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能报销: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设、抢后的医厅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具体如下:
1、药品目录
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药品目录》中甲类可享受全额报销,无论在哪个地区都是统一由医保基金支付,一般包括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但是乙类只享受部分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财政状况,加一些药品进去,一般乙类药品为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2、诊疗项目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内主要包括了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不能够报销的诊疗项目包括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3、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内主要包括的是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如果是就诊期间产生的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则无法报销的。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验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内当由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管制度,方便接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住院不报销的项目:1、服务项目类。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4、治疗项目类。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暴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人民政府拨专款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医疗补助。为解决前款规定以外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问题,省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实施补充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医保能报销:
1、药品目录
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2、诊疗项目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内主要包括了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不能够报销的诊疗项目包括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3、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内主要包括的是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如果是就诊期间产生的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则无法报销的。
《药品目录》中甲类可享受全额报销,无论在哪个地区都是统一由医保基金支付,一般包括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但是乙类只享受部分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财政状况,加一些药品进去,一般乙类药品为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医保能够报销多少:
医保的报销的话各个地区的一个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在报销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剔除不报销的一个内容,剩下的就是可以报销的内容,那么可以报销的内容还要达到起付线,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是不进行报销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才可以进行报销,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各等级医院然后花费的费用的一个情况去进行一个报销的,当然也有一些地区会比较的简单,只是按照医院等级来进行一个报销,具体的话,如果说有这方面的一个报销的需求,那么需要去询问一下当地的一个社保局,具体是可以报销多少,大概的一个报销职工医疗报销的会比较多,大概能够报销百分之八九十左右,城镇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比较少,大概在50~80%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的报销可以说解决了看病贵这一大问题,而住院时医保报销要怎样使用呢2017年的医保报销比例又是多少呢下面是懂视小编带来关于住院医保报销的使用方法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住院医保报销的使用方法1、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2、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
3、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2017年医保报销比例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医保的报销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的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住院怎么使用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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