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报警的。
1、只要是被害人报警的,不管是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要求被害人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报警。
2、如果对方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则根据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所以,虽然犯罪行为没有在本地实施,但被害人在本地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被害人的本地(即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本地的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并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找不到人能联系上,说明人口并没有失踪,警方不会受理这类案件。找不到也联系不上可以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可以拨打“异地区号+110”。110电话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警方电话会接入这个区号的所在地的市级或者市区110指挥中心。如果要具体到县区的报警电话,应当查询具体号码在拨打。
2、如果在外地,直接拨打110,呼叫的就是手机所在地的110指挥中心。
报警注意事项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
3、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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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异地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报案,那么异地报案怎么打110:
(1)在本地拨打外地的报警电话,应当110前边加区号。警方电话会接入这个区号的所在地的市级或者市区110指挥中心。如果要具体到县区的报警电话,应当查询具体号码在拨打
2)如果在外地,直接拨打110,呼叫的就是手机所在地的110指挥中心。
(3)若果是在本地想要拨打异地的110,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可以不用拨区号,直接打110就行,然后他们就会协调异地的公安机关了。当然,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区号+110”无法异地拨通现象并不鲜见。异地报警方式还是需要更加规范、便民,加强技术支持。
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法律分析:看案件地的警方有没有开通外地号码呼入业务,如果没开通就不能,此时拨打110会按照就近报警的原则接入当地公安机关。如果事情非常紧急重要,公安机关会将相关的警情流转到案件发生地的相关部门。110电话报警程序: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
2、派出所民警会问报警人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报警人签字;
5、警察一般会留下报警人的****,同时,报警人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警察;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异地联系不上人二十四小时后,可以向失踪地公安机关报警。失踪人口都要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能进行报案。但有证据失踪人口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的可以不用受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法律分析:在外地,直接拨打110,呼叫的就是手机所在地的110指挥中心。如果向异地公安机关报案,可以查证具体的电话号码,也可以在110前加上报案地的区号。或者情况紧急的话,中心会直接利用卫星定位系统查到位置,并指派离当事人最近的分局或者派出所赶往出事地点。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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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若发现了违法犯罪事实,是可以异地报警的,公安机关若没有管辖权,则应当交由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
对于两地一般是由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收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不再登记,并对报案人进行解释,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报案人可以向以下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1、犯罪地的公安机关;
2、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3、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管辖机关。
报案后立案是否需提供证据如下:
1、举报或者投诉人只需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就可以立案;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3、报案后不需要提供证据,但需要证明有犯罪事实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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