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还能要回吗

离婚后孩子还能要回吗,第1张

法律分析: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离婚时,如果是双方约定的还是经法院判决的,孩子抚养权归一方之后,在之后生活中发生情节变更的,有符合变更抚养权要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变更的也可以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一般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若您想要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您需要提供对方存在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子女与其生活不利于身心健康等情形,或者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意随您生活,且您有抚养能力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能。判给女方,那就是女方的了,男方不能再把孩子要回去,但是男方可以看望孩子。每个月都要给孩子抚养费用。

只要孩子心里有你这个爸爸,不就好了吗?将来他长大了,也懂事了,自然就会孝顺,你为什么非要把孩子要回来呢?单亲妈妈拉扯一个孩子长大并不容易。小时候不要这个孩子,长大了就想要这个孩子,这种做法,让人不愉。

夫妻双方有孩子的家庭,选择离婚,孩子判给父亲或者母亲,另一方都会后悔。关于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现在男方后悔了想要回孩子,法律上能要回吗?以下是我的看法。如果否定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变更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子女全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办法继续抚养孩子的,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把孩子带过来自己养。其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的,对方也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最后,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个条款主要根据法官来决定司法解释,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判断是否应该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一: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办法继续抚养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办法继续抚养孩子的,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把孩子带过来自己养。

二: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的,对方也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个条款主要根据法官来决定司法解释,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判断是否应该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关于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现在男方后悔了想要回孩子,法律上能要回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要回孩子。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若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抚养权判决;双方任一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价上诉状,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只要双方当事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对其申请予以支持:1、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导致没有能力再继续抚养子女的、2、子女随其生活的一方在和子女共同生活过程中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确实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对子女成长过程中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2、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想要和另一方一起生活,并且该方有足够的抚养能力的;3、起诉人存在其他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正当理由,例如在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身心情况或者是对子女的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可能会对子女未来的健康成长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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