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钱,老公买车,如果离婚了会有矛盾吗?

我付钱,老公买车,如果离婚了会有矛盾吗?,第1张

我付钱,老公买车,如果离婚了会有矛盾吗

关键是车子写谁的名字啊?如果谁付钱也谁的名字,一般离婚不会有什么矛盾

和婆婆有矛盾至于离婚吗

这取决你爱人平常是不是非常独立有主见,不容易受到干扰影响,如果你爱人缺乏主见,对他妈妈非常顺从,如果你们的关系再出现问题,那么,肯定会加重你们的关系恶化,就不排除走向离婚的程度。 你婆婆的影响只是一方面,你们的关系才最重要,夫妻发生矛盾其实很正常,关键要看矛盾到什么程度,还有没有解决的可能性,如果经常出现矛盾,问题非常严重,即使没有你婆婆介入,也可能不断恶化,最后无法继续。如果还有解决的空间,应该先积极解决修复你们的关系,当你们的关系稳固后,你婆婆的介入就没有太大作用了

老公不爱和我在一起,有矛盾就分居,是离婚的前奏吗

夫妻之间多需要沟通,相互体谅信任

你要观察一下老公是不是真的你变心了,这个你要好好想想

大人,有矛盾应该选择离婚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啦,大人又不是小孩子了,遇到问题应该要好好沟通然后想办法解决了,不能一遇到事情就想着离婚啊,这个是不明智也是不可取的了……

一般的矛盾不会选择离婚,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能选择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应该。

婚姻来之不易,想想当初为了在一起付出的代价和努力,向对方许下的山盟海誓,就不应该轻易的放弃。

生活中遇到矛盾是避免不了的,不管和哪个人生活在一起都是如此,问题的出现不是要分散一个家庭,而是要两个人共同面对,齐心协力的解决问题,通过这样的过程让感情得到加深和巩固,同时自己也可以从中得到成长。

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触及个人道德底线的问题,其他的问题都不需要离婚来解决。

不要草率的选择离婚,虽然《婚姻法》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但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不是说离就离,准予离婚是有原则的,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

也就是说,家庭关系的处理要靠当事人的智慧去解决,不要随便就上升到离婚的高度。双方应该考虑孩子和家庭利益。

不一定。

如果矛盾严重到影响工作、生活、彼此之间的感情,而且无法解决矛盾的,还是可以选择离婚的。

应该离婚,既然不能在一起继续生活就别勉强,不要被传统伦理束缚,离婚会使双方都得到自由,如果有孩子的话,也应该离婚,不离婚的话,会让孩子生活在一个不和谐的家庭,会使孩子的三观扭曲。

婚后贷款买车,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应当平分,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买车离婚判处如下:婚后夫妻共同买车,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或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离婚的过错,男女平等,照顾妇女等原则,确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来说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 房产证 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 继承 、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 知识产权 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属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婚后贷款买车,如果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诉分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主观:

视情况而定,如果 离婚 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 按揭贷款 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 债务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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