家与复仇的梦境里苏醒过来,面对无声无息、居住库房的痛苦现实。

布里德洛夫太太悄悄地溜下床,在她的睡衣(原是一件外出穿的连衣裙)外面披上一件毛衣,朝厨房走去。她的那条好腿在地板上踩出实实在在的响声;而那条跛腿只发出了轻轻的响声。在厨房里,她把柜橱门、水龙头以及锅碗弄出很大的响声。声音虽沉闷,但含义却很清楚。佩科拉睁开眼睛,看着已熄灭的煤球炉。乔利嘟囔了几句,在床上翻了翻身,然后就不做声了。

即使从佩科拉躺着的地方也能闻到乔利的酒气。从厨房里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大,也不沉闷了。布里德洛夫太太的举动带有针对性与目的性,与准备早饭毫不相干。对此佩科拉很清楚,因为这已是家常便饭了。因此她不禁收紧腹肌,不敢大声出气。

乔利昨晚醉醺醺地回到家里。不幸的是,他醉得过头无法吵架,因此这场战争只能在今天早上爆发。因为没有即刻发生,争吵不会是自发的,而是经过精心策划与预谋,因此会是致命的。

布里德洛夫太太快步走进房间,站在乔利睡着的床前。

“屋子里没煤了。”

乔利没动弹。

“听见了吗?”布里德洛夫太太戳了戳乔利的脚。

乔利慢慢地睁开眼。双眼红得吓人。毫无疑问,乔利的眼睛是全镇最凶恶的眼睛。

“噢……女人!”

“我说屋里没煤了。这房子冷得像巫婆的奶头。你灌满了黄汤当然不感觉地狱之大,可是我能感觉我有好多事要做,我可不愿挨冻。”

“别惹我。”

“除非你给我拿点煤来。我做牛做马还没有取暖的权利,那我何必要卖命呢?你什么钱也挣不回来。要是都靠着你,我们早就死光了……”她的嗓音刺得人脑子疼,“……如果你以为我会顶着风雪到外面去搬煤,你就错了。”

“我才不管你怎么去拿呢!”嗓音里已透出凶气。

“你这个醉鬼到底起不起来给我拿煤?”

没反应。

“乔利!”

没反应。

“你今天早上别惹我。你再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撕成两半!”

没反应。

“行!行!如果我打一个喷嚏,只要打一个,你最好祈求上帝保佑!”

山姆这时早醒了,可是仍在装睡。佩科拉仍然收紧肚皮,不敢出大气。他们俩都知道布里德洛夫太太可以,也能自己到棚子里去搬煤,过去她也干过,或者叫山姆和佩科拉去搬也行。可是争吵未在昨晚发生,使大家预感到哀乐第一个音符会随时出现。只要是乔利喝醉了酒,尽管已司空见惯,事情总是以惯有的方式了结。布里德洛夫太太平淡无味的日子,就是由这些争吵来界定,来组合的。这些争吵赋予生活的每时每刻以内涵,否则,生活暗淡无光,不留任何痕迹。争吵能消除贫困带来的烦恼,也使死气沉沉的屋子有些生气。打骂会暂时中断日常生活,而打骂本身也有了规律。她能在打骂中表现她认为自己原有的风格及想象力。不让她争吵就等于剥夺了她生活的 与意义。乔利酗酒以及犯浑的恶习给他们俩提供了生活所需的物质基础,感觉日子多少还能忍受。布里德洛夫太太自认为是位正直虔诚的女信徒,受一个不中用的男人拖累,上帝让她对他加以惩罚(毫无疑问,乔利是无可救药了,是否能得到拯救并不重要——布里德洛夫太太感兴趣的并不是作为救世主的基督而是作为审判官的基督)。经常能听见她与耶稣谈论乔利,请求主帮助她“把那个 从自负的顶端打翻在地”。有一次,乔利喝醉了酒差点跌进燃烧的煤炉里,她叫道,“抓住他,耶稣!抓住他!”如果乔利戒了酒,她将永不饶恕耶稣。她迫切需要乔利的罪孽。他越堕落,越无信义,越无法无天,她以及她的使命越发崇高。而这一切都是以耶稣的名义。

