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

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第1张

1、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的吉凶指数

学竟有成,凡事如意,顺利成功,达成目的,名利双收,境遇安固,优越发展,享尽幸福。大吉昌

吉凶指数:79(仅供参考)

2、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的宜忌

「宜」宜批评不文明行为,宜与陌生人交谈,宜电话会议。

「忌」忌晚饭少吃,忌做家务,忌远离手机。

3、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的预兆

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蓝色 ,幸运数字是 1 ,财位在 正北方向 ,桃花位在 正南方向 ,开运食物是 绿豆

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 ,怀着不纯动机的感情,注定有着伤感到结局。名利?外表?性欲?还是其他什么与虚荣,与贪婪有关的东西?爱情容易受到这些东西打扰的一天,如果你觉得自己接受也无所谓,那么请记得开头的提醒

上学的人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意味着文科较着、录取成绩未能达到。

怀孕的人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预示生男,春占生女,慎防动胎气。

做生意的人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代表虽然进展慢,宜守旧,不可大投资,终有利。

出行的人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建议不能外出,延后日期再出行。

本命年的人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意味着在求必得,顺利如意,慎防官司谣言。

恋爱中的人梦见自己与别的女人吵架,说明得媒人之力可获成婚。

做生意的人梦见与别的女人亲热,代表把握时机尽力发挥,顺利成功。贵人扶助得财。

梦见与朋友的情人谈情说爱,不必担心你真的会抢别人的情人,只是这个梦兆示现在的你性欲旺盛,但要小心别被人骗了!

梦见与老公为别的女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桃花位在 东南方向 ,财位在 正南方向 ,幸运数字是 6 ,吉祥色彩是 绿色 ,开运食物是 牛肉

梦见与别的女人偷情 ,今天的你蛮疼惜自己的,工作/学业、学习觉得累就会让自己让睡一觉!只要不用去借债,喜欢的东西你也会买给自己,或者赖着恋人买给自己。花钱方面,变得很干脆哦!

出行的人梦见自己与女人吵架,建议宜谨慎,大热天或夏天少往为妙。

梦见与别的女人偷情,按周易五行分析,财位在 西南方向 ,桃花位在 正北方向 ,幸运数字是 5 ,吉祥色彩是 ** ,开运食物是 麦片

梦见与女人吵架,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 1 ,桃花位在 正北方向 ,财位在 西南方向 ,吉祥色彩是 ** ,开运食物是 海鲜

梦见订婚 ,暗示爱情的不稳定。意味着恋人之间的感情把握不定,会产生小矛盾。

梦见自己结婚 ,要注意身体健康,暗示你可能会生病甚至去世。

梦见丈夫与别的女人,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 9 ,桃花位在 正东方向 ,财位在 东南方向 ,吉祥色彩是 黑色 ,开运食物是 栗子

梦见自己偷情 ,表示因人际关系的疏忽,而使得信赖的人不肯理会自己的暗示。有必要将目前的生活重新调整,恢复正常。

本命年的人梦见与别的女人通奸,意味着困难重重,诸事不顺,宜有信心度过难关。

其实做人最基本的就是要尊重自己和尊重对方。发生关系以后,再分开,女人是最容易接受不了的吧。感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的话,可以和他好好的谈一谈,让他知道你们在一起不合适的原因。你们没有婚姻的牵绊,是不受法律的约束的,所以还是自己想法做他的思想工作吧。或者是和他 的家人沟通。

沈溪以十岁之龄过县试的事,经过街坊邻居和商会中人的传扬,很快就传遍汀州府城。一时间引为佳话。

  先是街坊四邻前来讨喜,说上两句祝贺的话,就在药铺里白吃白拿。

  最初惠娘和周氏还能忍受,太平年景,又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施一点小恩小惠是有必要的。

  最初是弄巷和街口的大婶大妈,到后面,不管认识不认识,甚至是隔着几条街的老太婆,打听着方位就到了药铺,随便说上两句好话伸手就拿东西。

  这些人若是等药铺关门了来倒也好,偏偏是在药铺正常营业时,好像挑准了时间,让你没机会说没准备好礼物,因为药铺里都是药材,这些人也不嫌弃,反正只要值钱的东西就可以了。

  准备的点心、茶水人家碰都不碰,就算没领到装铜钱的红包,也会跟你讨上两副药,不管有用没用,人家拿回去“有备无患”,话还说得特别好听……回头把钱送过来!

