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房子的时候吵架了好不好

盖房子的时候吵架了好不好,第1张

人在做天在看,自己问心无恢,我盖房子的时候隔壁那人吵我们叫村委,告到国土说我们留的中间下水道不够60,窄的地方有54村委调解说算了他红线是这样54和60有什麼区别,又说离他家这么近房子倒了怎么办是不是我们赔,后来他还是去了国土投诉,国土下来看过两次说我这样盖没错只要在红线里盖就可以,其实我根本不怕他告我的是国有土地证,我也不会退缩,是我的地方我就要盖好,也不会退回去让他,全部报建手续办齐了只不过他后面告完吵架的时候又说是村委协调不了叫他去国土不是他告的,还一点点东西都看不过眼,见不得你比他好,他越是这样我越是不当一回事,不能中他计,像这种人你觉得他心里能舒坦吗,自己看开点,当他发疯点当他透明,他越是见不得你好,你就更要过得开心,错在他,自己过得舒心,我就不信午夜梦回时候良心不惩罚他,你越生气就起中他计,你盖房子他肯定不开心的,就是要这样气死他,坏人有天收的。天有眼的,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我们耐心等着吧

两村民为宅基吵架,村治保主任调解不了怎么办?村民建房要向乡镇街道申请领取《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指定的宅基地上建房,有面积楼层的规定,你在规定的区域内建房是合法的。

如果在自己审批的宅基地上建房,没有占领邻居地基,侵犯居邻居利益,邻居无权干涉你,如果邻居横行霸道阻止你建房,你可以向村里反映,村治保主任处理不了,你可以打110电话报警,向乡镇派出所反映,司法机关介入后一定会到现场进行处理的。

如果你违规建房,占用了邻居面积,建筑超高影响了别人采光,这就是你的过错,邻居有权阻止你建房。2015年5月中旬,我村月塘组村民李小平在宅基地上建房,《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上面规定两层楼房东南西北面积一百平分米,高度不超过12米,而李小平建房超了1尺,邻居王大民说李小平占了他家的水沟,村里治保主任前来处理,两家针尖对麦芒大动干戈。李小平五十岁他把六十七岁的王大民打成重伤,报警后派出所前来处理,要求李小平帮助治疗,住院一个月花去医药费五千元,如果两人在建房时发生矛盾,村治保主任处理不了,向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反映,问题就会迎忍而解,不会发生打架斗殴的流血事件。

古代安庆桐城籍张英在京城当宰相,家母在家扩建宅院,占用吴家三尺地基,吴家不依,两家争执不休,张母写了一封家书委托他人送给京城当官的儿子。张英见母亲以势欺人,张英写了一首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母接到儿子回信深受感动,宅院缩小了三尺,吴府见状也让了三尺,这样就有了六尺的巷子,两家和邻居出行都方便了。在农村建房邻居之间互相协调解决, 社会 就会安宁和谐。

拍下证据,实在解决不了就一级一级的来,村保主任管不了,就找上一级。相对来说现在的 社会 还是讲事实,讲道理的。

针对所问说点个人意见与众友交流,互动: 一,在乡下农村,村民间由宅地,地界,通水,采光,通行等等,时有发生斗嘴,呕气。 坊间有言“远亲不如近邻”,足见邻居关系胜过远亲。农民朋友一旦与近邻发生纠纷,扯皮的事,一是要理智,二是要克制,三是要法制。 二,现在社区也好,小区小好,政府为促进 社会 和谐,安宁,均设有民间矛盾调解中心,只要不涉及刑事案件,都可以就近调处,化解。 三,发问,俩人有了冲突,村上处理不了,任何一方可以向乡,镇司法所反映,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由上,我认为,冤家宜解,不宜结,凡事,得绕人处且绕人。有些事,虽说理赢了,可情没了。 有了纠纷,双方本着和为贵的姿态,分清是非,以理服人。同时,各自多做自我批评,有什么大不了事让彼此窝火,闹心。 古人有和气生财之说。 当下,我们生活的现实,人人都累,个个不易,有些事,争到底,也未必是最好的结局。 史书上关于“六尺巷” 的故事或许对我们有镜鉴意义。

