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本名李振藩。所谓“李小龙”,只是它的艺名,但广为一般民众所接受。因二战时期李氏为避战逃到美国,出生于美国旧金山,阴差阳错地获得美国国籍,成为“美籍华人”(美国国籍法规定为“属地主义”只要有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了)。后李全家迁回香港,李从小于香港长大。李于15周岁左右因为好“打架”而拜入当时佛山咏春名流叶问门下学拳,初习咏春,完全是为了校园江湖之战,因此在练习时候并不投入,特别是练习咏春拳的小念头等套路时(传统武术初学都有套路,连偏向实战的咏春也不例外)李颇感枯燥,因此没有几天便不再去拳馆直到有一天和一个高年级同学动手,一开始很是被动,情急之下李胡乱地模仿自己在拳馆见过的“日字冲拳”的动作,连续垂击对手面部,竟然反败为胜,自此感觉咏春拳“非同一般”,便又回到拳馆专心训练,自此一直坚持两年于多,初由叶问教授,后有大师兄黄纯梁“代授”,叶问为总执导。
由于学业不济和惹事生非,李在香港的树敌众多,没少给家人惹麻烦。据说李小龙父亲有时一天会接到大量电话是关于其与别人斗殴而索赔的。因为此,警察局也介入过,并来过李家,告诫李海泉好好管教儿子,不要在惹事。但李小龙仍顽性不改。可以说,10几岁的李小龙就是一个“校霸”“公子爷”,由于自己的父亲为香港“名角”,自己更有恃无恐,用今天的观点看就是学校的“孩子王”一类的,阿飞。
最后,因为这个原因被送到了美国去“改造”。可以说,李的父母当时能做出如此抉择可见李小龙有多么“无可救药”,但鉴于李毕竟出生于美国,有其国籍,而且也确实想让孩子“磨练”磨练,“改掉身上那些毛病”,于是给了李小龙100美元,联系好了美国的亲戚之后,便将李小龙送往美国的亲戚家。李在港学咏春的生涯也到此结束。
李到达美国后,虽说寄宿在亲戚家,但在美国要想生存,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奋斗。于是一改既往(也是,在那种条件下只能“自力更生”了),勤工俭学,一边在新转入的爱迪生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就读,一边做工,干过送报纸,刷盘子之类的服务生工作,同时亦有时间就自己继续练习功夫。可以说,美国是个很能锻炼人的社会,正是这一段时光,让李具备了奋斗的基本素质。
高中毕业后,李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这在china简直不可能,中国是应试教育,每天有读不完的书,很难想象边“勤工练武”还能上大学的)李在大学的自由空间里面,一面积极联络学校武术方面的社团,一补自己的技击训练,同时对哲学(特别是中国古典哲学)产生浓厚兴趣,课余时间曾将“武术搏击”与“哲学”结合,用哲学来解释搏击现象,并撰文“中国武术之阴阳论”,深受学院好评,该文被院刊获载。
李小龙在美国上大学时期,也是其武术的发展时期。一方面,他积极与香港的黄淳梁师兄通信联系,将其所见所闻分享与其,并且继续共同探讨咏春拳的真谛和训练方法;另一方面,在当地不断接触美国武术界的一些搏击术,在武术上“开眼看世界”,集百家之所长。李发现,当时在美国的中国武术很没市场,究其原因,他认为一方面是中国近代国力较弱,导致西方人的鄙视;另一方面是中国人比较保守,不愿意把自己的武术传给外国人,因为中国人当时都认为把武术传给洋毛子,就是帮着洋毛子欺负自己人。
对比鲜明的是日本的空手道在当时美国很有市场,推广甚为成功。就是当时在美国武术界的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是xx空手道擂台赛冠军。此外,各地区包括学校,空手道和柔道的组织更是数不胜数。人们对于中国武术的理解几乎就是一问三不知。
鉴于此,李小龙发现了这个市场的缺口,便将自己基本学习入门的咏春拳传给洋人,企图和日本武术抢占武坛市场。当然,此过程李亦研习了日本空手道和柔道,并且观察了它们的经营方式。
最初李是在大学里以办“社团”的方式进行教学的,因为入社练习咏春功夫的都是学生,所以收费也很低廉。李的“学生”开始大多都是东方人,因为西方人当时对中国很有偏见,是不屑于学习中国武术的,相反他们更热衷于“空手道”。而很多东方人,有日本人和一些同为中国人的侨胞,倒是对他的“咏春”很感兴趣。
木村武之是李小龙结识的一个日本学员。木村美籍日本人。由于二战时期美国人对日本人有一种“愤青式”的憎恶,所以他们日裔的人在美国很受排挤,混的很难过。木村曾经一度失业,过着苦日子,因为美国人抵制日本潮流(二战时)到来时,他们是不会雇日本人来工作的。战后经济虽然恢复,但日本人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挤,木村屡经波折终于靠自己双手经营了一个小杂货店,做些小本买卖,维持生活,此时已经37岁,他是抱着一种增强自信的态度以及对咏春的新鲜感来学习的。
由于李小龙在学习中非常善于鼓励学员,外加其富有哲学意味的教学语言,使木村颇为佩服。作为年长李小龙17岁的“老学员”,每次当木村对自己的能力感到怀疑的时候,李小龙总会耐心地进行鼓励和劝导,因此和木村结成深厚友谊。
