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抗战片就不得不提起亮剑这一部,是一部在军事题材上做的很好的电视剧,播出那么些年都依旧那么有名声,里面主要跟我们展示战士们的亮剑精神,在打仗的时候不服输勇往直前的性子,我们看过的都知道当时的李云龙和赵刚可是好兄弟来的,两个人都在带领部队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可是获得很高的战绩的,要说两个人一个斯文冷静一个脾气暴躁都不知道是怎么当成朋友的,可能就是两个相反的性格才让他们能够很好的忍受对方,也是这样两个人在合作也是很顺利的,就在他们赢了那么多仗之后,上级开始重视他们也就把他们的职位都向上升,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在一起工作的机会。
一个做了师长一个就是政委,虽然都不是一个师里面的但是他们每当有空都会聚在一起的,在之后的淮海战役的时候他们就都聚在一起,李云龙也是立马要求把赵刚调到自己师里面去,可是没过多久赵刚又被调走了,可是当时的李云龙一听这个消息就直接骂娘,这又是为什么,其实刚能和自己熟悉的兄弟工作也是很开心的,就这么有调走心里肯定会不舒服的,再加上当时赵刚调去的位置是纵队政治部主任,这个职位其实比师政委的还要低所以李云龙也是很不乐意他去的,他也表示要是去当纵队政委的话肯定会打开大门让他去的,不会耽误他发展的道路的,而且这个职位还不能参加作战的,这样的职位可是让李云龙那让喜欢在战场上奋斗的人是一点都不喜欢的,而且赵刚在作战上面也是有所战绩的,可是一换职业就只能教育俘虏。
所以说当时的李云龙生气到骂人也是很有道理的,也能够看出来他是真的很看重自己的兄弟,不然也不会这样说道理的。不过在之后李云龙住院的时候我们再看到的赵刚已经是纵队副政委了,可以说当时做政治部主任也是很值得,不然也升不到政委这个位置,而且也能说主任这个职位就是一个跳板。
所以说当时赵刚调去这个职位有可能也是总部给他的一个机会,所以有时候听上去不好的事说不定之后会有很大的反转。
这一段谈话的背景是这样子的,李云龙到北京来开会,正好赵刚在总参谋部工作。所以两个人作为老战友,自然是要聚一聚的。李云龙和赵刚利用空闲的时间,就带着小孩子去看**。碰到两个市民在买票窗口在吵架,李云龙就批评吵架的双方,应该做自我批评,双方互让一步。结果这些北京的市民根本就看不上李云龙这些外来的人,当然是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他们就联合起来,向李云龙发起了攻击,李云龙和赵刚就被迫卷入了一场打架斗殴。
结果他们被请进了派出所,受到了民警的批评。当李云龙亮出自己的军官证时,民警却吓坏了。当李云龙和赵刚回到家中的时候,李云龙的岳父田墨轩老先生正好也来北京开会,于是他们接受了赵刚的邀请,三家人在北京聚会。在宴会上,赵刚作为知识分子和田墨轩老先生很谈得来。但当林龙谈起刚才打架的事,田墨轩老先生就陷入了深思当中。
老爷子认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管打架斗殴的双方是谁,理应受到惩处。当违法者亮出自己身份时且得到极大的宽容,执法者都惶恐不已,莲生向违法者道歉,像是自己做错了什么。田墨轩进一步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法制健全,如果法律失去了公正,后果无疑是可怕的。“最终的结果是任何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包括他自己,随后罗伯斯庇尔也被送上了断头台。这种悲剧最后的结果是不会有赢家,大家都输了。”
在小说原著中,田墨轩回忆起了建国初期的胡风一案,这个案子只是因为一个御批,就把胡风给打倒了,根本就没有走民主程序。如果连公民的利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那么最后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他们这段谈话对于原著小说来说是画龙点睛之笔,揭示了他们几个人最后的命运。在后来的反右派斗争中,田墨轩夫妇被下派到东北去劳改。后来田墨轩就死在了艰苦的折磨和劳动中,幸亏有孔捷照顾李云龙的岳母,才保住了一条命。李云龙和赵刚夫妇后来都在政治运动中自杀,他们的后代同样由孔捷来负责照顾。
当时李云龙带着部下,奋勇向前冲。楚云飞的国军的部队溃不成军,兵败如山倒。李云龙带着警卫排碰上了楚云飞,这次交战李云龙和楚云飞都负重伤倒下了。段鹏带着弟兄抬着李云龙到了医院,医院立刻组织医生,开始给李云龙做手术。二师部下全都在走廊中嗷嗷大哭,把走廊都挤满了。看着段鹏给田雨磕头感谢的时候,大家都哭了。这一幕幕,都显示了李云龙部队的不同。赵刚在李云龙病床旁叫醒他时候,哭的那么伤心,哭出了他们的感情,哭出了二师的风范!泣不成声中,李云龙流泪了,他顽强的活了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李云龙受重伤住院了,段鹏作为李云龙的警卫员心中非常自责,所以到了医院之后非常着急,竟然对医生和护士拔枪了。段鹏这样做虽然有情可原,但是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赵刚来了之后直接就把段鹏给揍了一顿。
赵刚在医院怒踹段鹏,表面看似在打段鹏,其实是为了保护段鹏,虽然段鹏是李云龙的警卫员,但是跟赵刚是一个团里待过的老战友,他们之间的战友情也很深。段鹏因为李云龙负伤,大闹医院,这些行为实际上可大可小,要是细细追究起来,性质还是十分恶劣的,医院那么多人都看在眼里,段鹏这个小小连长恐怕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段鹏可是从晋西北带过来的家底,当年从晋西北走出来的兄弟们实在是不多了。所以对于段鹏,赵刚肯定是要保护好的。不过这么多人在场,想要明目张胆的放他走,一定是行不通的,这要是让一些有心人知道了,那就不好了。所以也只能狠狠的训斥段鹏一番了,而且这小子确实该揍,谁让他没有好好照顾李云龙。
这是因为李云龙发现的“日军皮鞋”并不是普通的鞋子,那是穿着“编上靴”的精锐日军。李云龙贼着呢,他本着“只吃肉不喝汤”的原则,岂肯在这种问题上蛮干?
所谓“编上靴”,正确的名称是“昭五式编上靴”,这是日本人在战争年代做工最精良,用料最上等的军靴。这样的队伍无不是积年的老鬼子,见过风浪,打过打仗,鞋子都如此精良,更何况武器和训练?
