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人不再为区区小事吵架了?

为什么农村人不再为区区小事吵架了?,第1张

因为现在的农村已经不是以前的农村了,现在的农村已经是新农村啦!

现在的农村家家都已经有了新房,有了新车,每家人的生活质量都已经提高了很多。而且土地基本已经没有人去耕种,闲置在那里,大家已经没有必要再为了一亩三分地或者谁家的田埂太粗了或者谁家的水流到他们家田里去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现在农村人都有更加好的挣钱的办法,所以家家都有钱的来源,各家各户已经不再是缺钱的状态,所以根本就不会再去注重那些小事情,大家也就心平气和地生活。

现在的农村家家都已经有了较好的生活质量,所以大家不会去想着去和别人争什么抢什么东西,大家挣钱的来源也都不一样,而且都不会干涉到对方的利益。

而且现在很多农村的人都去过外面大城市工作过,所以在大城市里面已经受到了思想的影响,整个人的素质也提高了不少。所以很少因为小事情而去跟别人争的面红耳赤的,觉得那样是很不礼貌的一件事情,所以现在都很少有吵架的事情发生。

因为现在农村的人越来越有钱,都往城市搬迁发展,农村的人也越来越少。大家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去,所以就懂得更加珍惜留在自己身边和自己作伴的朋友、邻居了。大家也懂得对对方给予更多的关心,因为谁也不知道最后留下的会不会只有自己一家人了。

补课这段时间,Eve快闷挂了。开学就要高二分班了,Eve心中升起很多的愁情别绪,加上变幻的天气,把Eve的身心折磨得一塌糊涂。

可是,罗华施竟然还有心情开玩笑。他嘻嘻地说:“Eve,我会想念你的。而且,我等待着你的花名再次传开的那一天。”

“神经病!”Eve懒得理他。

朋友们都说Eve是个月光美少女,一是因为她美得像月光一样纯净,二是她总是在月初就将所有的零用钱花光,然后整个月哭穷。

罗华施凭什么嘲笑她?呆头鹅!Eve忿忿地想。

难过的日子中,惟一叫Eve感到安慰的事情是――小姨给了她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够花好长一段时间。自从妈妈去世后,小姨总是很关照她。这让Eve心里感到很温暖。

分班后,学校规定要晚修!Eve想一个人在家里轻轻松松地自习,于是放学后,她打算酝酿一份免修晚自习的申请书交给老师。

刚掏出纸笔,电话铃及时地响了起来。

“Eve,吃完饭回学校自习,听到没有?”爸爸严肃地说。

“我不去……家里很安静,氛围也适合学习。”

“听话,”他叹了口气,“妈妈会生气的。”

爸爸又拿那座大山来压她,妈妈已经不在了呀。为什么我们总沉浸在悲伤里不开始新的生活?Eve无力地撂了电话。

晚饭也没吃Eve就出了门。刚推着自行车出了楼门,就在楼下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晚今,班里新转来的男生。他身材颀长,不苟言笑,眼睛闪着冷峻的光,衬衣总是雪白,球鞋一尘不染。

“你好,Eve。”晚今难得一笑。

“这么巧?!”Eve有些意外,“我正愁没有伴儿一起走呢!”

没走多远,Eve发现罗华施骑在一辆银色的自行车上,单脚支地,在不远处盯着他们。

罗华施显然知道Eve看见了自己,然后不出Eve意外地大声嘘他们。

“怪叫什么?”Eve不满地瞪他一眼。

罗华施耸耸肩,将车子骑到她的左边,笑嘻嘻地说:“我在等你,我知道……你会害怕……”

“我害怕什么?!”Eve皱起的眉头随即又松开了。原来,罗华施知道Eve自从妈妈去世后很害怕夜晚,也怕晚修。这让她有些感动。

不知道晚今是否知道这一切,但显然他不喜欢罗华施的到来。他阴沉着脸和他们并排走着。

刚走出小区拐向大街时,一辆汽车摇摇晃晃地冲将过来。晚今推了罗华施一把,自己灵巧地跳到了一边,罗华施却为了保护Eve,被那辆该死的汽车撞到了。

新的生活伴随着郁闷而来。

罗华施被撞,Eve感到暗处某双眼睛时时盯着自己。这让她心里慌慌的。因此,她强烈地想念罗华施,虽然他们总是吵架,但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可是,他还在医院,昏迷不醒。

晚今越来越奇怪。阳光灿烂的日子常常不见他的踪影,即使到校也从不和男生们一起到操场上去灌篮,午餐常常一个人躲在一边吃,一次一个男生想到他饭盒里讨点好吃的,还未看清有什么他却发了火。目光常常穿越众人肆无忌惮地落在Eve身上。这让Eve有芒刺在背的感觉,心烦意乱又不知所措。因此只能想办法避开。

一天晚修结束,Eve收拾好东西,一个人在树阴下骑着自行车往家赶。身后传来细细的声响,杂乱的脚步声若隐若现。

“噼啪!”一支枯枝在Eve脚下被踩断。cctop

“我可以送你回家吗?”晚今的声音响起来。

“不!”凝视着晚今那张惨白的脸,Eve有种阴冷的感觉。她坚决地回绝了。

晚今无可奈何地低下头,沮丧道:“至少收下这封信吧……我写了很久。”

“你……”Eve不好当场让晚今难堪,她把那封信扔到车筐里,走了。

晚今厚厚的信让Eve哭笑不得。他的心意,不过就是所谓的喜欢自己,想和自己做朋友。还要求她的回信。

没有收到Eve的回信,晚今显然不死心,又给了她第二封信。

信中他称赞Eve的美丽、朝气,称赞她的纯洁和气质,他还指责她与男生开玩笑,指责她不应该如此,还说那样就玷污了她的纯洁。仿佛Eve就应该只和他一个人做朋友、和他一个人说话、和他一个人开玩笑。信中还着重渲染了一番,说什么他就是为了她才来到这,她不能理解他为此忍受了怎样的痛苦和折磨,得不到她的爱,他的灵魂将永无归属,他的生命将烟消云散等等。