最终,木村卖掉自己的杂货店,用这笔钱帮助李小龙在大学的一角地下室租上一块地方,第一家“振藩国术馆”开张了,木村亦成为助教。
严静海亦是李结识的华人好友,因为都是华人,所以交谈较为亲切,由于严曾是举重冠军,肌肉较发达。而中国传统武术往往“不重视基本身体素质的训练”,因此严曾向李提出过建议,并将自己的肌肉训练法交给李,还曾为李亲自只做过健美器材,本来身体很瘦弱的李,在汲取西方健美的训练方法后,便常练不辍,终早就了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健美的肌肉。
李最终知道自己的发展方向是武术,而不是学术。于是,冒险做出一个常人望其项背的决定,辍学肄业--全心全力地经营自己的武术事业。这就是执着的力量。
后来,李小龙在美国武坛先后结识大量的武术名流,比如李俊九,罗礼士,肯尼拉贝尔等。并且虚心向他们学习。特别是肯尼拉贝尔,官方资料认为他为李小龙“最后的一位师傅”。肯尼拉贝尔是柔术名家,由于中国传统武术缺少地面技术,而只重踢打,所以柔术曾引起李的极端兴趣,很大一段时间,李小龙其实是在和肯尼拉贝尔训练的。另一方面,李小龙曾于两次参加过美国州内范围举行的“空手道比赛”,作为表演嘉宾亮场来推广中国功夫。由于其表演曾引起小范围的波动,让美国人民见识了中国功夫的神秘面目,所以其也曾被某些片商看中,在一些影视中作武术指导,或者客串一些小角色。
然而客串毕竟不是李小龙的心愿,李小龙曾一度向片商解释“自己曾经幼年时期也有过演戏经历”,意思是想出演一些主要角色,提高片酬机会,但是当时美国影界从未用过华人当主角,而当时在美国影视中出现的中国人形象大多都是“穿着怪衣服,梳着辫子,十分瘦弱”的模样,因此导演和身为华人的李合作时必须“保持距离”,李小龙发现华裔演员在美国如此受冷遇后,很是愤慨,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便将主要精力用在武术训练和经营上。
与此同时,美国唐人街的传统武术保守派亦和李小龙发生摩擦。首先是那些年过半百的“武林先辈”很不满李将他的武术馆命名为“国术馆”;第二是他们不满李将中国武术教授给外国人。于是就此曾以“中华武术海外分会”的名义向李提出警告,而李不仅不予理会,恰恰还认为中华武术之局面“不容乐观”,就是“因为传统武术保守之缘故。”于是,以此为缘由,最终爆发了一场代表国术先进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决斗比试”。
李最终获胜。并且将对手按到在地暴打,所谓的“裁判”喊停后,由于场面有些激烈,对手并未完全停止胡乱地抓击,李不慎被抓伤背部。但是自此,李对自己所学的传统“咏春”开始产生怀疑,特别是步法的灵活性产生怀疑,于是决定对自己的“振藩国术”,进行改良。经过长期的训练和研究,并且大量总结自己的实战训练经验后(实战对练主要陪练为严静海,木村武之,一诺山度和黄锦铭等,后期黄锦铭为多),李将振藩国术改为“截拳道”,黑带杂志优先宣传。
截拳道与咏春拳相比,是继承的发展。李主要讲咏春那些蹩脚的步法(诸如二字钳羊马之类)完全改为西洋拳式的步法移动,同时摆桩由咏春所谓的“问手”“护手”之类的把式变为侧身的“警械式”--也适当地借鉴了西洋拳的因素。只不过,强调强手在前--原因是李认为徒手搏击和西洋击剑大同小异,借鉴了西洋击剑的经验。在进攻手法上,“日字冲锤”并无实质变化,还是强调肘底力,只不过侧身出拳又结合了西洋拳的腰力;而“勾锤”则为直接照搬西洋拳之技术。此二拳法为手法基本骨干,余下之“标指”,“挂锤”等等皆为咏春遗留技,但条件实战中所用甚少,更多用于现实打斗。
只是在防守技术上,依旧没有做出较大改变,仍然以咏春防御技术为蓝本,适当加入西洋拳的闪躲技法。
截拳道的提出同时结合李小龙常年研究的哲学精华,特别是和老子的道家学说结合甚密。后李提出“无法为有法”之说,以及“无为而治,其实都源于老子的古典著作“道德经”。至此,截拳道已不仅仅是一门具有有限技术形式的搏击术,而且更是一门开放式的技击术,一门“集百家之所长”的学问。亦可称之为武术中的“gong chan主义”。
李后来转向**方面发展,干起了自己幼年时期的“老本行”,与以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是要发展“武术**”,以图以**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功夫和“截拳道”,由于当时华人在美国影视行业受排挤,李毅然接受香港嘉禾公司老总邹文怀的邀请,回港拍片。先后拍摄下了具有个人武打风格的唐山大兄,精武门,由于李可谓将武术动作完美搬上银屏的第一人,所以很快引起轰动,李一时成为名人,身价暴增。尽管这两部**今天看来不能算是动作片中的顶峰,但在当时**拍摄的有限条件里,李在不用镜头剪接的前提下,将动作打的如此完美,实属罕见,不愧为“功夫之王”。
