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1张

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健身行业发展迅速,健身俱乐部入雨后春笋迅速发展、壮大,随着而来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面临亏损甚至倒闭。那么,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是什么?

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1、空气污浊不堪。

中国的服务性场所比以往有了很多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端商场和饭店重视了空气质量。健身房应该也如此,散发着装修味+汗臭味+游泳池氯气味的空气真是不适合运动。

2、单车房隔音。

单车房内部应该贴一层隔音墙,否则每次到单车时间,土嗨的歌曲就会传遍整个健身房,给非迪厅爱好者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3、重视细节。

现在越来越多的健身房斥巨资购买了进口器械,细节上却不够。比如哑铃太小,杠铃片太少,没有举重台之类的。我觉得完全可以稍微降低点器械的逼格,毕竟绝大多数人不知道lifefitness到底是啥东西。更何况,即使是全套hammer strength,如果杠铃片不够也和废铁一样。

4、环境装潢土鳖。

绝大多数健身房老板的审美其实是很low的。说真的,哪怕器械是全套dhz,把环境弄好了练着也舒服。好比现在再低端的服装品牌,店内装潢也和奢侈品店一样。

现在的健身房会籍顾问、私人教练的流动性较大,会员办卡后或者是买完私教课后心里也会觉得不踏实,负责自己的工作人员一但离职自己的部分利益是否会有保障?偶尔还有工作人员不按时上岗、带操、整理卫生,等一系列问题,在会所的经营上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多年卡、低价格的暴力营销导致价格战愈演愈烈,而这种价格战对于初始会员来说不公平,为什么先办的卡还比后办的卡价格高?现在大多数健身房都是年卡制的销售模式,会员复购率低,试想在这个健身房体验了一年,体验感又不高的情况下复购率又能高到哪里去,作为一个经营者的话,个人觉得还是要从根本出发,提高服务的品质,唯客户体验和品牌为重,对于教练与会籍树立行业高度,塑造职业尊严感,健身行业本身就是一个服务行业,如果把服务的质量都提上来自然会有很多人愿意去,口碑做好了,一传十十传百,健身房自然会越来越好

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一、我国健身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数量少且分布不均

尽管健身俱乐部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从总体上看,还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这与经济水平具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开一个一般的健身俱乐部,光器材投入就得50-100万左右,这还是国产器材,要是用国外器材价格最高会翻到20倍左右[1]。可见,健身俱乐部的开设对个人的经济能力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而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健身俱乐部在不少西部地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因此,我国的健身俱乐部主要分布在东南部沿海发达地区。我国平均每8000-10000人才拥有一家健身机构,而在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平均每30人就有一家健身机构,差距非常大。

(二)种类单一,设施落后

我国当前已有的近三万余家余家健身俱乐部中,有相当数量的俱乐部常年就是那么几种单调健身方式,设施也未及时进行更换,且主要是面向中青年群体,不能做到对各类群体都适应。多数健身俱乐部的健身方式以室内器械训练习为主,缺乏相关的室外训练、形体训练以及饮食指导,形不成系统的健身模式,达不到健身的目的。

(三)背离宗旨,恶性竞争

健身俱乐部应该是一个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商业或公益群体,我们能理解高端健身俱乐部存在的合理性,但现实是越来越多的健身俱乐部将吸收群体指向了“社会上流人士”。为了满足这些人的需要,投资商千方百计地寻找合适的建设地点,不少优良的耕地被建成了高档的健身会所,于是出现了会所内上流人士休闲娱乐,会所外被占地的农民生活窘迫的讽刺对比。健身俱乐部越来越高的会员入门费用将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拒之门外,逐渐背离了原来设立时为健身爱好者提供便利的宗旨,使在俱乐部健身成为一种奢侈品。

(四)缺乏专业的教练和管理人才

要达到健身的目的,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运动指导,人们去俱乐部健身就是看中了俱乐部里有专业的健身教练。但现实情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好多俱乐部所谓的专业健身教练都没有资格证,而是从附近高校的体育专业找来的临时工作人员[2]。他们并不知道如何系统的对人进行健身培训,致使消费者花的钱与收到的服务不挂钩。