这种靴子有多精良呢?“编上靴”用的是上等的小牛皮,全部采用蜡线一丝不苟的缝制完成。因为缺乏橡胶,所以采用了哪个时代最好的七层硬牛皮制底,光这做工放现代也不是廉价货。
因为牛皮鞋底没有纹路,不防滑,因此“编上靴”采用了35-44颗钢钉作为鞋底,鞋跟等部位还可以钉铁掌,防滑防刺能力极佳。这样的鞋子虽然非常沉重,但却十分实用,成为昭和5年以后一批老鬼子的标配。专用于“徒步”部队,战车兵、驾驶兵反而会去掉鞋钉,因为那样会更滑。
不过“编上靴”虽然精良,日本人自己却也负担不起,所以这样的军靴通常一个人也就一双而已,普通部队用完是不会再配发了。而且后期的日本兵可就没了这个待遇,有些部队穿的虽然也是“编上靴”,但“编上靴”也分“规格低下品”和“代用编上靴”。前者算是降级的编上靴,后者根本是另一种东西了。
“规格低下品”是根本没有鞋钉的,很多地方的工艺和用料也下降不少,但总的来说也还算是精品。除了牛皮光面外,还有翻毛等样式。
“代用编上靴”多采用猪皮、马皮、水牛皮甚至是鲨鱼皮、帆布等材料,做工也是良莠不齐,鞋底的“昭和5”也变成了“ロ号、波号、仁号”等等,强度下降的厉害。战争末期还出现了木头底的鞋子。
但是呢,“编上靴”虽然精良,但这种鞋子很闷,非常烧脚,重量又大,在穿着上并不能算很舒贴。
在很多情况下日军普通部队也不愿意拿这种“一辈子只有一双”的军鞋当耗材,所以他们也打起了日式草鞋或穿起帆布腰军鞋,还有一种分趾的胶面布鞋。
在那个年代,日本人资源短缺,他们打出的口号是“为了你将来参军的弟弟和儿子节省”,让军人们极力爱护自己的衣物,所以没有必要的时候,日本军队不光脱下军装,连鞋子也是舍不得穿的。精锐部队在配给方面会好得多,士兵在维持形象方面也做的更好,所以他们并不会过分在乎一双军靴会不会被磨损掉。
抗战时,八路军曾经吃过“编上靴”的亏,因为日本人长期穿着这种军靴训练,所以他们即便在山地也能健步如飞。八路军看到日军粗重的军靴认为“笨重”,结果一开打才发现对方穿鞋的比光脚的还能跑。
也正因为八路军吃了“编上靴”太多的亏,才借此总结了不少战斗经验,有些部队别说看,拿耳朵听行军脚步都能听出鬼子部队“精锐不精锐”。那些被打成怂包的守备军很多根本就没配发“编上靴”,只有胶鞋和96式冬靴,因为他们不需要长距离行动,只需要守炮楼。
李云龙大抵也是受过这些日军精锐老鬼子的亏,所以对穿了牛皮靴的老鬼子精兵非常在意,知道这些部队不是普通守备部队或者垃圾宪兵队,故而采取了更慎重的战斗态度。
真要是傻乎乎愣头愣脑上去了,那还是老李的画风吗?大家说是不是?
《亮剑》非常注重细节,这种细节不只是道具,军械,烟火等等方面,更多是把中国军民真实的抗战情节展现出来。特别是题主说的关于日军皮鞋这个细节,更是让真正理解抗战 历史 的人肃然起敬。
中国抗战的艰苦卓越不是现代人能够想象的,二战期间的中、日两国的国力水平相差太大,我们不但在经济上,军事上落后日本几十年,更是在各种物资保证,军备设施上差距太大,这其中就有日本军人使用的穿戴设备,比如: 军靴 。
《亮剑》李云龙看到的日军穿的皮鞋属于 “昭和五式军靴” ,此时的中国连士兵使用的主力步枪都还没有进行统一化的时候,日本人连士兵鞋具都已经标准化了。
“昭和五式军靴” 是日本专门针对士兵研发的一种标配装备,使用牛皮缝制,鞋底镶嵌有36颗防滑钉,脚后跟甚至还安装有马蹄铁,以防止磨损。
这样的军靴最开始是配置给最先入侵中国的关东军的,后来日本全面侵华后,日军所有的精锐部队也进行了装备,但是日军的这种装备不对伪军进行装备,随着日军在中国战场上越陷越深,一方面日军的兵力消耗很大,另外一方面就是日本的战略资源逐渐的枯竭。
“昭和五式军靴” 就由于军备物资的不足进行了改良,比如鞋底的防滑钉一减再减,比如取消鞋后跟的马蹄铁,最后连牛皮都做了更改,用猪皮替代了。
李云龙看到的这群传皮鞋的日本兵其实是日本的精锐部队,这样的部队数量不是很多了,但是作战经验丰富,战斗力非常的强悍。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能说明李云龙参加过多次对日作战,对日本军人的穿戴以及特点有很清楚的了解。
李云龙发现了这群士兵穿戴的是“昭和五式军靴”,更加确定了这次伏击战有很大的风险,他们面对的不再是过去那群 日本新兵蛋子 ,更不是一击即溃的 二狗子伪军 ,这是真正的日本精锐部队,这种硬碰硬的战斗无论是对独立团还是楚云飞的晋绥军都讨不了便宜。
这种折本的买卖李云龙从来都不做,先撤退,不吃眼前亏。李云龙避开了日军的精锐主力,转而打了日军观察团的埋伏,真正的把毛泽东的战争指导思想运用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在李幼斌版《亮剑》第六集中,李云龙准备打一场伏击战,捞点油水,但就是在战事开打之前,已经做好伏击准备的李云龙却发现,从虎亭据点出来的日本兵脚上的鞋子不对。
李云龙看到日本兵脚上穿着皮鞋十分惊讶,因为往常虎亭据点的日军都是穿胶底鞋,这显然不是虎亭据点的守军,而是从外地调来的。
对于李云龙的判断,身边的楚云飞也表示认同,楚云飞估计这些日军是华北的第四旅团。事后证明这些部队的确是华北第四旅团和第九旅团,是日军驻守在山西的精锐部队,本次是调动是为了给“战地观摩团”保驾护航的。
由于是精锐部队,这批军队的装备自然比较优越,他们配备的军靴也是非常好的“昭和五式军靴”。昭和五式军靴是在1930年(昭和五年,昭和是裕仁天皇的年号)定型一款军靴,其采用纯牛皮制作,非常结实耐用且防寒抗冻。
由于昭和五式军靴鞋底装了32枚防滑钉,后脚跟还安装有马蹄铁,因此脚步声与其他军靴完全不一样,走起路来也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这才引起了李云龙的注意。
在全面抗战打响之前,日本只有17个甲种常备师团。由于常备军数量尚且不多,昭和五式军靴是能够做到全面发放的。但即便如此,这双鞋也是需要士兵自己掏一部分钱的,相当于一名普通士兵小半个月的薪水。 (昭和五式军靴)
