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湖北女孩,老公是新加坡人,之前有过一次婚姻。2年前我们在新加坡注册结婚,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回来中国注册。5个月前我们吵架,我一赌气就回来中国。走的时候太匆忙结婚纸也没有拿走。在回国这几个月里老公现在有外遇了,而且光明正大的就把女人带回家居住,把我的东西都藏了起来。后来我打听到,他第一次婚姻有一个5岁的女儿,而这些他都对我隐瞒了的。我现在想过去他又不帮我签证。要是没有他担保,我们湖北的很难签证。我该怎么办?请问我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满意答案:这个应该咨询专门的律师。同时我建议:1、先到你户口所在地查查,你的户籍情况,假如或者工作人员疏忽等其他原因,你的户籍还是未婚的话,那么你只需按照中国法律行事。意思就是你可以登记结婚。2、第二、假如已经结婚户口在本地,而根据客观原因,你不能过去,你可咨询是否根据中国法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了解新加坡这方面的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追问:我没有在中国办理相关结婚手续,只是在新加坡注册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在中国起诉吗?上次吵架我赌气就回国了,结婚纸也没有拿回来。没有结婚纸的情况下可以离婚吗?补充: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你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话句话说,只要你的户籍还在中国,且户籍上是未婚,那你无须离婚,也不存在离婚。当然结婚也就没有问题了至于能否起诉,个人认为: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不成立。要打跨国官司,不能以此为由,想想其他的看能否在中国起诉,找个律师咨询下才行。网友中大多外行。追问:听家婆说,我回国的这几个月他又交了女朋友。而且现在就住光明正大的在家里,还把我的东西藏了起来。他不知道他的妈妈已经把他的一切情况都告诉我了,还在继续撒谎骗我,百般阻扰不让我过去,找种种借口不愿意跟我签证。我是湖北的本来去新加坡就很难签证,新加坡假结婚的很多。我的结婚纸又没有带回来。我这个情况可以找大使馆求助吗?补充:按说 你在新加坡结婚了,你应该有护照啊,有护照即便难签证也是可以签证的,除非你们在那边是假结婚,如果是假结婚,你这个官司没法打,在中国是这样,我想在新加坡也差不多。我想你也是个聪明人,不要做犯傻的事,也不要做做不到的事情。追问:我们不是假结婚。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要是跟他离婚可能也得不到什么,我也没有指望从他那里拿到什么。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想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后不要去害人。他从头到尾都是在骗我。他妈妈不想以她的名义跟我担保签证,说要是给他儿子知道了以后家里会不安宁。我想妈妈总是站在儿子那一边的。妈妈告诉我这些也是因为我是真心爱他儿子,对他们一家好。现在这个女人他妈妈很不喜欢,说没有我好。可能妈妈也有她的私心,不想让这种女孩住在家里,也许想让我过去拆散他们吧。这个婚我是离定了,这种男人根本不值得我留恋。我想你的父母亲和其他亲人,也希望你平安无事。你还年轻,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父母亲人,还是重新树立目标和人生方向,已经错了就不要再错。我不认识你,但你是我的同胞姐妹,我的忠告是平安就是福!不要生活在过去,面向未来才是真!
旅行中,我们通常会被美景和愉快的氛围所吸引,但在某些时候,我们也难免会遇到一些让人莫名其妙的争执和冲突。在我的旅行经历中,我也曾遇到过一些让我感到意外和尴尬的争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下我曾经吵过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架。
第一次去泰国,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前往普吉岛。我们预定了一家民宿,价格便宜,但设施比较简单。当我们入住后,发现冷气不太好使,公共洗手间的水龙头也漏水。其中一位女生就意见比较大,觉得我们需要给民宿业主提出投诉并要求换房间。而我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个人意愿和要求太高了,因为房费已经很便宜了,可以忍耐一下不那么完美的设施。最后我们花了很长时间讨论,最终决定优化设施自己修手水龙头。
在一次前往日本的旅行中,我被一位朋友带去了一家很有名的拉面店。这家店的拉面非常出名,排队人数也非常多。我们排队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才获得座位,点了几份拉面和小菜,席间便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位女生觉得这家店的拉面很一般,价格太贵,应该去其他地方吃和便宜的美食。我和其他人则认为如果不吃一下这家好评如雷贯耳的拉面店,这次旅行也就缺少了一些经历。最后我们花了很长时间讨论,最终决定保留了原计划。
去年,我和一群朋友去了一次马尔代夫的旅行。我们计划选择一个私人海滩派对,享受美食、音乐和海滩。当我们参加池边烧烤时,意外发生了一件事。有一位女生在游泳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其他人的饮品,导致几玻璃瓶倒了。其中一个男生发飙了,并说这位女生应该为他的损失负责。我和其他人认为这是意外事故,没有必要这么骂人和发火,而且我们可以尝试解决这个问题。最后我们花了很长时间讨论,最终决定平息事态,将饮品用水清理干净了。
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争议和冲突。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和沟通的方式,尽可能地寻求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虽然旅行中的争论可能是意外和不可避免的,但在我们的经历中,这些争论也是旅行中的一部分,使我们更加清楚了解旅行中的不同文化和价值观。
在我的旅行经历中,还有一个遇到过的让我莫名其妙的争论。那是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去了新加坡,我们决定去一家著名的鱼头煮饭店品尝当地美食。当我们点完菜后,其中一个朋友却开始抱怨店家的服务态度不好,觉得菜的味道一般般。而我和另一位朋友则认为这家店口碑不错,服务也没有问题,菜品也很不错,可能这位朋友口味有些许不同。最终,我们花了很长时间讨论,最终决定回馈店家好评,因为我们真的很喜欢这家店的菜品和服务。
在旅行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争论和冲突,但是在冲突中,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并以平和的心态沟通,尽量寻求解决办法,避免因小事导致旅行情绪低落。虽然处理冲突需要时间和精力,但这确实是旅行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通过这些争论,我们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和体验当地的文化和风俗习惯。
我们最终成功地处理了这场争论,但是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在旅行中,解决冲突比遇到冲突更重要。如果我们决定在那家鱼头煮饭店发火或者直接离开,我们可能会错过一次尝试美食和了解当地文化的机会。经过这次争论,我们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鱼头煮饭,还认识了一位友好的服务员,他向我们介绍了本地最受欢迎的景点和活动。
