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表述,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2项和49条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两个行为应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该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侮辱不构成犯罪。
故意损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相关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要把这种事情当成什么违法不违法。夫妻之间只是一个家庭纠纷,法院不会给你断定它是违法到卸货的抢劫,这个你应该清楚。能过就过,不能就分。好合好散,不要相互伤害。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是分手,也要给对方一个祝福。做不了夫妻,做不了朋友。也不要做仇人。该珍惜的绝不放手,该放手的绝不挽留。你觉得真的不值得你挽留了就放弃吧。我要继续找没趣儿了。请清醒一下。暴风雨过后,必定是彩虹了。请你采纳我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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