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第1张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在感情上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青春其实很有限,是不会等你幡然悔悟再重来一次的,所以大家也都会比较珍惜。以下来了解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1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协议、调解、诉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产生纠纷的,一般可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

 2 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 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4 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30天);

 5 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二、调解步骤:

 (1)诉前调解

 (2)庭前调解

 (3)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三、起诉流程:

 (1)准备证据

 (2)写起诉书(提起诉讼)

 (3)立案受理

 (4)缴纳诉讼费

 (5)等待排期开庭

 (6)开庭审理

 (7)等待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8)对方上诉或判决生效(调解书10天,判决书15天)

 (9)若判决生效,对方未按期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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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

 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前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六)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七)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八)离婚纠纷咨询: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九)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且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3

  离婚纠纷咨询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一、离婚纠纷咨询

 离婚纠纷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当然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矛盾也可能存在,所以离婚时寻找专业离婚在线法律咨询,这是很多人都会做的事情,只是离婚纠纷咨询也需要你先陈述自己的婚姻问题,所以大家有情感问题不妨多多参考离婚法律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可以请教他们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方案。

  二、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1、挽回婚姻

 挽回婚姻需要要坚定的信心,在挽回之前,首先要思考这段婚姻是否值得挽回。一般来说,挽回婚姻的动机可以分为现实层次和精神层次。现实层次的因素,包括经济、家庭、社交等等方面,挽回的本质更多是想让生活秩序重归‘正常’。

 精神层次则是折射出更多心态需求。了解自己想要挽回的动机,才能正确预估挽回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自身的承受力,不至于处处被动。如果值得挽回,那么就当下定决心。挽回之路肯定困难重重,如果遇到困难就想退缩,多半很难有结果,所以坚定还得先坚定信心。

  2、改变自己

 无论是否已经离婚,改变自己这一步都是必须的。改变自己形象,才能为”二次吸引”创造机会,也才能让挽回之后更好的相处。死缠乱打或者主动联系,很容易导致对方厌烦而失去最后的机会。所以离婚初期,不管你改变到什么程度,短时间的断联是很有必要的。当然,挽回婚姻的方法技巧还有很多,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专业情感咨询师陪你一起学会爱。

  3、寻找专业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批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所以如果你在离婚过程中有需要解决的纠纷,寻找专业离婚纠纷咨询能更好的帮助自己。

一、感情纠纷如何处理

      1、话不要说得太绝,要给对方留有余地。

      比如你要和人分手,不要把错都推到对方到身上,这样很容易弄巧成拙。

      2、对人告白,最好当面说,不要不当面说。

      这样对方会觉得你胆小懦弱,也许对方会和你在一起,但是面对面时却可能会尴尬。

      3、如果对方死皮赖脸,千万不要羞辱对方,可能会造成连朋友都做不了,重一点,可能就寻短见了。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要永远盯着结果,爱情也好,人生也罢,没有所谓结果,一切都只是过程。

二、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3、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4、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

三、离婚纠纷的注意事项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感情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是单纯的感情纠纷可以通过充分的理解、沟通来解决纠纷。如果涉及财产纠纷,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一、感情纠纷派出所怎么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管辖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而民间经济纠纷案件一般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托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组织和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另一方是否需要负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即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其发生性关系,不仅违反了道德义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还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重婚罪。因此,如果仅是一般的婚外恋,未达到重婚罪的程度,那么一方离婚了,另一方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此处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关系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男女双方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是秉持双方自愿的原则,但这并不是说只有双方自愿才能够离婚。那么,夫妻单方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可以的话,通常什么条件下可以单方提出诉讼离婚呢下面,我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单方能起诉离婚吗

      一般来讲,夫妻中的一方是可以单方提出诉讼离婚的。

      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单方起诉离婚案件时,应先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决。

      由此可见,在不能与对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单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所以,如果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另一方却依旧不肯放手,不同意离婚,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我国民法典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诉讼婚姻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般来说,在实际审判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就会准予单方的离婚请求。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和睦,严重时更会危害家人身心健康,给庭成员中的弱势一方带来不可忽略的伤害。这些情形一旦发生在夫妻之间,更会造成夫妻之间互相积怨,长此以往,不仅危害夫妻感情,更会埋下严重的家庭纠纷隐患。

      对待夫妻间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婚姻中应互负贞操的原则,伤害了夫妻感情。为此,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单方离婚诉讼,法院都应予以受理,在经调解无效,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的前提下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里所说的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夫妻双方间感情破裂的前兆。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过长,双方之间无法履行相互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间的感情已经淡漠,在这种情况下,分居夫妻中的一方都可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不但危害社会安全,夫妻间的一方若是沉迷其间,更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长期沉迷于赌博或者吸毒者不仅花费了大量家庭财产,也无法履行自己应尽的家庭义务,如承担家务、照顾子女。长期沉迷并且屡教不改的,夫妻双方感情多数已经破裂,在此种情况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准予同意。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公民的宣告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失踪,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其对于家庭、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已经没有意义。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准予其单方起诉离婚。

      (六)其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以上5种情形外,民法典中也规定了此项弹性条款作为补充。

      综上所述,一般来讲,如果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夫妻中的一方是可以单方提出诉讼离婚的。

如果打算起诉离婚,但对方就是不想离、耗时间的话,一审最长能拖多久?答案是:短则八九个月,长的一年多到两年,都有可能。

如果经过离婚评估后发现是真的想离婚,如何才能好聚好散呢?