  周氏怎么可能相信这种鬼话,她本来就是急脾气,争吵两句在所难免,连带影响了药铺生意。

  “姐姐,这么下去不行啊,白天总是有人来打秋风,掌柜又不在,咱这生意怎么做?”最后连谢韵儿都急了。

  街坊们来讨喜,本来不大不小事情应付过去就算了。

  可来的人越来越多,都觉得白捡的便宜,不拿白不拿,这些人拿不到东西还死赖着不走,非要上楼去看看“未来的小状元”长什么模样,周氏就算不想理会,也怕这些人打扰沈溪读书。

  本来说沈溪要在家里备考,最后周氏只能把儿子送到学塾,以免除外界干扰。

  还是惠娘当机立断,决定一次性把该发的喜钱都发出去。

  三月十四这天,惠娘从外面请来厨子和帮工。在药铺后巷垒起灶台,设下流水席请街坊过来吃喝,前来的人每个都能领到装着两文铜板的红包。

  惠娘言明,等三天的流水席完毕。以后再有人打搅药铺做生意,那药铺这边也不会给好脸色,直接赶人出门。

  这招使过之后,最初几天还是有那些死皮赖脸的人过来说恭喜话,周氏干脆不予理会。有了之前的宴请,给街坊的礼算算是尽到了,再有不识相的也不用再顾忌情面。

  这些人喜欢一来就坐下,然后便赖着不走,周氏便让秀儿赶人。

  这些人骂骂咧咧出了门,就算是不甘心,但他们纯属打听到消息来占便宜的,连药铺当家人是谁都不知道,来个一次两次自讨没趣后就不再来了。

  街坊邻居讨喜的小风潮刚过,第二波人又上门了。

  这波人可不是来打搅药铺做生意的。同样以女人居多,同样是大妈大婶,可人家专挑铺子关门后来,进来后还客客气气,也不讨赏……人家来就是为了说一件事,要给沈溪“做媒”。

  刚开始惠娘和周氏得知这些人的目的,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头年里,也曾有过这么一群三姑六婆,造访也是为说媒,但对象却是惠娘。

媒婆

媒人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孟子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形态使人们的劳动、教育、娱乐都局限在家庭里,“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因此相互之间很是隔膜,也使得家长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家里有些什么人。因此,即使自己家里的儿女已长大成人,却不知哪家需要嫁女娶媳。封建的风俗造成了人们在求偶问题上的腼腆心理,想得到配偶不公开言明成了封建社会风俗的重要特征之一,直言问之等于愚昧无知,委托他(她)人曲道求之是封建时代求偶之法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一个媒人从中斡旋是最好不过的了。

关于媒人的演变史,《中国婚姻史》认为“媒妁具有居间人之性质,在买卖婚时代当即有之;殆买卖婚演变而为聘娶婚,买妻卖女之居间人亦演变而为媒妁,遂以合姓为难,赖媒往来,以传婚姻之言也矣,或即为‘使’。”(2)《诗经》有“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3)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时期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了。从《仪礼·士婚礼》中规定的成婚程序六礼来看,从采纳、问名、纳吉、纳征到请期、婚礼,没有那个环节能离开媒人。(4)“于是男女以行媒始知其名,无媒则亦不交;男方无媒不得妻,女方无媒老且不嫁”(5)。《唐律疏议》中也有“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婚嫁要行媒成为婚姻的法定条件。

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6),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以违礼法而讥贬之;《管子》中也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用自为媒则违反伦理道德,是要受到轻视的。

元《典章》中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媒妁的主要成分是妇女,因此媒妁又俗称媒婆,它是中国古代妇女的重要职业。但是,虽然媒妁制度及媒人极为重要,但却难在正史中寻其踪迹,因此小说家言也就成为我们研究这一制度的主要佐证,因为小说家在叙述时事时,必须牵涉其社会背景,合情理,符合事实,因此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研究一些历史问题的材料。