不过在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随着日军规模的急剧扩张,日军后勤已经难以保障军靴的质量的。迫于物资紧张,昭和五式军靴的制作工艺持续缩水。不但放弃了牛皮,改用马皮、猪皮制作,连鞋钉也不断减少,最后甚至取消。
到了战争后期,日军已经不再为全军配备高质量的军靴了,普通的地方守备军队只有胶鞋,而能穿着五式军靴的部队必然是作战能力极强的精锐部队。
这场伏击战开打的时候,太平洋战争还未爆发,日军中的许多老牌师团仍然是在中国战场上,战斗力是非常强悍的。
根据很多抗战老兵的回忆,在全面抗战前期的日军甲种师团士兵枪法极好,甚至可以在移动的卡车上命中目标。如此训练有素的部队,李云龙又不傻,自然不会上去硬碰硬。
但李云龙也没有就此撤退,首先是因为此时自己已经腹背受敌,就算是撤退也不安全。其次,李云龙判断日军出动如此精锐部队,必定是要有重要目的,此次行动肯定是有“大鱼”。于是他下令全军隐蔽,不得擅动,静观其变。
果然,在经过一夜的等待之后,李云龙终于等到了日军的战地观摩团这条大鱼。由于日军先头部队没有发现李云龙部,所以放松了对观摩团的保护,以至于观摩团身边没有多少军队护驾,而李云龙则瞅准时机,一举将这批观摩团团灭。
在原著中,伏击日军观摩团的情节没有那么复杂,就是1941年前后,在经历了鬼子的大扫荡和三光政策,独立团实在有点撑不下去了,决定去干一票。
除了缺衣少食,最让赵刚担心的就是弹药问题,当时独立团的战士每个人不到五发子弹,如果此时有作战任务,独立团只有挨揍的份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云龙和赵刚两个人商议决定对日军来一次偷袭,并且以不用子弹的白刃战方式与日本硬碰硬。
结果两个人就挑了个野狼峪这个地方,准备来一场伏击战,在寒冷的冬天,八路军战士趴在地上等了半天,才等到日军。在雪地里冻得直哆嗦的李云龙心里想,甭管什么部队,就是来一个联队也得干,总比冻死强。
结果日本 汽车 队出现后,赵刚傻眼了,因为从风中可以听到日本士兵的歌声,李云龙大老粗不懂日语,赵刚毕竟是文化人,知道那是日本关东军军歌,跟李云龙说,情况有变,这是刚调进关的关东军,实力特别强。
李云龙一咬牙“狭路相逢勇者胜,干!”
可见,在小说中为了突出《亮剑》精神,不管敌人有多猛都要干,这才是逢敌必亮剑!
《亮剑》改编自都梁的同名小说,但是在很多情节上加入了更多的军事元素,使得剧情更加丰富,而且编剧还是由都梁来担任,可谓是更忠实于原著,又在原著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升华。
在电视剧中,当时八路军缺少弹药和过冬的棉衣,因此李云龙希望把在据点的三百多鬼子引出来,然后消灭掉,以便夺取他们的大衣和弹药。
当李云龙都埋伏妥当后,却发现来的部队并不是据点中的鬼子,李云龙久经战阵,鬼子是什么样的战斗力,从走路的形态和穿着就能看出来,尤其是这支小鬼子的鞋跟平常打交道的鬼子的不一样。
这支小鬼子穿的是牛皮鞋,走路都是一嘎吱一嘎吱的,不像据点中的鬼子穿的都是胶底鞋,从这个细节李云龙就预感到,这支部队不一般,肯定是精锐部队。
很多答主根据皮鞋推断出是关东军的部队,这个玩笑开的有点大了,原著中因为他们唱的是关东军的军歌,所以赵刚才推测是刚入关的关东军。
在电视剧中,李云龙和楚云飞已经得到情报,日本第四旅团和第九旅团向八路军驻地方向运动,李云龙去埋伏也就是要看个究竟,鬼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再加上后来日军开出来的摩托车,楚云飞一口咬定就是日军驻华北第四旅团提前出来了。
题目中说李云龙立马下令撤退其实是不对,李云龙虽然有点灰心丧气,说了一句不让我老李发财啊!当时楚云飞在旁边加缸,不必在意,贵军不一向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然后你看看李云龙瞅楚云飞的那个面目表情,我好不容易截出来的。
以李云龙的性格肯定是想打的,丁伟讲话,你给他一个师,他都敢去打太原,但是当时独立团缺少弹药,参加这次战斗只有一个营,在没有弄清楚状况的时候,就跟比其更强大的敌人拼命,那不是勇敢,那是愚蠢。
狭路相逢勇者胜,但也不是拿鸡蛋跟人石头碰,不能瞎乱打,而是该亮剑的时候才能亮剑,不该亮剑的时候,就等一会再亮。
因为那个时间段能穿皮鞋的日军,绝对不是普通部队!
因为那个时间段在那个地区出现不普通的日军,这支日军一定有非同一般的目的!
既然对方有些非同一般的目的,那么,如果不撤退,一旦开战,即使李云龙能率领独立团打赢这场硬仗,拔下这颗钉子,也可能后果不是李云龙能承担的起的!
一是暴露己方意图,二是让对方有了防备,再想打听消息就困难了,所以李云龙下令撤退是战略性撤退,并非不敢打,而是李云龙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其次是大家都知道,那个时候物资短缺,所以能装备皮靴的日军部队必然是精英部队,战斗力不是普通日军部队能比的!
那么,问题来了?战斗力这么强的部队,当时独立团能不能打赢,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其实不用说,当时李云龙准备伏击的是日军普通部队,而来的是战斗力高出好几倍的部队,而敌人的战斗力强弱直接关系到成败以及伤亡,所以一旦当时马上开战,就算独立团能胜利,那伤亡肯定也是很惨重的!
而李云龙不是莽夫,莽夫当不了独立团团长,所以无论从那一方面考虑,李云龙都不可能打这场仗!
而关于这个情节,原著和电视剧中有所不同,原著中这只日军是最精锐的关东军,也不是李云龙发现的,也不是通过皮靴发现的,而是赵刚听出这只部队当时唱的是关东军军歌!
在电视剧中呢,这只部队不是关东军,而是山本特战队,用现代化语言来说就是特种部队!而把情节改成是李云龙通过皮鞋发现情况不对这样更有利于突出李云龙的生动形象,同时也使情节更合理!
当然,熟悉剧情的都知道,第二天李云龙就狠狠地招呼了这支部队首要保护的“战地观摩团”!