同样,乔利也需要她。他痛恨她,但她是他可以触及因而可以伤害的为数不多的人。他把无法表达的仇恨以及无法实现的欲望全部发泄在她身上。对她的仇恨使他自己不受伤害。年轻时,当他初次认真地与一个乡村姑娘在草丛里寻欢作乐时,被两个白人吓坏了。那两个白人用手电照着他的臀部,他吓坏了,停了下来。他们大笑起来,并不挪开灯光。“接着干,”他们说,“接着来,黑鬼,痛快一回。”灯火仍未挪开。不知什么原因乔利并不记恨那两个白人,而他却记恨鄙视那个女孩儿。只要稍稍想起这档事,以及其他数次的侮辱、挫折,就会使他自暴自弃,甘居堕落。这一点连他自己都觉得吃惊——也只有他一人觉得吃惊。不知怎么的,他只会受惊,而不会让人吃惊。因此他也就放弃做令人吃惊的事了。

乔利和布里德洛夫太太动手打架和他们 一样遵守着一种黑暗而又野蛮的程式。他们达成默契不将对方置于死地。他打她犹如懦夫打壮汉——用脚、手掌以及牙齿。而她只用妇道加以还击——用铁锅、火棍,偶尔也把烙铁朝他的头上砍去。打架时两人谁也不说话,也不 或辱骂。只听得见摔东西以及身体相撞的声音。

对这些争吵,两个孩子的反应不同。山姆总是先骂上一会儿或是出走或是加入战斗。据说,到他十四岁时他已离家出走不下二十七次。有一回,他都到了水牛城,在那儿待了三个月。不管是被遣送回来还是生活所迫,他每次都是败兴而归。而佩科拉,由于年幼,再加上是女孩儿,只能试着用各种办法忍受这一切。尽管方法不同,感受的痛楚是深刻与长久的。她常在两种愿望之间徘徊,或是父母其中一人被对方打死,或她自己死了算了。此刻她正低声地说道:“别打喷嚏,布里德洛夫太太,千万别。”佩科拉和山姆、乔利一样,总是称呼她妈妈为布里德洛夫太太。

“别打喷嚏,布里德洛夫太太,千万别。”

然而布里德洛夫太太还是打了一个。

毫无疑问,这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布里德洛夫太太才打的这个喷嚏,只打了一个。

她跑进卧室,端着一锅凉水,朝乔利的脸上泼去。他坐了起来,被水呛得又咳又吐,光着冻得灰白的身子,从床上跳起来,拿起一根绳子,抓住他老婆的腰,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上。乔利把她拎起来,又用手背把她打倒在地。她摔下来时是坐的姿势,后背顶着山姆的床头。她手里仍拿着铁锅,连连朝乔利的大腿和臀部打去。他一只脚踩着她胸口,她只得把锅扔了。他跪下来朝她的脸上连打数下。要不是她躲得快,他一拳打在床架上,她早就求饶了。布里德洛夫太太利用这短暂的间隙逃出了他的打击范围。一直在床边静静观战的山姆突然开始用双拳朝他父亲的头上打去,并连声骂道:“你这光 的 !”布里德洛夫太太此时抄起锅盖,踮脚跑近正试图站起身的乔利,给了他两下,将他又打回了她挑衅之前的无知无觉的状态。她喘着气朝他身上扔了条被子,就让他那么躺着。

山姆连连叫道:“杀了他!杀了他!”

布里德洛夫太太惊讶地看着山姆,“别胡说,小毛孩。”她把锅盖放回原处,朝厨房走去。走到门口她停下来,对儿子说,“你还是起来吧,给我搬点煤。”

佩科拉用被子蒙上头,呼吸平缓了些。尽管她收紧腹肌,竭尽全力,仍止不住恶心的感觉。她禁不住要胸脯起伏,大口喘气,但她知道,和往常一样,她不能这么做。

“上帝啊,”她喃喃地对着手心说,“让我消失吧!”她紧闭双眼。身体的某些部位消失了。有时慢,有时快,此刻速度又慢了。手指一个接一个地不见了。然后是她的前臂,一直到胳膊肘。轮到脚了。对,就这样。双腿一下子就冷了。大腿以上是最困难的了。她必须静止不动。她的肚子怎么也消失不了。可是终于也消失了。然后是前胸、脖子。脸也很难。几乎都变没了。只剩下紧闭的双眼。怎么也变不走。

