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阿姨问了扔不扔,结果雇主3800的鞋子成垃圾,怎么回事?

保洁阿姨问了扔不扔,结果雇主3800的鞋子成垃圾,怎么回事?,第1张

保洁阿姨问了扔不扔,结果雇主3800的鞋子成垃圾,雇主索赔3800元怎么回事?

杭州的蔡女士叫一位保洁阿姨上门打扫,阿姨问门口的垃圾扔不扔,蔡女士说扔,结果扔掉了一双价值3800块钱的鞋子。

家住杭州的蔡女士把一双鞋子和垃圾放在门口,保洁阿姨问这里这些要扔吗?她说垃圾当然要扔呀,然后保洁阿姨就把那双3800元的鞋子也顺带一起扔掉了。

蔡女士说的是一双休闲鞋,去年2月份在杭州大厦的专柜买的,花了3800块钱,蔡女士说5月6号晚上她把这双鞋装在了一只透明塑料袋里放在了门口,准备拿去清洗,5月7号蔡女士预约的保洁工,赵阿姨上门打扫卫生,把这双鞋子和垃圾一起扔掉了。

等到第2天准备送去清洗时才发现鞋子不见了,蔡女士问杭州大厦专柜的工作人员,对方说这双鞋子现在涨价了,3800买的,但是重新买这双鞋子的话,现在已经涨到了4200。

保洁阿姨表示赔1400元,因为这双鞋子已经穿过了。蔡女士希望按照3800块钱来赔偿,阿姨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鞋子穿了一年多,应该算上折旧费。

家政公司表示,事情不属于保险范围,但是接下来会帮蔡女士和赵阿姨继续协商。

3800的鞋子舍得买,心胸怎么那么狭窄呢,得饶人处且饶人,雇主就不要再追着人家不放了,难不成人家故意把你的鞋拿走 ,送给别人不成。

双方都有错,保洁阿姨心粗,扔东西不认真检查。雇主也有过错,你一句扔,也不说清楚,一个保洁员上哪认识你的高级鞋。

你能穿起3800元的鞋,还能雇得起保洁阿姨,说明很富有。保洁阿姨出来干一个小时不到50元钱,说明家境贫寒,谁有钱上别人家去打工呀。鞋你也穿过一年了,你也不差这仨瓜俩枣,别为难保洁阿姨了。如果你是特别尖酸刻薄的人,就是打到法院,估计也就能判给你千八百元的。因为,鞋有折旧,你有过错。如果真的那么在意这双鞋,也不会乱丢门口吧。几十万的车子买到手再卖价格都腰斩,何况穿了一年的鞋子。

5月6号晚上,蔡女士把一双麦昆牌的休闲鞋,装在一只透明塑料袋里,放在了门口,这双鞋已经穿了一年,她准备拿去清洗。

5月7号,蔡女士预约的保洁工,赵阿姨上门打扫卫生。赵阿姨打扫完卫生,在最后清理时,看到门口的袋子,里面还有垃圾,走的时候她问蔡女士的老公,那袋子要不要扔,她老公说是要扔掉,赵阿姨把袋里的鞋当垃圾扔掉了。

蔡女士说,那双麦昆牌的休闲鞋,是她去年2月份,在杭州大厦的麦昆专柜买的,花了3800块钱。

当时也不知道鞋子被扔掉了,等到第二天准备送去清洗时才发现鞋子不见了。蔡女士问杭州大厦麦昆专柜的工作人员,对方说这双鞋子现在涨价到4200元了。

蔡女士希望按照3800块钱来赔偿,赵阿姨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鞋子穿了一年多,应该算上折旧费。

家政公司的负责人说,会帮助雇主蔡女士和赵阿姨之间协商。

保洁赵阿姨打扫卫生,把垃圾往房间门口扫,最后和雇主蔡女士前一天放门口的鞋袋堆一起了,赵阿姨扔垃圾之前有问过他们家人,家人同意扔之后,赵阿姨才去做的。

现在雇主要求赵阿姨按一年前的原价赔偿,这做法实在过分。

第一,装鞋的袋子是你自己放在门口的,一般人的意识中,都有不重要的或者要扔的东西才堆在门口,以方便出门时扔掉;

第二,保洁赵阿姨在处理垃圾之前,是事先问过他们家人的,什么该扔,什么不该扔,都是主人做决定,主人自己没有做检查,是他们自己的疏忽,人家保洁只负责把垃圾扔掉而已;

第三,本身这件事人家保洁赵阿姨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什么毛病,倒是雇主蔡女士,穿过一年的鞋,还真好意思让人家按原价赔偿?