为了梳理这个「现实问题」,接下来我将结合我做离婚法官的经历,给大家呈现出婚姻中最为现实和残酷的一面,但也期待通过理性认知和行动,最终实现好聚好散的「第三选择」。

(一)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离婚流程

首先和大家分享目前法定离婚的两种选择以及各自的利弊。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两个人对于离婚的主要问题没有争议,自己达成了协议,然后拿着协议到民政局领离婚证,以前当天可以拿到离婚证,不过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以后,需要更多冷静时间,帮助大家理性选择,这也是我们这个专栏的初心。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就是到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

从两种情况的流程来看,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更有利:省时、省钱、不撕破脸。

一、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应该如何办理呢?

首先从程序上:必须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任何人代办。

其次,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或证明材料有:

本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 3 份,需要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签字)

双方各 2 张 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而在有了 30 天离婚冷静期后,协议离婚还有以下的变化: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必须去民政局 2 次才能领取到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婚姻属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需要去法院离。

比如涉外婚姻,一方以后还要在外国再婚的,很多外国法律不认可中国民政局的离婚证,甚至不认可中国法院的调解书,只认可法院的判决书。这种情况,就算双方对离婚条件达成一致,也要走一个法院起诉的流程。

此外,如果两个外地户口的人在同一个大城市长期生活,不想回老家民政局去办理的,可以直接在现在居住的城市法院离婚。

我以前在北京基层法院受理的很多离婚案件就属于这样的类型,双方都在北京生活多年,回去一趟很不方便,再加上当时我提议开通了快速调解通道,提高了审理效率,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基本一两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调解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发生了一方不执行的情况,还要再去法院起诉一次。

这也是当时很多协议离婚的夫妻会选择来法院调解离婚的原因。

从这里的分析可以看出,能够协议离婚肯定走协议,协议不成的话再考虑去法院离。

但是如果对方协议的条件非常不合理,或者故意用不离婚来拖你,你也不用害怕,诉讼离婚确实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是一旦你真正直面可能面临的困难,一个一个耐心解决,也还是能有效解决的。

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不要怕事,如果你已经明确这段婚姻非离不可,当你真正非常坚定执行的时候,其实是能够达成结果的。

不过战略上可以藐视,但战术上一定要重视,因为诉讼离婚,只要对方咬死不同意离,那将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和大家一起梳理一下起诉离婚的全流程

起诉离婚的全流程

从上图可以看出,如果打算起诉离婚,对方就是不想离、耗时间的话,一审最长能拖多久?答案是:短则八九个月,长的一年多到两年,都有可能。

拖延的方法也很简单——一审第一次诉讼,他只要在庭上不同意离婚就行了,那法院一般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原告想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半年以后。到这里的话,大半年已经过去了。

而第二次起诉,按照目前的常规操作,法院一般就会给判离了。从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到第二次诉讼判离,加上法院受理的时间、结案的时间,前后就要八九个月到一年。如果再加上一审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3-6 个月不等,一般简易程序 3 个月以内结案,普通程序 6 个月),那么一年多已经过去了。

如果第二次判离以后,对方还要选择上诉(只是上诉发生的比例很低),这样就可以再拖半年。

看到这里,很多着急离婚的朋友们就开始抱怨了:为什么法律这么偏袒被告?只要被告不同意离就不判离,难道离个婚就这么难吗?

可以理解着急离婚的朋友的心情,但这样的程序设置还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法院要维持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不能说只要一方想离婚,立刻就判离,也要给双方一个磨合、再考虑的时间。

所以,如果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是不会在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的。而法院判定感情破裂的程度和你离婚意愿的坚决度有很大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二次提出离婚一般都会判离了。

那有没有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呢?这个还真有,不过证据就得做扎实了。

根据法律规定,一次诉讼就判离的特殊情况——感情破裂的标准。

那什么样的特殊情况,能让法院一次就判离呢?又该怎么找证据证明自己属于「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呢? 这里和大家梳理一下几种特殊情况:

你只要明确两点,就好解决,一,你扪心自问你为她能不能做到不怕别人闲话,也不介意所谓的二婚和孩子,孩子呢不是问题已经过了奶娃的阶段,只要你的经济能力不弱,这不是个事,只要你对他们好,等将来他们长大了,你和这女同事的孩子也出生了,他们多宠爱这个孩子,完全取决于你多宠他们,懂?至于离婚问题,这个最不是问题,只要有一方向法院以每半年为单位提出一次申请离婚,三次就可以强制离婚,你的女同事之所以犹豫,是你模棱两可的态度,千万不要以为你多聪明,她看不出你的犹豫,女人没那么笨。总而言之你要是想和她在一起,给一点信心和心里话与她,你会收获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家庭,同时也为她做的勇敢一点。如果不想和她在一起,那就趁早讲清,暧昧在这个时候玩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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