经过前两次的成功洗礼,李决定另起门户,在邹文怀的支持下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协和**公司,并且下血本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完全属于自己的经典作品----猛龙过江。在拍戏前夕和拍戏过程中,李一直坚持武术训练,为的是在新作中更完美地展示自己的功夫。
剧组在李的指导下到达意大利去外景,这一时成为当时港片中的创举。由于李在影片中加入了许多幽默元素,将剧情设计的颠荡起伏,同时邀请自己在美好友、空手道高手罗礼士加盟演对手戏,因此影片一经播出获得了更大轰动,一时,李小龙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不仅是他的功夫,他的演技以及在香港**史上的位置,从此获得奠基。
美国方面看到了这颗曾经的摇钱树,也开始考虑与李进行合作,让其“当主角”,在李的积极努力下,第一部由华人主演,在美国公映的**--龙争虎斗诞生了,尽管在美国当时这部片子并未引起太大波澜,单作为华人第一部入好莱坞主演之影视,在香港**界实属创举。
可惜好景不长,李于龙争虎斗上映前夕突然暴毙。死因不明。经过香港官方周密调查得出“死于不幸”的信息,而民间多信“死于谋害”之说。
2003年的中国大陆官方汇编的“中华武术家大辞典”,将李小龙收录在内。
李小龙是中国伟大的武术技击家,**艺术家。其最大之贡献无疑是向洋人推广了国术,使得今天之美国的中国武术仍占有一席之地。
由于大陆早期的信息较闭塞,外加中式传统文化易对事物进行“神话”“曲解”,因此早期传入大陆的李小龙资料多半为谬误;更有心怀叵测之徒,借李小龙之名来招摇撞骗而截拳道由于是李在美国发展的产物,因此虽属“国术”,却在大陆没有根基,致使国内爱好者不能领悟其真谛而屡屡受小人之蒙蔽。这一现象,在近年来得到好转。
2008年起,随着奥运成为北京主办,李小龙徒弟黄锦铭,李凯,理查德等人先后于国内动态截拳道联盟及其分会建立合作关系,定期来华组织截拳道研讨会训练。北京方面,在截拳道先行教练史旭光的积极努力下,黄锦铭门徒汤米克鲁瑟斯(网友号称之为截拳道牛人)公开来华组织训练,并将北京Jkd小组并为其分部,以此来打开jkd在华的封闭局面。尽管这些训练会,研讨会都是小规模的,并且收费昂贵,但大陆的Jkd正本清源,已经开始
与此同时,国内某些人对李小龙的认识趋于偏激,由最开始的“龙迷”成为“龙黑”,这些人本来是本着客观还原李之资料的态度,但由于个人曾因得不到正规训练而受挫,或者由于受过某些心怀叵测之人的招摇撞骗等等,而大受打击,对李之评价逐步不客观,常常用某些ufc mma擂台名将来打击李之格斗能力。这里要声明的是,每一个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如果割裂时代的局限来评价一个人,是没有意义的。李小龙如果来到现代,能打过他的人肯定不少。但在六七十年代,当美国没有UFC之时,恰恰是李小龙以超前的眼光,提出擂台比赛之局限,并且倡议开放式格斗之术--他的截拳道便是证明。而今天之ufc,mma也恰恰是李在美国留下的宝贵财富,美国ufc主席就此还高度评价过李小龙。因此,后期诞生的“龙黑”基本都沦为胡搅蛮缠式的愤青青年。
李小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对于今天中国武术之混乱现状,或许正是龙之武道的复兴之时。
是我自己写的 仅供参考。本人系小学时期就是龙迷(现在已经大学毕业)在业余练习原本JKD看过不少相关资料。就随笔一篇了,中间有不全的地方,及供参考。
李小龙本名李振藩。所谓“李小龙”,只是它的艺名,但广为一般民众所接受。因二战时期李氏为避战逃到美国,出生于美国旧金山,阴差阳错地获得美国国籍,成为“美籍华人”(美国国籍法规定为“属地主义”只要有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了)。后李全家迁回香港,李从小于香港长大。李于15周岁左右因为好“打架”而拜入当时佛山咏春名流叶问门下学拳,初习咏春,完全是为了校园江湖之战,因此在练习时候并不投入,特别是练习咏春拳的小念头等套路时(传统武术初学都有套路,连偏向实战的咏春也不例外)李颇感枯燥,因此没有几天便不再去拳馆直到有一天和一个高年级同学动手,一开始很是被动,情急之下李胡乱地模仿自己在拳馆见过的“日字冲拳”的动作,连续垂击对手面部,竟然反败为胜,自此感觉咏春拳“非同一般”,便又回到拳馆专心训练,自此一直坚持两年于多,初由叶问教授,后有大师兄黄纯梁“代授”,叶问为总执导。
由于学业不济和惹事生非,李在香港的树敌众多,没少给家人惹麻烦。据说李小龙父亲有时一天会接到大量电话是关于其与别人斗殴而索赔的。因为此,警察局也介入过,并来过李家,告诫李海泉好好管教儿子,不要在惹事。但李小龙仍顽性不改。可以说,10几岁的李小龙就是一个“校霸”“公子爷”,由于自己的父亲为香港“名角”,自己更有恃无恐,用今天的观点看就是学校的“孩子王”一类的,阿飞。
最后,因为这个原因被送到了美国去“改造”。可以说,李的父母当时能做出如此抉择可见李小龙有多么“无可救药”,但鉴于李毕竟出生于美国,有其国籍,而且也确实想让孩子“磨练”磨练,“改掉身上那些毛病”,于是给了李小龙100美元,联系好了美国的亲戚之后,便将李小龙送往美国的亲戚家。李在港学咏春的生涯也到此结束。
