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我不懂 离婚我很擅长
依我看 你在家里的经济能力和其他软实力都低于你老婆
再加上你性格弱势,加上长期的相处中处于依附地位
没有镇住你的老婆。
你老婆可能对你有很大的期待,但你没有达到她的期望值。还有就是压力过大吧。
不如试着让自己积极勤快一点,改掉自己的小毛病,展现你的活力,也许会有缓和。
甚至分居一段时间,看看双方的反应。
这位朋友,你好!
你们结婚几年了?你们经常吵架,有哪些原因呢?你感觉你老婆的哪些要求你没有做到?
你的描述中已经提到了你们离婚的一些原因,你就需要反思自己,如果你不希望离婚,你就需要挽回你的老婆。但是挽回她不是说几句话就可以的,你需要考虑她的需求,你的一些方面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我是心理咨询师,你可以跟我说说你们之间的详细情况,我会尽力帮助你。祝你幸福快乐!
吵架的真谛,如何越吵越爱之前有女孩来找我,说是和男朋友一直吵架。他们两人,就是因为吵架而认识的,后来不打不相识就在一起,这中间,几乎每个礼拜都会闹脾气,有时候是女孩的问题,有时候则是男孩的问题,但一般都当天解决,随便哪个人哄哄就好了。 这么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开始同居,在同居的时候,吵架依然没有停歇,可性质却完全变了,两个人老是为琐事闹不愉快,而且越吵越凶。女孩就是搞不明白了,两个人明明相爱,可为什么总是会吵架像这样的关系,能持续下去么 最后有一次,女孩发脾气,把男人给赶走了,两个人也说好分手。但男人走了没多久,这女孩就后悔,再想去把对方哄回来,这时候却又不免低声下气。 谈恋爱没有不吵架的,完全不吵架的两个人,必然没什么感情,那叫客气。 在谈恋爱的初期吵架,往往可以增进感情,因为越吵就越熟悉。而谈恋爱中期吵架,往往是增加情趣,因为吵完后感情更深。谈恋爱后期吵架,更多的是生活的琐事,烦恼更大。 相爱是一种情绪,而吵架是另一种情绪,两种情绪是可以并存的,而且往往越容易相爱的人,就更加容易被激怒,而不吵架,靠的是包容心,一个人只是有爱的能力,却没有包容的能力,最后自然是又相爱又吵架了。 许多人都会遇到这种问题,继续相处下去吧,真的是不开心,如果分手了怎么办?而分手呢,却又不甘心,究竟该怎么办呢 我经常说,吵架是人生里,婚姻里必然的事情,但如何吵,又如何收场却很有讲究。 谈恋爱总会有吵架,但就算再生气也要适可而止,不要咄咄逼人。因为一味要强,张口闭口要人滚,这种态度只属于想分手的人。如果你不想分手,就千万别做的太过分,许多女孩把人真骂跑了却又后悔,最后再低声下气的求人回头又何必。 吵架的真谛是撒娇,而不是比谁凶啊。 我见过许多女孩,平时一点点小事情就会炸起来,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还只是为了发泄情绪。明明心很软,也很善良,却说话特别冲,也很伤人,脑子比最还快。结果吵架时候什么都说的出口,而事情过去又后悔。 千万不要做让你会后悔的事情,因为许多时候,机会只有一次,错过就错过了。而有些人,也只会在你身边一次,走了也就走了。 你说的每句话,会让你一时爽快,会让你情绪发泄,可同时,也会伤害到别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只是你自己舒服了就好。伤害到别人,就一定会有后果,所以想想后果,再去想该如何吵架。 还是那句话,吵架的真谛,是撒娇。 而不是比谁更凶。
夫妻之间吵架这个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吵架归吵架,不要触碰到吵架的底线,那样不仅会伤了和气,甚至还会危及夫妻的感情。
在生活中,夫妻之间为了避免吵架,有些话尽量不要说。
1、一定不要恶言相向
夫妻吵架难免会说出一些狠话。但骂人的时候切忌口不择言,冷战时也要避免情绪激化,就要少说话,最好不说话,以免出口伤人。这期间两人都非常敏感,一旦恶语相向很容易出乱子。
2、不提“离婚”“分手”,不搬所谓的“救兵”
动辄以离婚相威胁,如果对方来一句“离就离,谁还怕你不成”,你是去还是不去如果去,可能非你所愿;如果不去,面子上过不去。如果为了面子而选择离婚,一定会后悔莫及。吵架是夫妻两人的事,添油加醋地向父母、姐妹或朋友“投诉”对方,博取“一边倒”的同情,只会加深对方的抗拒心理。更恶劣的是,如果你的家人和你一样与对方争吵甚至辱骂对方,势必使矛盾激化,使本来有可能挽回的感情变成万劫不复。
4、不说“绝对”的话
夫妻吵架时,喜欢说一些否定对方的话,却不知这样会让对方很受伤。比如“你从来就没真心对我”、“你一直在欺骗我”之类,一时气愤就给对方来个全盘否定,后果自然是激化矛盾。
5、千万别动手
吵归吵,君子动口不动手。如果对方实在太过分,不妨出去躲几天让他反省反省。如果一时生气给对方一巴掌,吵架的性质就会立马改变。
如果当事人想化解家庭矛盾,应该靠自己的智慧去解决。任何不了解情况的人都无法给出准确意见。同时,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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