她再怎么使劲也无法将眼睛变没了。那还有什么意义。眼睛就是一切。一切尽收眼底。所有的画面,所有的人脸。她早就决定不和山姆一样离家出走去看新的画面,新的人脸。他从不带她,从不预谋出走,因为他离家出走从来都不是预先计划好的。即使计划好了也不会成功。只要她的模样不变,只要她继续丑陋,她只能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她属于他们。她常坐在镜子前长时间发愣,试图找出丑陋的秘密。因为丑,老师和同学都不理睬她,都鄙视她。她是班上唯一单独使用双人课桌的人。她的姓氏第一个字母总让她坐在教室的前排。可是玛丽·阿波罗娜呢?玛丽的排名在她前面,可她却和路克·安琪利诺同桌。所有的老师都这样对待她。他们总是避免看她,只有当全班每人都必须回答问题时才叫她。她还知道当学校里的女孩子想要污辱某个男孩儿,或想听他当时的反应时,她只需说“鲍布喜欢佩科拉!鲍布喜欢佩科拉!”就会引起四周听见此话的人的一连串的嬉笑声以及被嘲弄者的咒骂声。

有一段时间,佩科拉意识到如果她的眼睛——目睹那些画面和场景的眼睛——不同的话,就是说,她有双美丽的眼睛的话,她本人也会不同。她的牙长得不错,另外她的鼻子不像那些被认为很可爱的人那样,又大又扁。如果她长相不同,长得漂亮的话,也许乔利就会不同,布里德洛夫太太也会不同。也许他们会说:“看看佩科拉美丽的眼睛。在这双美丽的目光下我们不能做坏事。”

漂亮的眼睛。漂亮的蓝眼睛。又大又蓝的漂亮眼睛。

跑啊,吉卜,跑啊。吉卜在跑,爱莉斯在跑。爱莉斯有蓝眼睛。

捷瑞有蓝眼睛。捷瑞在跑。爱莉斯在跑。他们的蓝眼睛

也跟着跑。四只蓝眼睛。四只漂亮的

蓝眼睛。天蓝色的眼睛。和福瑞斯太太的

衬衫一样蓝。清晨般的蓝眼睛。

爱莉斯和捷瑞小人书里一般的蓝眼睛。

每到夜晚,她就乞求得到蓝眼睛,从不间断。她充满 地祈祷了整整一年。尽管多少有些失望,她并未丧失信心。要想得到如此珍贵的东西需要相当相当长的时间。

由于置身于这样一种禁锢的信念之中,只有奇迹才能将她解脱出来。她将永远无法了解自身的美丽。她只能目睹她能看见的东西: 别人的眼睛。

她沿着花园街走向一家卖糖果的小杂货店。她有三分钱——在袜子和鞋膛里来回滑动。每走一步,她都感到钱币挤压着脚丫子。那是一种甜蜜的、可以忍受、甚至让人珍惜的疼痛,充满了希望,带有一丝安全感。她仍然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买什么。此刻,她走过的大街上充满了她所熟悉而又喜爱的景物: 电线杆底部的蒲公英。她奇怪为什么人们把蒲公英当做野草?她认为蒲公英很美丽。可大人们说:“杜宁**的院子收拾得很不错,一株蒲公英也没有。”头戴黑色头巾的匈牙利妇女挎着篮子到田里把蒲公英都拔了。可她们只要锯齿般的叶子,而不要**的花头。她们做蒲公英汤,蒲公英酒。谁都不喜欢蒲公英的花头。也许是因为它们遍地都是,太茂盛,生长太迅速。

便道上有一处水泥裂成了一个Y字形。还有一处水泥板翘起来,露出了泥土。她拖拉着脚步走到这里经常绊跤。在此滑旱冰会不错——便道虽然有年头了,但还算平整,轮子滑行平稳,发出轻微的摩擦声。而新铺的路段既不平整又不舒服,鞋轮在新便道上会发出刺耳的声响。

这一切她耳闻目睹,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她熟悉这一切。它们是世界的准绳和基石,能够改变和拥有一切。她拥有让她绊跤的裂缝;她拥有一簇簇的蒲公英。去年秋天,她吹走了蒲公英的白色绒毛;今年秋天,她掰开蒲公英**花蕊。拥有这些她感到她是世界的一部分,世界也是她的一部分。

