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

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第1张

一、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赔偿女方的精神赔偿标准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物质赔偿就按照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中国法律对离婚的规定是“禁止重婚”,但是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导致家暴的发生。根据《婚姻法》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救济权力,那么实施家庭暴力离婚能补偿多少?什么情况下才能要求对方给予补偿?我国关于实施家庭暴力离婚能补偿多少主要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夫妻之间实施家庭暴力离婚分补偿数额,对受害人造成物质和精神上损害需要进行适当补偿。“法律保护婚姻家庭中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所作的努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致离婚时均应当给予补偿”。

1、对实施家庭暴力,受害方要求进行补偿,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及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查明双方未协商一致离婚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事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三十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隐匿或者转移财产一方的经济能力、财产状况等因素,酌情予以减少一方的经济补偿。”该两个第三十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过错责任原则,防止家庭暴力行为再发生和扩大,并根据此规定可对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作进一步细化。由于我国法律不限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程序,这就导致受害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才能获得赔偿。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2、受害者要求对方赔偿其受到的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这是最典型的一种侵权责任方式。在我国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中,家暴往往会被视为重婚或有家暴史。但是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因此受害人往往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身诉求。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使用暴力的形式来离婚,但是仍然有许多地方可以利用这种形式来处理家庭暴力的相关纠纷。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重婚或者有家暴史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对于加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给离婚双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者精神伤害等情况在判决时应当予以考虑。

由于我国法律保护的是婚姻家庭中的一方,所以如果婚姻中发生家庭暴力的话受害人不是一般人,受害人一般都是具有自诉权的。受害人在离婚时往往会对精神造成一定伤害,所以离婚时,受害人应该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受害人主张给予一定补偿的理由有:(1)法院审理家暴案件遵循保护弱势一方原则。例如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自身条件、施暴者身份、家庭情况等因素。(2)对家庭暴力侵害行为采取民事、行政法律手段进行制裁时必须注意避免滥用行政执法手段和司法裁判手段。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二、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关于离婚补偿金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的补偿金多半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因此在确定具体的数额方面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的因素较多。

女方提出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

 女方提出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如今离婚是非常常见的社会现象,离婚有时候是需要赔偿补偿金的,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那么女方提出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呢?

女方提出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1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钱

  (一)过错方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

 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2、认错态度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

 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

 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

 假如无论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何,认定事实就依照约定俗成甚至内部规章径行确定赔偿数额,会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富人可以以对其微不足道金额的赔偿获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甚至可以说支付很少的对价,就达到了继续伤害、侮辱受害人的目的,同时受害人并不能因数额较少的赔偿而完全获得心理上的抚慰,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无从实现;

 而经济条件较差的过错方则可能会因数额巨大的赔偿金而导致以后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对离婚忘而却步,只好被迫维系已经毫无感情的婚姻,无法实现离婚自由的目的。

 另外,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也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否则,不顾过错方状况,判以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实际中又得不到执行,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性,而且无疑是对受害人的又一次伤害。

  (二)受害人标准

  1、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

 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的抗击能力和恢复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同样的过错行为,在不同的受害人身上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在考虑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时

 一般认为,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正值壮年的人比老年人更容易从痛苦当中回复,性格敏感、对感情严肃专一的人更容易受到伤害。这需要在具体案件中,通过对当事人和案情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出恰当的评判。

  2、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不仅影响着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他(她)的`预期,达到抚慰的目的,有时甚至影响到受害人及其子女以后的生活。对于自己经济条件很好,对方经济条件也很好的受害人来说,较少的赔偿数额根本无法满足“抚慰”的需要,甚至是一种嘲讽;

 而如果受害人自身经济状况较差,主要收入依靠过错方获得,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还必须抚养孩子,数额很少的损害赔偿,可能会给受害人及子女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这时,离婚损害赔偿就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重考虑受害人财产方面的损失。无论对受害人实质的补偿还是从人道主义考虑,都必须结合受害人自身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

  二、离婚官司一般多少钱

 1、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

 (2)交一定的前期律师办案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起诉离婚其他费用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3、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4、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6、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起诉离婚对女方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起诉离婚对女方赔偿,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女方提出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2

  离婚时的补偿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如果存在过错方的,比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致使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补偿金,补偿金一般都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涉及到的因素比较多,所以确定数额方面是比较麻烦的。

女方提出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3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多少钱?

 女方离婚是否要赔偿男方,当事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决,而不由男方说了算的。

  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方要赔偿多少钱

具体是要赔偿多少还是要根据自己协商或是法院根据情况判决。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并且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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