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结婚10几年了,只要一吵架老婆就说离婚,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啊,离还是不离

我与老婆结婚10几年了,只要一吵架老婆就说离婚,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啊,离还是不离,第1张

和老婆吵架,

夫妻之间是免不了的,

老婆说离婚也是气话,

不要当真了,

离婚对谁都不好,

你是男人让着一点老婆吧,

女人哄哄就好了,

别把老婆说的气话当真了。

有什么事好好沟通,

没有过不去的坎,

好好珍惜你们的感情吧!

处在你所说的情况中的境地,还真的难办。

你们“夫妻生活十多余年”,当初正是因为你们“不合又离婚”。可之后,你们又为什么又在一起了呢?莫非你认为离婚几年,再复婚,你们就会“合”了?可“在一起”以后呢?还不是“老吵架”?

要彻底消除你们目前的境况,无非也就是两个办法:一是继续“吵”下去,维持你们目前的生活状态;二是再次离婚,这样才能彻底解决你们的“老吵架”的矛盾。

记住一句话:对现实生活的把握最终靠的还是自己。

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根本问题,女人觉得开销大要努力赚钱。

不过以传统观念讲,这是男人该担起的。或许是男人赚钱能力不够或许是别的。

所以,她现在要寻找价值,提升赚钱能力,都是为家的好。光是工作女人要兼顾家里要照顾孩子,照顾家里的关心,还要出去工作,还要给你好话,还要把家里收拾的妥帖。而男人呢,就会回来说,哎呀,我工作多辛苦,你又不体谅我,你就一顿牢骚,那你们的相遇时间就只有这么短,你们不沟通,就是这样爆发的结果。

女人对于男人的考察都是累积到一定量了给他说。而男人这个时候不听您就觉得男人已经伤透他心了。

但是听你分析,你老婆还是来接你,你老婆还是要给你发牢骚,证明对你还有期望啊,你要拿出实际行动啊,这个实际行动要做到他心坎儿里,他是担心什么你们就交流什么,你就说体贴的话,这段婚姻还有得期待。

任何一段吵吵闹闹的婚姻,其实都是期望对方变得更好,婚姻变得更好,家庭变得更好。

加油吧你自己才知道老婆最缺什么。

脾气基本都是双方互衬才会越来越不可收拾。

你只感受到她脾气暴躁,却没想想自己动手打女人,除了暴躁而且还带无情。

爱屋及乌,如果你怕伤害到孩子,为什么不能好好对老婆呢?挽回的机会仍然需要男人先认识自己的过失,并敢于认错、改过。女人再暴躁也是弱势的,改变坏脾气只能靠包容感化,时间有点长,但你也可以感受到这种向好的愉悦感。(本人亲身验证,祝顺!)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结婚十多年,那么这时候,闹离婚肯定也是不太好的选择,因此既然男方已经要求你不要走,所以说这个时候最好还是选择接受他的要求,留在他的身边,而且对于婚姻来说,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这时候不如退让一步,让彼此都能更好的反省自己的错误,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让婚姻生活更加的美好。

1,可以从他的性格出发考虑。

如果觉得人还不错的话,那么这时候就要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觉得这个事情,本来就是你们两个之间共同的问题的话,那么这时候就要考虑他的感受了,所以说不妨接受对方的要求,自己选择留在他的身边,而且彼此沟通的交流都是不可少的,所以说这个时候应该选择坚持。

2,婚姻本来就有很多矛盾,应该容忍。

既然已经选择结婚十多年,那么这说夫妻之间是肯定有一定感情基础的,所以说这个时候要闹离婚,见方已经请求你不要走,这个时候尽量还是认真的思考一下你们的婚姻质量,如果觉得还有结婚的必要的话,那么就不要选择离开,而且可以让彼此之间有更清醒的认识,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

3,夫妻之间的吵架是很正常的事。

已经接婚十多年了,所以说这个时候是肯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这个时候最好是不要选择离开的。而且两个人都已经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时候应该理解对方,想到对方的想法,而且照顾对方的感受,夫妻双方本来就应该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因此这个时候更应该理解对方,不要选择离开。

总地来说,是否决定离婚还是要根据对方的人品出发的,如果觉得自己的对象人品还不错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选择留在他的身边,而且就婚姻来说,已经十多年,那么夫妻双方是肯定有浓厚的感情基础的,所以说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包含和理解对方,而不是因为矛盾而选择离开。

打是亲,骂是爱,吵吵闹闹是夫妻。因此每对夫妻都是有不同程度的吵吵闹闹,更何况大家就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吵罢了。这种只不过日常生活琐事而已!尽管那样生活琐事多了,是会苦恼的。可是也不至于到没法沟通的程度和 磨去全部夫妻很多年相爱感情!并没你心里意境的比较严重伤到家中与婚姻生活重要!因此仅有再次沟通交流与细心调试,相互之间更改心态,认真体会另一方的优点,惯着缺点,宽容恶习!

不要把热情当成感情。像你这样完婚早已十年得人,感情应该说是相对稳定的。这些方面可能你自身感觉不到,经常为七年之痒而烦恼。因为不能理解婚姻生活平淡期的存有,把热情的褪去,当成了并没有感情。导致了好多人在这一谈起生活不下来,直接把婚离了。估计你应当多关心你的另一半,多关心儿童的个人成长。不要把一些想法一天到晚放到情啊爱啊这种上边。

不要把离异放在嘴边。如今有一种状况的确不太好,都是不容乐观的都是导致离异的元凶,那便是夫妻一吵架就随口说出“离异”二字。刚开始有的人觉得争吵说离婚是说着玩的不要紧。可是,你要知道,“离异”二字经常放在嘴边,你脑袋里“离异”的信息会持续的提高,会成为你的在潜意识中。这个离异的数据信号大家每一次争吵都是会获得提高,并会主动的启用,你理性压根难以操纵。

当你爱情结晶一下地,你们的日子就开始了,日子是日常生活,人会有七情六欲,都想过甜美生活,因此常常能听见我身边的人说,生了孩子后就了解男生是真的爱你或是假的爱着你,日常生活是检验人的尖刀。当爱情来临是,全是人的内心缺乏的这一部分获得添充。觉得拥有这一部分的添充,大家人就完美了,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那你觉得极致并非确实极致。由于极致后,还需要历经岁月的磨练。

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而且是父母建的房子,应归父母所有,离婚时女方分不到房子。

离婚时如果想获得赔偿,需要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46条的情形,而且必须按照《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主张,下面附上《婚姻法》第46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供你参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七年之痒都过了,结婚11年了证明你们彼此都相爱,一个家庭因为意见看法不同而争吵都会有,十多年都过来了两个人都相互理解和包容吧,就算离了你会有更多的烦心事,既然已经磨合了十几年,现在也一样可以过去,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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