冯梦龙(公元1574-1646)生于明末,为崇祯时贡生,曾任知县,其所辑明末短篇小说,于1624年至1627年之间刊行为《喻世名言》、《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每书均含短篇小说四十篇,共一百二十篇小说,统称《三言》。其中既有叙述前代人物者,又有承袭宋元话本者,但其观点代表元明社会情形,反映元明社会状况,因此,通过《三言》的记叙我们可以大底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媒妁制度以及媒人既然在婚姻制度中如此重要,不可避免的在《三言》中有所涉及。《三言》中塑造了许多媒婆的形象,从中我们也可以大致了解中国古代的媒婆这个特殊群体和媒妁制度。

一、官媒婆

中国古代许多封建王朝都设有官媒,由他们来管理黎民百姓的婚姻,因此,媒人有时也被称作官媒。《红楼梦》中就多次有官媒记载,第77回有“官媒来说探春”,第71回、第72回也有官媒这一称呼,由此官媒制度可见一斑。官媒制度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当时的的媒官被称为“媒氏”,从国家领取一定的俸禄,执行公务。《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土。”从“掌万民之判”之句可以看出:判者,半也,男女一人各为一半,合之为偶而为夫妇。因此,“判”即婚姻,“掌万民之判”也就是掌管婚姻之事,这也就是媒官的职责。上述文字说明了媒氏的具体职责有:一、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二、通令成年男子要按时结婚,不可逾期;三、每年二月农忙之前,督促青年适龄男女及时结婚;四、监督、执行财力的数量;五、主管婚姻诉讼案,惩罚那些违法者。这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官媒制度的最早和最完备的记载。《史记》以至于二十四史虽有“职官志”,但是对媒官都没有具体的记载,倒是在一些人物志里涉及媒官,原因是秦以后没有正式设立媒官。但是,媒官的称呼一直都未改变,一般指那些在衙门中执行命婚判决的女卒。在《三国志》中,就提到“为设媒官,始知嫁娶”(7)。到了元明时期,官媒则是指在衙门中登记认可的媒婆,其身份同衙役一样,主要是管女犯人的婚配;或者是婚姻发生纠纷,在堂上发落婚配,找官媒解决等等。

《三言》中明确提到“官媒婆”的虽然只有《喻世名言》第四卷《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中“陈太常爱惜自己的女儿,因而便换官媒婆吩咐道:‘我家**年长,要选良姻,须是三般全的方可来说:一要当朝将相之子,二要才貌相当,三要名登黄甲。由此三者,立赘为婿;如少一件,枉自劳力’。”但是,《醒世恒言》第一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有“石县令在任期间,由于官仓失火,烧损粮食而被软禁在府衙,忧郁成病,数日而死。遗下女儿和养娘二口,少不得落的牙婆官卖,取价尝官。贾昌见说**和养娘,都着落牙婆官卖,慌忙带着银子,到李牙婆家,问要多少身价。……李牙婆取出朱批的官票来看,养娘十六岁,只判得三十两,月香十岁,倒判到了五十两……贾昌并无吝啬,身边取出银包,兑足了八十两纹银,交付牙婆,又谢她五两银子,即时领取二人回家。李牙婆把两个身价,缴纳官库。”(8)。这里的李牙婆书中虽称作牙婆,但其实也就是官媒,她为官府做官卖奴婢的中介,收取酬金,贾昌谢她五两银子就是中介费,同时,她在完成买卖之后把银钱如数缴纳官府,这是官媒的重要职责。在本篇文章的后面我们还能得到李牙婆是官媒的佐证:“原来,当先官卖之事,是李牙婆经手。此时李婆已死,官私做媒,又推张婆作尖了。”(9)可见李婆、张婆都是官媒,他们的收入来自买家的谢礼。从李牙婆促成石**和养娘的人口买卖来看,它仅从这一笔交易中就得到五两银子的收入,张婆同贾昌之妻在谈石**与养娘的价钱时,石**身价50两、养娘30两,后养娘又让价5两,和石**的身价在内共让了10两,但是张婆在回高大尹时仍说石**的身价为五十两,由此可见,除谢礼外,她虚报价钱,至少又赚了五两银子。可见官媒的收入也是相当高的。俗话说:

