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男子跳楼妻子有法律责任吗?

夫妻吵架男子跳楼妻子有法律责任吗?,第1张

1根据你陈述情况,夫妻吵架导致丈夫跳楼自杀的是有可能需要负法律责任。刑法规定犯罪并不是只有行为实施还包括语言性犯罪。(1家庭矛盾纠纷中由于夫妻之间琐事争执使用不当语言,明知这样的语言行为会刺激对方心理极限有可能导致对方精神崩溃自杀的后果。2有目的性语言恶意性挑衅侮辱对方,明知对方有可能自杀或是自残的后果。)法律依据:刑法233条过失致人死亡,刑法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

广东的一对小情侣吵架,男子跳河救女朋友,导致男子生死未卜,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件事情进行了展开调查。但是依旧没有找到该名男子的下落,也让很多网友替这名男子打抱不平,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谈恋爱,如果相互喜欢就可以在一起。在发生了争吵以后也没有必要做一些极端的事情,而在当天这一对情侣发生了争吵以后,女子奋不顾身地跳河。男朋友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自己根本就不会游泳,也是直接跳下河去救女生。

随后当男生再反映出自己也根本就不会游泳时,才向路边的居民进行求救。当路边的居民将男子的女朋友解救了上来以后,却发现男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发现这名男子早已经下落不明。谁也没有办法确定这名男子是被他人救走了,还是男子已经丢失了生命。当救人的两位市民再一次下水去寻找男子的踪迹时,却始终没有找到该名男子,也让警方对这名男子进行展开了救援。

生活中确实会有一些女生有些无理取闹,在面临着和男朋友谈恋爱时,就是为了让男生证明是比较爱女生的,才会有了一些比较冲动的做法。而这个女生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面临着男生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还选择奋不顾身的去跳水救女生,就能够证明这个男生是特别在意女生的。而女生不知道好好珍惜眼前人却丢失了一个最爱自己的人,也将会给这个女生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

而后续的事件也将会等待着警方的通报,很多人都表示有些惋惜。毕竟对于这一对小情侣而言,即使两个人发生了争吵,女生也不能选择去跳河,女生在做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在跳河时,究竟会不会游泳,好在这个男生也是比较讲情义的,愿意下水去救女朋友,但如果男生真的不在乎女朋友,就可以直接扭头就走。

我觉得该女子的行为太冲动,想要分手有很多的方式,以跳河的方式逼对方分手,这样的方式太过极端,这样很容易出现意外事故,看得出来女子对男友已经没有丝毫感情和留恋,所以她才会如此义无反顾踩着男友的身体上岸离开,经历此事后两人的感情也算走到终点,不管怎么样大家面对爱情的时候还是应该保持理智,不合适可以选择分手,但是没有必要通过这么极端的方式,如果发生意外后悔也来不及。

情侣之间吵架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吵架到彼此跳河的情况并不多见,据了解,事情发生在浙江温州,女子当晚向男友提出分手,男友坚决不同意女友分手的提议,情急之下女友表示不分手自己就跳河,男友以为3女友只是开玩笑,没有想到她真的跳下河,看到女友跳下去,男友也赶紧跟着,因为当时的情况紧急,男友让女友踩着自己的身体先上去,结果女友就真的这样一走了之,留下男友一个人在河里望眼欲穿,好在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把男友救上岸。

看到女友头也不回的走了,男子心里一定五味陈杂,我们不知道他们情侣之间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矛盾,但是可以让女友下定决心以这样的方式分手,想必彼此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我们也希望男子可以早些放手,毕竟强留的爱情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虽然他们的感情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但是女孩的行为也太过极端,这样不是解决感情的最佳方式,如果真的不喜欢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切记不要通过这样危险的方式,很多人都说这个女孩的方式方冷血,但是有的时候面对感情就应该多一些洒脱,不过跳河的方式真的不太好。

这其实不单单是感情问题,还有成年人的崩溃、家人的不解,还有各式压力下的报复心理。我以下通过我身边的男男女女所发生的事,来说说这时候的心态。

一、成年人的崩溃,有时候吵架只是导火索。

就在2020年的7月份,我认识的一个哥们在夫妻吵架之后,吞了一排布洛芬,后面救过来了,他的妻子被各方面埋怨,差点被逼疯,后来还是他妈明事理,站出来说自己儿子干傻事,不单单是因为吵架,更多的是压力。

这哥们是武昌人,已经好几年在外过年了,可在2020年偏偏就回去了,后面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过了清明才出来,在家里面窝了整整三个月,三个月过后,外面的世界就都变了。

