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高速不可以停车。高速公路应当选择在服务区停车休息,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停车道的,罚款200元记6分。在非堵车情况下,行车道和超车道也是禁止停车的。驾驶营运车辆在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非营运车辆在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因此,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在就近的服务区停车休息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后停车休息。
在当前车行驶在斜坡上突然死火,未能及时拉手刹或踩刹车,而后车距离较近时就容易造成溜车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车,因为斜坡起步的操作不当而溜车发生碰撞。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前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法律主观:
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合法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因此,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车道内,并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不是违法停车。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23号令规定,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突然高速停车怎么处罚,高速停车怎么处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1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但应当在距故障车辆行驶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将车辆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以便及时报警。
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不能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辆或者清障车牵引。
3应急车道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等待救援,或因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过往车辆的临时停放。在抢救伤员、快速处置事故现场、保障交通及时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
4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区不允许停车。只有在车辆机械故障等紧急情况下才允许停车。
这一举动肯定是违法的,而且也说明了这一对父母是极其没有责任心的人,居然因为自己的私人事情就把这种东西发泄在自己女儿身上,真的不是一对合格的,父母要知道高速公路上面本来就是很危险的,而且作为一个小朋友面对这种场景肯定也是特别慌的,如果说她在路上跑的话被车撞到了,那就对父母真的是后悔都来不及,等于是亲手把自己的女儿受伤了刑场,而且作为一个小朋友肯定是会有记忆的,对于这种行为她肯定也是会一辈子留在自己的脑海里面,所以说碰上这对父母,真的是这个女孩子倒霉。
1、她的父母为什么要吵架?
就是因为一些很琐碎的小事,在车上面拌了几句嘴,然后两个人互相都不让对方不退一步,所以就越吵越疯狂做出了这种过激的行为,如果不是有人报警的话,真的不知道后果是怎样子的,而且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够消气,把自己的女儿给接回去,这件事情在这个小朋友心里肯定也是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当这一对父母来接这个小朋友的时候,这个小朋友表现的特别淡定与其说是待定,可能说是被他们给吓傻了。
2、这对父母没有考虑过后果吗?
肯定是没有考虑过的,因为他们两个人当时都在气头上面,不然如果是处于一个比较理智的状态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所以说吵架还是要各退一步,特别是在这种开车的时候是很容易出车祸的。如果说是连累自己就算了还要连累别人,到时候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也不是一个小小的家庭能承受得起打击,幸好这次是没有出事,所以他们肯定是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下次绝对不能够再犯了,作为对父母要给自己的小孩子做好榜样,而不是每天让他担心受怕,把自己的小朋友扔在高速公路上面,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举动。
3、这个小朋友会记恨他的爸爸妈妈吗?
肯定是会的,这个小朋友对于这件事情肯定是放在自己心里面一辈子的,虽然有可能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对父母有可能对于这件事情记得没有那么清楚,但是这个小朋友肯定是会一直放在自己的心里,甚至会成为一个疙瘩成为以后跟父母吵架的一个理由。
高速上不可以停车。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应当选择在服务区停车休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停车道的,会受到相应处罚。在非堵车情况下,行车道和超车道也是禁止停车的。
高速公路停车扣几分
1、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2、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4、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5、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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