再后来的剧情也证明了李云龙的判断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指挥部差一点被端掉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云龙从红军时期就是团长了,抗日战争爆发后,一直在跟日军交战,对日军的情况非常了解。
当李云龙发现虎亭据点出来的鬼子穿的是皮鞋后便知道这群日军不是原来据点的鬼子。虎亭据点的鬼子穿的是胶底鞋,而这群鬼子穿的是皮鞋,从这一点李云龙便看出来这群鬼子不简单,要是打起来肯定会吃大亏,所以果断撤退。
李云龙看见的皮鞋其实是日军的昭和5式军靴,这种军靴是用纯牛皮制作,制作成本不低。
在二战爆发前,日军只有17个常备师团,这个时候日本还是有能力为这些军队生产军靴的。二战爆发后,日军兵力从30多万增加到100多万,而且兵员会越来越多。
这时候日军已经无法生产这么多军靴了,最开始的时候还用马皮、猪皮等代替,最后因为资源问题,干脆用橡胶来制作军靴了。
军靴不再是硬底了,而是用橡胶制作的软底军靴,只有老牌部队才装备这种军靴。所以李云龙立刻察觉到这不是虎亭据点的杂牌部队,要是真打起来绝对要吃亏。李云龙的名言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亏本的买卖咱不干,所以李云龙立马下令撤退。
在这部电视剧当中,李云龙和楚云飞合作伏击日军,在日军据点外,发现日军正在出发。
从日军的跑步和队列当中,李云龙发现,这不是平时在这个据点的日军。因此判断这些跑步生硬,穿着大皮靴的日军,就是日军第1军第4旅团的野战部队。说是关东军部队情节是出现在原著当中,在电视剧当中说的是第4旅团。
无论如何,这一个细节,说明,李云龙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员,非常善于从细节发现问题。首先,穿着胶鞋的是日军蹲炮楼的三流部队,而穿着皮靴,整队行军的则是日军野战部队。
这一点非常重要,日军蹲炮楼的三流治安部队,缺乏轻重武器,也没有什么炮兵火力。而野战部队则有独立山野炮,平射炮和步兵炮,迫击炮。机枪数量也多于蹲炮楼的治安部队。
同时,野战部队长期驻扎在一起,更加善于步炮协同,大部队协同作战。而蹲炮楼的治安部队,是三流部队,长期分散驻扎,缺乏协同作战能力。因此,他们在进攻方式,火力程度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简单说,你伏击日军治安部队,战壕不用太深,也不用挖防炮洞。但是,伏击日军野战部队,就一定要挖足够的防炮洞,而且一定要在后方准备足够的预备队,防止日军的两翼包抄。不注重细节,就有可能吃大亏,注重细节,及时变化,才能喝酒吃肉。
翻遍亮剑原著 也没找到李云龙见到鬼子穿皮鞋撤退的乔段
到是看到了 李云龙把二营 三营的精锐集中在一营打伏击 结果等来了几十辆军车拉的大约两个中队的鬼子 从鬼子的歌声中赵刚判断 这是新调来的关东军精锐 战斗力极强 建议放弃 而李云龙就说出了 本剧的核心语句 就算对方是高手 也要勇于亮剑 …一声令下 全军突击
战斗结果 我军参战人员在肉搏战中仅剩三十几人 而日本关东军三百八十余人无一幸免全部被歼…这期间还爆了和尚的一句名言:政委枪法不赖 二三米内百发百中。
然后才是李云龙夜闯县城 和楚云飞 联手 狂宰几十名日伪军官…然日本才是派特种部队端了李云龙的团指挥部 抓走秀琴 然后 是李云龙攻打县城的故事
影视剧里把伏击关东军做了改编 改成了王近山 歼灭日本军官参观团 的战例 李云龙看到平时穿步鞋的朝鲜兵 换成了穿皮鞋的日本鬼子 判断有大人物要来 所以 改变原计划 把伏击目标改为要来的大人物 可并没有撤退…
回头再看其他人的回复 又是穿皮鞋的是如何如何精锐 李云龙害怕了…真是扯蛋 因为被歼灭的关东军 是李云龙面对的最精锐的日本部队 而山本支队 是当时日本最强的特种部队是独立兵种 一个中将根本无权指挥
李云龙根本都没有退缩 不知我是不是在钓鱼 想看看有多少人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曾经和大家聊过。
日本军队换发昭和五式军服的时候,同时换发了著名的昭和五式军靴。昭和五式军靴采用了纯牛皮设计,鞋底上还有几颗钢钉,踢正步的时候,能够出现很大的声音,以显示军队的雄壮。由于昭和五式军靴价格昂贵,因此需要日本官兵自己花钱购买。在抗战爆发之前,日本军队只有17个常备师团,这些部队都装备了昭和五式军靴。
在抗战爆发以后,日本军队的兵力明显不足。日本军队开始迅速扩充部队数量,出现了大量的乙级师团、丙级师团和丁级师团。由于军队的数量扩大了好几倍,日本又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日本军队已经无力生产那么多的昭和五式军靴,起初是用猪皮替换了牛皮,随后取消了鞋底的钢钉。到了最后,干脆停止生产这种军靴,在此以后,日本官兵开始穿软底胶鞋。
日本军队中,那种新组建的部队,根本就没有昭和五式军靴。但是那些老部队,则会有一些库存。李云龙听到日本官兵走路的声音不一样,那群日本官兵都穿着硬底军靴,李云龙断定这些日本官兵属于老部队,战斗力自然会更强,李云龙不愿意做赔本的买卖。李云龙曾经反复提到了第4旅团,在日本军队编制中,第4旅团先后隶属于第2师团和第8师团,属于日本甲级师团中的精锐部队。
李云龙不光有大手笔,更是心思缜密的人,虽然他看起来似乎五大三粗的,实则做事不拘小节,善于在战场上把握时机、克敌制胜,亦能根据战场变化,做出灵活变通。
能穿皮鞋的大都是日军里的精锐,很多都是老兵,战斗力极强,李云龙即使伏击,也不定能占到多少便宜。
鉴于抗战中前期,日军战斗力还是远在中国士兵之上的,八路军战士,在给养、训练、装备等方面要差日军很多,唯一超过日军的是战斗意志和杀敌勇气。
当时楚云飞兴致勃勃地带着参谋长方立功来李云龙部观摩,考察学习,两人那是相见恨晚,云飞兄还特地赠送了珍贵的配枪给云龙兄。
楚云飞就在李云龙部多呆几日,等着李云龙给他表演一番“杀鬼子”大戏。
