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管理,防止某些药品落入不法分子手里。
购买“白加黑”、“新康泰克”等感冒药按规定必须登记身份证。
其实,不仅只是这几款感冒药须登记身份证,还包括一些咳嗽类、滴鼻液类的常用药也都有同样规定,原因是这些药品都含有同一成分麻黄碱或麻黄素。如果这些药品不严格管理,就会被不法分子套购流入非法渠道,将其中的麻黄碱提取后,用于制造毒品,危害相当大。
为此,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药房销售的含麻黄碱类感冒药一次性购买数量从5盒降到2盒,且必须实名购买。
涉及这一规定的感冒药包括了很多市民平时常用的药,如“白加黑”、“日夜百服宁”、“泰诺”、“新康泰克”等市民熟知的感冒药品牌。目前,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把国家的相关规定涵盖到全市所有经营企业,消费者在购买此类药品时应配合营业员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实名认证,有情况可以及时找到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不对。
疫情期间,药房没有不让卖感冒药,而是购买感冒药,需要登记个人详细信息,感冒症状和新冠病毒肺炎的症状,那是很相似的,或者不如说,非医生的个人,是很难区别两者的症状的。因此登记个人详细信息,非常有必要为了更好的防控疫情。
譬如说:有少数感冒发烧病人,为了省事,就近药房自行买药吃,万一是新型肺炎疑似病例,皆不害已又害人,所以疫情期药房不卖感冒药是正确的。
服用感冒药注意事项
在服用感冒药期间,首先要注意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避免盲目使用,导致病情加重,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然后在服用药物后避免高空作业或者驾驶车辆,因为感冒药通常有引起嗜睡的副作用,服用药后进行上述工作,会加大发生危险的几率。另外,用药后还需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可以增强体质,有利于感冒的恢复。
药房停止销售感冒药和清热解毒药物,是根据大连市政府相关命令落实的。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中第7条明确规定: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居民(村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药店不买咳嗽药这是执行市政府疫情指挥部的命令,希望诉求人能够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药监局发公告:这两种感冒药全国停用、停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
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人民网-药房停止销售感冒药和清热解毒药物
人民网-国家药监局发公告:这两种感冒药全国停用、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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