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应相濡以沫、相互扶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夫妻吵架本是小事,如果上升到动刀的地步确实过了火。近日,我院审结了一起一男子因日常琐事杀害妻子未遂的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某某与妻子张某某,因家庭琐事时常发生争吵。2022年8月17日7时许,被告人朱某某与张某某在某铁厂院内再次发生争吵,争吵中朱某某捡起半块砖头先击打自己头部,待张某某制止时,朱某某用砖头连续击打张某某头部致张某某受伤倒地。随后,朱某某返回院内其所住的宿舍,拿刀朝自己腹部捅刺两刀欲自杀,后又产生与张某某同归于尽的想法,遂持刀返回院内,朝张某某腹部捅刺两刀致张某某倒地,又朝倒地的张某某脖子捅刺一刀,后又用刀捅刺自己的脖子。经鉴定,张某某腹部损伤为重伤二级;头部损伤为轻伤二级;面部、颈部及左手损伤为轻微伤。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张某某及其子女对被告人朱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采取用刀捅刺被害人颈、腹部,用砖头砸击被害人头部的暴力手段,意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构成犯罪未遂,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等情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
法官提醒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本案中,朱某某因一时冲动差点造成家庭破碎,自身也受到法律严惩,令人惋惜。法官在此提醒:家庭生活难免会有摩擦,要想走的长远,一定善于沟通,妥善解决矛盾。产生矛盾时,可以选择自我冷静处理或及时向亲友诉说等方法排解内心苦闷,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无论何种原因,法律底线都不容逾越,切勿积怨在心,一时冲动选择极端不理智的做法去伤害、杀害他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名男子把孩子从29楼扔下,属于故意杀人罪,最后又捅伤妻子属于故意伤人罪,两项罪名加在一起足矣,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不过我觉得这种人判处死刑也不足以泄愤,有句古话说虎毒不食子,孩子才5岁,被自己父亲扔下去的那一刻,可能内心更痛苦。看到有些网友评论这个孩子可能并非男子亲生,但杀人和孩子血缘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河北有一对夫妻经常发生争吵,周边居民也知道,9月15日这对夫妻又打起来了,吵闹之中,男子把孩子从29楼扔下,然后拿着刀捅伤妻子。自己也站在29楼阳台准备跳楼,警方立马赶到现场展开沟通,并且在下面铺了气垫。男子与警方沟通了一段时间,最终男子被警方带走,孩子在去往医院抢救时就已经死亡。
对于这起案件我有何看法?
长期吵架对孩子来说影响肯定很大,从29楼掉落,并不是一瞬间,而是要经历好几秒,孩子或许在呆滞中失去生命。大人无论有怎样的矛盾,也不应该发泄在小孩身上,大不了离婚各过各的,现在闹到家破人亡的局面,对谁又有好处?
因为家庭矛盾发生命案不在少数。
四川杀妻分尸案也和这起案件有相似点,妻子每天在外面玩的很晚才回家,回到家后经常与丈夫吵架。丈夫发现妻子居然在外面怀了孕,于是趁着妻子睡觉,将其杀死并分尸。
杭州杀妻案是因为经济纠纷,把人杀了还想掩盖事实,告诉警察妻子走丢了。大部分家庭矛盾,最终受害者都是女性或小孩,很多男性在激动时很难控制自身行为,特别是喝了酒,往往这个时候女性要懂得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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