他因为之前的收入不错,在惠州供了一套房,每月月供6700,如果放着平时,他的收入是可以供上的,并且还有结余,但是在2020年年初的时候,一大家子的人的吃喝,孩子的奶粉钱,他都得负责。他妻子年前刚好离职,打算年后找,结果砸手里好几个月,还有房贷、车贷……这样的生活一下子就压在了他的身上,因为跟公司跟业务脱节了三个多月,复工后什么都变了——以前跟的单子,成了同事的;有些一直合作的客户,跟丢了;手上已经没有可成交的客户……

就这样,这个男人在一次吵架之后,心态就崩了,万幸是他有一个明事理的老妈,如果他老妈跟有些家庭一样,儿子出事就怨儿媳,明嘲暗讽,之后女人受不了走了,一个家就散了,却一辈子都在怪女人。他们家还好,目前是他的妻子咬牙撑着,他自己也努力,这个坎也算熬过去了。

二、“你咋不去死?”这样的口头禅真的很伤人。

不管男女,在吵架的时候,都会有人喜欢用“你咋不去死?”、“你死了算了”这样的口头禅,虽然在吵架的当时,的确是无心之失,但是听者有意。我之前也是这样的,后来……再也不说了。

那是2016年11月的一天,我在深圳上班,我妻子去家乡的市里喝喜酒,因为她那是黄昏入席,酒席完毕后,已经天黑了,她就决定在市里住一晚,我当然也是没有意见的,只叫她注意安全。

本来呢,我俩之间基本上很难吵起来的,但是那天她迷糊,去逛街的时候不小心把房卡丢了,不知道怎么办,然后打了我电话,那时候大约9点多的样子,我刚刚下班,有点累,也有点烦躁:“这种问题都要问我,你咋不去死?”然后她就跟我吵了起来,话题从婚礼的一些不满意吵到孩子、吵到婆媳矛盾、吵到生活小矛盾,吵了近一个小时,越吵越激动,而这两句口头禅,我也多次说到。突然,她安静了下来,对面传来一个声音:“靓女,来,我们进来点,不要离窗台那么近……”

我顿时醒悟,然后跟她道歉,之后就教她,房卡丢了,要怎么办,怎么处理……后面想想,其实她不知道怎么处理很正常,毕竟她没有单独开过房,突然遇上的确会有些不知所措,毕竟证件什么的没有随身带,都放在房间里。再后来,我就彻底改了这个习惯,不管吵得多厉害,我也不会说出这两句话,不管是跟谁。

三、“我死了,她会慌吗?”的畸型心态。

这种心态有些畸型,我也只是听朋友的转述,具体的无法体会。

那是我另一个朋友,他在谈恋爱的时候,跳过一次桥,后面也正式失恋了,之后跟他谈起这事的时候,他说了当时的情况。

2018年9月的时候,他跟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在桥上走着,正聊着彩礼问题,女友要268万彩礼,他答应了;女友要房子加她名字,他答应了;女友要求有一台15万以上的车,写她的名字,他也答应了;女友要求给她弟20万创业,他没答应……于是他女友就跟他吵了起来,越吵越烈,都引得桥上有人围观了。

他说当时越吵,脑子里面越没有想法,就想快点解脱,刚好是在桥上,他就一直在想“如果我跳下去了,她会不会心慌?会不会就不逼我了?”,然后就撑着围栏,一跃就下去了……

然而,这并没有让他女友心慌,而是觉得他没担当,医生都还没有宣布他能出院,女友就发短信跟他说分手了,之后电话、微信、QQ再也无法联系,一起租房的小窝,也搬得只剩他自己的东西……

这种感觉,我无法体会,但是我在想,这个哥们这段心理状态,说不准我妻子也经历过,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向她询问……

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就是说关于浙江情侣吵架跳河,跳河之后这名女子踩着男友的身体上岸后自行离开,而对于这件事上传网络以后就引起了广泛网友的争相讨论,而对于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各大网友也是议论纷纷,而对于这么女子的做法,很多网友表示不赞同。不过根据本人的了解,这对情侣是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面才去跳河的 。这样做的行为对吗?

我觉得这对情侣的做法是非常不对的,就算是感情不和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伤害自己的事情,而且情侣之间吵架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只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一下就能把问题迎刃而解,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采取了最激烈的办法就是跳河,这样做不仅是对自己都不负责任,同样也是对自己家人的不负责。这名女子走后发生了什么?