纯粹一派胡言。晚今的信让Eve觉得既好笑,心情又沉重,还有莫名的紧张。这个男生使Eve感到莫名的危险。他不仅有很奇怪的名字,还是一个奇怪的人。

这让Eve更加想念罗华施。他为了救自己和晚今,如今还在医院里,独自面对着黑暗和寂寞!而晚今却带着满满的醋意,指责着他。

医院。明亮的阳光下,罗华施的脸泛着生命的光辉,他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眼睛慢慢睁开。

Eve坐在床边,脸色苍白如纸。她紧抿着嘴唇,汗水浸透了衣服,散发着一股冰冷的气息。罗华施的心忽地一紧,然而却无力发出声音。

Eve吃力地站起来,扶着墙,蹒跚着走出病房。罗华施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痛苦不堪的Eve,他仿佛瞬间获得了力量,挣扎着站起来,跟了过去。

阳光仍旧普照。只是失去了温暖。

医生的会诊室。门半掩着,医生柔和而温暖的声音传了出来。

“Eve,你的胃病越来越严重了。”

“我知道。”

“这次竟然有出血的迹象……”

“我知道。”

“你要住院治疗。”

“再延迟一段时间吧!过一阵子我一定来!”Eve平静地说。

医生不再出声。Eve真的不是一般的固执,罗华施一直都知道。

门忽然被推开,Eve的眼前是怒气冲冲的罗华施,他像一只黑暗中发怒的野兽。

“今天开始,你跟我一起住院!”他冲到她面前。

Eve微笑着试图让他相信,“我没事。”

“你知道,我一个人怪闷的……”罗华施说,“你的零花钱,就是买胃药才花完的吧?”

“呵呵,还是让你们发现了。”Eve局促地说,“其实,都怪我自己不爱惜身体。”

“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出院。”他威胁。

“嗯。”她只好无可奈何地垂下了头。

“我以后不会再叫你‘月光美少女’了。”罗华施轻轻地说。然后,无力地跌坐在地。

Eve连忙扶起他,小声嘀咕着,“本来人家就不是什么月光美少女……”

Eve回到学校了,罗华施仍然住院。他本来坚持要出院的,却敌不过Eve的强烈要求。

晚今还是爱穿雪白色的衬衣,蓝色的球鞋一尘不染,下课的时候还是一个人躲在阴冷的角落不知在想些什么。看见踏着春风回校的Eve,他空洞的眸子泛发出激动的光彩。

虽然说是一个奇怪的人,不过他并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出院后,Eve原谅了他的无理,但并不想与他有什么交往,因此尽量躲开他炽热的目光。

一个周末放学后,Eve收拾好书包走出教室,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Eve知道晚今跟在自己的身后,每天就这样被晚今监视着、跟踪着,Eve忽然很愤怒,她想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索性跟他挑明了吧。

“晚今,你不要再跟着我了,我不喜欢你,而且永远也不会喜欢你。”Eve一口气将心里的积怨吐了出来,这么多天来,她第一次感到这么痛快。

晚今呆住了,“Eve,你……你……我那么喜欢你,不、不、你说的不是真的,我不会放弃的,我不会放弃的!”晚今一步步后退,像发了疯似的转身跑了。

Eve长出了一口气,她不想伤害晚今,可是晚今却步步紧逼。好了,现在这件事总算过去了,生活又会恢复到从前的平静。想到罗华施也快出院了,Eve不禁快乐起来。

早上起床,爸爸告诉Eve,今天晚自修后去学校接她回家。Eve别提多高兴了,爸爸工作忙,很久都没有接过她了。而且,今天还是罗华施出院的日子,明天就可以在学校见到他。Eve心里喜滋滋的,禁不住神秘兮兮地对好朋友说,哎,我老爸今天来接我耶,搞得好朋友笑她。晚今也听见了,他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晚自修的下课铃一响,Eve就兴奋地冲出了教室。可左等右等,爸爸却不见踪影。Eve的胃隐隐地疼了起来,她蹲在了地上。

一辆车终于停在了Eve面前,车门一开,下来的是“爸爸”。Eve站起身,“你怎么才来呀,我都饿坏了。”“爸爸”递过来手上的小盒子,“知道你胃又疼了,来,把这个吃了,一切就好了。”Eve接过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只水灵灵红艳艳的桃子。

“哇,好大的桃子啊,现在这个季节可没得买呀。”

“当然,费了好多力气才弄到,不然怎么迟到了呢。”

“老爸,你好好哦。”Eve撒娇。

诱人的桃子摆在面前,Eve的胃发出了迫不急待的信号,她拿起桃子,大口地吃起来。爸爸站在阴影里一眨不眨地盯着她,问道:“怎么样?好吃吧?!”他的眼睛散发着诡异的光芒,嘴角骄傲地微微上翘。

“嗯!好吃,”Eve回答。桃子的味道确实不一般,可能又是农学家的新成果吧。Eve甜蜜地站在爸爸的车前享受着那个桃子,嗯?爸爸好像换了新车,Eve一边吃桃子一边绕着爸爸的车欣赏起来。明亮的车灯下,她忽然看见车轮处有一片殷红,不禁有些奇怪,她指着那块殷红问道:“爸爸,那是什么?”