李到达美国后,虽说寄宿在亲戚家,但在美国要想生存,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奋斗。于是一改既往(也是,在那种条件下只能“自力更生”了),勤工俭学,一边在新转入的爱迪生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就读,一边做工,干过送报纸,刷盘子之类的服务生工作,同时亦有时间就自己继续练习功夫。可以说,美国是个很能锻炼人的社会,正是这一段时光,让李具备了奋斗的基本素质。
高中毕业后,李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这在china简直不可能,中国是应试教育,每天有读不完的书,很难想象边“勤工练武”还能上大学的)李在大学的自由空间里面,一面积极联络学校武术方面的社团,一补自己的技击训练,同时对哲学(特别是中国古典哲学)产生浓厚兴趣,课余时间曾将“武术搏击”与“哲学”结合,用哲学来解释搏击现象,并撰文“中国武术之阴阳论”,深受学院好评,该文被院刊获载。
李小龙在美国上大学时期,也是其武术的发展时期。一方面,他积极与香港的黄淳梁师兄通信联系,将其所见所闻分享与其,并且继续共同探讨咏春拳的真谛和训练方法;另一方面,在当地不断接触美国武术界的一些搏击术,在武术上“开眼看世界”,集百家之所长。李发现,当时在美国的中国武术很没市场,究其原因,他认为一方面是中国近代国力较弱,导致西方人的鄙视;另一方面是中国人比较保守,不愿意把自己的武术传给外国人,因为中国人当时都认为把武术传给洋毛子,就是帮着洋毛子欺负自己人。
对比鲜明的是日本的空手道在当时美国很有市场,推广甚为成功。就是当时在美国武术界的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是xx空手道擂台赛冠军。此外,各地区包括学校,空手道和柔道的组织更是数不胜数。人们对于中国武术的理解几乎就是一问三不知。
鉴于此,李小龙发现了这个市场的缺口,便将自己基本学习入门的咏春拳传给洋人,企图和日本武术抢占武坛市场。当然,此过程李亦研习了日本空手道和柔道,并且观察了它们的经营方式。
最初李是在大学里以办“社团”的方式进行教学的,因为入社练习咏春功夫的都是学生,所以收费也很低廉。李的“学生”开始大多都是东方人,因为西方人当时对中国很有偏见,是不屑于学习中国武术的,相反他们更热衷于“空手道”。而很多东方人,有日本人和一些同为中国人的侨胞,倒是对他的“咏春”很感兴趣。
木村武之是李小龙结识的一个日本学员。木村美籍日本人。由于二战时期美国人对日本人有一种“愤青式”的憎恶,所以他们日裔的人在美国很受排挤,混的很难过。木村曾经一度失业,过着苦日子,因为美国人抵制日本潮流(二战时)到来时,他们是不会雇日本人来工作的。战后经济虽然恢复,但日本人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挤,木村屡经波折终于靠自己双手经营了一个小杂货店,做些小本买卖,维持生活,此时已经37岁,他是抱着一种增强自信的态度以及对咏春的新鲜感来学习的。
由于李小龙在学习中非常善于鼓励学员,外加其富有哲学意味的教学语言,使木村颇为佩服。作为年长李小龙17岁的“老学员”,每次当木村对自己的能力感到怀疑的时候,李小龙总会耐心地进行鼓励和劝导,因此和木村结成深厚友谊。
最终,木村卖掉自己的杂货店,用这笔钱帮助李小龙在大学的一角地下室租上一块地方,第一家“振藩国术馆”开张了,木村亦成为助教。
严静海亦是李结识的华人好友,因为都是华人,所以交谈较为亲切,由于严曾是举重冠军,肌肉较发达。而中国传统武术往往“不重视基本身体素质的训练”,因此严曾向李提出过建议,并将自己的肌肉训练法交给李,还曾为李亲自只做过健美器材,本来身体很瘦弱的李,在汲取西方健美的训练方法后,便常练不辍,终早就了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健美的肌肉。
李最终知道自己的发展方向是武术,而不是学术。于是,冒险做出一个常人望其项背的决定,辍学肄业--全心全力地经营自己的武术事业。这就是执着的力量。
后来,李小龙在美国武坛先后结识大量的武术名流,比如李俊九,罗礼士,肯尼拉贝尔等。并且虚心向他们学习。特别是肯尼拉贝尔,官方资料认为他为李小龙“最后的一位师傅”。肯尼拉贝尔是柔术名家,由于中国传统武术缺少地面技术,而只重踢打,所以柔术曾引起李的极端兴趣,很大一段时间,李小龙其实是在和肯尼拉贝尔训练的。另一方面,李小龙曾于两次参加过美国州内范围举行的“空手道比赛”,作为表演嘉宾亮场来推广中国功夫。由于其表演曾引起小范围的波动,让美国人民见识了中国功夫的神秘面目,所以其也曾被某些片商看中,在一些影视中作武术指导,或者客串一些小角色。