根据当时的视频来看,是女子最先跳河的,后面男子也跟着跳河下去了,在水中呆了一会儿男子就用自己的背让这名女子先上岸了,可是让人遗憾的是这名女子并没有因此而管这名男子,而是无情的离开了,男子还在这河水的淤泥中浸泡,等到救援人员到达以后才把他救起来。而对于这名女子的做法本人感觉非常不好,同时我挺为这名男子感到非常的惋惜,因为这样的女子是不值得被爱的。总结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特别是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问题的展现量是特别大,如何在恋爱中不发生矛盾不发生争吵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双方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不要去做出那些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的事情。在恋爱中只要懂得包容,懂得互相体贴,我相信你们的日子会更加长久。

许昌一前男友要跳河,女子回复去吧被判赔偿1万元,从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在与别人吵架的时候,千万不要去说一些刺激别人的话语,这样子的话会很容易影响他人的情绪,如果因为自己的话而导致别人选择极端方式处理事情的话,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我们与他人交流沟通的时候切勿夹杂情绪,要以正确的解决方法来对待我们周边发生的事情,如果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无法进行下去的话,要主动的沟通千万不要以极端的方式来挽留对方,这样子换来的只有更快的分离。

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容易看到一些情侣吵架的场景,有些时候双方如果有一方让步的话,那么两个人之间还有缓和的余地,如果双方两个人没有一方肯让步的话,这样子两个人之间也会面临分手的可能,有些时候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不同意的话,就会产生更大的矛盾点,有可能就会发生许昌一前男友为了挽留女友跳河这一幕情节,这一幕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相爱过,如果强行挽留对方的话可能会让对方离开的更快,所以我们在面临分手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分手的理由,从而能够坦然的面对。

在情侣之间分手的时候一定要好聚好散,千万不要采用死缠烂打来挽留对方,这样子只会是对方更加对于自己产生厌恶感,尤其是那些用自己生命来胁迫对方挽留对方的人,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说对方感觉到自己这段感情已经无法挽留的话,自己也一定要看开点,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及时的放下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对自己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这得看双方的身份,如果是夫妻,父子等负有监督,抚养,赡养等法律义务的,能阻止而不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当然,这是吵架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即使没有法律义务还是要因此次事故承担责任的。

法律分析

如果纯粹是自杀,从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来看,另一方没有责任。但受害者家属可以依法主张民事赔偿。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很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自杀的,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另外,双方在公众场合,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导致事故发生,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按照实际情况,如果对于行为人言语致使他人死亡的,有可能涉嫌侮辱或者诽谤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综上所述,对于判断公民的犯罪行为是否犯法和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一般都是根据其是否真实有客观的行为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言语上的攻击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虽然没有实际的作为却也可能成为造成此次事故的真正原因,因此是否犯法还不一定。需要证明自杀和行为人言语过激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言语过激的程度,如果真的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构成过失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认为想死是一种欲望,求生是一种本能。他们两个人在吵架的时候非常的生气,所以才会一起跳江,当时就真的是想要死掉的,而且完全没有考虑过任何的后果。但是等到真正跳到水里的时候,他才真正的感觉到害怕了,自然而然的就想要回来。而且在这件事情当中让人觉得非常气愤的就是这名女孩子是会游泳的,所以她才会跳江,可是她的男朋友是不会游泳的。最终的结果就是他游回了岸边,被人救回来了,然后她的男朋友被水冲走了,失踪了。

大家应该也能够预料得到结果,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被江水冲走了,基本上是没有活命的机会,这个男孩子才23岁而已呀,真的是非常的可怜。我觉得现在的小年轻真的是非常的极端,吵架不是很正常的吗?不管是吵架也好,离婚也好,分手也好,这不是人生当中非常正常的一些事情嘛,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有意思吗?你爹妈把你生下来就是为了让你跟别人去殉情了吗?分手就分手啊,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世界上就只有他一个女人吗?难道世界上就只有他一个男人吗?至于付出自己的生命吗?

现在倒好,两个人一起跳江,结果女孩子游回来了,男孩子走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应该要两个人一起死掉才算是好,我们只是说这件事情真的是非常的不应该。吵架了之后是有很多的解决方案的,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案呢?死亡能够解决问题吗?很明显是不能够的呀,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两个人一起没了,对于他们两个人是一种解脱,但是现在这个女孩子活着,那么所有的流言蜚语都会对准着他,大家都会觉得是他害死了那个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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