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一个女子在和自己的丈夫吵架之后,高空抛物后坠亡的新闻引起了不少朋友们关注,并且在网络上面也出现了种种传言,甚至有人说是在夫妻吵架之后高空扔孩子,面对这样的情况,有很多人也都感觉到非常的好奇,那么在这件事情之中,丈夫是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的?
通过对于这件事情的了解可以看得出来是这一位女子在和自己的丈夫发生了争吵之后,砸碎了8楼的玻璃高空抛物,随后因为自己的情绪非常激动,所以从8楼跳下最终坠亡,而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当地的有关部门也很快针对于这件事情进行了仔细的调查,疑似这位女子存在着精神方面的疾病。
在发生了这一次的事情之后,有很多人也是非常的关注,同时也感觉到特别遗憾,那么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这个女子的丈夫是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我们也是需要通过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分析,首先要确定这个女子在跳楼的时候,她丈夫是不是能够预料有可能会出现跳楼的危险,如果他的丈夫没有办法来预判自己的妻子会出现跳楼的情况,那么自然也不存在因为过失导致其他人死亡的情况。
另外这一位女子本身在跳楼之前,高空抛物的行为也是触犯了法律,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也危害县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但是因为现在这位女士已经去世,所以针对于这个案件自然也只能是不了了之,而由于这位女子是自杀身亡,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她的丈夫是不需要因此而承担责任的,但是对于这个女子的丈夫来说,现在失去了自己的亲人,原本也是一个非常伤心的事情。
女子失联40天后遗体被找到,生前曾与男友吵架,她的死亡肯定和男友有关系,就算没有直接的关系也会有间接的联系。如果两个人特别恩爱,如胶似漆,又没有吵架的情况下,一个大活人为什么要会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具尸体呢?贵阳这名女子,失踪了四十天才被找到,要是真的爱到了骨子里,别说四十天了,恐怕四天就能掘地三尺的找人了。
一、李某某失踪过程。来自贵阳的29岁女子和来自广西的男子谭某某在2019年相识,2020年四月确定了恋爱关系。但是后来两个人有过分手的情况。2020年10月,李某某和家人失去了联系。根据李某的家人说,当天早上,李某某在去公司上班的途中,被谭某某拦截,两个人发生了争吵和拉车,后来李某某还是被谭某某拉上了车,随后李某某就失联了。
二、李某某尸体被找到。李某某的遗体在广西河池被警方找到,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从地图上来看的话,贵阳和广西河池距离三百多公里,就算是坐车的话也要五个小时左右才能到达,而李某某的尸体,却出现在这里,而这里正是谭某某的家乡,所以任何人都有理由相信,李某某的死,肯定和谭某某有一定程度的联系。
三、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最新情况。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最新的案情进展,在真实情况出来后,我们尽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同时,也希望各位小可爱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喜欢的时候要及时分开,避免和一些垃圾人做进一步的解释。有矛盾了就及时解决矛盾,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好相爱,不在一起了就各自珍重,彻底防守,老死不相往来。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这个女子因为和她的男朋友开车去外面旅游的时候,在车里面发生了争吵,最终在一时情急之下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选择了割腕。这个女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最终她也觉得很后悔,冷静下来之后觉得自己做出来的事情,让她自己也感觉到害怕。
当天在这个高速路上面巡逻的民警经过这个高速的时候,发现了这一车辆的不正常行为,立即就拉响了警报并且将这个女子送往医院。这个女子告诉警方,她和开车的男子是情侣关系。因为有一些言语上的冲突所以他就选择了用便携的刀片划破了自己的手腕,她表示自己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一时间十分的激动没有控制住自己。
巡逻的警方发现他们的时候,这辆车也没有打双闪旁边也没有人,所以警车立即在边上停下并且拉响警报,后来这个男子注意到有警方过来立马就下了车,朝警车跑了过来。警方在了解这一件事情之后,立马就来到这个车里将女子带了下来,并且立即联系当地的医院,将女子带去进行救治。
那个女子当时在车上的时候表现的很慌张,一直都哭喊着说救救她,这名女子用自己的右手按着左手的手腕,当时的车上还有身体上面都有着不少的血迹存在。警方让这个男子将车辆开下高速,因为在高速上面停车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是因为语言不通等问题,这个男子表现得更加惊慌着急,他的这种状态没有办法很好的开车,所以警方就拿着钥匙将他的车开了下去。
因为有关人员学了一些紧急处理的措施,所以立即就拿了绷带,等对这个女子进行了紧急的救治。这个女子也不停的向工作人员们道歉,说给他们添麻烦了。很多的网友也表示希望这个男孩子赶紧能和这个女孩子分开,这个女孩子的情绪很难以自控,对自己就能够下去这样的狠心,对于他人来说也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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