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一脚踹倒志愿者引众怒,此事最终是如何处理的?

河南一男子一脚踹倒志愿者引众怒,此事最终是如何处理的?,第1张

河南漯河市一名男子在核酸检测点一脚踹倒志愿者引众怒,漯河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已经对这名男子立案调查,将对其依法从严处理。

5月4日,网上流传的一名男子殴打志愿者的视频引起了网友的愤慨,在视频中一个手臂上有纹身的男子用脚踹向了一名坐在地上的志愿者头部,而且态度特别嚣张,再将志愿者踹到之后,这名男子不顾旁边人的阻拦,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离开时还满嘴脏话。网友纷纷表示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据了解这名男子在核酸检测点做完核酸之后并没有按照志愿者规定的路线离开,而是逆行离开,在这种情况下志愿者上去劝阻,没想到该男子先是将志愿者掐住脖子顶到车上,之后大声咒骂,随即依然逆行离开,就在被掐住脖子的志愿者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该男子又重新返回,之后就发生了视频上的一幕。

志愿者随后被送到医院,虽然经过检查没有大碍,但是该男子的行为依然刷新了人们的认知,公安机关随即介入,并对该男子进行立案调查,相信之后等待该男子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以及道德的谴责。疫情当下,每个人都为了抗疫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尤其是志愿者他们牺牲了自己个人的时间,来帮助大家,本身是值得尊敬的行为,而该男子违反了抗疫规定,逆行离开监测点,这本身就容易造成疫情传播,在志愿者阻止之后不仅不马上改正,居然还对志愿者大大出手,可见该男子平时就很嚣张,对于这样的人只能给予严惩,让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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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防控期间工作人员需要受到身体以及心理上的双重打击,很多工作人员在经过一天的忙碌之后会非常的疲惫。然而四川的一名男子竟然出现了殴打防疫人员的行为,而且还是那些自愿参与到防疫工作的志愿者,这就对防疫工作的进行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性作用。因此该名男子也被当地的部门予以三天的行政拘留,期望能够让居民们在进行核酸检测以及居家隔离期间不要有抱怨心理,而是尽可能的配合工作人员的疫情安排。

这件事情发生在了2022年9月2日,该名男子在四川某一路段行驶机动车的时候,由于该路口的工作人员在检验男子的健康码时存在一系列的矛盾,导致该名男子与志愿者产生了口角上的纠纷。而该名男子也对志愿者的处理非常的不满,于是便动手打了志愿者。

他们的行为非常恶劣,因为虽然在检验健康码的时候志愿者的处理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志愿者毕竟忙碌了很长时间,经常可能会由于网速不好或者健康码检验时存在异常等现象,因此我们一定要多于一些理解,而不是面对一些纠纷就大打出手,就极大的增加了防御工作的负担。

殴打他人是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处罚,被判处三天的行政拘留会影响自己儿女以及子孙后代参加政治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甚至也给自己的形象抹黑。因此遇到不合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跟当地部门进行反映,与志愿者进行友好的协商,让他们积极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言不合就采取暴力举动。这样的做法会让检验健康码的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志愿者在看到这种现象之后都不愿意自己的参与到防疫工作当中,那么居民们在出行的时候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打人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的责任,在这次事件中,防疫志愿者送药上门被殴打,警方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郝某利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整。 希望他能够在拘留所内好好反省,打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出来以后从新做人。通过这次事件告诉我们,打人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动手打人造成轻伤以上,一般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在纠纷事件中,只要你先动手,那就是你的责任。

一般来说打人者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承担什么责任,同时还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也就是说只要动手打人,最少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被打者提供合理的资金赔偿。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在动手之前多考虑考虑自己的能力。

在这次事件中,防疫志愿者做的都是本职工作,男子就应为敲门声大了一些,就动手打人,不得不说真的是太不理智了,而他自己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做出不理智的事情,请大家记住一句话,打架斗殴轻则违反治安管理法,重则违反刑法,凡事三思而后行。

最后总结一句,打人是不对的,打人者需要承当相应的责任,严重者甚至会面临坐牢的情况,希望大家做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后果,不要头脑发热。

这名男子因为和男子发生冲突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漯河一纹身男子脚踢志愿者头部,是因为这些,男子做完核酸之后,和志愿者发生了冲突。据了解,当时志愿者是在维护现场秩序并没有故意和这名男子发生冲突是男子他违反了秩序,所以志愿者当时也是按照当地的防疫工作要求来工作。这件事情证明,男子属实有点过分了,在疫情当下,每一位志愿者都是非常伟大的,他们每天都在抗议前线奔波着,为了能够让疫情尽早结束,他们每天都非常努力的工作,这名男子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随意的殴打他人,这名男子的这一举动不不仅违反了当地的防疫工作,还影响到了当地的秩序。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学会尊重他人,特别是防疫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在疫情当下是他们每天为了我们的安全一直在努力,我们应该要学会感恩。

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这件事情的起源是漯河一纹身男脚踢志愿者头部,此事在网上流传开来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怒,据了解当时这名男子在做完核酸之后想更快的离开现场,但是又不想按照当地秩序走,所以没有按照指定路线离场,而是逆行返回。疫情防控志愿者对他进行劝说时,男子不但不听,反而辱骂、殴打志愿者,在志愿者靠着一辆车蹲下后,他甚至一脚踹在志愿者头部,当场将志愿者踹倒在地,随后大摇大摆地径直离开,被其他志愿者拦住。当地警方通报称,已经受理立案,将依法从严处理。

对于这件事情我的个人看法。

每个人都应该要遵守好秩序,这样才不会出现现场混乱的情况,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好好的配合。

“一脚踹在志愿者头上,直接踹倒!”

河南漯河,发生一起猖狂的打人事件。43岁男子折某做完核酸以后,没有按照指定路线离场,而是逆行返回。疫情防控志愿者对其进行劝说时,折某不但不听,反而辱骂、殴打志愿者,在志愿者靠着一辆车蹲下后,他甚至一脚踹在志愿者头部,当场将志愿者踹倒在地,随后大摇大摆地径直离开,被其他志愿者拦住。当地警方通报称,已经受理立案,将依法从严处理。

太嚣张了!这肯定是平时就嚣张习惯了,否则不可能把殴打他人当成这么随便的事情,视法律如无物啊!现在警方通报说,已经受理立案。但不知道这个案件是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还是作为普通治安案件进行的立案。

许多人说折某将面临着治安处罚,如果造成志愿者轻伤的话,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实就算志愿者没有达到轻伤,他也是有可能被刑事立案的。确实,一般来说,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殴打普通人员,没有造成轻伤,其行为也会涉嫌寻衅滋事。

要构成故意伤害罪,也要构成轻伤以上后果。

但是,在这个事件里,志愿者当时是在维护检疫秩序,很可能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解释为:“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所以,如果被殴打的志愿者当时是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那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妨害公务罪是不要求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打人者将会构成犯罪。而不管打人者是否构成犯罪,其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希望疫情面前每个人都能自愿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让疫情早日清零,生活恢复正轨。

你对这名男子的行为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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