解决冲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当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成为交流的障碍时。但是,我们必须记住的是,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对于同一件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和反应。因此,我们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去了解和尊重不同的观点,并寻求共同良好的解决办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地领略旅行的魅力,遇见不同的人和经历不同的文化,让旅程更加难忘和充实。
除了解决冲突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安全问题。在异国他乡,我们可能会面临食物、交通、住宿等各种安全隐患,因此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和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在旅行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和谨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或接受陌生人的帮助,避免走夜路和前往危险地带。在紧急情况下,我们也要懂得求助和寻找当地的警察或者旅游中心寻求帮助。
总之,在旅行中,我们不仅要充分准备,还要以积极的心态去体验旅程中的每一份惊喜和挑战。旅行能够让我们遇见不同的自己和不同的世界,开拓我们的眼界和视野,带给我们美好的回忆和珍贵的体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探索这个世界,享受旅行的魅力!
在我旅行的时候,曾经吵过不少莫名其妙的架。这些事情发生得非常突然,让我感到很困惑和尴尬。下面,我将分享其中的一些经历。
第一次吵架是在我去日本的时候。当时我和我的朋友们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点了很多菜,其中有一道菜是烤鳗鱼。当服务员把烤鳗鱼端上来时,我注意到它的味道有些奇怪,但是我没有在意。然而,我的一个朋友却抱怨道:“这味道怎么这么难闻?”然后他就开始大声抱怨起来,指责服务员没做好菜品。其他朋友也跟着附和,开始对服务员进行攻击。最终,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我们吵架,这让我感到非常尴尬和不舒服。
第二次吵架是在我去新加坡的时候。我们在当地的一个夜市上逛街,看到一家卖榴莲的摊位,就走过去想尝一尝。当我拿起一颗榴莲吃的时候,我的朋友忽然说:“你不喜欢榴莲吗?为什么吃这个?”我当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所以我就回答说:“我只是觉得味道还不错啊。”然而,我的朋友却认为我在撒谎,因为他说他从来不吃榴莲。于是我们就开始互相指责对方,最后闹得不可开交。
第三次吵架是在我去泰国的时候。我们在当地的一个海滩上玩水,享受阳光和海浪的拥抱。然而,我的朋友却一直在抱怨海水太冷了,而且还说他不喜欢这里。这让我感到很生气,因为我本来很喜欢这里的环境和氛围。于是我就跟他争吵起来,说他不应该这样抱怨,因为我们都来这里是为了放松和享受生活的。最终,我们俩都没有说服对方,只好默默地离开了海滩。
以上就是我在旅行中吵过的几次莫名其妙的架。尽管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它们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烦恼。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尽量避免在旅途中与他人发生冲突。
我国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离婚登记或者在人民法院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书时,则财产分割方案以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
如果夫妻选择诉讼离婚,在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以夫妻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为基本原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度调整后判决。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婚前个人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个人财产。
一、婚前个人财产的主要种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婚前已经取得的工资与奖金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个人取得的财产性权利,包括物权性财产权利和债权类财产权利。
3、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利息与自然增值。
4、虽于婚姻期间取得,但属于个人婚前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
二、注意事项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财产一般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依法对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书面约定内容。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明确写明了某处财产或某个财产性权利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同意该约定。
第二,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并不完全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利息与自然增值部分仍归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由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投资性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最后,如果涉及到婚后变卖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要注意保留与婚前个人财产有关的证据、注意购买财产或财产性权利的时间节点,例如保留房产出资证明等,避免使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混同。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外,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也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与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存在书面约定,则财产归属以约定为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种类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行为所取得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专利、商标、出版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所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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