“哈哈哈,Eve,”“爸爸”突然狂笑起来,他的影子被灯光拉得颀长扭曲,“这回你再也不会离开我了。我说过我不会放弃的。”说着,“爸爸”伸出双手,一步步走近Eve。

“你、你、你不是爸爸,你是、是、是晚今?!”Eve脑袋嗡的一下,糟了,爸爸怎么成了晚今?

“你知道你刚才吃的是什么吗?”爸爸,不,是晚今逼近Eve,“那是我的心呀,我的那颗爱你的心呀。”晚今握紧拳头狠狠地捶着胸口,“现在,我把它给了你,你就再也别想离开我!”

Eve哇的一口,狂吐起来,她吐得翻肠倒肚,似乎要把胃都吐出来。

“不,不,不,你不能吐,你都吐了我怎么办?我可是费尽心血弄的啊!”晚今急了,跪在地上去抓Eve的呕吐物,“不行,你得吃了它,都吃了才行。”

Eve只有一个念头,快跑,快跑。她拼命地挪动双腿,几近疯狂。

Eve刚跑到学校大门口,晚今已经挡在她的面前,他伸着枯干的手,嘶哑地叫着“Eve!Eve!”

“罗华施,救我!”Eve本能地大叫起来。

晚今听到Eve在叫罗华施,他气疯了疯狂地咆哮着:“不许你叫他的名字!不许你喜欢他!不许!为了你我从地狱来到这里,为了你我下刀山过火海,为了你我放弃了投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我的心都给你了,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从地狱来?他不是人,是鬼? Eve没来得及尖叫,她软绵绵瘫了下去。

再次醒来时,罗华施坐在她的病床前。

“我怎么在这里?晚今哪?”

“再没有什么晚今了,他消失了。”

“消失了?他说他为了我从地狱而来。”

“爱是不能勉强的。”罗华施从未有过的深沉。

“可是,他,他是怎么走的啊?你不知道,他挡在我面前,几乎抓住了我。”

“我知道。我出院后去你家找你,等了好久你都没回来。后来,我听见你叫我,我感觉你需要我,所以就赶来了。听老人说,心灵的默契是战胜一切的力量。”

罗华施走到窗前,推开窗子。深邃的夜空,月光皎浩,清新宁静。罗华施回头笑嘻嘻地说:“月光给你温暖,心灵给你安慰。Eve,我再也不叫你月光美少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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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初二的时候,那个时候特别沉迷电脑游戏,通宵打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那个时候小,父母肯定要管着我,但是那个时候不是叛逆期嘛,就天天和父母吵,我现在都还记得我星期五下午回家和解,然后星期天又吵架了。我现在都还记得我在半夜两点的时候,悄悄咪咪的起来和朋友一起去上网,我当时走路悄咪咪的,气都不敢出。后成功上网,结果回来还是被发现了,被男女混合双打打惨了!不过最后也算胜利了,因为我爸给买了电脑,从此在家玩游戏,哈哈。

1、梦见电瓶车换轮胎的预兆

基础安定,能逃灾害,排除障碍而达到成功。不过却因成功运不吉,不能再伸展。不能将天赋才能以完全发展,使其成就与精华俱皆受到打折,殊为可惜,又须深戒提防色难之忧。中吉

吉凶指数:91(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梦见电瓶车换轮胎的宜忌

「宜」宜外出,宜猜谜,宜放空自己。

「忌」忌发红包,忌自言自语,忌喝酸奶。

3、梦见电瓶车换轮胎是什么意思

梦见车,必谋谈军事。《敦煌本梦书》

本命年的人梦见电瓶车换轮胎,意味着勿过刚强,少与人失和,好胜心强,有优点亦有缺点。

梦见换轮胎,不管是汽车胎,还是自行车,通常都是提醒你注意要有后备资源,好应付不时之需。

梦见电瓶车换轮胎,对别人的变卦抱宽容的态度吧!今天的你容易遇到这样的事情,气愤或责备并不能让状况变得 更好,不如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你的风度来原谅对方。暗中做两手准备也能防止自己有大的损失,但是却容易暴露自己对对方的不信任,自己抉择吧!

恋爱中的人梦见电瓶车换轮胎,说明只要互相信任,婚姻可成。秋季有喜庆。

梦见车,必谋升迁事。《敦煌本梦书》

上学的人梦见电瓶车换轮胎,意味着心情不稳,无法专心读书,难达成愿望。

怀孕的人梦见电瓶车换轮胎,预示生男,六七月占生女,慎防动胎气流产。

梦见电瓶车换轮胎,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蓝色,幸运数字是4,桃花位在正南方向,财位在正北方向,开运食物是黄豆

做生意的人梦见电瓶车换轮胎,代表亏损很多,重新整顿,宜守不宜进。

怀孕的人梦见帮别人换轮胎,预示生男,夏月生女,饮食小心。

怀孕的人梦见换轮胎,预示生男,四月占生女。

梦见轮胎破了在换,恋爱运颇佳的一天,过年期间与家人相聚之后这两天也是该陪陪情人的时候了。让过年期间的热_气息也感染亲密的两个人。即使不能出来见面的人也_忘了通通电话或email哟。约会则是以看**最适合啦,带有动作性打斗激烈的**,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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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的人梦见电瓶车轮胎坏,大致平顺,处事勿过刚,慎防财物损失。

做生意的人梦见电瓶车轮胎坏,一直难以进展,亏损破坏不利。

怀孕的人梦见轮胎破了在换,预示生女,春占生男,消化系统保养好。

本命年的人梦见帮别人换轮胎,意味着诸事如意顺利,唯应慎防朋友背信设计损财,防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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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的人梦见帮别人换轮胎,代表顺利发展,诚意待客,有财利可得。

