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后老太太撞上电动车,男子被判赔偿21万!冤不冤?

超车后老太太撞上电动车,男子被判赔偿21万!冤不冤?,第1张

说实话摊上这样的事情,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都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就我个人看来,男子不算冤枉,但如果说老太太一点责任没有,这也说不过去,不太符合常理。

本是一个简单的超车行为,却因此牵扯出了一桩官司,以及21万元的赔偿款。

作为超车的男子,觉得自己十分的冤枉,不应该承担这笔赔偿责任。

然而在交警责任判定(男子全责),以及法院判决书成立情况下,男子还是履行了赔偿责任(12万元)。

只不过最后在媒体参与调解下,男子和老太太家属达成一致,赔偿金额由判决书的21万元,降到了12万元。

男子超车事件经过

这是一起发生在去年4月的事情,从事情发生以后,到现在持续了一年时间,才终于尘埃落定。

当时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在上班途中,因为超车前面的老太太,导致老太太摔倒,从而给老太太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按照男子的说法,自己当时超车的行为,已经结束。是老人自己骑车不小心,然后在摔倒的时候,偏向了男子这边。

如果真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似乎男子真的没有责任,那么相应的赔偿,必然就十分的冤枉。

但就我个人,观看视频的情况,男子超车时候,距离老太太的电动车非常近,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带到电车把,还是很有可能使得老人摔倒。

事情发生以后,老人因为重伤住院,花费了昂贵的医疗费用。

但针对这件事情的责任划分,老人和男子双方,却是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是无责的一方。

事件处理曲折过程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必然都会出现交警的身影,即便是非机动车辆事故,也同样不会例外。

这起事件发生以后,交警部门便进行了相关责任的判定。

根据交警的判定结果,这起事件中,超车的男子,需要承担事件的全部责任,相应摔倒的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此一来,老人住院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就需要由男子一力承担。

面对这样的一个结果,男子很显然不能接受,可能双方多次协商,就赔偿的意见,始终没有统一的处理结果。

基于这样的一个现状,老人家属便将男子告上了法庭,这也是处理纠纷,最为常见的一个方法。

法院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男子赔偿老人21万余元。

有了判决书以后,我想男子就更没有翻身的余地了。毕竟手持判决书的老人,只需要催促法院履行就好了。

好在老人及其家属,并没有这样做,在这点上,我十分的欣慰。

如果是想要钱的人,都会在对方拒不履行情况下,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男子也就必须履行判决书。

后来在媒体的介入下,两家人协商最终处理办法,男子也赔偿老人12万元,才将这件事情翻篇。

冤?还是不冤

这本身就是一个有口难言的事情,可能具体谁说的是真话,也只有两位当事人知道。

然而现实的情况,便是在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对于当时的场景,不利于自己的一方面,一定会闭口不谈。

而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相信交警在这起事故中,还是站在了公正、可观的立场上,最终划定了事故的责任。

所以还是觉得男子的赔偿,不算很冤枉的一个情况。

毕竟在超车时候,没有保持足够的距离,近距离情况下,老人因为惊吓而摔倒,男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语:

一个小小的超车行为,竟然带来了12万元的损失,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了我们很多警醒。

要想不让自己卷入交通事故,所带来的是非中,就需要做到下面这两点:

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够长久、安全的驾驶。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外,还需要我们放慢行驶速度,这样便能够将损失降到最低。

对于这位男子超车引发交通事故,所带来的赔偿,你觉得冤枉吗?