登上四级木台阶,她走到雅克鲍斯基开的新鲜菜蔬果品店门口。她推开门时门铃丁当地响了。站在柜台前,她看着各种各样的糖果。她认定这些都是玛丽·珍糖,一分钱买三块。硬糖块里面有花生酱夹心——咸味和糖浆混合在一起。想到这里她心里怪痒痒的。

她脱下鞋子取出三分钱。柜台的那边冒出了雅克鲍斯基的灰白头发。他迫使自己将目光朝她转去。蓝眼睛,但红而无神。慢慢地,他朝她望去,犹如夏季的尾声令人毫无察觉地转入秋季那样。在视网膜与物体之间,在视觉与景物之间,他的目光犹犹豫豫,徘徊不定。在时空的某一固定点上他感觉没有必要浪费他的眼神。他并没有看见她,因为对他来说并不存在什么看得见的东西。一个五十二岁的白人移民小店老板,满嘴土豆、啤酒味,满脑圣母玛丽亚,怎么会看得见一个黑人小女孩呢?他的全部生活经历告诉他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更不用说是不值得,也是不必要的。

“怎么啦?”

她抬头朝他望去,可看到是一片空白,而原本应看到的是好奇的目光。不仅如此,没有一丝对人类的认同——目光呆滞,毫无察觉。她不知道是什么阻隔了他的目光。大概因为他是个成人,一个男人,而她是个小女孩。可是她在别的成年男人的目光里曾见过好奇、厌恶,甚至恼怒的表示。然而对这种空白她并不陌生。它带有利刃;在下眼帘的某个部位表现出来的是厌恶之感,在所有白人的眼神里她都曾见到过。他们的厌恶一定是针对她的,针对她的黑皮肤的。她的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而黑皮肤是一成不变的。正是这黑皮肤引起了白人眼神里带有厌恶之感的空白。

她用手指了指玛丽·珍糖——一根黑黑的小手指,指尖顶着玻璃柜,以黑孩子安静、不惹人厌的口气与一个成年白人说话。

“那个。”说话声比叹息声高不了多少。

“哪个?这个?这个?”嗓音里混杂着痰液与不耐烦的口气。

她摇了摇头,手指对着她认为放着玛丽·珍糖的地方。他无法从她的角度看——他的视角,她手指的部位,使他不解其意。他那只又红又厚的大手在玻璃柜里来回比划,如同一只没有身子躁动不停的鸡头。

“上帝,你有嘴吗?”

他手指碰到了玛丽·珍糖。

她点了点头。

“干吗不早说?一个?要多少?”

佩科拉伸开手,露出三分钱。他铲了三块玛丽·珍糖——每块里有三粒。她把钱递给他。他犹豫了一下,不愿碰她的手。她不知如何将右手的手指移开玻璃柜,或把硬币从左手里拿出来。最后,他伸过手来从她的手里拿走硬币。他的指甲刮到她湿漉漉的手心。

一走出店门,佩科拉感到那种不可言喻的羞耻感立即消失了。

蒲公英。她心底里升腾起对蒲公英的爱怜。然而蒲公英并不朝她看一眼,也不回报她的爱心。她想,“蒲公英真丑,蒲公英是杂草。”这么想着,她被便道上的裂缝绊了一跤。愤恨在她心中又苏醒过来,张开大嘴,像一只贪吃的小狗,吞食着她的羞耻感。

感觉恼怒比感觉羞耻要强。愤恨之中有生存的感觉,真实与存在的感觉,有价值的感觉。这是一种美好的感受。她又想起了雅克鲍斯基的眼神,以及他充满痰液的嗓音。愤恨未能持续;小狗一会儿就喂饱了。一旦满足,它就睡去。羞耻感又渐渐上升。汇成的泥泞之水渗入她的双眼。在眼泪流出来之前必须想个办法。她想起了玛丽·珍糖块。

每张浅**的糖纸上都印有一个头像,玛丽·珍的头像。糖块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一张笑盈盈的白脸和飘逸的黄头发。一双蓝眼睛从一个清洁舒适的世界里向外看着他。看得出她有点小脾气,也很淘气。佩科拉认为那双眼睛实在是太漂亮了。她吃了一块糖,真甜。吃了糖块就好像吃了那两只眼睛,吃了玛丽·珍,爱上了玛丽·珍,也变成了玛丽·珍。

三分钱使她有九次对玛丽·珍的热恋。可爱的玛丽·珍,糖果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陈苏东、胡允桓 译)