1、梦见换轮胎的预兆

基础安定,能逃灾害,排除障碍而达到成功。不过却因成功运不吉,不能再伸展。不能将天赋才能以完全发展,使其成就与精华俱皆受到打折,殊为可惜,又须深戒提防色难之忧。中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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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梦见换轮胎的宜忌

「宜」宜洗衣服,宜穿鲜艳袜子,宜给植物浇水。

「忌」忌欣赏高雅艺术,忌裸露,忌等人。

3、梦见换轮胎是什么意思

梦见换轮胎,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橙色,幸运数字是9,桃花位在西北方向,财位在正东方向,开运食物是猕猴桃

本命年的人梦见换轮胎,意味着吉凶参半,获财有利。太过刚强有损失。

做生意的人梦见换轮胎,代表有财利,营业稍有阻碍,防官司。

梦见车轮,是顺心如意的象征。

恋爱中的人梦见自己给车换轮胎,说明若能同心相处,婚姻可成。

做生意的人梦见汽车轮胎没气去换轮胎,代表有财利可得,房地产有利,进步慢有耐心。

梦见换轮胎,不管是汽车胎,还是自行车,通常都是提醒你注意要有后备资源,好应付不时之需。

恋爱中的人梦见换自行车轮胎,说明双方家长同意,延长婚嫁时间。

出行的人梦见换汽车轮胎,外出不利,雷电小心。

恋爱中的人梦见轮胎破了在换,说明为真诚所感,婚姻可成。

本命年的人梦见给车换轮胎,不可登山郊游,少外出为妙,诸事宜守。

上学的人梦见电瓶车换轮胎,意味着心情不稳,无法专心读书,难达成愿望。

梦见电瓶车换轮胎,对别人的变卦抱宽容的态度吧!今天的你容易遇到这样的事情,气愤或责备并不能让状况变得 更好,不如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你的风度来原谅对方。暗中做两手准备也能防止自己有大的损失,但是却容易暴露自己对对方的不信任,自己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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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的人梦见汽车换轮胎,建议遇雨拖延几天再出行。

恋爱中的人梦见给车换轮胎,若能说服双方家长即可成婚。

梦见车,必谋升迁事。《敦煌本梦书》

梦见换汽车轮胎,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绿色,财位在正南方向,桃花位在东南方向,幸运数字是0,开运食物是花生

第一篇《黄鼠狼” 霍尔与卡里内奇》 小说译文约一万一千字。情节很简单。“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瑞兹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 译文约一万二千字。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 译文约一万字。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爱情奇缘》 译文约八千字。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 译文约八千字。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本篇译文近两万字。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 全篇译文约六千字。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

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 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但情节很简单。“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小说语言朴实自然。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不过他歌唱得好”。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  译文约一万四千字。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 “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  译文约两万字。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  本篇译文约八千字。故事情节很简单。“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  本篇译文约五千字。标题是《两个地主》。”《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  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小说的情节很简单。“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  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

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

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

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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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下列推荐全是已完结,全是HE结局,没有悲剧、女尊、BL、一女N男

  《多多益善》作者:喜善大人

  转世重生到了古代时空,

  原以为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一回米虫,

  怎料却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主,

  无奈,只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金子、房子、铺子、孩子、美男子!多多益善!”

  你说什么!”有人处于狂飙边缘。

  “呵呵!”心虚地笑,“妾身是说‘老公只要一个好’。”

  她是忘记喝孟婆汤,带着前世记忆的相府千金**,

  她是玄天宗第三十六代秘密传人,

  她是红遍京城的多多药膳坊的老板,

  却异想天开的与京城第一美男、英勇威武的大将军、当今皇帝的表弟借种生子,

  只为摆脱万恶旧社会包办婚姻的悲哀命运。

  于是,他成了她孩子的亲爹,却被逼做她的“地下情人”,并忍辱签下有史以来最不平等条约。

  她不爱他?却容不得他身边的其他女人;她爱他?却又只想保持“地下情人”关系而不与他成婚……

  现在穿越文泛滥,很多都是非常纠结的,不喜欢。当初看到这篇的时候非常激动啊,看到深夜,文字很特别,看完后很开心,女主真的好好玩,她穿越过去后变成一小孩,努力规划自己的未来,强啊。

  《爱在唐朝》作者:杨家丫头

  竹林的灯火 到过的沙漠 七色的国度 不断飘逸风中

  有一种神秘 灰色的漩涡 将我卷入了 迷雾中

  看不清的双手 一朵花传来谁经过的温柔

  穿越千年的伤痛 只为求一个结果

  你留下的轮廓 指引我 黑夜中不寂寞

  穿越千年的哀愁 是你在尽头等我

  最美丽的感动 会值得 用一生守候

  看完这要书后觉得很震憾,非常欣赏这本书的女主,敢爱敢恨,第一次灵魂穿越时爱上了男配,为了爱他,不惜伤害深爱她的男主。在两个深爱她的男人生死相搏时,无法抉择,最后以死解开这个死结;第二次是本尊穿越回去,爱上的却是男主,最后圆满结局。书里有许多优美歌词,添色不少。

  有些人会说不喜欢这样的女主,爱完一个换一个,但我想说的是,我很佩服她为爱不顾一切的勇敢,女主开始爱的是男配,为了爱他可以不顾一切,可是当她发现另一个人更值得她爱时,坚定而决绝抛掉过去不顾一切去爱。

  《芙殇》作者:明月珰

  她也许想穿越,

  但是不想穿到后宫,

  穿到后宫也不想穿成妃嫔,

  穿成妃嫔也不能穿成皇帝最讨厌的那个啊?

