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租户扰民谁负责任?

请问租户扰民谁负责任?,第1张

1、楼上住户严重扰民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因此受害人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投诉。

2、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4、(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5、(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6、(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一般业主和租客会事先签订一份合同的,有合同就按照合同来解决。一般说来,这件纠纷是业主和租客的事情,物业公司是不用插手的,而且物业公司也没有权利驱逐租客。最好还是双方冷静下来解决这件事,拖着也不是办法。冷静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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