终于逮到机会了,李云龙成功地招来了鬼子,也按计划进行了设伏,等着日军一过,来个包圆。
在等待的过程中,包括楚云飞在内,都是紧张又兴奋的感觉,毕竟杀鬼子这事儿,总能引起大家的“激情”。
等日军一到,李云龙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些鬼子装备很精良,尤其是脚上穿的鞋子和一般的日军不一样,都是皮鞋。
李云龙最后下令,部队撤退,不打了,这让楚云飞和战士们很纳闷。
抗日战争初期,日军的装备和给养还算不错,但随着战线的拉长,军队人数的急剧扩大,对美战争的准备,海军资源的过度倾斜,日本陆军的装备和给养都不断下降,尤其到了1940年之后,皮鞋供应就少了,皮质也改为猪皮,鞋底渐渐从掌钉变成了胶底,1941年之后,侵华日军新补充的兵源基本上就只有胶底鞋了。
而李云龙遇到的日军是穿着早期的“昭和五式”皮鞋,说明这些鬼子是些战斗经验丰富的老鬼子了,和平时那些负责维持治安、秩序的日军并不同,属于重要的野战部队,这些鬼子可不好惹,即使都进了李云龙的埋伏圈,李云龙部未必能占到便宜,搞不好都得全军覆没,这样的赔本买卖老李是不会干的,所以他立刻取消了战斗任务。
这个细节体现了李云龙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作为一个战场指挥官,这种能力非常重要,毕竟战场环境瞬息万变,指挥官若不能临场应变,整个部队都要遭殃。
就像李家坡之战,新二团的程瞎子团战一味地动用一队队八路军去攻击日军山崎大队的阵地,结果成了添油战术,活生生给小鬼子当了活靶子,虽然也给日军造成一定伤亡和武器消耗,但这种纯粹拿人命往里填的战法实在是对战士生命的不负责任。
最后李云龙接手攻击任务后,改变战术,以挖壕沟掘进的方式,抵近日军阵地,用3600颗手榴弹正式送这些日军“上路”。
《亮剑》这部作品非常的优秀,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拥有极好的口碑。
不过总体来说,书生还是更喜欢原著小说多一些。原著小说中,人物塑造的更为完整,戏剧冲突更加精彩,整部作品的情感表达也更为饱满。
同时,原著小说后半部分,建国授衔后,荡气回肠的人物命运,更加具有打动人心的力量,令人读着读着就痛哭流涕,难以自已。
这也是书生为什么如此推崇《亮剑》原著小说。
魏和尚
魏和尚是小说中非常传神的一个角色,是书生非常喜欢并且崇拜的一个人物。
在清风店拼刺刀,魏和尚以一敌五,两招之内放倒五个鬼子,声震独立团,被破格提拔为排长。那一年,魏和尚18岁。
李云龙说:“别当你那个排长了,给老子当警卫员吧!”魏和尚高高兴兴的答应了,一点不在意从排长到警卫员是连降了三级。
和尚对李云龙忠心不二,武艺惊人又胆大包天,跟着李云龙去河源县,联手楚云飞袭击了几乎全部守备县城的日本军官;在野狼峪白刃战中,和尚一根白蜡杆红缨枪,令鬼子闻风丧胆;在赵家峪突围中,和尚拎着10颗手榴弹集束捆,为部队打通了突围的通道……
可以毫无疑问的说,魏和尚是李云龙最心疼的一个兵,陪李云龙闯祸,和李云龙抢酒喝、抢肉吃,也时不时挨李云龙踹两脚。
如果不是在那次送信时,被土匪从背后打了黑枪,和尚这一生,应该是最为传奇的一个存在。
李云龙听到和尚牺牲的消息时正在喝酒,他怔了足足有二十分钟,一声不吭,脸色变得煞白,哗啦一声,手里的酒盅被捏得粉碎,鲜红的血顺着指头流下来,众人惊呼着要掰开他的手,刚要动手,李云龙噗地喷出一口鲜血,喷了别人一身,大家都吓坏了。
独立团死了谁都行,惟独不能死了和尚,他一身的武功,抡开拳脚四五个人近不得身,双手使枪,百发百中,除了一身的本事,还有极稳定的心理素质,多次和李云龙深入敌穴,多险恶的情况下都面不改色,要不是李云龙舍不得放,他现在早当连长了。
李云龙顾不上面子了,他扯开嗓子就嚎哭起来,他记不得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哭过,大概是第一次,眼泪成串地滚落在胸前,哭得惊天动地,哭得团部所有的人都跟着掉泪,这一哭足足哭了一个小时,吓得旁人都以为他要哭死过去。
突然,哭声嘎然而止,李云龙拍案而起,他低吼道:“和尚呀和尚,多少大风大浪你都闯过来了,怎么在几个小土匪手里翻了船?我要给你报仇,传我的命令,一营全体集合。”
偷袭和尚的土匪是黑云寨二当家山猫子,抢劫绑票,逮谁干谁,是个只认钱的主儿。大当家谢宝庆正想着接受孔捷收编,也做回八路军;山猫子就想,趁着被收编前多干几票,存点钱花。
千不该万不该,山猫子杀了和尚,那是李云龙的心头肉啊!
孔捷求情,李云龙直接把孔捷绑了。“老子杀光黑云寨再回来放你!”
自二当家山猫子以下共三个匪首被抓住,被绑在木桩上,山猫子自知难逃一死,便闭上眼垂下脑袋听天由命了,李云龙根本没打算审问,他到这里是来讨命的,开口说话干什么?他拎着鬼头刀轻喝一声:“山猫子……”山猫子下意识地抬起头,眼睛还没睁开,李云龙的刀锋已经斜着飞出,刷地一声,山猫子的脑袋连同背后碗口粗细的木桩被齐崭崭地砍断,嗖地飞出一丈多远,脖腔里的血喷起一尺多高。连惯使大刀的29军大刀队员张大彪都吓得一愣,乖乖,团长的刀法这么娴熟,八成是他妈的刽子手出身。转眼间,李云龙又砍掉三当家的脑袋,当时的情景很可怕,两个被砍断的木桩上还绑着两具没有脑袋的尸首,木桩上、地上到处溅满鲜血,活像个屠宰场。第三刀已经砍出去了,刀锋也已落在那人的脖子上,李云龙的手腕突然被人托住了……
他定眼一看,竟是政委赵刚,李云龙叹了口气,扔掉鬼头刀,他知道,剩下的这小子算是拣了条命。
政委赵刚
李云龙和赵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谁也看不上谁。
李云龙看赵刚是知识分子、小白脸,不会打仗;赵刚看李云龙是泥腿子,举止粗俗、不守纪律。
可谁也没想到,到最后,两个人却成了过命的交情。
李云龙心情不好总爱骂人,大家一看苗头不对都躲着他。偏偏赵刚不识相,和李云龙互相骂个狗血淋头,骂完了气也出了,李云龙又拿出酒劝赵刚一起喝。喝的动了感情,又眼泪汪汪的亲热的像一个亲娘生的。
赵刚说:“自从和你做了搭档,好的一点没学着,骂人喝酒倒是学会了,这叫他娘的什么与工农结合!”
