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闹到法院起诉离婚还有可能和好吗?

如果夫妻双方闹到法院起诉离婚还有可能和好吗?,第1张

如果夫妻双方闹到法院起诉离婚大多是没有可能和好的,但是也不排除有和好的可能。

从爱情走进婚姻的人们,可能都想和对方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但是走进婚姻的生活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等生活中的各种琐事。有可能会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处理方式不同等等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果矛盾多了,夫妻双方可能就会想离婚。

离婚肯定就会对夫妻双方现有的财产,孩子等等各方面作出分配。如果两个人私下协商条件不能达成一致,就可能会闹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闹到法院起诉离婚,大多数是没有办法能再和好的。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闹离婚的原因并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两个人之间还有爱,那么我想即使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院的劝解以及离婚冷静期的冷静思考,也是有可能和好的。

建议可以先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冷战时要避免情绪激化,就要少说话,最好不说话,以免出口伤人。

两人在吵架之后,如果是感到愤怒或者是怨恨的话,选择一个安静的时刻和放心的对象倾诉,或者直接平心静气跟伴侣沟通。

夫妻吵架了,两个人势必都会因为对方而影响到自己的心情,而笑是最好的抗忧郁剂,也是最浓的催情素。对于经营关系来说,你们在一起时分享的快乐很重要。逗着他笑,跟他一起笑,这是你们共同的经历的美好。想要长久维持这段婚姻,让婚姻永久保鲜,时常逗对方笑,两个人相对一笑,那么什么事情都会解决的。

一旦发生吵架或者所有矛盾,千万不要说狠话,双方都应该冷静下来思考一下,想想谁是谁非,一旦说了狠话,反而会让冷静下来,准备和好的心情瞬间变得很糟糕,而且这样只会让夫妻关系变得越来越糟糕。因此,夫妻吵架后,一定要想尽各种办法去缓解这种气氛。

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一方面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准许离婚。

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均没有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被视为撤销。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吵架三个月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还要结合吵架的情况及程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夫妻吵架要离婚怎么办

1、夫妻吵架要离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如果双方属于自愿离婚的,则可以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有一方不愿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判决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起诉,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法院一般在收到原告起诉书后两周内通知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调解协议书;若调解不成,则法院立案准备开庭;

3、开庭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4、开庭审理阶段;

5、院判决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法律分析:第一,法院会受理的;第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破裂,建议收集证据,只要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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