爸爸70岁,骑电动车撞了一个人没钱赔偿可以协商解决。

撞了一个人应当立即停车报警,且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位置发生变动的,要作出标记。把人撞伤了,应当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造成对方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没钱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上诉。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在我们国家一直都存在着见义勇为的行为,尤其是在我们国家优秀传统文化的不断熏陶的条件下,更是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老年人。他们在自己见到其他人都有困难的时候,一定都会第一时间全都去帮助他们,尤其是在宝鸡的一个八旬老人他舍己救人看到了一个六岁的儿童险些找首车祸,他也是毫不犹豫挺身而出,虽然自己被电瓶车创造受伤。但是这名八旬的老人也是非常快速的,就救助了一个六岁的儿童,以免他遭受车祸,导致自己出现身体状况,这名八旬的老人被撞之后还能一直劝说这个骑电动车的肇事者,可见这边老人是非常善良,不仅帮助这边孩子还让这个肇事者对于以后的交通规则以及自己驾驶车辆的一些要求可能会更加的严格和重视一些。虽然这名老人倒地之后,眼睛周围一直流血,但是通过了周围人群的帮助,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这名老人也是没有任何的什么危险,只是一些简单的皮外伤身体没有大碍,而且他又一直安慰这个肇事者,让这个肇事者非常的安心不会因为这件事情上纠缠,他只是做了一些简单的包扎。在医院当中,可以说在这名老人身上,我们看到了我们国家非常优秀的一些精神,比如说见义勇为,而且非常的善良并没有说,因为自己的一些损失而一直纠缠还有就是这边老人,虽然已经80岁,但是还有这种勇往直前担任责任的一个精神。她对于肇事者的这些话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忠厚和蔼可亲的一个老实人,而且想要去积极帮助其他人的这种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看到这名六岁的儿童有危险,自己毅然决然地挺身而出,甚至是有一种视死如归的精神。

方法如下:

1、在处理这种情况时,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不要与老年人争吵和发生冲突,以免情况进一步恶化。

2、有目击者和证人,收集****和陈述,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以作为后续处理的证据。

电动汽车相撞的情况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骑得不快,一定要第一时间确认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只是轻微划伤摔倒,不要为此拖延太久。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本人或行人。如果是行人,骂他就走。如果是自己的错,可以尽快给对方一些钱。

如果是自己骑电动自行车太快,受伤感觉有点严重或很严重的情况,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0,生活事项不能粗心大意。接下来打电话给交警,交警的档案不是肇事逃逸。

受伤的严重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个是主要责任不是自己,受伤的突然冲进前面的电动汽车事故造成的,这个时候只能让伤者家属在救护车上。如果自己受伤了,记得自己付医药费。至于自己最后要赔偿多少的事,就交给交警处理。否则,很容易在医院里迎接伤者十天半月。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如果能确定是自己的错,那么就不要在意这一小笔钱,这是抢救受伤的时候,得到受伤的理解是最重要的。治疗后,一些受伤的人可能想要一些经济赔偿,这也应该在受伤的人的能力范围内,如果受伤的人要带一个人,应该让交警和法院来。

如果自己家里有钱,不要担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钱紧张,告诉医生和受伤的人。

让交通警察的电话,交警可以进行调查现场,拍照,记录,送伤者去医院的人拍照检查下,交警可以使责任事故下确认,双方进行签署,责任确定书面形式生效。如果只是一般的皮肤损伤,交警也会做一个简单的派对解决方案。

你觉得老太太骑电动车休克倒地,即使不碰车,合适吗?

张先生从停车场出来,一老人骑电动车载着孙子过来,离张先生的车还有几米远,电动车突然摔倒,倒坐在车尾的小孙子也摔了下来。对方要求赔500元,张先生觉得自己无过错,警察也认定其无过错,但还是赔了300块。对此,你怎么看?

这次交通事故,车没有碰撞,但也承担了赔偿责任,我觉得是合适的。我们先搞清楚这个事件是否可以称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出现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这起事件中所构成的交通事故条件已经成立。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在道路上因车辆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这起事故构成的交通事故条件已经成立。

首先这个事件发生在路上,老太太在医院检查花了500元,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因为受伤在医院检查的费用。本案中,交通事故已经成立,争议的主要点是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是因过错还是意外造成的。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事故民警会根据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类。事故民警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认为机动车驾驶人有一些错误的行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注意路面。交通事故中老太太摔倒与机动车进入道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我个人认为机动车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与碰瓷的区别。