然而客串毕竟不是李小龙的心愿,李小龙曾一度向片商解释“自己曾经幼年时期也有过演戏经历”,意思是想出演一些主要角色,提高片酬机会,但是当时美国影界从未用过华人当主角,而当时在美国影视中出现的中国人形象大多都是“穿着怪衣服,梳着辫子,十分瘦弱”的模样,因此导演和身为华人的李合作时必须“保持距离”,李小龙发现华裔演员在美国如此受冷遇后,很是愤慨,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便将主要精力用在武术训练和经营上。
与此同时,美国唐人街的传统武术保守派亦和李小龙发生摩擦。首先是那些年过半百的“武林先辈”很不满李将他的武术馆命名为“国术馆”;第二是他们不满李将中国武术教授给外国人。于是就此曾以“中华武术海外分会”的名义向李提出警告,而李不仅不予理会,恰恰还认为中华武术之局面“不容乐观”,就是“因为传统武术保守之缘故。”于是,以此为缘由,最终爆发了一场代表国术先进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决斗比试”。
李最终获胜。并且将对手按到在地暴打,所谓的“裁判”喊停后,由于场面有些激烈,对手并未完全停止胡乱地抓击,李不慎被抓伤背部。但是自此,李对自己所学的传统“咏春”开始产生怀疑,特别是步法的灵活性产生怀疑,于是决定对自己的“振藩国术”,进行改良。经过长期的训练和研究,并且大量总结自己的实战训练经验后(实战对练主要陪练为严静海,木村武之,一诺山度和黄锦铭等,后期黄锦铭为多),李将振藩国术改为“截拳道”,黑带杂志优先宣传。
截拳道与咏春拳相比,是继承的发展。李主要讲咏春那些蹩脚的步法(诸如二字钳羊马之类)完全改为西洋拳式的步法移动,同时摆桩由咏春所谓的“问手”“护手”之类的把式变为侧身的“警械式”--也适当地借鉴了西洋拳的因素。只不过,强调强手在前--原因是李认为徒手搏击和西洋击剑大同小异,借鉴了西洋击剑的经验。在进攻手法上,“日字冲锤”并无实质变化,还是强调肘底力,只不过侧身出拳又结合了西洋拳的腰力;而“勾锤”则为直接照搬西洋拳之技术。此二拳法为手法基本骨干,余下之“标指”,“挂锤”等等皆为咏春遗留技,但条件实战中所用甚少,更多用于现实打斗。
只是在防守技术上,依旧没有做出较大改变,仍然以咏春防御技术为蓝本,适当加入西洋拳的闪躲技法。
截拳道的提出同时结合李小龙常年研究的哲学精华,特别是和老子的道家学说结合甚密。后李提出“无法为有法”之说,以及“无为而治,其实都源于老子的古典著作“道德经”。至此,截拳道已不仅仅是一门具有有限技术形式的搏击术,而且更是一门开放式的技击术,一门“集百家之所长”的学问。亦可称之为武术中的“gong chan主义”。
李后来转向**方面发展,干起了自己幼年时期的“老本行”,与以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是要发展“武术**”,以图以**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功夫和“截拳道”,由于当时华人在美国影视行业受排挤,李毅然接受香港嘉禾公司老总邹文怀的邀请,回港拍片。先后拍摄下了具有个人武打风格的唐山大兄,精武门,由于李可谓将武术动作完美搬上银屏的第一人,所以很快引起轰动,李一时成为名人,身价暴增。尽管这两部**今天看来不能算是动作片中的顶峰,但在当时**拍摄的有限条件里,李在不用镜头剪接的前提下,将动作打的如此完美,实属罕见,不愧为“功夫之王”。
经过前两次的成功洗礼,李决定另起门户,在邹文怀的支持下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协和**公司,并且下血本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完全属于自己的经典作品----猛龙过江。在拍戏前夕和拍戏过程中,李一直坚持武术训练,为的是在新作中更完美地展示自己的功夫。
剧组在李的指导下到达意大利去外景,这一时成为当时港片中的创举。由于李在影片中加入了许多幽默元素,将剧情设计的颠荡起伏,同时邀请自己在美好友、空手道高手罗礼士加盟演对手戏,因此影片一经播出获得了更大轰动,一时,李小龙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不仅是他的功夫,他的演技以及在香港**史上的位置,从此获得奠基。
美国方面看到了这颗曾经的摇钱树,也开始考虑与李进行合作,让其“当主角”,在李的积极努力下,第一部由华人主演,在美国公映的**--龙争虎斗诞生了,尽管在美国当时这部片子并未引起太大波澜,单作为华人第一部入好莱坞主演之影视,在香港**界实属创举。
可惜好景不长,李于龙争虎斗上映前夕突然暴毙。死因不明。经过香港官方周密调查得出“死于不幸”的信息,而民间多信“死于谋害”之说。
2003年的中国大陆官方汇编的“中华武术家大辞典”,将李小龙收录在内。
李小龙是中国伟大的武术技击家,**艺术家。其最大之贡献无疑是向洋人推广了国术,使得今天之美国的中国武术仍占有一席之地。
由于大陆早期的信息较闭塞,外加中式传统文化易对事物进行“神话”“曲解”,因此早期传入大陆的李小龙资料多半为谬误;更有心怀叵测之徒,借李小龙之名来招摇撞骗而截拳道由于是李在美国发展的产物,因此虽属“国术”,却在大陆没有根基,致使国内爱好者不能领悟其真谛而屡屡受小人之蒙蔽。这一现象,在近年来得到好转。