说实话,农民思想有些落后,多数农民是比较自私的,爱贪小便宜,为芝麻点利益而争抢。农村土地没有合法而明确的分界,加上年头久,胡搅蛮缠的人更是居多。乡村执法也没那么公正,关系至上,流于形式。大事化小,要尽快息事宁人的话,弱势的一方,只能作出一点让步了,争下去也会比较被动,一直拖着解决不了。

摆事实讲道理是第一要务,不听劝只能依法办事,以不发生恶劣后果为前提。

宅基地纠纷是很常见的问题,这个必须有个在当地有说服力的人,两边调解,各方让出一步,避免人员吵架带来身体上的伤害

宅基地纠纷经常是使用权问题和相邻问题。

大家好,说说我家的宅基地盖房子,前几年我盖房子的时候,我东面邻居先盖的,我们是最前面,前面就是大田地了,后面有人家,我是和东面邻居盖的一般宽,高也是一样高,下地基的时候,后面邻居和东面的邻居都是在那里看着,地基得和我东面他家的一样,前后不能比他家的宽,(我们那边一般盖房子前先找个地理先生看看,我们那里比较相信风水这个说法,正好这方面我也懂得一点点,)在放线的时候中间一道梁刚好对着后面的大门,后面的邻居也在现场,没要他讲,我整个地基向两边去了一米多,把梁和大门错开,我知道大梁对着人家的大门不好,在农村盖房子不能因为是自己的宅基地想怎么盖就怎么盖,也得和邻居商量商量,不能自己盖房子,对前后左右邻居不好,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个啥事喊一声马上就到,邻居之间关系最重要,不要因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和邻居闹僵,

修建自己的宅基地,有人闹事怎么办?

从题意分析是两种情况,一是还未修建,怕别人闹事,求对策。二是,你整修宅基地,有人己经找你闹事了,问下步,该咂办?

据情况而办:

如果还未修建,怕闹事。一,请四邻坐一坐,也把村主要干部请到,说明意图,一般情况下,给大家面,大家也给个面,想闹事,也就不闹了。

二,修建前,请夲家族坐一坐,说明意图,请本家帮忙。

三,修建前,请村有威望的人,到场,给你助助威。

如果在整修时,如果有人闹事,首先要弄清原因,自己是否有责,如果因宅基边不清,自己能多让点,就多让点,不值当因为,8寸,1尺而伤和气。如果对方企图不良,请村干部在场,对宅基证,找分界物。如果弄清了,对方还在闹,就仃一仃。

一,单请他们家或家族的明白人,因为他们一家,不是铁板一块,不是一家人都不说理。找他们家说理的单独谈谈,可能有好结果。

二,请村干部出面调解。

三,打官司,请法院解决。

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如果自己绝对占理,对方仍要欺负你,如果亲朋有能力大的,可请求,帮其从正面解决,这个路也可行。

此上法,别人都用过,你用何法,有你选择,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是上策,如用其它方法,切记,别违法。

自己修建宅基地,不是建房即是砌院墙,一定与四邻有关。世上无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即称有人闹事,一定是四邻之一。也许是他认为,你修建宅基地侵害了他的利益。万事均离不开一个“理”字,讲理即要有依据。既然有人闹,说明你们之间的矛盾还未统一之前,你己开始了行动。建议你将修建工作先停下耒,找一找闹矛盾的原因。估计是你修建的墙,邻居认为超界,我认为你可以这样做。查找出你们双方宅基地的长、宽各是多少。以宅基地证为准,无办证的,土地所或村委会保留有低托存根。然后申请土地所,或村干部,或找第三方,或你们自己丈量一下各自宅基地的尺度,矛盾即会迎刃而解。

一定要认证据为依据,以理服人。远亲不如近邻,要明白这个道理,搞好团结。

首先,要有庄基证。如果在老宅上翻新、重建,合理合法,任何人都阻拦不了你。如果是在新选的宅基地上修建,必须先申请,走法定程序,取得庄基证后再兴土木,不然,真会引来麻烦,也不好解决。

其次,要处理好邻里关系。农村修造,多数紧挨四邻,地皮也紧张,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要格外谨重。比如,我们村有家因旧宅基太小,将厕所建在了宅外靠山墙的巷道旁,结果给旁边和后面人家的出行造成了严重影响,村干部调解无效,后来被邻居联名告上了法庭,人被拘留,厕所也被拆除,教训是深刻的。

