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和2名男子发生关系后,报警称被侵犯,假报警会被如何处罚?

上海女子和2名男子发生关系后,报警称被侵犯,假报警会被如何处罚?,第1张

对于每一个具有一点点法律常识的人来说,报假警还有可能会对自身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如果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并且严重地扰乱了民警的工作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会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了,情节严重的很有可能会拘留几个月,情节相对来说比较轻一点的就会行政拘留大约一个星期至半个月左右。

上海一名女子和两名男性发生关系之后,并没有承认这是自主发生的行为,反而到警方面前报警称两名男子侵犯了她的身体。警方经过大费周章的调查过后发现,这名女子所说的话是假话,所以这名女子有报假警的嫌疑。那么这件事情该如何在法律上定性并且追究这位女士的责任呢?法律明确规定,报假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一旦危害了社会秩序且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的话,就会让情节变得更加严重。

这名女子不仅仅危害了公共秩序,还占用了公共资源,对他人的名誉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这名女子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并且行政拘留半个月至两个月。在造谣的时候一定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不要轻易的造谣,否则很有可能不仅仅对他人会带来伤害,很有可能也会对自己带来很严重的伤害。从这名女子的行为,我们也可以看出她在个人的私生活方面非常的不检点,不仅仅是私生活非常的不检点,在个人品性上面也有极大的问题,所以才会导致她出现报假警的情况。

希望警察在查明真相之后能够给这两名男子一个合理的交代,并且于此同时不仅仅对这名女子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理,也要对她进行一定的思想教育,否则她很有可能会再次危害公共秩序,并且占用公共资源。

9月6日消息,夫妻俩吵架拌嘴是常有的事,可刘女士因为和丈夫闹不愉快,报假警说家里藏了枪,没想到民警到家里搜查后真发现了一把仿真枪。目前,刘女士的丈夫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南京秦淮警方刑事拘留。

事情经过:

9月2日,南京市秦淮公安分局月牙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刘女士的报警电话称,自己的丈夫王某在家中私藏枪支弹药。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报警人家中。经过现场检查,民警很快就从刘女士家中搜出了一把仿真枪。随后民警要带走王某时,刘女士十分吃惊并表示要和丈夫一起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后,刘女士对做笔录的民警说能不能撤销报警。民警一问才知道,刘女士当天和丈夫因为生活琐事争吵,恼怒下就报警丈夫藏枪。她曾经看过丈夫在安徽老家里有一把仿真枪,她知道玩这个违法,就想报警吓唬一下老公,让他知道自己不好惹,没想到民警上门真的搜出了一把枪。看到民警将丈夫带回派出所,她才意识到不妙。

遇到这样的事民警也是哭笑不得,民警告诉刘女士,王某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属于刑事案件,即使刘女士撤销案件,警方依然需要追究他的责任。

经审讯,王某交代自己是气枪爱好者,现在自己知道行为涉嫌违法,他愿意主动联系亲属将老家的枪带来交给警方,争取宽大处理。

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不过,可以肯定,这次丈夫一定是吸取了教训!!!!

2019年3月,男子李军和女子朱某、赵某在同一旅店房间内过夜,期间和朱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一早,朱某、赵某就敲诈勒索李军5万元,遭到拒绝后两人到公安局报警,称被李军强奸。近日,朱某赵某两人均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刑。

朱某和赵某两人是老乡,于2018年年底到大连长兴岛某工地食堂打工。期间与男同事李军相识。

在工作期间,李军对朱某有不当的亲密行为,致使朱某心怀不满。2019年3月14日,朱某、赵某在从辽阳乘车到长兴岛途中,商量如果李军再有亲密行为,就讹诈李军钱财。

当晚朱某、赵某入住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旅店。当日23时至次日5时许,李军在两人所住的旅店房间内过夜,朱某和赵某暗中互发微信告知状况,期间李军与朱某发生了性行为。

2019年3月15日早上,朱某以李军与其发生性关系被赵某发现,丢脸为由,阻止李军离开。赵某假意对二人进行调解,提出让李军拿钱解决此问题,并暗中用手机进行录像。朱某以被李军强奸而欲报警相要挟,向李军索要人民币5万元,李军未给。

