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虽然激烈了一些,但这也是一种发泄,摔东西的时候可能心里想的是把对方揍扁。
那么,与其他们打架,不如砸东西。
如果他们总是这样,白天你就躲出去,到同学家或者出去逛逛,眼不见为净,不然很闹心。
很理解你焦急的心情,也理解你的烦恼和无助,家庭的不平静,不快乐是最不开心的事情,大人婚姻上的不和谐必定会给孩子造成心灵上的创伤,会给心理埋下对家庭和爱情的阴影,这是家长对孩子不负责任的做法,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但是,现实中的婚姻和生活中的事情是无法说清楚的,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父母的事孩子未必都能左右得了,也只能试着与他们去沟通,劝解,让他们为家庭着想,为孩子着想,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温馨的充满爱的家庭和环境,这是作为家长应尽责任,若是个人能力有限的话,也可以试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找爸,妈最信任尊重的亲人或朋友劝解调和一下,不过要量事而行考虑周到,不要适得其反。
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可能遇上同样的或形形色色的问题,这就是人生阅历中的考题和磨练,没有一帆风顺的一生,人生就好似季节当中的春,夏,秋,冬,有春光,有秋风,有烈日,更有寒冬,否则就不会有大自然,有收获,有生命存在的空间,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善于调整个人的心态,修养心性,自律慎独,独善其身。不要沉沦,也不可只是伤心,幸福和快乐要靠自己去争取,还要为自己的将来去接受去营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与快乐!
你纠缠于和婆婆的关系,你们曾经经常吵架到不可开交,现在的你却很害怕争吵,会不由自主的讨好婆婆,也因此常常压抑自己,当愤怒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爆发一次。婆婆故意不理人、有意无意的摔东西,以此来表达他内心的被动攻击,这有没有可能是他也在为避免吵架所采取的一些办法,就像你的压抑一样。而敏感的你很及时地捕捉到了婆婆的情绪,从而影响到了自己的情绪。
其实家人之间的相处很多时候,彼此的情绪管理很重要,你们之间这种关系模式可能是在长期的相处过程当中固定下来的,从你的描述里,你们之间也没有太原则性的问题和冲突,你可以试着从自己做一些调整来缓和婆媳关系,用新的模式来相处。
1增强自我心理容量和强度,减少他人情绪对自己的影响。
每个人的情绪受环境的影响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心里容量比较大,也就是心胸比较宽阔,心里强度比较强,也就是抗压能力比较强的人,会有比较强大的自我,能够减少他人的情绪,特别是负面情绪,对自己的影响。
想要增加自己的心理容量和强度,可以提高自己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凡事从比较高的角度去考量,在面对事物矛盾时,抓主要矛盾,对一些细节可以忽略。比如和婆婆相处,如果没有原则性的大的矛盾,从家庭和谐的角度,不妨让着她一些,对他的从侧面表现出的情绪攻击多一些包容,而不是压抑。
2敢于表达,但要注意表达的方式。
压抑自我是一种防御方式,是我们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但他是比较消极退缩的一种方式。所以你在压抑自我的过程当中就感受到了内心的愤怒和委屈。改变压抑的方式就是学会用语言表达自我,特别是家人之间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以及要求非常重要,人和人之间的想法和需求是非常不同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考虑问题的,但其实别人很多时候并不了解我们的想法,我们只有表达出来,才有可能获得理解。
正确的表达自我的方式是不带情绪的理性平和的表达。其实也就是避免像你婆婆用的方式,它使用的是用摔东西或不理人的方式来倾泻自己的情绪,别人无法通过他的这种方式获得他想要表达的信息,只是感受到了情绪的污染。任何的情绪都可以表达出来,要不带情绪的去正面表达。可以用“我感觉”“我需要”“我想要”,这样的句式。
3经营好夫妻关系,多和自己的老公沟通。
这是因为对于你来说,夫妻关系是你首要维护的家庭关系,是你家庭人际关系的核心。婆媳关系只是夫妻关系派生出来的,处好婆媳关系,其实根本上也是为了夫妻关系的和谐。老公在婆媳的关系当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如果夫妻关系好,老公就可以帮助你化解婆媳关系当中遇到的问题,成为你们之间沟通的桥梁。
法律分析:一般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足两千元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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