2008年起,随着奥运成为北京主办,李小龙徒弟黄锦铭,李凯,理查德等人先后于国内动态截拳道联盟及其分会建立合作关系,定期来华组织截拳道研讨会训练。北京方面,在截拳道先行教练史旭光的积极努力下,黄锦铭门徒汤米克鲁瑟斯(网友号称之为截拳道牛人)公开来华组织训练,并将北京Jkd小组并为其分部,以此来打开jkd在华的封闭局面。尽管这些训练会,研讨会都是小规模的,并且收费昂贵,但大陆的Jkd正本清源,已经开始
与此同时,国内某些人对李小龙的认识趋于偏激,由最开始的“龙迷”成为“龙黑”,这些人本来是本着客观还原李之资料的态度,但由于个人曾因得不到正规训练而受挫,或者由于受过某些心怀叵测之人的招摇撞骗等等,而大受打击,对李之评价逐步不客观,常常用某些ufc mma擂台名将来打击李之格斗能力。这里要声明的是,每一个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如果割裂时代的局限来评价一个人,是没有意义的。李小龙如果来到现代,能打过他的人肯定不少。但在六七十年代,当美国没有UFC之时,恰恰是李小龙以超前的眼光,提出擂台比赛之局限,并且倡议开放式格斗之术--他的截拳道便是证明。而今天之ufc,mma也恰恰是李在美国留下的宝贵财富,美国ufc主席就此还高度评价过李小龙。因此,后期诞生的“龙黑”基本都沦为胡搅蛮缠式的愤青青年。
李小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对于今天中国武术之混乱现状,或许正是龙之武道的复兴之时。
(原创:不免带有个人观点色彩,仅供参考)
另外,你可以去维基百科查看,那里写的和评价是非常客观的。
李小龙本名李振藩。所谓“李小龙”,只是它的艺名,但广为一般民众所接受。因二战时期李氏为避战逃到美国,出生于美国旧金山,阴差阳错地获得美国国籍,成为“美籍华人”(美国国籍法规定为“属地主义”只要有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了)。后李全家迁回香港,李从小于香港长大。李于15周岁左右因为好“打架”而拜入当时佛山咏春名流叶问门下学拳,初习咏春,完全是为了校园江湖之战,因此在练习时候并不投入,特别是练习咏春拳的小念头等套路时(传统武术初学都有套路,连偏向实战的咏春也不例外)李颇感枯燥,因此没有几天便不再去拳馆直到有一天和一个高年级同学动手,一开始很是被动,情急之下李胡乱地模仿自己在拳馆见过的“日字冲拳”的动作,连续垂击对手面部,竟然反败为胜,自此感觉咏春拳“非同一般”,便又回到拳馆专心训练,自此一直坚持两年于多,初由叶问教授,后有大师兄黄纯梁“代授”,叶问为总执导。
由于学业不济和惹事生非,李在香港的树敌众多,没少给家人惹麻烦。据说李小龙父亲有时一天会接到大量电话是关于其与别人斗殴而索赔的。因为此,警察局也介入过,并来过李家,告诫李海泉好好管教儿子,不要在惹事。但李小龙仍顽性不改。可以说,10几岁的李小龙就是一个“校霸”“公子爷”,由于自己的父亲为香港“名角”,自己更有恃无恐,用今天的观点看就是学校的“孩子王”一类的,阿飞。
最后,因为这个原因被送到了美国去“改造”。可以说,李的父母当时能做出如此抉择可见李小龙有多么“无可救药”,但鉴于李毕竟出生于美国,有其国籍,而且也确实想让孩子“磨练”磨练,“改掉身上那些毛病”,于是给了李小龙100美元,联系好了美国的亲戚之后,便将李小龙送往美国的亲戚家。李在港学咏春的生涯也到此结束。
李到达美国后,虽说寄宿在亲戚家,但在美国要想生存,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奋斗。于是一改既往(也是,在那种条件下只能“自力更生”了),勤工俭学,一边在新转入的爱迪生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就读,一边做工,干过送报纸,刷盘子之类的服务生工作,同时亦有时间就自己继续练习功夫。可以说,美国是个很能锻炼人的社会,正是这一段时光,让李具备了奋斗的基本素质。
高中毕业后,李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这在china简直不可能,中国是应试教育,每天有读不完的书,很难想象边“勤工练武”还能上大学的)李在大学的自由空间里面,一面积极联络学校武术方面的社团,一补自己的技击训练,同时对哲学(特别是中国古典哲学)产生浓厚兴趣,课余时间曾将“武术搏击”与“哲学”结合,用哲学来解释搏击现象,并撰文“中国武术之阴阳论”,深受学院好评,该文被院刊获载。
李小龙在美国上大学时期,也是其武术的发展时期。一方面,他积极与香港的黄淳梁师兄通信联系,将其所见所闻分享与其,并且继续共同探讨咏春拳的真谛和训练方法;另一方面,在当地不断接触美国武术界的一些搏击术,在武术上“开眼看世界”,集百家之所长。李发现,当时在美国的中国武术很没市场,究其原因,他认为一方面是中国近代国力较弱,导致西方人的鄙视;另一方面是中国人比较保守,不愿意把自己的武术传给外国人,因为中国人当时都认为把武术传给洋毛子,就是帮着洋毛子欺负自己人。