专业的管理人才也比较缺乏。要管理好健身俱乐部,就需要既具有专业健身知识又懂得商业管理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在专业健身教练都很少的实际情况下,要想找到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管理者,难度可想而知。

(五)诚信缺失,定位混乱

由于对健身俱乐部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不少俱乐部出现了信用危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目前健身俱乐部多是自主定价,没有具体相关的定价规章制度和统一的行业标准,于是就出现了同价不同服务的现象,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侵害。

健身俱乐部是一个集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场所,但不少新建立的俱乐部出现了定位偏差,在运行过程中逐步成了纯粹的娱乐场所,打着健身的名义经营娱乐项目,甚至从事非法活动。

二、关于促进我国健身俱乐部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扩大公益健身俱乐部数量

高成本投资制约了商业健身俱乐部数量的快速增加,单凭个人力量来满足人们对健身的需求无疑是十分困难的,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的介入,通过开设公益性俱乐部的方式来进行调节。做好健身资源的整合工作,将在发达地区过时的但仍非常具有实用价值的健身器材应用到欠发达地区,并逐步进行改善和升级,实现健身服务范围的最大化。

(二)提供专业设施,提高教练水平

健身俱乐部应提供多样的健身设备和丰富的健身形式,聘请专业的健身教练来提高健身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健身群体。

关于健身设施,不一定非得购买国外的,国产设施也有许多质量不错的品牌,而且国产品牌在设计上更符合我国公民的体质情况,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关于健身形式,可以更有针对性,可以多购进受到普遍受欢迎的电动跑步机、动感单车,也可以多购买比较受男性健身者喜欢的肩部推举器、腹肌板等力量器械,还可以多开展瑜伽训练、形体训练等女性健身者比较喜欢的健身形式。突出重点,全面发展。

对于健身教练的选用,应尽量聘用有专业健身资格的教练,也可以招收相关的体育专业学生,但是一定要对其进行培训,在掌握了基本的健身技能以后再上岗。

(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管理,准确定位

高效的管理工作对于健身俱乐部的正常运行起着保障作用,面对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的现实,俱乐部除了采取高薪聘请的方式外,还应该注重对自身员工的培养,要具有长远的眼光,注重自身能力的挖掘。在具体的运行操作模式上,可以借鉴国外先进俱乐部的运行模式,如中高端俱乐部多采取特许加盟的发展模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对于健身俱乐部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俱乐部管理层要予以慎重对待。目前,社区俱乐部已经成为健身俱乐部的发展趋势之一。从我国的城市发展来看,大部分居民越来越集中在社区中生活,而不少著名的健身俱乐部都与房地产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比如英派斯与万科、苏宁地产等[3]。社区健身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足不出小区就能享受到专业的健身训练,所以健身俱乐部在做未来规划时一定要关注这个趋势。

(四)改革会员制度,吸引更多健身群体

健身俱乐部一般都会采取会员准入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了两种极端:高档的健身俱乐部会员费越来越高,将普通健身群体逐渐拒之门外;而一些普通的健身俱乐部为了应对竞争不得不降低入门费用,以量取胜,以提前透支长期消费能力来换取短期的盈利。要改善这一状况,需要健身行业整体的努力,让会员准入价格的确立要与俱乐部的实际运行状况相符合,正确发挥会员制度的调节作用。

(五)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讲诚信是对健身俱乐部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丧失诚信,企业的根基就会动摇[4]。对此,应该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和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全方位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外部社会、企业自身和健身消费者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

可以实施星级诚信工程,对每个健身俱乐部的诚信等级予以公示,让广大健身爱好者能够及时地了解各俱乐部的信用情况,方便其做出选择。

健身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

健身房利用率制约经营收入

现在各个健身房无不是大多数时间健身者寥寥无几,而高峰阶段则人满为患。其实健身房的高峰时间只占营业时间的1/5,虽然大多数健身房都采取了一些诸如非高峰时段优惠等促销手段,但由于缺乏对健身者需求的研究,只是把提供服务的项目局限于单一的健身,使之缺乏吸引力,无法达到分流会员、引导消费的效果。