赏析

据莫里森自己说,《最蓝的眼睛》的创作源于她小时候跟一个朋友的谈话。她的朋友认为上帝是不存在的,原因是两年来她每晚祈求上帝给她一双蓝色的眼睛,可是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多年后,朋友的话带给莫里森的震撼仍在,她不断思考为什么朋友会有那样的愿望。

小说《最蓝的眼睛》通过描写黑人的自卑和想要改变种族类别的心理,反映了在白人主流文化影响下,黑人自我价值的迷失。莫里森曾说,“凭外表判断人的素质是西方世界最愚蠢、最有害、最具毁灭性的观念之一,我们不应该跟它有任何关系。白人关于外表美的观念跟我们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没有任何关系。”

佩科拉生活在贫困家庭,父亲整日酗酒,母亲侍候白人。她的黑皮肤使她在白人社会里受到歧视、嘲笑,她不敢高声说话,遭人欺负时只会哭泣。屈辱渐渐使她产生了自我厌恶的情绪,认为自己之所以丑陋是因为没有一双蓝眼睛。佩科拉生活的社会里,白人居主宰地位,黑人被当作“另类”。白人的眼神成了她确定自己身份和价值的依据。去雅克鲍斯基小店买糖果时,佩科拉经历了一场毁灭性打击。店里的白人用厌恶的眼神看她。佩科拉认为这种厌恶肯定是冲着她的黑皮肤的,“她的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而黑皮肤是一成不变的”。在这种眼神注视下,佩科拉的自信彻底瓦解,她内心的自我也被击得粉碎。

佩科拉的遭遇及其心理活动表现了黑人在白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从自我厌恶逐步走向自我否定。佩科拉遗传了这种集体无意识心理,她身边大多数的黑人也都在主流文化中丢失了自我价值。因此,她最终完全摒弃自我,并非出自偶然。而布里德洛夫一家人的生活方式则代表了黑人在白人世界里的各种状态。年少时的屈辱给乔利留下了难以抚平的精神创伤,终日酗酒是他自暴自弃的表现。佩科拉的母亲波莉则完全屈服于白人的审美标准,全盘否定自己的亲人,她只许家人叫她“布里德洛夫太太”,却让主人家的女孩直呼其名,她心甘情愿地为白人帮佣,并以成为白人眼中的理想仆人为荣。作品通过这个家庭的悲剧,想要表达的是,白人的种族优越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黑人接受白人的文化价值标准后会摧毁自己的人生。

《最蓝的眼睛》的艺术风格颇为独特。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既有佩科拉的朋友克劳迪亚作为第一人称“我”的叙述,也有全知全能的作者旁白。这种多角度叙事,能使小说结构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充实。另外,小说的每个章节之前都有一段粗体印刷字为引子,暗含了每个章节的内容。选文中的第二段粗体字,虽然只有短短几行,却多次重复出现“蓝眼睛”。作者用特殊字体和重复手法强调了佩科拉对蓝眼睛的渴望心情,同时也表现出她对自己的容貌的否定态度。

小说在艺术上的另一个特征是隐喻的成功运用。佩科拉的姓氏“布里德洛夫”,英文原文为Breedlove,是“培育爱”的意思。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佩科拉从来没有得到过家人的一丝关爱。此外,小说写到佩科拉的朋友克劳迪亚和妹妹弗里达栽种金盏花,而种子却一直没有发芽,她们误以为是自己把种子埋得太深的缘故。但是,在弄清了佩科拉的悲剧根源后,她们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在这片土地上某些花卉是不宜生长的,某些花子得不到土壤的养分,某些植物在这片土地上结不出果实。当土地决意封杀时,我们大家对此默许,认为受害者无权生存。”这里的“土壤”暗喻美国社会,而佩科拉、克劳迪亚、弗里达这些人就是得不到养分、发不出芽的金盏花。莫里森的寓意是,佩科拉的悲剧并非是个人的悲剧,而是黑人的共同命运。

《最蓝的眼睛》不仅揭示了生活在白人的价值标准占霸权位置的美国社会里黑人自我价值的迷失,更通过克劳迪亚这个人物的思想传达出黑人群体的生存之路: 只有坚持自身的民族文化,并努力将其完好地保存下来,才能在白人文化价值体系中健康、长久地发展。

(李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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