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随意打骂孩子属于违法行为。但打骂孩子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构成虐待罪等,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孩子之间发生打闹、吵架、冲突都是特别常见的事,一般情况,起因都非常简单,不是你碰了我一下,就是我撞了你一下;不是你抢我的玩具,就是我手欠抓你,这些事都不大,但要想解决得好,其实也是挺考验家长能力的。
前两天,从幼儿园放学的小朋友都在广场上玩,整个广场上大部分都是3-6岁的孩子,有凑在一起蹲在地上画画的,有三、四个孩子赛跑的,有踩着平衡车满广场“钻”的,也有几个小孩拿着充气气棒互相打的,广场上孩子的叫喊声,大到在小区门口都能听见。
这个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孩子的哭声,几个小孩子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只见一个满脸愤怒的奶奶拉着满脸泪水、哇哇大哭的孩子,冲着另外一个孩子吼道:“你凭什么踢我们孩子,我踢你成吗?”,“来,你也踢他,踢他。”边说着还边使劲拽自己的孙子。
两个孩子看上去年龄差不多,也就是5、6岁的样子,另外一个孩子的奶奶赶紧走过来说:““赶紧说对不起,向人家道歉。”可另外那位奶奶依然不依不饶,“哪有这样的孩子,往哪踢呢,道歉有什么用,我踢你成吗?”说着说着,这位奶奶真的就伸出了脚要去踢那个孩子,这时候周围的邻居们赶紧给两人分开,踢人的孩子奶奶,见势态愈演愈烈,赶紧带着孩子走了。
在整个过程中,两个孩子一个哭,另外一个始终没说话,全程都是两位奶奶在“交流”,结果是不欢而散,问题好像并没有解决,又或者这就算是解决了。那么,面对孩子间发生冲突,家长应不应该出手管呢?
支持观点:孩子打闹,家长必须要管,该出手时就出手。
持有这种观点的家长不在少数,基本上大家想法是“凭什么你们家孩子打了我们家孩子,我们就得吃亏,我打你成吗。如果我的孩子被别的孩子欺侮了,作为家长如果都不管,那还能叫父母吗?”,“再说了,孩子淘气、不懂事,难道不应该管吗?你们家长不管,那就我管。”
同事小李就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有一次,小李带着3岁多的女儿去公园玩,玩的时候女儿被一个5岁多的男孩撞倒了,孩子没伤着,只是被吓了一下,小李心疼女儿,气得找那个男孩的家长要说法,那边家长问清情况,知道理亏,赶紧又是道歉又是哄,最后,说了半天这才结束。
小李觉得,“别说什么孩子是无心的,孩子无心但要是真出了事,没有家长能担得起这个责任。”,“现在大部分家庭还都是独生子女,都是心肝宝贝,凭什么总叫我的孩子吃亏。”
另外,小李觉得,经常打人的孩子一定在家庭教育上是有问题的,这是孩子家长的责任,既然家长管教不好造成的结果,凭什么就得我去理解呢。这种孩子就是不能不管,越不管将长大了就容易出大事。
反对观点:孩子间冲突要让孩子自己解决,家长不要介入,否则会将冲突升级。
有些家长在面对孩子之间的冲突时,并不会出面去解决,而是希望让孩子自己去解决问题。同时,这样的家长认为,孩子还小,出现打闹、抢玩具的情况很正常,问题是出在孩子的父母身上,不能因为孩子父母的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孩子身上,这样是不公平的。
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吃一点亏没什么,“吃亏是福嘛”。如果孩子能够解决,这对孩子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如果家长介入,反而能让矛盾、冲突升级。有很多新闻里都报道过,两个孩子出现矛盾,结果双方家长大打出手,最后都进了派出所。
邻居乐乐的妈妈觉得,孩子小的时候都会很闹、很调皮,出现问题与其去教育孩子,不如让家长先教育好自己,就算你去骂孩子,又能怎么样呢,只是为了出口气吗?那自己怎么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呢。所以,家长不要过于去管孩子间的问题,其实孩子是有能力解决的。
教育专家观点:管或不管没有绝对,适时插手、理智处理更恰当。
在讨论孩子间冲突的这个问题上,很多家长并不是不明白道理,但更多的时候是冲动扩大了矛盾。家长自己不理智,孩子还没怎么着呢,家长先急了,恨不得冲上去把人家孩子揍一顿才解气。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可以理解,但一个成年人去打别人家的孩子,就是理所当然的吗?这肯定是不对。
其实,家长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管或不管并不是绝对的,从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双重角度去考虑,当孩子间出现冲突时是可以理智解决的。
教育专家提出:“解决孩子间的纠纷,家长应该适当介入,而不是介入过多。”
1在确保自己孩子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宽容对待。
当两个孩子之间发生纠纷、矛盾时,家长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孩子没有受伤,这是第一位的。如果孩子都受伤了,再谈什么大度或者体谅是没有意义的。孩子如果没有受伤,那么作为家长来讲,也不要过于计较对方,应宽容对待。
2正确教育自己的孩子面对问题,提前做好预警。
与其发生时去解决,不如提前做好预警。家长应该提前叮嘱孩子注意安全,并且不要撞到其它小朋友,如果发生冲撞应该第一时间找到父母。不要让孩子在问题发生时手足无措,除了大哭之外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当然,这需要家长耐心引导教育。
3面对无理家长,既然无法讲理,那就秉公处理。
不讲理的家长肯定是有,而且可能还很多,面对这样的家长,无论自己的孩子是否有错,首先要保持理智,不能因为对方的蛮不讲理,而让自己也同样失去分寸。是自己的错,该道歉道歉,如果对方不能原谅,那么,可以通过报警解决。如果是对方的错,但对方家长却置若罔闻,那么,也不需要留什么面子,直接报警,让警察处理。
总之,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要以身作则。那么,当孩子之间发生纠纷、冲突时,就是体现家长智慧的时候,家长做得好,不仅可以教育到孩子,也能树立好的榜样,否则,给孩子带来的除了心理上的阴影之外,还会影响孩子未来性格、价值观的树立。
父母吵架并不是违法行为,如果你觉得父母吵架影响到了你的心情,你可以选择跟自己的父母讲,让他们不要再吵架了,多劝劝父母,因为吵架是两个人纠纷问题,一般不是很严重警方也只能调节,不会抓起来的。
一、父母打骂孩子,若属于正常的管教,则不构成违法。
二、若父母的打码行为已经超出的正常管教的范围,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则是违法的。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父母打孩子不仅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入刑!
如果后果不严重,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促使他们自觉改正错误,采取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但是,对于那些经常打骂子女,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父母,则应诉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例如,父母经常打骂、体罚孩子且情节恶劣,比如手段残忍、延续时间长、屡教不改引起公愤的,或者致使孩子重伤、死亡的,则应当以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虐待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虐待者都是具有一定的扶养义务,在经济上或者家庭地位中占一定优势的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家庭成员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行为区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
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关于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量刑: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
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
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
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
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3、主体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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