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如果养父母主动与养子女断绝关系,养子女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上,如果养父母主动与养子女断绝关系,养子女要承担什么责任?,第1张

如果养父母主动与养子女断绝关系,收养关系解除了,养子女就不用再承担抚养或赡养的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看着父母陷入危险的境地,而自己却没有伸出援手的话,此时是会构成违法犯罪的。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如果老人的退休工资足以维持当地生活的话,子女可以不履行强制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如果老年人虽有固定的经济收入,但尚不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例如老年人因病需要支出医疗、护理等费用,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即使子女本身由于下岗等因素生活也较为困难,法院也会酌情支持老年人的诉讼请求。相对于年老体弱的老人,子女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其父母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收入。另外,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不仅包括对父母的物质帮助,而且还包括对父母的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子女可以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的情形有: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余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5岁已近成年,有些道理你应该知晓了,容我帮你捋一下:

父母离婚是因为他们有不适合再一起生活的理由,和你无关,但和你有无法割舍的血缘关系,这是你脱离娘胎时就注定了的现实,所以要格外珍惜和他们的情谊。和谁翻脸都可以唯独对父母不行,这是做人的底线。

你妈发无名火一定是她背负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多半与中年再婚等生活诸多压力有关。你要学的多善解人意,在学校功课做完后多帮她做些家务。不要和她吵架,尤其是在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在事情平息后私下和你妈沟通,试着和她交心,多关心她,用母子情打动和安抚她。这样会让她觉得她的孩子在成熟,慢慢的对你的态度就会改变。

在学校注意观察和结交心理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有利于你自身的健康成长。

没有翻不过去的山,没有趟不过去的河,只要你能一直保持这样的良好心态,恭喜你,你已成熟了!

问题:1986年8月,经民政部门同意,我收养了福利院一位6岁多的男孩孟琦,十几年来,我辛辛苦苦将他拉扯大,供他上小学、初中、高中,最后读了中专。中专毕业后,他工作上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经常被领导批评,在家吃饭不交生活费,反而向我要钱,不给就打我、骂我。前不久,还把我的手打成骨折,我现在对他失去信心。请问题:我可以请求解除收养关系吗?我能否要求他补偿我十多年的抚养教育费?

你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可要求成年的孟琦补偿你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30条第1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此可见,收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非随之解除,经养父母养大的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仍负有一定的法定的义务。你可以依上述第27条、30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你们间的收养关系,并判令养子孟琦补偿你收养期间所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这个答案貌似不是唯一的啊?

有几种可能:

1、这两个人是父子关系,就是爸爸和儿子的关系

2、如1楼说的,是孙子和爷爷的关系

3、自言自语型的。

4、两个没关系的人

申请断绝亲子关系的,可以分为断绝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以及断绝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这两种情况。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商、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处理。但是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无法断绝。

具体流程是:

1、断绝养父母关系:断绝养父母关系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书面解除收养关系后,还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2、断绝亲生父母关系:断绝亲生父母和子女关系的,不管出于何种考虑,都没有办法在法律上断绝父母子女的关系。因为父母子女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目前我国的法律并不承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唯一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办法,就是被别人通过法律途径合法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我个人认为生母不如养母功劳大,上年纪的农村人很多人没有什么避孕措施,生你只不过是爽完过后的产物,现在别人养大了又想捡个便宜,你要尊重养父,他才是为你劳心劳力的人,你要做什么与生父母有关的事,都应该跟他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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