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与快递员发生争吵,引发意外流产,我觉得快递员不赔偿更合理。
一、10元快递费的误会这名不幸意外流产的孕妇姓徐,今年32岁,是一位实打实的高龄孕妇。
徐女士和快递员之间的矛盾还要从一件运费仅仅10元的快递说起。
原来,徐女士和自己的哥哥一起经营了一家店铺,不久前她通过中通快递为自己的顾客发了一件产品。
因为是找的中通快递在自己所在片区的承包人发的快递,所以徐女士在快递发出后就将快递运费10元钱直接微信红包发给了快递承包人。
巧就巧在,那天快递承包人因为手机信息太多,漏看了徐女士的微信信息,所以并没有领红包。
而快递员将快递送达收件人时,发现系统显示快递费没有支付就跟收件人收了10元钱快递费。
徐女士的客户被收取了快递费后向徐女士投诉,因此徐女士以为快递承包人收重了快递费。
随后徐女士要求快递承包人直接退回多收客人的10元快递费,而快递承包人则直接将这10元钱微信退回了徐女士。
二、投诉引发激烈矛盾徐女士不能理解快递承包人为什么不直接将钱退给自己的客户,因此与快递承包人发生了争吵。
越吵越气不过,徐女士后来又电话联系了中通快递的客服投诉了这名快递承包人,快递承包人因此被公司罚款200元。
被罚款后,这名快递承包人对徐女士产生了极大的不满情绪,于是来到了徐女士的店铺同她理论。
快递员一直责备徐女士害自己被罚款200元,并且表示以后不再接徐女士的单子。
徐女士则回怼自己以后不会再用他们这家快递公司。
几番争执下来,双方的情绪都激动到了顶点,快递员后来甚至还叫了其他三位同事一起帮忙同徐女士理论。
三、流产最终徐女士因为情绪太过激动,在争吵过程中突然腹痛不止,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检查治疗。
而检查结果显示徐女士腹中宝宝已经没有了心搏,徐女士就这样痛失了自己的宝宝。
四、赔偿争议徐女士以及徐女士的家人都认为是快递员同徐女士争吵导致徐女士流产,所以他们要求快递员赔偿损失共计10万元。
而快递员则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同徐女士争吵,也没有辱骂她,更没有打她,所以徐女士流产是自己的问题,不应该找他麻烦。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今徐女士同快递员的矛盾要想解决,可能只能走法律途径。
五、个人看法1理解徐女士的不忿
我觉得徐女士作为高龄孕妇,怀孕本来就不容易,突然痛失了宝宝,一时不能接受是可以理解的。
而她的家人对于这个宝宝肯定也都充满了期待与爱,所以才会要求快递员赔偿10万元。
2快递员也可能确实无辜
而快递员虽然在徐女士流产当天的确与她发生了争吵,但这不一定是导致徐女士流产的真正原因。
孕妇流产,尤其是像徐女士这种怀孕不足2个月的高龄孕妇流产的风险本来就比普通孕妇高。
而且徐女士的流产检查结果显示她有可能是胚胎停止发育导致的流产,这种类型的流产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并不是一时间情绪激动就能导致的。
常见的胚胎停止发育的引发原因有比如:孕妇或者丈夫年纪比较大导致胚胎不够健康,孕期喝酒或者服用药物,孕妇免疫力低下,孕妇子宫或者盆腔感染等等。
显然徐女士和其丈夫都在以上第一种可能原因之内,当然具体的流产原因还要看最终检测结果如何。
3双方都存在过错
再者,快递员在与徐女士争吵时并不知道徐女士已经怀孕,想必如果他知道徐女士是孕妇一定不会与其计较。
如果说快递员需要负责任,其实徐女士自身也有一定责任。
作为孕早期的高龄孕妇,徐女士应该更要了解孕妇需要注意的事项,自己主动注意防范,不要情绪过于激动,及时做孕检有问题早发现、早治疗。
4做人不可太计较
从这件事情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做人不能太过计较,当别人做错的事情无伤大雅时可以微笑放过对方,这样既让自己保持了好的情绪,也不至于让别人太难做人。
毕竟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快递员送快递慢了或者外卖员送餐迟到的情况,如果我们每次都计较,其实影响更多的还是自己。
六、结语无论如何,徐女士失去了宝宝都是这件事情中的最大受害者,希望她能坚强挺过这个打击,在不久的将来再次怀上健康的宝宝。
如果你还有其他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探讨。
打总机电话投诉他,而且语气一定要坚决,让总机给你回复他们的解决方案。因为这种事情他是没有权力这样说的,但每个行业的个人素质本身就不一样,可能赶上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不用忍着,投诉是很好的。
如果是小区居民跟快递员发生争吵,物业领导让你和同事尽快去处理,那么你应该问清楚,具体的事情经过,先安抚小区居民的情绪,然后再处理问题,如果快递员有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投诉快递。
快递维权,可以这样做。
快递丢件了,找快递公司申诉,被当成“皮球”了。当快递不见以后,立马联系了快递员,但是他说,自己只是代送的,让找仓库。仓库又说找快递员,快递员接着说找代收点,打了快递公司总部电话,总部又让我找仓库…
甚至,还有些快递公司电话一直没有人工接听,只让我们弄公众号查询,官网回复也一直都是机器人,怎么能好好沟通呢
既然这样就休怪我们“无情”!