  为了出宫,她有计划有目的的纠缠他

  他,沉默寡言,典型闷骚

  她,坚信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练好技术

  非常精彩的后宫戏啊,男主冷情,女主为了回到现代拼命地去招惹他,有两个结局,不过,我还是喜欢喜剧的那个。

  《秋霁》作者:晚晴风景

  什么?要我退位让闲?舍弃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阳光型格格身份,去做风吹就倒的没人疼郡主,天妒红颜啊!!!

  不过,这新身体容貌无双,又有个奸诈狡猾、英俊潇洒的狐狸哥哥,最重要的是此人还和我一样嗜权如命,终于找到同类了。

  看来留下也不错,既然老天给我个如此柔弱美丽又有身份的身体,要不把这锦绣江山尽在掌握,我就不叫瑶华。

  霁云:什么?要我退位让闲?舍弃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阳光型格格身份,去做风吹就倒的没人疼郡主……天妒红颜啊!!!!晚晴,你给我解释清楚,为啥没事搞个现代女霸占我的身体,让她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却不思进取,连个皇后都没混上,简直丢尽我的脸,还让不让人活?

  晚晴:…… …… …… 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霁云(发狠狂笑):好,这是你逼我的。既然给了我如此柔弱美丽又有身份的身体,要不把这锦绣江山尽在掌握,我就不叫瑶华。

  晚晴:…… 你本来就不叫瑶华了,你现在叫秋·霁·云。

  江水苍苍,望倦柳秋荷,共感秋色。废阁先凉,古帘空暮,雁程最嫌风力。故园信息,爱渠入眼南山碧。念上国,谁是、脍鲈江汉未归客。

  这本书的女主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心狠手辣的,机关算尽,男主也是跟她旗鼓相当的狡诈狐狸型,从头算计到尾,书中无论主角配角,大家集体都在算计,真是阴谋得非常彻底、非常过瘾啊。

  《穿越与反穿越》作者:妖舟

  穿越好,把马子看美男,金银财宝手里攥。

  穿越好,出天山入龙谭,绝世武功身上缠。

  穿越好,走江湖游深宫,中外历史听我侃。

  穿越好,主角命好,没什么本事,也能当韦小宝!

  穿越好,配角长得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瞎了眼的总往主角身边靠~

  以黄金规律为指导方针,歌舞与写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谨记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择偶原则,来吧,我们去穿越!

  这本书前面非常搞笑也非常好玩,特别是女主为了穿越而做的这些准备工作,笑死我了,不过后面就一般般了。

  《魅惑冷情公子》作者:月映沙丘

  活泼大胆的现代女孩映月被车撞飞,来到了不知名的古代。

  碰上了温和却冷淡的白衣男子,

  不管了,人家到这里无亲无故,先赖上你再说!

  什么,自己原本清秀的脸蛋竟然变成了另外一张脸,

  看看这媚眼如丝,嘴角含情的模样。

  呜呜,不要啦,这张脸美则美矣,

  但是会不会太过妖艳啦,一看就像那种不安分的女人。

  怪不得白衣帅哥老是不冷不热,让人家在后面追得好辛苦。

  一本挺可爱的穿越书,一开始看的时候以为作者会写成一女N男,还好没有,女主虽然有点爱财又好色,但对男主还是挺专情的,抵制住了优秀男配们的诱惑,男主救了女主后被她以身相许,冷冷的男主医术很好,对女主深情温柔,对外人冷酷,用男配的话来说就是条冬眠的蛇,如果被惹到咬一口可不得了的。

  这本书有的细节描写真的挺好玩的,女主拿了男主父亲打发她的五千两出府去逛了,被男主抓回来禁足,银票被没收,女主趁男主洗澡时没收了他的衣服,然后男主把女主叫出来让她伸出手,女主很得意地以为男主把银票还给她,谁知她手上是一条大大的虫,把女主吓得大叫。

  《牵情》作者:Jassica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l, R8 a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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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喜欢男女主间的那种氛围,男女主都是冷淡的人,女主甚至是个哑巴,由于母亲而不愿再开口说话,两人虽言语不多,但很亲昵,似乎是天生相属,注定要相依相偎,不离不弃,不管身份地位如何变化,两人都没有变,没有所谓伟大的成全,两人的手始终紧紧相扣。是不可多得的好文啊

  《苏肉难寻》作者:苏栩

  来,介绍一下,我叫苏栩,大家都喊我苏苏,孤儿一个,一个很冷很冷专业的稍微大龄的女硕士生,近来有点花痴倾向。不能怨我,孤儿院的老院长成天在电话中苦口婆心的教导我说:“苏苏啊,你年纪也不小了,老爹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会背锄禾日当午了,你要抓紧时间,在学校里找一个男朋友,将来一起在北京工作……”老爹的训话都是从我背锄禾日当午开始,然后开始描绘我的美好人生,一直描绘到买房生孩子然后孩子上幼稚园上小学上高中上大学上研究生最后娶了老婆我也死了为止。老爹的描述让我对人生产生了破灭感,但是对于男人……我想我不会放弃的,至于孩子么,没有男人哪来孩子,万里长征先走出第一步再说。

  一位穿越的女硕士,穿越前后均很胖,整天想着如何麻雀变凤凰,一篇很可爱的穿越文,女主有点小奸小恶的,穿越后的生活也很平凡,与男主间的互动也很可爱

  《怜香惜玉录》作者:十四郎

  完全小儿女的情长,

  没有波折,

  没有勾心斗角,

  也没有虐。

  嗯,

  大约就是叫做流水帐的东东

  这本书有江湖版和穿越版,我只看了穿越版,还不错,非常地温馨,女主穿越被迫与男主成亲,后来两人闯荡江湖中渐渐爱上对方,男主女主属于小打小闹的小冤家类型,挺可爱的,两人从不断的经历中不断成长。