只重本身功能,不注重深层发掘

目前多数健身房在健身本身功能的开发方面确实下了很大功夫,从硬件环境、器材选配到集体训练课程、训练方法和配套设施等,都面面俱到。但会员的健身热情依然不能被充分调动,直接表现为会员的续费率低,会员流失率居高不下。 过速扩张,扯断资金链条

多数健身房盲目扩张,积极圈占市场,仿佛就能做成业内的中坚,殊不知,投资策略失误,扩展太快加速了它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在旧店未上轨道前便大力扩张新分店,以致债台高筑。结果令银根本已紧绌的俱乐部更加捉襟见肘,资不抵债立现,产生雪崩效应。健身房不断将资金投入新分店的开设,战线拉得过长,令整体开支不断增加,在资金流入无法应付开支的情况下,惟有不断向银行借贷及延迟向债权人还款,利息开支也因此日益加重。另外,在业务扩张过程中,很多俱乐部缺乏同银行的紧密合作,致使公司出现资金困难时,没有银行做后盾支持,最后在资金无法周转的情况下,迫使其不得不宣布清盘。

盲目发展,偏离市场潮流

在谈及经营管理的体会时,不少健身房管理人都坦言:“现在的经营成本真的是太高了!”在健身产业刚刚兴起的时候,不少健身房将店址选在了地下室。加上后来竞争不断加剧,很多俱乐部盲目地比设施、比空间的大小,结果租赁了偌大的空间,实际利用率却很小,加上租金逐年大幅调升,是健身房倒闭的另一死因。

经营策略未能顺应市场变化做出调整扩张过急,本足以致命,而经营策略的失误,又加速了它的清盘。

多数健身房在初期经营成功之后,便认定摸到了市场盈利的脉搏。这一策略可能在几年前非常成功。但时过境迁,现在各地楼价租金暴涨,健身市场的经营环境已大为改变,面积越大,租金开支越多,雇请的员工就越多。同时,健身行业经营有其自身的规律,不像其它行业,投资以后很快可以得到回报。很多经营者则忽视这一市场规律,机械地奉行原先的发展模式,盲目地扩充店铺数量,由于许多新开的店缺少客源,几年内根本不可能盈利,导致越陷越深。

健身教练频繁跳槽

频繁的人员流动增加了健身房的运营成本:挖人的健身房要给跳槽的健身教练比其原俱乐部优厚的待遇,被挖的俱乐部则要去挖人或增加新人招聘、培训的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教练的的高流动率打击了健身房的士气,打乱了健身房俱乐部的发展计划。而优秀教练的出走也影响了健身房对自身形象的塑造,不利于健身房的长期发展。

而且,由于这种不正常的流动,使很多健身教练待价而沽,一有好的机会就选择跳槽,有的教练在跳槽的同时还带走会员资料甚至原健身房的商业机密,这更大大的损害了健身房的利益。

此外,市场定位模糊,缺乏吸引力、投资策略脱离实际,缺乏科学性,在投资策略上,很多店铺选点缺乏科学性,脱离当地环境,盲目发展。缺乏对对风险缺少有效评估、内部控制薄弱、责任难以追究也是健身房倒闭的原因之一。

必须承认一点,健身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这让很多人看到了投资健身行业的机会,正是这种对健身行业的看好,带来的是更为激烈的竞争,要想在这个行业里做好,必须思考到底如何应对市场,如何经营是所有健身房经营者必须思考的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当下经营者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

不可以,因为里面的东西已被查封,现属于国家财产,个人不能私乱搬动。你女朋友的情况你可以到法院进行咨询一下,肯定会对会员的人进行一些经济的补偿,至于补偿的钱款是贬卖健身中心的财产,还是怎么的,就要看法院一方了。

健身房老板跑路了消费者的钱没有退不属于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健身房老板跑路,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协和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涉及金额过多和诈骗的,可以集合证据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预付款后未履约的责任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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