在无接触的交通事故当中,作为事故民警,在现场最主要的要判断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和摸瓷器的区别。在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中,作为事故民警,在现场最重要的是判断伤者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是否有故意行为。

如果存在故意行为,将认定故意人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碰瓷。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老太太没有碰瓷器。

关于民事赔偿的途径。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的大小来进行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上面,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的途径。民事赔偿方式。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可以根据责任程度进行民事赔偿。关于民事赔偿,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双方选择自行协商,即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老太太300元,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迅速顺利解决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

关于民事赔偿多少的问题。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中。机动车存在有过错行为,也就是说承担责任的话,将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全部赔偿对方。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只赔了老太太300块钱,我觉着是双方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各退了一步。关于民事赔偿的数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有过错的,也就是说如果其承担责任,将在强制保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对方。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只给老太太赔了300元。我认为双方在自愿和公平的基础上后退了一步。

因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交强险,老太太医院花的500元将全部承担,但后果是下一年驾驶机动车的保费不会优惠。我觉得机动车驾驶人选择自己交300元比较理性。

我的个人建议。

在道路上,双方没有接触而认为造成的损失不是交通事故,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只要造成的损失与驾驶人员存在因果关系事故,交通事故是成立的。驾驶人员千万不要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否则会造成自己的民事赔偿加大。我个人的建议。在路上,双方认为不联系造成的损失不是交通事故是错误的。只要造成的损失与驾驶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就成立。司机千万不要把车辆开离事故现场,否则民事赔偿会增加。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比较小,双方可以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调解民事部分。有时也可以不投保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赔偿后,下一年的保费会增加。希望你能好好算算。

百万购车补贴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其次,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逃逸的认定标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严重超载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电动车上牌规定:

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3、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

二、电动车上牌的流程:

1、带上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合格证、电动车购车发票等材料到登记处安排上牌。

2、将电动车停在指定位置,请专门的人过来用手机拍照。随后将电动车照片洗出来。

3、到办事处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如下图有范本。把车架号填入电动车自行车查验记录表,接着把所有材料给柜台人员。等查验结论合格后,就可以把车骑走到称重处。

4、把电动自行车规范的停到称重处,将车架号盖跟坐垫打开。会有专业的人进行称重记录。

5、到窗口取号排队,办理完后到另一个窗口缴费。随后等待20-30分钟,牌号就制作完成

三位“女侠”用电动车搭起安全岛,保护晕倒老人的事情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事情发生在山东济南,原来是一名老人在过马路时突发疾病晕倒,当时正值早高峰,车流量比较大,十分危险。这时,三位骑电动车路过的女子停了下来,将电动车停放在老人身后,搭出了安全空间。

三位女性,有人负责照看老人,有人打急救电话,及时避免了老人的二次伤害。济南交警支队事故中队队长称,当时车流量非常大,三位女士用电动车简单做了一个安全防护,感谢三位热心的市民,她们发现老人摔倒之后,第一时间对老人做了安全防护,而且及时拨打了110,120。

当时路口聚集的人越来越多,交警也立刻赶了过去,经过照料,老人很快恢复了意识,经过询问得知,老人患有高血糖,高血压,心脏病,早晨骑三轮车去给住院的老伴送饭,因为体力不支而摔倒。

经过检查,老人的身体没有大碍,民警一边照看老人,一边联系了老人的儿子,直到老人的儿子赶到现场才离开,网友们纷纷为这三位“女侠”点赞。

多亏了热心市民和交警及时出手相助,老人家才化险为夷,随着天气转冷,类似患有高血糖,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外出一定要注意保暖,避免过度劳累。这位老人家很幸运,遇到了这么多热心的人,才能避免再次发生危险。

视频传到网上之后,网友们纷纷为这三位女士点赞,她们都认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她们简单朴实的话语也引来网友们的纷纷点赞,大家对于这种正能量的事情都感到特别的暖心,希望老人家能够多注意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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