当日中午,朱某在赵某陪同下报警称被李军强奸。但她们的伎俩被警方查明。

2019年4月16日,在民警主持下,朱某、赵某的家属向被害人李军赔礼道歉,李军表示谅解。

朱某赵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并被依法公诉。

长兴岛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朱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朱某被强奸为名,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以刑罚处罚。两人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朱某、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报警抓男友是否过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男友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报警,是过分并属于假报警;2、男友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报警,不过分。报假警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与的处罚是:1、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结果是该女子比较倒霉了,赔了夫人又折兵,让人白白占了便宜还因为报假警被抓了,还罚了款。不管咋说,虽然该女子吃了这次大亏,以后做事就不会这么不过脑子了。

1、见网友毫无戒心发生关系

事情是这样子的,刘女士在网上聊天,她认识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丁某,丁某是湖北孝感人,丁某也时常喜欢在网上和人聊天。俩人通过网络相识,聊了一段时间的天以后,俩人彼此都产生了好感,并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没错,刘女士坠入了爱河,她以为网络上的爱情是靠谱的值得相信的,有一次丁某给刘女士买了机票,希望刘女士能够去看他顺便俩人能够见面。于是刘女士坐了飞机来到了丁某这里,俩人见面后一起吃了饭,当晚俩人就去酒店开了房,还发生了关系。

事后第二天,刘女士希望丁某能给自己买点小礼物并帮她购买返程的机票,但是丁某拒绝了。这下刘女士就不高兴了,认为自己吃了亏,还觉得丁某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她越想越气于是怒火攻心之下报了警,她告诉警方丁某强奸了自己。

但是警方来到现场进行调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奇怪的问题,刘女士声称被侵犯,但现场床上被子上一点挣扎过的痕迹都没有,而且刘女士和丁某来到酒店的时候也是全程很正常的样子,包括丁某离开酒店,一切都十分合理。

2、报假警被抓惨炸天

警方对于这些问题自然要进行询问,而刘女士对此又支支吾吾。警方经过调查和取证后,发现刘女士是自愿和丁某发生关系的,而且有俩人的聊天记录为证。这下刘女士把事情整大条了,这是报假警在浪费国家的资源。

于是刘女士这个所谓的受害者被抓了,她不仅要接受批评教育,还得被罚款。而跟她春风一度的丁某啥事儿没有,拍拍屁股走人了。刘女士这次真的是亏大了,对方一张机票就把她骗到手了。而她自己也太没有防范意识了。还没有了解清楚就和对方发生了关系,对方一得手,自然就懒得继续谈爱情了。

并不是说女性就不能在外面交朋友,只是说在交朋友的时候要把自己放在安全的范围内。第一要素是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权益能得到保障。对于刘女士来说,丁某提出去酒店开房,刘女士就应该有所察觉了,她明明知道丁某的意图,却不加以制止,吃亏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只是刘女士吃了亏以后还去报假警这就有点离谱了,她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这下好了,报假警被抓,反而让自己成了一个大大的笑话。

在我看来,这种行为确实是对于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马鞍山一名女子在吵架之后由于生气便直接将男友丢在了高速上,但是之后想到这件事情又觉得后悔,于是便打电话报警求助。看到这一事件之后网友们议论纷纷,很多的网友认为情侣之间的矛盾本身可以靠自身来进行解决,但是到最后非要社会资源介入,这完全是对于公众资源的一种浪费。

在我看来也确实如此,在现代社会之中,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美德就是不给他人添麻烦。如果说一件事情是自己能够解决的话,那就尽量自己解决。若是自己无法处理,那再去选择求助他人。像警察这样的公共资源,大家一定要用在实处。如果说一些行为是否做出是由自己完全可以控制的话,那么大家就一定要考虑好这件事情所带来的后果。

就像这对情侣一样,两人吵架本身是两人之间的问题。如果说两人选择以更为妥善的方式去解决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不会涉及到对于公共资源的占用。但是在吵架的过程之中,两人选择了一种并不合理的解决方式。将一方丢在高速路上无疑给他造成了极大的难题,到后来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依靠公共资源。

是否出现这一结果是行为双方完全可以控制的,那么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确实是应该提前思虑好结果。不要一气之下就做出某些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因为这到最后就必须得依赖于公共资源了。我国的人口数量较多,社会事件发生的概率也是比较高的。如果说一件事情的发生走向是大家完全可以自己进行控制的话,那就尽量不要去依靠公共资源,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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