赵刚的妻子冯楠说:“你呀,在军队这么多年,过命交情的老战友,只有李云龙一个。真怪,一个大学生和一个粗鲁的军人结成生死交情。”
赵刚和李云龙的感情,是在战争中培养出来的互相敬佩,吵架、喝酒、掀桌子、挨处分,两个互不相让的人,却打心眼里深深佩服对方。
电视剧中没有告诉你的是,赵刚和妻子冯楠,最终是自杀而死。
在批判罗瑞卿的斗争中,赵刚拒绝表态和检讨,他不能容忍从政治上陷害别人、打击异己。赵刚的刚直遭到其他人的攻击。
会场上喧哗起来,群情激愤。有人站起来愤怒地大喊道:“枪毙这个反革命分子!”“……什么他妈的老革命?肯定是国民党特务……”“打倒反革命分子赵刚……”赵刚正端着茶杯喝水,一听见这些喊声,便猛地站了起来,把手中的茶杯“哗啦”一声狠狠地摔碎在地上,他轻蔑地环视着会场,目光中饱含着一种愤怒和怜悯,他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会场里所有的人,包括台上的领导都被赵刚的强硬举动惊呆了,会场里竞鸦雀无声。
在随后的斗争中,赵刚被喝令跪在地上,但他倔强地直挺挺站着,即使被多次毒打,硬是不曾低过一次头。
那天,李云龙在夜里望着北京的方向,心事重重。
遥远的天幕中,一颗流星候然划破夜空,消逝在宇宙深处,紧接着又是一颗……李云龙心里一动,他猛地扔掉烟蒂,怔怔地望着流星消逝的地方,他感到一种不祥的预兆。
赵刚和冯楠自杀了。
赵刚,你恐怕至死都是个理想主义者,你参加革命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准备为了某种理想而献身,当现实违反了你的初衷时,你便有了一种破灭感。因为你无力阻止现实的发展,那种无奈和痛苦是很深刻的,如果带着这种痛苦活着,你会感到生命变得毫无意义。
冯楠露出凄楚的笑容道:“性格即命运。我没有能力改变你,惟一能做到的是,始终伴陪你直至死亡。”
赵刚的四个孩子,都托付给了李云龙。
我们很难体会,李云龙知道赵刚自杀后的痛苦心情,却都会在读到这儿的时候,热泪盈眶。
“ 他紧闭的眼睛里渗出了两滴黄豆粒大的泪珠,转眼之间,泪水就成串地滚落下来。
他在痛哭,但听不见一点儿哭声,田雨惊慌地摇晃着他,连声喊道:“老李,你要哭就哭出声来,千万别憋着……”
李云龙像突然从睡梦中醒来,脸上已无半点儿泪痕,他看看老战友的几个儿女,张开双臂把孩子们拢在胸前,爱怜地摸摸这个,拍拍那个,一种少见的温情从他心底泛起。”
安顿好赵刚的孩子,李云龙梦游般地走进自己的卧室,把门关得死死的。他拉开抽屉,翻开影集,看着自己和赵刚的几张合影照片。
他的目光渐渐模糊了,眼前似乎升起一片迷蒙的白雾,泪水不停地滚落下来,他狠狠地用袖子撩去眼泪,这没用,新的泪水又止不住地涌出眼眶,他的手脚在剧烈地颤抖,心脏在一阵阵抽搐,似乎在渐渐裂开,涌出了滚烫的鲜血,他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胸口像是被压上重物,想扯开嗓子吼上几句,嘴张了张,却没有声音。
他狠狠地咬住一块毛巾,忍不住呜咽起来,他绝望地向空中抓了一把,似乎想抓住老战友逝去的灵魂……这现实实在太残酷了,几十年的血与火中建立的生死情谊啊,就这么一下子,人就没了,没倒在敌人的枪下,赵刚却自己杀死了自己,那些逼死他的人,竟然都是他的战友!
一阵撕心裂肺的痛苦使他终于号啕起来,他边哭边小声数落着赵刚:“老赵、老赵呀,你不够意思呀……你不够朋友,就是有天大的难处,你也该找我商量一下啊,你我兄弟一场……你这是信不过我呀,我要是知道,说什么也不让你走这一步啊……老赵啊,你不够朋友,就这么一甩手就走啦……”他的声音越来越大,终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赵刚啊,你别走呀,我求求你啦,你他娘的知道不知道?
我这里疼啊,疼死我啦……“他发了疯似的扯开衣服,在自己赤裸的胸膛上撕挠着,捶打着:”……几十年的交情啊,你就不管我啦?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啊,就他娘的落个这下场?我操他娘的,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啊?这是作孽啊,伤天害理啊……***出奸臣啦,老子不干啦,老子回家种地去……我操你个姥姥,老子要毙了那帮奸臣……“”砰!的一声,卧室门被小吴狠命撞开,小吴和田雨冲了进来,一左一右抱住李云龙,他视而不见,目光散乱迷离,肆无忌惮地破口大骂,他挣扎着、咆哮着,用拳头向写字台桌面上狠命地砸,桌面上的玻璃板在他的重拳下被砸得粉碎,手上全是鲜血……小吴拼命抱着他的手臂,流着眼泪哀求道:“首长、首长,您小声点儿……”“去你娘的……”丧失理智的李云龙一拳把小吴打出两米远,仰面摔倒。他从抽屉拿出手枪“咔嚓”顶上子弹猛地站起来,他两眼血红,声震屋宇地大吼道:“赵刚,你告诉我,是哪个狗娘养的害死了你?告诉我,我要给你报仇……”小吴从地上一跃而起,不得不使用擒拿动作枪下李云龙正在挥舞的手枪,李云龙颓然坐下,发出一声长长的、惨痛的哀嚎,犹如受伤的野兽。
田雨泪流满面地抱着丈夫,她分明感到,李云龙心中的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命运不会放过每一个人,李云龙和田雨最终也是选择自杀来抗争这个时代。
惺惺相惜楚云飞
李云龙和楚云飞是战场上的死对头。
淮海战役中,李云龙和楚云飞的部队遭遇,一发迫击炮在李云龙身边爆炸,李云龙也还了楚云飞一梭子。两个人都重伤昏迷,却也都大难不死。
金门岛战役中,国民党损失惨重,甚至楚云飞的掩蔽部被炮弹直接命中,同时楚云飞也使李云龙损失了15名梁山小分队队员。
虽然战场相见、互为敌手,但是两人却是惺惺相惜彼此敬重。抗日战争时,两人就曾一起大闹聚仙楼,也曾一起对付过山本的特工队。
在第一次见面后,楚云飞送给李云龙一支勃朗宁手枪。这支枪,李云龙一直珍惜保存着。
在被批斗的最后时刻,李云龙选择用这支勃朗宁送自己一程。
李云龙默默地抚摸着蓝汪汪的枪身和枪柄上精致的花纹图案。这枝枪很能反映出制造国家的工业化水平,制造工艺极为精良。他想起了当年楚云飞送他这枝枪时的情景,心里突然感到一种暖意,这个楚云飞,倒真是个人物,他把玩着这枝手枪思念着它的前主人。要说心里话,他还是挺喜欢楚云飞的,他和楚云飞打了大半辈子交道,一会儿是朋友,一会儿是对手,见了面除了喝酒就是谈军事,就是不能谈政治,一谈准要唇枪舌剑地干起来,彼此攻击对方的政党。淮海战场上的最后一别,李云龙送了他两发机枪弹,他回赠了一发迫击炮弹,那十几块弹片至今还留着呢。