对比鲜明的是日本的空手道在当时美国很有市场,推广甚为成功。就是当时在美国武术界的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是xx空手道擂台赛冠军。此外,各地区包括学校,空手道和柔道的组织更是数不胜数。人们对于中国武术的理解几乎就是一问三不知。
鉴于此,李小龙发现了这个市场的缺口,便将自己基本学习入门的咏春拳传给洋人,企图和日本武术抢占武坛市场。当然,此过程李亦研习了日本空手道和柔道,并且观察了它们的经营方式。
最初李是在大学里以办“社团”的方式进行教学的,因为入社练习咏春功夫的都是学生,所以收费也很低廉。李的“学生”开始大多都是东方人,因为西方人当时对中国很有偏见,是不屑于学习中国武术的,相反他们更热衷于“空手道”。而很多东方人,有日本人和一些同为中国人的侨胞,倒是对他的“咏春”很感兴趣。
木村武之是李小龙结识的一个日本学员。木村美籍日本人。由于二战时期美国人对日本人有一种“愤青式”的憎恶,所以他们日裔的人在美国很受排挤,混的很难过。木村曾经一度失业,过着苦日子,因为美国人抵制日本潮流(二战时)到来时,他们是不会雇日本人来工作的。战后经济虽然恢复,但日本人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挤,木村屡经波折终于靠自己双手经营了一个小杂货店,做些小本买卖,维持生活,此时已经37岁,他是抱着一种增强自信的态度以及对咏春的新鲜感来学习的。
由于李小龙在学习中非常善于鼓励学员,外加其富有哲学意味的教学语言,使木村颇为佩服。作为年长李小龙17岁的“老学员”,每次当木村对自己的能力感到怀疑的时候,李小龙总会耐心地进行鼓励和劝导,因此和木村结成深厚友谊。
最终,木村卖掉自己的杂货店,用这笔钱帮助李小龙在大学的一角地下室租上一块地方,第一家“振藩国术馆”开张了,木村亦成为助教。
严静海亦是李结识的华人好友,因为都是华人,所以交谈较为亲切,由于严曾是举重冠军,肌肉较发达。而中国传统武术往往“不重视基本身体素质的训练”,因此严曾向李提出过建议,并将自己的肌肉训练法交给李,还曾为李亲自只做过健美器材,本来身体很瘦弱的李,在汲取西方健美的训练方法后,便常练不辍,终早就了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健美的肌肉。
李最终知道自己的发展方向是武术,而不是学术。于是,冒险做出一个常人望其项背的决定,辍学肄业--全心全力地经营自己的武术事业。这就是执着的力量。
后来,李小龙在美国武坛先后结识大量的武术名流,比如李俊九,罗礼士,肯尼拉贝尔等。并且虚心向他们学习。特别是肯尼拉贝尔,官方资料认为他为李小龙“最后的一位师傅”。肯尼拉贝尔是柔术名家,由于中国传统武术缺少地面技术,而只重踢打,所以柔术曾引起李的极端兴趣,很大一段时间,李小龙其实是在和肯尼拉贝尔训练的。另一方面,李小龙曾于两次参加过美国州内范围举行的“空手道比赛”,作为表演嘉宾亮场来推广中国功夫。由于其表演曾引起小范围的波动,让美国人民见识了中国功夫的神秘面目,所以其也曾被某些片商看中,在一些影视中作武术指导,或者客串一些小角色。
然而客串毕竟不是李小龙的心愿,李小龙曾一度向片商解释“自己曾经幼年时期也有过演戏经历”,意思是想出演一些主要角色,提高片酬机会,但是当时美国影界从未用过华人当主角,而当时在美国影视中出现的中国人形象大多都是“穿着怪衣服,梳着辫子,十分瘦弱”的模样,因此导演和身为华人的李合作时必须“保持距离”,李小龙发现华裔演员在美国如此受冷遇后,很是愤慨,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便将主要精力用在武术训练和经营上。
与此同时,美国唐人街的传统武术保守派亦和李小龙发生摩擦。首先是那些年过半百的“武林先辈”很不满李将他的武术馆命名为“国术馆”;第二是他们不满李将中国武术教授给外国人。于是就此曾以“中华武术海外分会”的名义向李提出警告,而李不仅不予理会,恰恰还认为中华武术之局面“不容乐观”,就是“因为传统武术保守之缘故。”于是,以此为缘由,最终爆发了一场代表国术先进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决斗比试”。
李最终获胜。并且将对手按到在地暴打,所谓的“裁判”喊停后,由于场面有些激烈,对手并未完全停止胡乱地抓击,李不慎被抓伤背部。但是自此,李对自己所学的传统“咏春”开始产生怀疑,特别是步法的灵活性产生怀疑,于是决定对自己的“振藩国术”,进行改良。经过长期的训练和研究,并且大量总结自己的实战训练经验后(实战对练主要陪练为严静海,木村武之,一诺山度和黄锦铭等,后期黄锦铭为多),李将振藩国术改为“截拳道”,黑带杂志优先宣传。
截拳道与咏春拳相比,是继承的发展。李主要讲咏春那些蹩脚的步法(诸如二字钳羊马之类)完全改为西洋拳式的步法移动,同时摆桩由咏春所谓的“问手”“护手”之类的把式变为侧身的“警械式”--也适当地借鉴了西洋拳的因素。只不过,强调强手在前--原因是李认为徒手搏击和西洋击剑大同小异,借鉴了西洋击剑的经验。在进攻手法上,“日字冲锤”并无实质变化,还是强调肘底力,只不过侧身出拳又结合了西洋拳的腰力;而“勾锤”则为直接照搬西洋拳之技术。此二拳法为手法基本骨干,余下之“标指”,“挂锤”等等皆为咏春遗留技,但条件实战中所用甚少,更多用于现实打斗。