  《为修正导致时空质量不均的失误而犯下的另一个失误的过程备案记录》作者:Hydrozoa

  关于本文:原本是认真的打算写一个狗血的穿越爱情故事……然后在写的过程中似乎略有偏差的变成了冷笑话的样子……

  另外,里边所有的事件如帕里斯和墨奈劳斯战斗中被救,埃内阿斯的被救,更不用说阿喀琉斯的拒战和帕特洛克罗斯的死,这些都是伊利亚特的设定,我没有进行什么架空。当然伊利亚特本身就是一种架空文了……话说历史上真正特洛伊战争的时候帕里斯已经五十多岁了……再话说特洛伊其实应该是希腊人势力和赫梯势力碰撞的小小牺牲品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能和阿开亚联军分庭抗礼的实力……

  所以,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历史文,而是建立在传说的基础上的无责任文章……我也并没打算表现什么古代人与现代人的价值观差异,只是在写冷笑话而已……

  这书名还真有够长的,不过真的写得很不错,女主很好玩,里面的人物非常可爱,语言很风趣,女主穿回特洛伊战争期间,不过有点遗憾的是她为什么不是跟我的偶像阿喀琉斯在一起?

  《歌尽桃花》作者:靡宝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

  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

  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

  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小说吧论坛 M: H8 S! r/ U5 T1 E1 X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7 W# u0 q7 n0 A, {: V% Y, F9 V: x }

  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

  女主是学中医的,穿越后成一千金**,男主是一王爷,后来成了皇帝,非常搞笑

  《挽红颜》作者:静芬

  一次偶然的误闯,一个平凡的女子,开启了她瑰丽的人生;

  一个清新的女子,一个非凡的帝皇,交织出了灿烂的爱情;

  一个是彷徨、抗拒,极力想守住自己的心,

  一个是强势、深情,努力想留住这一抹幽兰,

  终于,美丽的邂逅,永远有美丽的结局。

  很好看的一篇文,男主是个强势的帝王,霸气十足,但非常宠爱女主,女主个性异常清冷,像一朵幽兰,一直想着回现代,被男主相中后立刻封了贵妃,但女主并未爱上男主,男主依然是非常温柔地宠爱着,终于得到她的心

  《天朝恋歌之只想爱你》作者:静海深蓝

  她一直相信自己会寻找到生命中那半弧,凑成一个圆圈。当她明白到男朋友并非她要寻找的那半弧,分手时却被男朋友恶意推她去了车轮之下,穿越到了天朝国靖王府当了九**。平凡的她只想安心地在这个陌生的国度生活,继续寻找那半弧,所有美好的憧憬却在她遇到他之后被打破了……

  悲惨的童年,让他性格突变,他的阴狠、冷酷无情都是为了报复当年加载他身上的人,感情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可以利用的棋子。而他冰冷的心,遇到她之后,会为她而变吗?多年的仇恨会为了她而放弃吗?

  他多来年封闭自己的心,就连美艳高雅的娇妻也动摇不了,为什么当那个温柔娴静的妹妹性格突然转变后,自己却深深地受到她的吸引呢?对于这份感情,他要爱还是不爱呢?

  爱情不就是那回事,不是你选择我就是我选择你。当爱情遇上亲情、友情、家仇,他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女主穿越成一郡主,由原本的不受宠变成家人宠爱的对象,男主是一霸道蛮横的皇子,女主对他要求专一,可他放不下仇恨及皇位,我一开始以为会是一女N男,有点怕怕的,最近真的被许多这样的文雷到啊,幸好不是。男主与女主间的纠缠,女主一次次地想要坚定要放弃他,男主一次次地追回,两人差点就错失了啊

  《淡极始知花更艳》作者:小醉猫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花了很久,我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一个凡人

  即没有倾世之才,也没有倾城之貌

  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决定,安心做一个凡人,体会平凡至极的幸福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即使是平凡,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本文清淡,需要极大耐心

  这本穿越的女主适应良好,在古代生活得很顺利,几乎不太看得出来穿越的影子,女主古代的父母为了在一起,当时承诺要把女儿嫁给皇家,女主被迫嫁给男主,也是后来的皇帝,两人婚后恋爱,里面有两只神兽好可爱

  《享尽宠溺》作者:朵鸢

  某某说:得,哪个杀千刀的神仙把我弄到这个鬼地方还弄了个"冷面阎罗"当我的老公!姑娘我双十出头,多好一黄花大闺女,一到这儿,就给吃干了抹净了,我要伸冤!

  某某的男人:伸冤(冷眼横……)

  某某(哆嗦……):没有,没有的事,我是说伸个懒腰,伸个懒腰……

  某某的男人:(继续看书……)

  朵朵曰:写此文纯属无聊,本人脆弱小心肝,经不起众大人的砖头,所以谢绝砖头,3Q

  这篇文情节一般,但胜在温馨,看书名就知道了,男主虽然冷冷的,但非常宠妻,宠到女主有点无法无天了,没什么误会也不虐。女主虽然知道男主是她穿的身体主人的杀父仇人,但不在意还是很爱他,当然,又不是她的,呵,不过结尾就有点狗血了,是女主哥哥知道真相后杀了男主,女主穿回现代后与男主相遇了。

  《此心无垠》作者:无非由

  她神秘地穿越,竟莫明成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她天性散漫,随遇而安,只喜欢吃睡二字。不料一场帝王选妃的百花盛宴,将她推向宿命的深渊。