看这里!
通过邮政局申诉网站进行投诉
但是大家要记住,第一时间还是要先向快递公司投诉,如果快递公司七天内没有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才能向邮政总局投诉,否则邮政局是不会受理的。并且投诉一定是要有证据的,大家在权益受到威胁时,要懂得保存证据,以便后期的使用哦!比如,物流信息、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等。
在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以后,成功获得了的赔偿。网友们填完信息以后,邮政局承诺30天内即可有答复,但是第二天就接到了快递公司的电话,主动联系处理,并且态度极好,完全没有了被当成“皮球”的感觉。因为一旦投诉落实,快递员要被严罚,同时整个快递公司也会被警告!
在人人都是剁手党的时代,快乐“拆拆拆”的同时,有时也会遇上令人恼火的“问题快递员(公司)”。今天我们就讲一讲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吧,毕竟又快到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剁手节”。可能有人会问:"快递小哥那么辛苦,怎么能投诉快递小哥呢?" 我想说的是维护快递小哥的合法劳工权益是快递企业的责任,并非消费者的责任。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快递小哥足够的劳工保护。以“快递员辛苦论”绑架消费者,让大众因此去容忍快递企业的不合格服务是明显的强盗逻辑。当然也并非说我们应该吹毛求疵的要求快递小哥。包括我们在内的任何人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小错误,如果快递小哥及时予以纠正,我想大部分人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大的错误(比如丢件)、态度又十分的恶劣,那就站出来勇敢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我们的权利
快递企业有义务将我们的包裹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的送到我们手里,同时也要保护我们的隐私,不能私开快递。这些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在此就不再赘述。我想强调的一点是,根据最新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未经同意随意将快递扔在“菜鸟驿站”“蜂巢”是违规的。有时候代收点很远,快递员未经同意就放在代收点,甚至连短信都不通知。碰到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
从来没和快递员斗嘴过,但是这次我和他讲电话,明显分贝提高了n倍,真真实实吵架,不过幸好最后还是双方解决了矛盾,才有平息。
作为消费者,快递丢了应该找谁?首先我去找了卖家;因为快递已经显示签收了,实际我并没有收到。结果卖家给我回应是,已经签收了,是我故意找事,要敲诈她。我火大了,为什么要把客户想成这般模样,生意讲究的是与客户间的信任,卖家这个样子生意能好才怪。虽然不排除有人会这样做,但是也不能一棒打死吧。
后来快递员给我打了电话,第一个说法就是我已经放在那里了,不见了也不关我的事。哇更气了,我作为消费者,明明我买的东西不见了,怎么说到底倒成了我的问题了。我真的气了,跟快递员吵架了,被我说到举报他倒是害怕。才好声好气跟我说话,看到他后面也是觉得自己有责任,态度已经很好了,给我去找了半小时也找不到,还说要赔钱怎么的,最后我没要他的钱,也跟快递员说了,丢件我们双方都有问题,不能一上来就把责任全推了,他也是知道自己前面说话有错,我们这才平息了,挂了电话。
作为消费者,我们也是有权益保护法的。本来丢件这种事情,不说我没责任,卖家,快递员你也不能推掉自己的责任吧。我们还是应当在需要的时候用起我们的权益保护法,合理保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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