朋友嘛,平时惺惺相惜,战场上各为其主,先是一起和日本人干,打完了日本人,朋友自己又于起来,打得你死我活的。1949年你小子跑了,我还挺高兴,不然逮住你我李云龙可救不了你,八成1950年镇反时就把你小子毙了。这还不是最好的结局?我还以为这辈子没有交手的机会了。想想吧,咱们当团长的时候吵,当师长的时候打,没想到都当了将军又隔着海干了起来,我的特种兵收拾了你一下,你反过手又折了我几员大将,这辈子和你小子算是粘上啦,你一嘴我一口,你一拳我一脚,谁也没占什么大便宜,昨老闹个扯平呢?楚兄,你我兄弟之间也该有个了结了,谢谢你送我的这把枪,我就带它上路了,怎么样?这够给面子了吧?老兄我先走一步,到了阎王爷那儿,要有机会,咱们接着干。
赵刚死了,孩子们都由孔捷接走保护了,梁山小分队解散了……走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李云龙想起妻子田雨,想起故乡大别山,想起无数牺牲的战友,也想起惺惺相惜的对手楚云飞。
李云龙坐在沙发上,赶走了段鹏、林汉和梁军。这三个梁山小分队的骨干,从造反派手里救出李云龙,李云龙却拒绝躲起来过苟延残喘的日子。
然后,李云龙打电话叫来了马天生——这个一心想要取代李云龙成为军队1号的野心政治家。他告诉马天生:
告诉你,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你看,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当我扣动扳机时,子弹会从我另一侧太阳穴穿出,随着子弹喷出的是我的血和脑浆,那时你会看到,我李云龙的血是热的,滚烫滚烫的,冒着热气,我的脑浆是白的,像没点好卤的豆腐,糊里糊涂的,这是因为我这辈子没闹明白的事太多。这颗子弹从我太阳穴穿过后,应该打进那边墙里,那墙是灰墙,不会产生跳弹,如果你想留个纪念,就把这弹头挖出来,我送你了。如果你不稀罕,就把它留在墙里,将来不管谁得到它,和我都是个缘分。还有,这颗弹头可能有些变形,因为我的颅骨比较硬……
枪声响了。
马天生几乎没有犹豫,他一个箭步冲到那面墙前,迅速地挖出了那颗弹头,仔细地端详着,李云龙说得没错,那弹头的确变了形,他的颅骨还真硬……
马天生默默地把弹头放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客厅。一个细心的战士发现,马政委的脸色惨白,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他的眼中竞闪出了一丝泪光。
两天以后,田雨在监狱中割腕自杀。
郑波,李云龙的秘书,因为拒绝马天生所谓的告发李云龙的引诱,失去了去海防团做政委的机会,被发配到军队农场劳动改造。在劳动改造的时候,他听到海峡对岸,李云龙的老对手,楚云飞……
那天郑波正在围海造田工地上背石头,对面敌占岛上那功率强大的广播站又开始广播了。一股宏大的铺天盖地的音乐声像飓风一样掠过海峡,郑波的心脏猛然收缩起来,这是贝多芬英雄交响乐的第二乐章,那首著名的《葬礼进行曲》,肃穆、悲哀的音乐过后,往常那娇滴滴的女人声音没有出现,一个声音浑厚的男广播员缓慢的声音传来:“……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侯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念文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极……”
郑波把背上的石头狠狠地扔进海里,禁不住泪如泉涌……
后来,将军平反,已经成为老人的段鹏、林汉、梁军,在会场哭得撕心裂肺,令人动容;
再后来,赵刚、李云龙的孩子们回到故居,在曾经的院子里,抚摸着院墙上的弹孔,失声痛哭……
读罢全书,没有谁能够不为之动容。
都知道李云龙和赵刚是一同抗战八年的战友,生死之交,他们之间的友谊已经到达了能为双方当子弹的程度,人生能有这样的朋友,何其幸运呀。但是他们刚开始一起合作的时候,李云龙很不待见赵刚这个所谓的“知识分子”。
在李云龙的观点里面,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就是嘴上功夫厉害,一上战场就吓了尿裤子,没有血性是非还多,所以他一开始看待赵刚就是带着有色眼镜的,导致赵刚的工作很难开展。
但是赵刚同志也不是吃素的,他到了独立团之后,迅速抓住三点关键地方,不仅顺利融入了独立团树立了威信,而且还取得了李云龙的信任和友谊,二人成为了生死兄弟。
赵刚所做的第一点,就是牢牢记住了旅长交代给他的任务“独立团遭遇了一伙特殊鬼子的袭击,你可以从这方面着实工作”。因此,他接触到了魏大勇了解情况之后,迅速的把这个情况通报了李云龙和孔捷。这个问题瞬间引起了刚刚遭到失败的独立团的注意,赵刚得以第一步融入独立团指挥中心,参与讨论。
他做的第二点,就是在李家坡之战中三枪放到了三个鬼子。这让李云龙都惊叹不已,瞬间对这个“文人”刮目相看,他没有看到尿裤子的赵刚,反而看到了战场上神勇无比的赵刚,人对有本事的人自然有一种敬佩和钦慕,更何况是自己的战友呢,这是赵刚让李云龙改观的第二步,这一次战斗让李云龙彻底接受了赵刚这个政委,因为这个世界上能文能武的人实在不多,李云龙心向往之。
他做到的第三点就是既有原则又有宽容,既严厉又温和。他愿意和李云龙喝酒吹牛,愿意彻底融入这个圈子,没有架子。他同样也和李云龙约法三章,但是不是限制死,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唯有长期的想处才能知晓。
也正是因为第三点,他和李云龙有过生死相依,有过吵架,有过翻脸,但二人事后从不记仇,友谊越来越深厚。李云龙的“犟驴”脾气,除了老上司,也只有他才能镇得住。
大家在观看《亮剑》时想必都看了这样的一幕,那就是李云龙和老赵一起,背着两个孩子去逛街,然而就在排队的时候遇到一伙人在吵架,于是这两人上去就劝了架。不过这并没有让对方感到满意,而且这误会更深了,而这劝架的两人也是好心办了坏事,最终是打成了一团。从事情的发展经过来说,李云龙和老赵的确是最冤枉的,这本来跟二人一点关系没有,但是最终却因为劝了架而陷入了纠纷。不仅是这样,两人在回到家里以后,田墨轩居然还直接是批评了二人。
李云龙之所以会去北京,那是因为他当时是以军事学院学员的身份去北京参观的,而就在这期间,李云龙直接是去了赵刚的家里,而田墨轩则是去北京参加某个民主人士的会议,所以也就被赵刚请到了自己的家里。就在李、赵二人劝架被打的事情发生以后,田墨轩虽然跟大家一样,觉得有些无厘头,但是在众人都沉思的时候,田老一下子就说出了李云龙和老赵身上的不是。那么有人就要说了,李云龙和赵刚明明在劝架中被人给打了,为什么田墨轩还要站出来批评这两个人呢?
