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这件事如果被核实,该男子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自古以来官商勾结都会涉及贪污,而贪污的钱本来用于百姓,现在却用来满足一己私欲,这明显构成了贪污诈骗罪。而且男子作为公务员,也算是公众人物,他却选择抛弃女,该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核实后其职位肯定不保。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4月28日,河北唐山有一名女子实名举报自己丈夫,她告诉记者:自己丈夫李某因为不满妻子婚后只生了两个女儿,从2019年开始就抛弃妻女,三年来从来没有探望过。而且暗地里还想转移财产,2019年女子收到了离婚起诉书,但到目前两人都没有离婚成功,现在丈夫已经向法院再次提起上诉。这些年,女子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生活压力太大,10岁的女儿只能辍学在家。举报内容中还显示,李某和叔公李某申与国企大老板里应外合,骗取国家大量资金,由于涉及公有财产,该举报正在核实中。
而被举报者回应,自己和妻子离婚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不是自己不愿意去探望女儿,而是妻子不让他和女儿见面。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员工,不可能有财产转移问题,妻子只是想在离婚时获得更多赔偿而已。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有人会说,如果该男子没有抛儿弃女,但是做了违法的事情,该女子会选择同流合污还是大义灭亲?从女子目前的做法来看,她报复的行为比较明显。如果女子曝光的事情都是事实,对举报者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但仍然无法改变女子目前的生活状态。公开举报需要勇气,因为一旦证据不足,将承担法律责任,希望调查人员能够秉正执法,为公民讨回一个公道,这样对女子来说也算是安慰。
在婚姻当中夫妻吵架是非常正常的,两个人的长辈一般都是会劝和不劝分,想要调节两个人的关系。可是如果自己和妻子吵架的时候丈母娘总是撮合两个人离婚,想要挑拨两个人的婚姻关系的话,其实丈夫可以选择协商处理。这属于家庭的矛盾,是感情上的问题,所以不属于犯罪。其实丈夫可以再冷静下来以后和自己的妻子好好的聊一聊,如果自己的妻子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话,两个人可以一起去找丈母娘好好的谈一谈。
两个人的生活毕竟生活是自己和妻子两个人的,千万不要因为其他的人破坏掉自己和妻子之间的感情。首先作为丈夫一定要尊敬妻子的娘家人,尤其是妻子的父母,在这样的情况下丈夫应该亲自登门拜访。作为丈夫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同样如果产生了矛盾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可以自己去和丈母娘聊一聊,弄明白为什么对方如此的不喜欢自己。
积极改正如果是自己在生活当中确实有一些地方做得不到位的话,可以问一问丈母娘自己具体有哪些错误,然后在接下来的生活当中进行改正。相信只要自己自己努力的改正,那么丈母娘就一定会渐渐的接纳自己,这个女婿从而不会在挑拨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了。毕竟大多数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过得幸福,只要自己能让对方的女儿过得幸福,相信丈母娘就不会再刻意刁难自己了。
妻子的选择如果对方只是毫无目的的想要让女儿和自己分手的话,其实在这个时候妻子的选择就显得格外重要了。丈夫千万不要逼迫着妻子从自己和她的母亲当中选择一个出来,因为这根本就是没有办法选择的。丈夫应该体谅妻子,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妻子才是最难受的。其实只要妻子的心在自己这一边,就算丈母娘在刻意的刁难对自己的生活也产生不了任何的影响,只要夫妻双方能够好好的生活就可以了。
如果换妻行为经过双方同意,则不构成犯法。聚众*乱罪有着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它是指聚集三人以上的多人或者多次参加,集体进行*乱活动的行为,构成本罪的限于聚众*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的人,其他的人不作犯罪论处。但是,如果两对夫妻在交换伴侣后在不同的地方发生性行为,那么这就成为我们常说的通奸行为,他们的行为肯定不构成聚众*乱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乱的行为。本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一章中,因此,本罪侵犯的法益是社会秩序中的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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