人家为你服务三个小时才125元,还要被家政公司抽走一部分,你一个能买得起3800一双的牌子鞋,真敢向一个弱势之人张口要钱!

蔡女士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穿着精致服装的利已主义者!

这件事蔡女士你要负全责的,人家赵阿姨只是不想惹你这种人,才答应负责承担责任,她有什么责任可承担的?你应该坚信自己没做错什么,为什么怕蔡女士,她有几个钱,就可以高高在上,欺负人吗?

这件事绝不是都有责任,各打二十大板了事的,是蔡女士以强欺弱罢了!

锅子哥观点:因为言语沟通不畅引发的矛盾太多了,双方都觉得对方理解了,但实际上却掉进了空子里,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和损失。所以,在订立合同或者承诺前,一定要把责任理顺清楚。

最近在杭州,就发生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最近,杭州一名蔡女士通过家政公司找到一位保洁阿姨上门打扫卫生。

保洁阿姨打扫好卫生后,把垃圾堆在门口处,并指着门口处问蔡女士扔不扔掉?蔡女士说垃圾当然扔了。

就是因为这句模糊不清的话,出现了矛盾和问题。

出了啥事呢?

原来,在门口的垃圾旁边,还有一双价值3800元的鞋子,是蔡女士打算拿去清洗的,结果被保洁阿姨一并“清理”了。

事后,双方都表达了自己看法:

事后,事件三方均表态:

保洁公司表示此事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保洁阿姨愿意赔付折旧后的鞋子价格1400元;

蔡女士认为自己的鞋子已涨价到4200元,应该按照市场价重新赔付。

的确,这件事上双方都存在责任,表达与理解的信息不对称是这件事发生的根本原因。

因为没有录像没有监控,双方各执一词的话确实不好判断责任,但我比较倾向于支持保洁阿姨,应该由雇主承担大部分责任。

首先,蔡女士及其老公的一句扔掉,并没有表达清楚要扔的范围,既然垃圾都堆在门口为何不再强调一句?另外,要求按照新鞋价格赔偿的要求的确过分,自己虽然是受害者,但也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第二,保洁阿姨愿意承担责任是好事,她因为缺乏与客户的沟通造成了损失的确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对垃圾没有认真的检查造成了客户的损失。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保洁来打扫卫生,这家人连看都不看吗?也不担心外人进来会造成什么安全隐患吗?实在是难以理解。

您怎么看?

价值3800元的麦昆牌鞋子被当成了垃圾扔掉,只能说是保洁阿姨与雇主之间“沟通简单、理解直白”导致的误会。保洁阿姨问的简单,雇主也没有对保洁阿姨答复的详细一点,所以才导致了如今这尴尬的局面。

时间5月7日。

地点杭州某小区。

事件蔡女士一双价值3800块钱的麦昆牌鞋子,被保洁赵阿姨当成了垃圾扔掉。

经过5月6号晚上蔡女士把自己一双穿过1年多的麦昆牌鞋子装在一只透明塑料袋里,放在了门口,准备拿去清洗。

5月7号,蔡女士预约保洁工赵阿姨上门打扫卫生。

当时,上门保洁的赵阿姨在蔡女士家把垃圾扫在了门口,正好和蔡女士想要拿去干洗的鞋子堆在了一块,扫完之后赵阿姨还指着门口那里问扔不扔?结果雇主蔡女士家人以为保洁赵阿姨指的是垃圾,于是就说让赵阿姨扔掉,到了第二天蔡女士万万没想到,保洁阿姨把她的鞋子当垃圾一起给扔掉了。

结果双方为赔偿发生争执。

蔡女士认为她的鞋子当时是3800买的,现在要再买这双鞋子,涨到了4200。因此蔡女士希望保洁赵阿姨按照3800块钱来赔偿。

保洁的赵阿姨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是要赔偿3800元是不可能的,毕竟蔡女士的鞋子都穿了1年多了,再怎么也应该算上折旧费,最多赔偿1400元。

目前双方还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保洁赵阿姨所在的E家政杭州西湖文化广场店 黄女士表示,接下来会帮助赵阿姨和蔡女士继续沟通协商。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彼此相互埋怨,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从事情的经过看,雇主蔡女士和受雇保洁的赵阿姨彼此双方都有自己的责任。倘若事先有任何一方在沟通上能够把话说的稍微细致一点,这样的误会本不该发生。

