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导员,全称为政治教导员。是武警、公安、民兵、联防等队伍中设置的一级首长职务。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
二、公安局里面的教导员一般设置在市一级的公安局所属的派出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等,教导员属于行政职位。在公安局内部和任职的所长、大队长一般大,只不过目前行政管理上实行所长、大队长负责制。教导员在其负责的板块上全权负责。
三、派出所、治安队、刑警队(简称一所两队)设教导员(正科)再往下面的中队设指导员(副科),这个职务不能说是副职,只不过是专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正职而已,不过一般叫“二把手”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2003)规定,教导员的职责如下:
第五十九条 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
第六十条 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丰富的基层政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遂行作战任务所需要的军事素质、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政治教导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党员。
参考资料:
教导员指导员和教导员的区别是:级别不同,任职不同。
1、级别不同:教导员是军队、武警、公安、民兵、等队伍中设置的一级首长职务,全称为政治教导员,正营级;指导员是指解放军连级单位以及武警部队中队的政工干部,是和连长、中队长平级的首长。
2、任职不同:教导员是营、派出所、交警大队教导员。指导员一般担任连队的党支部书记,连长等。
制度由来
中国军队的政治指导员制度始于北伐战争时期的国民革命军,原来叫“党代表”和“政治委员”,大多由***员(跨党兼有国民党员身份)担任,当时只是在团级部队设政治指导员,连级部队还没有,如陈毅担任过南昌起义部队国民革命军第11军25师73团政治指导员,辛焕文担任过秋收起义部队武昌国民政府警卫团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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