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经常吵架她并且很强势已经无爱了可我要离婚可她不同意怎么办

我和老婆经常吵架她并且很强势已经无爱了可我要离婚可她不同意怎么办,第1张

首先,女人有天生的口是心非的心里的。这个迷药明白。如果她真的对你一点感情也没有,那肯定是会同意离婚的。

再者,如果只是争吵,那么你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我个人建议你,可以好好找她谈谈,不要争吵,不要灰心。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则协议离婚已经不可能了,只能诉讼离婚;

如果没有明显的下述诉讼条件,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会不予支持,你可等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再行起诉,第二次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离。 诉讼离婚必须有诉讼条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你好!她也一时冲动说出来的气话,希望你也不要往心里面去。夫妻双方吵架也是挺正常的,但是一切都要以家庭为做,吵一下过去了也就让它过去吧,双方多一点理解和沟通,多一点支持以宽容。家和万事兴,希望你们都能静下心来,把问题和困难一起共同去面对,一起去解决,好吗?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不同意时,只要男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

起诉离婚: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法院一般会先根据双方的诉求开进行调解。男女双方都享有先调解的权利,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可能并不是能够达到离婚的条件,只有一方起诉离婚一般要经过多次起诉。那么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诉讼案件一共分一下程序,具体北京张颖律师给您讲解下,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在此之前你要收集案件的多方面证据,比如,住所地,婚姻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抚养的证据,有婚姻过错的,还有收集婚姻过错的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案件的结果可想而知。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律主观:

1、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 一方不同意 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 2、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 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的; (2) 实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夫妻双方要判断是否感情存在破裂,夫妻关系无法存续,若无法持续,在自愿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后,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若有挽回的余地,一方应积极努力挽回婚姻。当无法登记离婚时,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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