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未结婚不可以办理分户手续。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
第十五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一)夫妻;
(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只要夫妻双方将相关的身份信息资料和证件比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并交给派出所办理手续即可。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就是在双方户口不迁走情况下,给双方办理属于其个人小家的户口本,上面只有双方的户籍信息,老户口本显示其俩迁出,实际户口还是在其那套房子地址,户口没有迁走。
户口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一般来说,不可以:
1,夫妻之间,是不允许分户的;
2,特殊情况下,比如夫妻双方户口性质不一致的,可以有单独的户口本,但是双方的家庭住址是一致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法律主观:
一、夫妻离婚后可以分户吗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
的;
二、分户申请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三、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后可以分户吗?通过上文内容我们知道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可以分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结婚的地方都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里,那么是否可以不进行迁入呢,夫妻双方的户口可以分开吗。在进行户口的落户时是怎样办理呢。我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夫妻双方户口可以分开吗
可以的,只要拿着其家老户口本,和对方媳妇身份证,结婚证,到街道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开据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完后拿着证明和上面说的那些证件,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就是在双方户口不迁走情况下,给双方办理属于其个人小家的户口本,上面只有双方的户籍信息,老户口本显示其俩迁出,实际户口还是在其那套房子地址,户口没有迁走。
办理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新生婴儿落户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未成年人投靠
必须提供: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
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老人投靠
必须提供:
(1)老人的户籍证明。
(2)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离退休回迁
必须提供: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市离退休安置办公室出具的接收置函(处以上)。
投资类
必须提供:
(1)会计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本人与投资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4)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5)本人的户籍证明。
(6)未曾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明。
购房类
必须提供:
(1)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
(2)本人与购房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3)本人的户籍证明。
(4)未曾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明。
2购房发票原件盖户口专用章后复印。
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但是实际上户口是没有迁走的,但是这样双方都有一个户口本,这样做还是比较公平。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夫妻俩的户口,不可以分开立户。只能立一个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夫妻俩离婚后,就分属不同家庭,女方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 需要女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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