再其次,要从俗而建。各地有各地的修造风俗,民众除遵法守法之外,这习俗无疑又成了一方人的行为准则。有人说,尊重一方风俗,就是尊重一方人,此话不假。比如,地势、取向、格局、结构、高低、禁忌等等,要随大流。否则,也会引发不必要的一些麻烦。这些,都可人为的避兔免。

第四、要正确应对突发矛盾。你修砖瓦房或盖楼房,也有故意制造麻烦的。有的是老一辈人有积怨,有的是一些恶邻作怪,能找机会化解的该早点化解,如不能和好偏又故意找茬闹事,应及时请村干部和庄村老人调解。情节严重者,可走法定程序,寻求法律保护。

在农村建房子,拿我们菏泽这里来说吧有几个不成文的规矩还是要遵守的,第一点就是如果你建造的是楼房,二三层之类的楼房,那么第一点就是二楼以上不能留后窗户,这个就是为了考虑后面住户的隐私问题,你自己的房子建设的高矮,大家意见一般都不大,但是如果二三层的建筑留后窗户是一定会引起争执的,毕竟农民在自己家里穿着都是很随便的,你搞个后窗户,就会有可能冒犯别人的隐私,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这里发生过很多争执,最后的结果都没有盖成。

第二点就是,盖房子的时候阳沟就是往外排水的地方,如果是靠近前面的房子,那么一定要用水泥打磨好,并且要完整的凸陷下去,如果你不这样做,你每天从别人的屋子根部下面排水,时间长了肯定会对别人的房子造成损害,这也是不允许的。

当然了这些都是农村建设房子的规矩,或许在大家看来有些滑稽,房子我自己出钱盖,凭啥要遵循这些没有法律约束的规矩,但是这就是农民盖房准则,你不遵守那么只能是惹来四邻不安,发生争执和冲突。

我修建我的宅基地,有人去闹事我该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问清楚原因,有误会的地方务必解释清楚,盖房子会耽误左邻右舍的出行休息这是避免不了的,咱能赔个笑脸的低头认个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问题解决问题,有矛盾查找出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乡里乡亲的一旦反目成仇,以后会引来诸多麻烦。

但是如果对方纯粹就是没事找事,那么一定不能姑息,对于闹事的人来说,你选择软弱的妥协,那么他只会变本加厉的伤害你,所以遇事情不该低头的那么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的问题,可以找村里的明白人大支做一个调解,把大支和村委会干部,和闹事的人都叫在一起,一是化解矛盾,二是是为下步对方的继续无理取闹做好对抗的准备工作,如果对方不接受调解及继续恶意滋事,那么毫无疑问直接拨打当地的派出所电话,不要想对方有多大的势力,或者是派出所不受理,只要你有理有据公道自在人心。

派出所处理不了,那就报警或者是拨打市长热线,这些部门对于你的电话投诉都是会有一个结案过程的,你不满意他们是无法结案的,如果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那么继续打,打倒足够多的人重视,这些电话的威慑力都是很大的,不要担心没有人去处理。

第二点避免发生肢体冲突,保护好自己的人生安全,不和对方谩骂打架,一旦出现人身冲突,不管对错都是会受到法律处理的,这一点一定记住,保护好自己是前提,但是男人该有的样子还是得有。

很多人都很质疑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这个是非常片面的,或许我们生活之中会遇到一下推诿不负责任的公职人员,但是你要相信正义是一定存在的,没有什么手眼通天的人,都是普通人都别装大哥,谁不是一个脑袋两个手臂,你能得到的结果,取决于你付出的行动。

我是农村小小李,喜欢我的回答就给我一个关注吧。

“修建自己的宅基地,有人来闹事怎么办。”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认为你应该这样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是问清来闹事的人有什么意见。因为他敢来闹事肯定是有一定的原因的,问明他来闹事的原由之后,再妥善处理,防止再闹事影响施工,避免矛盾升级发生动手打架伤人。

二是如果闹事人不是无理取闹,双方应该进一步沟通商量解决办法。问清楚是否存在宅基地边界相争,或是施工影响他人生产生活,或是损坏他人的财物等。再根据存在的矛盾协商解决。

