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最近有一个消息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广泛关注,在淮安有一名女子经历了两次车祸之后,这名女子从医院的担架上面摔落了,并且这名女子最后身亡,所以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消息之后都会感觉非常的痛心,但是医院肯定也是需要为女子的死亡负责任的。虽然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
一、谁应该为女子的死亡负责任呢?
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安全,而且我们的生活条件也已经越来越好了,所以很多人都已经购买了自己的汽车,但是我们购买车辆的时候也应该注意相关问题,并且在行车之前也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如果你不幸发生了车祸,那么我们这个时候就应该马上拨打报警电话,并且也应该马上拨打医护人员的电话。这名女子经历了两次车祸,然后医护人员前来救援这名女子,但是这名女子居然从医院的担架上面摔下来了,并且还死亡了。所以医院应该为女子的死亡负责任,但是这次肇事的车主也应该负责任。
二、网友是怎么评论的呢?
小编自己对这个问题也非常好奇,因此在网络上也查看了一些信息,在网络上很多网友都表示非常的痛心,但是我们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也没有必要感觉太过惊慌,而且这也是一次意外而已,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太过焦虑。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安全,而且也应该提前去网上查看一下有关的资料。
三、结语
这名女子是非常不幸的,但是我们也没有必要过分的指责医护人员,因为医护人员也是希望能够成功地救援这名女子的。所以大家不要在网络上当键盘侠,而且我们应该保护好自己。
这名女子因与丈夫吵架选择跳车,最后因伤情过重不治身亡,开车的丈夫也是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经过当地司法机关认定,其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待他的将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的处罚。
虽然这名男子如今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可是他仍然没有办法挽回自己妻子的性命了。现在这名男子后悔不已,要是为什么当时要与他赌气,为什么没有看住妻子,但是如今后悔也没有用了,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孩子失去了妈妈,而他也失去了妻子。我们都知道冲动是魔鬼,而如今,因为冲动毁了三个家庭。
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事情发生的那天,丈夫杨某带着自己的妻子金某和女儿一起去朋友家吃饭,在吃饭的过程当中,杨某喝了一瓶啤酒,喝三两白酒。吃完饭回家的时候,妻子坐在副驾驶上抱着自己的孩子,杨某开车,在开车回家的途中二人开始吵架,这个时候丈夫想要带着妻子和孩子一起去大姐夫家调解一下双方的关系,但是金某并不愿意。
或许是不想麻烦别人,也或许是认为自己的感情为什么要被别人进行调节呢。当然这些只是我们的猜测,这名女子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愿意去大姐夫家我们不得而知。妻子跟自己的丈夫说,如果你非要去的话,我就跳车。
这个时候,丈夫看了一眼妻子,妻子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上,副驾驶的门也关着,所以并没有在意,认为自己的妻子只是说说而已。但是没有想到,就是因为他的“自以为”让他的妻子丢了性命。由于他认为妻子只是说说而已,开车的速度并没有减慢,也没有停止的迹象。这边女子便负气选择跳车,他将自己的孩子放在了副驾驶的地板上,然后拉开车门往外跳。丈夫吓了一跳,赶紧将车停稳,随后拨打120急救电话,最终的是这名女子最终还是因伤情过重不治身亡。
在我们看来,这名男子也许不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从一定程度上来看,他的行为也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判刑。可怜的就是那个孩子了,妈妈死亡,爸爸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导致这件事情再次体现了一件事情,冲动是魔鬼。
Nickelback
Someday
剧情一开始是似乎是男主角和女主角吵架,女主角直接提箱子离家出走。女主角开车走了,男主角一直在追。后来女主角出车祸了…
事实上,是因为女主角看到了报纸:这个男主角因为意外事故死在桥上,女主角悲痛欲绝,决定离开,但后面却决定自杀(不知道是意外还是自杀),以求得与男主角在一起。
虽然这个男主角一直在剧情中出现,但实际上,他是鬼魂。
但最后,这对情侣却在一起了…
人鬼情未了,再续情缘…
MTV分析:
1牛奶
那牛奶洒在地上,有暗喻,英语中有一句谚语:it is no use crying overspilt milk
字面意思就是,洒了的牛奶,哭也没用,汉语译为:覆水难收
2牛奶
还是那牛奶,男主角踩了却没脚印,这就暗含他已经死了
3后视镜
后视镜里没有人
4某处背景
上面写着EXIT ONLY,男主角冲进去了,可没人拦他
5报纸
上面写着,那个男主角死于事故,似乎是在桥上遇到事故的,原文是
"man dies in tragic bridge ac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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