只是在防守技术上,依旧没有做出较大改变,仍然以咏春防御技术为蓝本,适当加入西洋拳的闪躲技法。
截拳道的提出同时结合李小龙常年研究的哲学精华,特别是和老子的道家学说结合甚密。后李提出“无法为有法”之说,以及“无为而治,其实都源于老子的古典著作“道德经”。至此,截拳道已不仅仅是一门具有有限技术形式的搏击术,而且更是一门开放式的技击术,一门“集百家之所长”的学问。亦可称之为武术中的“gong chan主义”。
李后来转向**方面发展,干起了自己幼年时期的“老本行”,与以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是要发展“武术**”,以图以**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功夫和“截拳道”,由于当时华人在美国影视行业受排挤,李毅然接受香港嘉禾公司老总邹文怀的邀请,回港拍片。先后拍摄下了具有个人武打风格的唐山大兄,精武门,由于李可谓将武术动作完美搬上银屏的第一人,所以很快引起轰动,李一时成为名人,身价暴增。尽管这两部**今天看来不能算是动作片中的顶峰,但在当时**拍摄的有限条件里,李在不用镜头剪接的前提下,将动作打的如此完美,实属罕见,不愧为“功夫之王”。
经过前两次的成功洗礼,李决定另起门户,在邹文怀的支持下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协和**公司,并且下血本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完全属于自己的经典作品----猛龙过江。在拍戏前夕和拍戏过程中,李一直坚持武术训练,为的是在新作中更完美地展示自己的功夫。
剧组在李的指导下到达意大利去外景,这一时成为当时港片中的创举。由于李在影片中加入了许多幽默元素,将剧情设计的颠荡起伏,同时邀请自己在美好友、空手道高手罗礼士加盟演对手戏,因此影片一经播出获得了更大轰动,一时,李小龙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不仅是他的功夫,他的演技以及在香港**史上的位置,从此获得奠基。
美国方面看到了这颗曾经的摇钱树,也开始考虑与李进行合作,让其“当主角”,在李的积极努力下,第一部由华人主演,在美国公映的**--龙争虎斗诞生了,尽管在美国当时这部片子并未引起太大波澜,单作为华人第一部入好莱坞主演之影视,在香港**界实属创举。
可惜好景不长,李于龙争虎斗上映前夕突然暴毙。死因不明。经过香港官方周密调查得出“死于不幸”的信息,而民间多信“死于谋害”之说。
2003年的中国大陆官方汇编的“中华武术家大辞典”,将李小龙收录在内。
李小龙是中国伟大的武术技击家,**艺术家。其最大之贡献无疑是向洋人推广了国术,使得今天之美国的中国武术仍占有一席之地。
由于大陆早期的信息较闭塞,外加中式传统文化易对事物进行“神话”“曲解”,因此早期传入大陆的李小龙资料多半为谬误;更有心怀叵测之徒,借李小龙之名来招摇撞骗而截拳道由于是李在美国发展的产物,因此虽属“国术”,却在大陆没有根基,致使国内爱好者不能领悟其真谛而屡屡受小人之蒙蔽。这一现象,在近年来得到好转。
2008年起,随着奥运成为北京主办,李小龙徒弟黄锦铭,李凯,理查德等人先后于国内动态截拳道联盟及其分会建立合作关系,定期来华组织截拳道研讨会训练。北京方面,在截拳道先行教练史旭光的积极努力下,黄锦铭门徒汤米克鲁瑟斯(网友号称之为截拳道牛人)公开来华组织训练,并将北京Jkd小组并为其分部,以此来打开jkd在华的封闭局面。尽管这些训练会,研讨会都是小规模的,并且收费昂贵,但大陆的Jkd正本清源,已经开始
与此同时,国内某些人对李小龙的认识趋于偏激,由最开始的“龙迷”成为“龙黑”,这些人本来是本着客观还原李之资料的态度,但由于个人曾因得不到正规训练而受挫,或者由于受过某些心怀叵测之人的招摇撞骗等等,而大受打击,对李之评价逐步不客观,常常用某些ufc mma擂台名将来打击李之格斗能力。这里要声明的是,每一个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如果割裂时代的局限来评价一个人,是没有意义的。李小龙如果来到现代,能打过他的人肯定不少。但在六七十年代,当美国没有UFC之时,恰恰是李小龙以超前的眼光,提出擂台比赛之局限,并且倡议开放式格斗之术--他的截拳道便是证明。而今天之ufc,mma也恰恰是李在美国留下的宝贵财富,美国ufc主席就此还高度评价过李小龙。因此,后期诞生的“龙黑”基本都沦为胡搅蛮缠式的愤青青年。
李小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对于今天中国武术之混乱现状,或许正是龙之武道的复兴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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