  在男权至上、妻妾成群的天下,她曾经一朝得尽宠爱,更妄想得到坚贞的爱情;却不料百转千回之后,成了权利斗争中,一枚小小的棋子。

  经历了阴谋、背叛和绝望之后,她终于把心磨练成铁,设下瞒天过海之计,只为此心,能自由无垠……

  这本书真的很长,分了上下部,挺好看的,女主穿越到一绝色千金**身体内,她父亲想把她当作谋权的棋子,女主与皇帝是旧识,在选妃宴上喜欢她的皇帝本想立女主为后,但女主想要的爱情是一生一世专情,所以谎称自己有心上人拒绝了皇帝,被男主听到以此要胁成了他的王妃,因男主曾救过女主并对她一见钟情。婚后两人相爱,但又相互提防,不能信任对方,中间夹杂着恩怨情仇,最终女主心冷,诈死逃离男主。男主始终不能忘怀,偶然发现女主没死,当然不会放过。

  《陌上花已开》作者:若若瑶

  高考失意女为救老弟郁闷落水,醒来后居然穿成了预备先知?!~~~

  陌陌纤尘,一世如花,散落无尽的缱绻思念。坠入异时空后与你的相遇,究竟是一场牵绊心扉的眷恋,还是不过一次花开般惊艳的短暂邂逅?

  “丫头是不是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从哪里来,又到了什么地方啊,别急别急,老夫现在就给你说说你的来历……”

  “一座深山老林,一个老头儿,一个小孩”的乏味开局,还似乎有那么点玄幻的味道

  顶着司命先知名号的普通现代女孩,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遭遇到什么……

  女主穿越后成了先知的徒弟,被认定是转世巫灵,与人身体接触时就会知道这人身上发生过的事,好神奇的力量,羡慕啊,当然有能力就会有天降大任,女主也是经历了很大的波折才与男主在一起了,女主是在一次偶然中救了男主,当时男主被人下药追杀,呵,里面比较好玩的是女主的先知师傅和他捡来的失聪孙子,他在别人面前老是端着先知的架子装成仙风道骨样,在女主及孙子面前则是一淘气可爱会上树掏鸟窝的可爱小老头,还有他孙子真的好可爱。

  《笑看世间几多愁》作者:苑筱

  穿越本身就俗,穿越到达官贵人家里更是大俗,穿越来了还跟一个古代美男子契约结婚更是俗中之俗。

  我相公沉稳冷静武功高强,帅得天上有地下无一塌糊涂,美中不足是他不能说话。嗯,只是不能说话而已……

  女主穿得很特别,似乎没有尽情发挥我们现代人的优势,没当成什么千金**,倒成了人家婢女,还被迫成亲,哎,男主是被刚刚穿越的女主莫名救了,因此被赖上了,有口难言,一开始还真看不出来他就是男主啊,感觉一般

  《我自望星朝天歌》作者:七钉

  是一部小说

  只是一部爱情小说

  只是一部轻松的爱情小说

  只是一部鲜活灵动在作者心中的,小说而已

  这女人,不是仙,嘻笑怒骂皆因随心所至

  这男人,也非神,抑心控情只因未遇真爱

  或许浅白,或许单薄,只求搏君一笑

  一曲回音里,有天歌的影子,便也够了

  女主在游泳池里穿了,是身体穿,架空,被男配捡到,拜师成了男主师妹,女主有时很粗神经,但粗中也有细,男主是个宰相,冷冷的,事业有成,但感情方面空白,表达方式很可爱,所以老是被女主气得跳脚。

  《狐狸,你是我的劫》作者:七钉

  缘份信佛,不信我,可我相信缘分,不信佛。

  前世回眸五百次,你却没来今生寻我,我不悔不嗔不怨,静待花开时节;

  终有一日,固守纯情得仙缘,甘踏奇境续红线。

  古今风情融合,中外思想碰撞;

  火花的魅力,一直在于让人升腾希望。

  这是一个书中世界?非也!

  这只是霉运天使谢三毛导游的第一次带团出行,

  却步上了一条不可思议的,寻爱旅途!

  最近在狂迷腹黑男,看到有介绍说这男主特腹黑的,当时还是个坑,没敢跳,终于完结了,我马上冲去看了。挺不错的,不过一开始就有点雷到我,女主名叫三毛,汗,在现代是个导游,在带团时穿了,是身体穿,还连带把外国友人一起带穿了,居然是穿到金庸的《鹿鼎记》中去了。一开始女主与外国友人特想回家,后来听说她缘定于此,以为美男小沐是良人,谁知是别人的良人,呵。后来狐狸男主出场了,我当时还想,啊,原来是他。男主一直想着要反清复明,但最后为了女主还是把仇放下了,确实是蛮腹黑的。最后一章我自己最喜欢,讲的是男女主吵架后,男主被朋友拉去青楼,与MM一起喝酒,被女主看到,她马上冲回家写休书,说这是原则问题,男主断了一指逼她留下。

  《食霸天下》作者:林芝

  穿越小白文,女主会做点菜,以此安身立命,食霸两字别有含义。

  我一直很喜欢看厨艺好好的女主,作者应该是花了好多心思把找相关的食材,看得我那叫一个馋啊。在被许多穿越文雷到后,看到这篇文时真的是很激动啊,好久没有让我看得很兴奋的文了。男主清冷腹黑,武功高强,是皇亲国戚,女主卖身于他当奴婢,一心想赚钱赎回自由身,男主深爱她,女主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两人间互动很温馨自然。整篇文看下来挺舒服的,里面的配角都好好玩啊,特别是男主师傅,简直太强了,牛人啊。

  《家有刁夫》作者:周玉

  当北极遭遇赤道是什么情况?当火星撞上地球是什么状况?

  当终极杀手遇上野蛮夫君是什么状态?

  是以暴制暴?是相看两相厌?还是冰雪覆没烈火?炙热散尽严寒?