三是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报告村干部出面调解,土地相争的话,还要报请乡政府国土部门,根据宅基地登记归属及边界,现场踏看调解处理。施工中损坏他人的财物给予适当赔偿。

四是借故无理闹事不能制止的话,你应该及时拨打公安派出所或“110”电话报警求助。由派出所民警出警解决。

2008年,刘某通过申请从该村取得宅基地一块,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为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这块宅基地与村民张某相邻,2009年5月份,刘某准备在该处宅基地上建房时,被村民张某阻止而引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该纠纷经村级、乡级政府调解末果,于是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停止侵害不得干涉自己在其占基地使用证记载面积范围内建房,然后经济损失1万元整;

法院受理后,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刘某依法享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被告张某阻止原告刘某翻建房屋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刘某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应停止侵害,不得干涉原告在其宅基地记载面积范围内建房,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根据《物权法》第152条、《土地管理法》第12条《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34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张某停止侵害原告刘某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刘某在其宅基地记载面积范围内建设新房,张某不得干涉;”此外,在一审诉讼期间,张某提起刑事诉讼,都撤销刘某的宅基地使用,

一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原审超审限审理,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了事实,与原审查明的基本事实相同,故驳回。被告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分析:本案中,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两个主要方面: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是: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应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建房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

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审限包括以下几种:

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严程序申请延长。

2、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规定的上诉期内,上诉于单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述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3、第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做出情况需要延长的,有院长批准;

4、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应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程序一经开始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不间断的进行,直至诉讼终结,但在诉讼中往往遇有法定情形,使得程序无法按常规进行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还规定了诉讼中止制度,其具体条件是,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结合本案,村民刘某提起宅基地使用权的民事诉讼期间,被告张某提起的刑事诉讼属于中止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1万尚未审结的情形导致本案在一审期间终止了诉讼,一审法院作出的,中止裁定由于中止审理期间不计算审限,因此本案上诉人张某提起的原审超审限审理,程序违法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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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修建你的宅基地,有人去闹,去闹的人总会有个理由吧?如果与你宅基地上建设毫不相关,有人吃饱了撑的难受,他会以其它方式消,一般也不会去你建宅基地的地方去闹事。

农村宅基地上盖房其实有很多讲究。这些讲究的存在,使一家盖房不是一家的事情,一般与前后左右的邻居都有牵连。甚至与所在集体的成员都有牵连。

农村盖房有个基本的道德是一家盖房多家好看,这个说法就是说一家盖房要有合理合情的布局和风格,要兼顾他人的利益。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想怎么盖就怎么盖。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而损害他人利益。按这个问题的表述,你建自己的宅基地别人来闹事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

1你没有严格按你宅基地上的界线施工。农村宅基地划定往往会附带一些土地用于走路和其它宅基地建筑的隔离作用。这些宅基地上所附带的土地,可能在宅基地范围内,但不允许做建筑。如果有人把这些附带在宅基地上的必留空土地,当做建房基地建房,直接损害他人利益,必然会有人反对。

2农村统一规划布局的建房,农民们都很在意房屋的高度,一家建房比左右前后邻居家的高,也会引来闹事的。

3盖房的布局要合理,不能影响他人居住环境。比如你不能把厕所猪圈等对着别人家的大门。你如果这样布局,会有人来闹事。

其实农村宅基地上盖房子搞建筑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有很多种,并不能一一列举出来。你宅基搞建设,有人来闹事,你首先得弄清楚闹事者是因为什么原因闹事。遇到这种情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圣人有云:己所不欲勿施他人。你的做法换做他人的做法,别人承受的换做是你承受,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别人来闹事确实是你有不妥的做法,你就做改正。当然如果闹事者确定是无理取闹,干扰你合法建设,

可以报警处理

以相邻关系的原则在宅基地上修建一般不会闹事,确实遇到“恶邻”只能依法维权。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有人闹事情的话,首先找村里管事情的人,村长之类的前来协调,看看具体有什么纠纷之类的,如果宅基地没有任何纠纷,对方还一直不依不饶的来闹事,我会报警解决问题,首先法治 社会 ,相信人民警察的公信力,相信警察会处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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