“说好一门亲,好穿一身新”,也反映了媒人的收入状况。

官媒除了为官府做各类有关事务外,同时还为本地私人的婚嫁做婚姻中介。《三言》中的官媒毕竟只反映元明时的状况,实际上在清代也存在着官媒。《中国婚姻史》中也介绍了清代官媒的情况,大抵也与元明时代相仿:“清各地方官遇发堂择配之妇女,交充官役之妇人执行,称曰官媒;同时各地方官鉴于管辖区内制贫女婢女,婚嫁为难。由官代为媒妁,杀礼以成其婚,亦曰官媒。(10)”上面我们提到的李牙婆和张婆就是上述第一种类型的官媒。

二、私媒婆

私媒是媒人的主要形式。

私媒都不是专门为媒者。她们大都边从事其它职业,边为他人做媒作保。从事其他职业使得他们能有机会走家串户,了解各家情况,哪家有嫁女娶媳的需要,她们都了如指掌,因此,为别人做媒也就极为方便,这样使得他们不但能得到谢媒的财物,而且还有其职业收入,这种类型的媒婆在《三言》中比较多。《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王婆,就是这种类型的媒婆。书中这样介绍她:“(王婆)唤做王百会与人收生,做针线,做媒人,又会与人看脉。”(11)王婆既替人接生又帮别人做针线,同时还会治病,这样,她就有很多机会接近各家的女眷,接生这一职业也使她知道各家小孩的生辰,也便于她做媒,王婆是私媒的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醒世恒言》第十六卷《陆五汉硬留合色鞋》的陆婆“以卖花粉为名,专一做媒作保,做马泊六,正是他的专门。”(12 )从文中的记载来看,她也是一个私媒,算得上是专业媒婆。她“以卖花粉为名,专门作媒作保”,卖花粉只是为了更好的作媒。从以下的叙述中,也可以明显地看出:

又过两日,早饭以后,潘用出门去了,(潘)寿儿在楼上,又玩弄那条汗巾。只听的下面有人说话声,却又走上楼来。寿儿连忙把汗巾藏过。走到胡梯边看时,不是别人,却是卖花粉的陆婆。手里提着竹撞,同潘婆上来。到了楼上,陆婆道:“寿姐,我昨日得了几般新样好花,特地送来于你。”连忙开了竹撞,取出一多来道:“寿姐,你看如何?可像真的一般么?”(13)……

我们可以看出,她卖花粉的目的只是为了接近寿姐,而使张荩达到目的。可以这么说,其他职业只是她做媒的辅助手段。

《喻世名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薛婆是一个卖珠子的媒婆,她正是通过卖珠子去接近蒋兴哥的妻子三巧儿的,她也是这种类型的媒婆(14)。

同时,也有专门作媒的私媒。在西周私媒就已出现,她们专门为别家娶妇嫁女做媒,收取酬金。这在《三言》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元明时期她们的存在。在《三言》中提到的许多媒婆应该包含许多专业媒婆。如在《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当大孙“押司娘和迎儿在家作地,只见两个妇女,吃的面红颊赤,上手的提着一瓶酒,下手的把着两朵通草花掀开布帘入来到:‘这里便是。’押司娘打一看时,却是两个媒人,无非是姓张姓李”(15),这两个媒婆虽然作者没有刻画出鲜明的性格,甚至连姓氏都没有告知,但是,这段文字却给我们生动的描述了媒人的形象。首先,媒人吃的“面红颊赤”,可见是刚从某家吃酒回来,另外两位媒婆手里还提着东西,显然也是有求于她们的人家所送。这段文字所描述的两个媒婆应该是专职媒婆,她们既吃且拿,收入颇丰。

结婚不一定要媒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由恋爱和自由选择婚姻对象,不再依赖媒人来牵线搭桥。

如果选择自由恋爱,双方都有足够的自主权和自我决策能力,同时需要建立在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在结婚之前,建议了解自己的需求和价值观,找到符合自己标准的对象,并避免单方面投入和过早地把感情托付给对方。同时,双方需要相互尊重和理解对方,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不足,同时也要让对方了解你的真实想法和感受。此外,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及时解决问题和处理矛盾,共同经营幸福家庭。

总之,结婚是否需要媒人并不是必须的,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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