说到这里,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就在打架斗殴发生以后,在派出所里的处理结果。当时一共参加斗殴的有三拨人,其中两拨是本来在吵架的年轻夫妇和一个中年男子,还有一拨就是李云龙他们了。就在打完架以后,这几个人都被带到了公安局接受相关调查,一开始的李云龙本来就没有打算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在这个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直都是指手画脚的,这让李云龙无法忍受,于是直接掏出了自己和赵刚的工作证明。因为两人的身份被公布,这让处理问题的小同志瞬间就傻了,虽然刚刚打架的事情李云龙他们也动了手,但是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而田墨轩最终会批评这二人,主要还是因为这两人是明知打人不对,还非要上去动手。而且,因为两人都是高级军官,身份非常的特殊,最终是让执法者无法应对,最终是让这两人逃避了该有的处罚。总的来说,从整个打架的事情来看,田墨轩就认为,正是因为这两人与众不同的身份,帮他们掩盖了所犯的错误,而最终是躲避了该有的处罚,这可如何是好呢?
从当时的那个时代背景来说,田老先生所说的观点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当时是刚建国的初期阶段,各项法制都还不完善,而且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是非常的单薄,还是刚刚所讲的,李云龙同赵刚在参与打架以后,凭借自身的高级军官的投降,让执法者是望而生畏,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无疑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所以说,田墨轩先生批评的对,而赵刚好像也从田老的话里明白了些什么。
很多人看《亮剑》,只喜欢看酣畅淋漓的电视剧,却不喜欢看结局悲壮凄美(这个词或许不准确,但也只能这么说)的原著。事实上即使是电视剧,也有很深刻的内涵。
比如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刚刚在大街上打完架的两位少将讲完事情经过之后,田雨的父亲田墨轩说了一番话,一向口无遮拦有啥说啥的李云龙也哑口无言,一身正气胆识过人的赵刚也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眼神里有震惊和沉思:事情果真如此?
忧心忡忡的赵刚和满不在乎的李云龙,还有过两次比较深刻的交流,但是谁也没有说服谁。
在两个人抱着孩子看**打架之前,赵刚就曾发出诛心四问,李云龙则满不在乎。至于他们到底谁说错了,这就有请读者诸君来做最后的评判了。
为了全面展示田墨轩赵刚李云龙三方的观点,咱们先看电视剧,然后再用原著做参考。
在电视剧里,赵刚的两个儿子对幼儿园同学来去都有小汽车接送表示了羡慕,赵刚这位一向和蔼的好父亲发了火:“记住了,以后不许提小汽车的事儿!”
面对赵刚咄咄逼人的诛心四问,曾经对“孩子要坐小汽车”持支持态度的李云龙,一时间也无言以对,只好顾左右而言他:“这小子骑在我这个军长的脖子上,不比十辆小汽车高级?”
接下来就是在**院从劝架变成打架了,这一段无需复述,但是我们能想起非洲大草原上经常发生的场景:羚羊角马都有尖角,但是他们的尖角只用来对付同类,见了鬣狗和花豹却只有逃走的份儿——其实数以千万计的羚羊角马一拥齐上,连狮子都能踩死;猎获食草动物的鬣狗花豹,远远地看见狮子来了,也只能夹着尾巴逃跑。
在**院打架事件中,我们既看到了羚羊角马,也看到了鬣狗花豹,而亮出少将军长政委证件的李云龙和赵刚,无疑就是两只雄狮。如果早知道赵刚李云龙的身份,那三个市民挨了耳光之后,好几天都舍不得洗脸,而且还会向别人炫耀:我这张脸,是被军长打过的!
当人低下头的时候,就已经看不见脸了。
两位少将把打架过程讲给前来做客的田墨轩听,老先生发表了自己的批评意见:“赵李二人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的问题,看似是件小事,却反映出一个深刻问题。试想,如果他们的身份不是将军而是百姓,按规定,如此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即便有理也属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惩处,这再正常不过了。不正常的倒是当违法行亮出自己的身份时,却得到极大的宽容,连执法者都惶恐不已,连声向违法者道歉,像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这说明了什么?”
李云龙满不在乎:“嗨,小事一桩,哪儿那么严重?”
田墨轩问赵刚:“你知道罗伯斯庇尔吗?……他实际上是死在自己手里,在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赢家。”
中间省略了一大段话,正是听了省略的那一段话,赵刚打了一个冷战,沉默了。沉默的赵刚心中充满了忧虑:“果真如此,如何是好?”
李云龙也觉得老丈人的话难以辩驳,只好端起杯来喝酒——现在读者诸君看到的电视剧,也删去了很多。
在临别前,赵刚跟李云龙还有一番比较深入的交流。
赵刚和李云龙谈起了过去的日子:亲如兄弟,肝胆相照,高兴了喝酒,不高兴就对骂,谁也不记仇。
赵刚有一种深深的遗憾:“现在,那种战友情已经淡薄了。一座江山打下来,很多刻骨铭心的事儿也就淡漠了。我们坐了江山,高官厚禄,名利双收,我们是不是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赵刚的话让李云龙一头雾水,但明显能觉察出来他的心情和语调都很沉重:“我听不懂……老赵,情况没那么严重,你多虑了……”
以李云龙的精明,自然不会不懂赵刚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只能表示不懂,因为他同样认为自己的孩子坐一坐自己的小汽车,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在《亮剑》原著中,赵刚的爱人冯楠,给李云龙的爱人讲了另外一个故事。
当时为了招待北边来的专家,好酒好菜自不必说,还要有文艺演出。在京的少将军政委赵刚自然也有资格参加。
穿便装的赵刚,被一个秘书模样的人从前排撵到了后排,然后他们让出来的位置,坐上了首长的老婆、孩子、保姆、勤务员,赵刚脸气得脸苍白手哆嗦。
客人走了好几天了,但是宴会照吃,节目照演,连冯楠都看不下去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奢侈的宴会,桌上的菜根本来不及吃,一道一道的菜不断地端上来。盘子都探起老高了,上菜还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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