另外,我个人觉得,雇主蔡女士以和她同款的麦昆牌鞋子如今价格涨了400元的理由,让保洁的赵阿姨照价赔偿她已经穿过1年多的鞋子3800元的要求显得有些过分。保洁的赵阿姨主张蔡女士穿过1年多的鞋子应该有折旧费的说法应当得到支持,毕竟这也是实际。至于说3800元的鞋子,穿过1年后的折旧费应该是多少,这需要涉事双方协商沟通,达成一致。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保洁太粗心,雇主太糊涂。家政最不是东西,专柜真不专业。

杭州的一位女士把3800元的鞋子放在家门口,准备去店里打理。可是未成想请的保洁阿姨,在丢垃圾的时候把这双鞋子也一并丢了。

解读:

这位保姆可谓粗心大意,如果都是这样,雇主家里不知道被扔掉多少东西。

建议:

家政在培训相关人员时,是不是应该把员工多方面培训,像这种扔掉雇主家好东西的事情,属于低级错误,要是我的话,就会认为根不正则苗不红,属于管理失误。

保洁阿姨虽然粗心,但是同意理赔,可是却因为价格问题,出现了分歧,因为雇主这双鞋子穿了一年多,不可能赔新的。

解读:

雇主想要再买一双同款鞋子,但是专柜价格已经涨了400块,雇主不乐意了,开始找茬。

建议:

雇主的鞋子是被丢了。但是应该本着冷静的思维,再次重新定义这件事。

雇主和保洁阿姨都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但是两人可以私下里好好沟通。

比如保洁希望少点钱,雇主希望多来点。这样,可以请鞋店工作人员协同,去消费者协会请人鉴定后再来解决。

保洁阿姨粗心,雇主糊涂,才导致这件事的根本原因。而且去专柜看这双鞋子的价格,涨了400元,家政说,这是保洁自己的事,不便参与。

解读:

沟通能力还要提升,两人多次吵架,证明二人素质都不咋地。

建议:

消费者协会走一遭,费用aa制。

我觉得这件事情还没完,已经不是简简单的鞋子问题了,而且全民如何能例行看问题,不要情绪冲动。

当然一双3-4千元的鞋这样给扔了,很同情雇主的损失。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应该平复一下情绪,理性的对待,任情绪发展只能表现为粗俗浅薄,人的文明与涵养应该与衣着相称,如果不相称也应该是衣着寒酸而涵养高尚!

扔鞋这件事涉及的关系很简单也直白,就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没有必要让情绪搅和进来,把简单的问题给搞复杂了。

既然是法律关系,那就坦诚地尊法、依法,在法律面前彻底摒弃自己的情绪。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不会生气的,如果你觉得哪里不干净,你可以给人家指出来,人家也好按照你的标准来。如果你嫌弃人家打扫的不干净,你完全没有必要雇保洁,自己打扫就可以了,这样也不用生气。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提问——我是众人皆醒我独醉的@酒鬼说事,且听我酒后胡言如何?

对于题主所问,我的观点是,并非没人能够理解底层的辛酸。生活中,也不乏给外卖小哥送奶茶、为保洁阿姨送盒饭的暖心场景。别把所有人都想得那么坏,大部分人不会欺负底层劳动者,相反更多的是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

换句话说,“自我的人无论扮演什么角色都永远自我,懂换位思考的人在任何场合都会去理解他人的不易。”搞坏那锅汤的只是那一颗老鼠屎,他不能代表全部,更没有资格代表全部。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青海西宁,有网友拍下令人发指的一幕。

在西宁“虎台小区”内,一名年过六旬的大妈在打扫清洁的时候挡住一男子的车辆。遭到该男子拳脚相向。导致该保洁员身上多处伤痕。

据小区物业人员12月4日透露,当时保洁大妈在打扫卫生,男子的车辆要过去。大妈希望让她把这里弄好之后男子再开车通过。男子要求她立即让开,保洁大妈不让,因此激怒了该男子。

目前,保洁大妈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打人男子尚未道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笔者观点:

保洁员,看似卑微的职业,实际上他们是我们城市的灵魂,精心装扮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脏死了,不敢想象!他们或许每个月就拿着几百块、一千来块的工资,但是却很用心的在做这件事,而且把这件事做好了。

他们的辛苦,我们应该能体会得到,因为平常时候,别说去打扫大街了,可能有时候我们收拾一下自己的屋子,都会感到非常辛苦。所以,我们应该对保洁阿姨多一些理解。

有时候,我们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他都会花很多的功夫去收拾;比如他刚好扫了一堆垃圾在那里,你的车一经过又飞得到处都是,她还得重新来过。

通过这件事,我看到的是打人男子的自以为是,不理解,不包容,脾气暴躁动不动拳脚相加。这样的人,我们不求他能悔改,也不想过分谴责,只希望能够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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