  一个屋檐下怎能容纳两个王者?王不见王,要想对方臣服

  那么也许回炉在造后,懂的个中滋味在说。

  这本书吧里没有,是潇湘的VIP,挺长的,有一半VIP了,不过有个网站可以看后面的部分。女主在现代是个冷情冷性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灵魂穿回古代成了男主的新婚妻子,架空,男主长得很美,脾气很爆,老是被女主打压住,气得跳脚,呵,冰冷的女主对所有CR都防备不信任,两人历经磨难,爱上男主后只全心全意爱他。

  《代生王妃》作者:逍遥

  世俗的眼光,她是个好人,却不长命,年纪小小就成了地府的鬼差,得

  人缘是她的错吗?

  连撒旦也看上她?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不愿意活的人可以代她而生。

  可是,老天眼未免太不长眼。

  这副破身子她真的能活八十?

  运气不好也就算了

  还碰上一个霸道到无以复加的男人

  成了他的妻却连个婚礼都没有

  他冷漠,他残佞,他阴寒,为何在遇到她时全变了样?

  这本书跟古灵的《出嫁从夫系列》有点像。女主穿到一个元朝病弱千金身上,被男主相中成了王妃,男主是忽必烈的宠臣,也是一部落的族长,工作性质跟允禄的一样,性格也相似,对别人冷酷无情,武功高强杀人不眨眼,宠妻宠到天上去。里面有许多好玩的角色,比如男主部落的人,他的四个下属,他们的朋友、子女

  《替身娘亲》作者:逍遥

  穿越时空她吗

  如果这等好事真的轮到她,她是很开心,很高兴,很想大笑三声

  可是……要她当人家的后娘没搞错吧

  为什么差那么多?

  没有高高在上的地位————呃,其实地位也不低了,据说是个将军夫人。

  没有帅帅的老公在身边————属于她的那位压根就没个踪影。

  没有爱她爱到死去活来的一号二号三号情人————嗯,有的是那位无踪无

  影一号二号三号的爱慕者。

  好命苦,赶快把人家送回去了,一点都不好玩。

  什么什么?那位夫君还有个女儿?

  他的前妻呢?

  什么什么?她就是他的“前妻”?她就是他女儿的娘?

  搞虾米啊!这下不只时空错乱,她的神经都快错乱了

  女主穿回元朝,身体穿,由于与男主女儿长得一模一样,被没见过母亲的小女孩当作娘。男主是忽必烈的大将,个性冷酷,相处中被女主吸引,娶她为妻,婚后过得很幸福,男主很宠妻,但因为误会,分离十年,最终圆满结局。

  《恋上一只猫》作者:半个灵魂

  对于世间万物,他这一刻的喜欢,或许转个身就讨厌;这一秒的兴趣,或许一眨眼就厌倦。

  狒狒跳草裙舞?秃鹰长头发?腊肠狗孵蛋?猫头鹰倒立?无尾熊长尾巴?

  唉!全都不合他的意。问他为什么?嗯!答案只有四个字一不够有趣

  没想到,他众多收藏品中的“天下一懒猫”,竟然自懒死复活之后突然变了性子,

  第一次重逢就让他露出“本性”,差点断子绝孙。呵呵!有意思!

  岂料它背着他“偷猫”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离奇失踪,这下他越来越“不正常”了。

  就像知道一个感人的故事,若是没有人听,永远就只有自己知道。他的故事,其实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看到很多亲介绍这本书,可总是觉得人猫恋怪怪的,今天看了,真的写得很不错,轻松温馨搞笑,自然流畅,没有别扭的感觉。女主为了救一只猫被车撞了,灵魂附到一只懒到不行的大肥猫身上,她努力减肥时真的好玩极了,天天被狗追,哈哈。男主真的是一个帅到不行的怪胎,家里专养一些奇怪的动物,对小猫脾气火爆但欺善怕恶又胆小,觉得好玩,整天逗它,不过最后爱上它,很深情。当然,最终女主变回人身,两人幸福在一起了。

  《与艳少同眠》作者:沈沧眉

  现代女子方怡穿越到明朝(仁宗年间),并且成了御驰山庄的庄主容疏狂,很不幸的又赶上汉王暗中收买江湖人士,意图谋反。迫于强大的压力,御驰山庄决定将容疏狂作为间谍嫁给汉王的谋士楚天遥,然后故事就开始了……

  风流有王孙,猎艳少年场。

  他相貌清俊,风流倜傥,随行总带有两名绝色少女。故而江湖朋友称他为艳少,为人高傲狷狂。

  就是这样一个艳少,他名满江湖,名动天下,他武功高强,足智多谋,传闻中他是一个大魔头,喜怒无常,杀人如麻。

  可是在女主的眼里他笑容温暖而亲切,眼里满溢包容与宠溺,淡定从容,静默如山,看不出有丝毫暴戾与冷酷,

  这一切的改变只因为他遇见了他生命中所属的那一个她,容疏狂。

  非常好看的一篇文,虽然走的是江湖恩怨、连环阴谋、儿女情长的武侠套路,但绝对是一篇让人耳目一新,不忍释卷的好文!男主是一位江湖中的神密人物,作者并没有描写他有多么英俊多么邪媚,而是通过江湖人物口中的“艳少”述说男主的从前,让人觉得他就象一个神话一样神密而吸引,使我想起从前古龙笔下的大侠们,女主率真的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让我们拭目以待这对“古今个性”组合如何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吧!

  《姚果儿的穿越记事》作者:虫小扁

  自认平凡小女子姚果儿华丽穿越,

  竟成了嚣张跋扈的红衣妖女莫依落?

  那好吧,她认命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江湖之旅

  只求能阿弥陀佛,万事大吉!

  女主穿越到一个江湖上人人讨厌的魔女身上,灵魂穿,架空。女主穿越后,当然是带给众人大大的震撼,魔女变了个人嘛。女主伤好后到江湖上去游玩,再次把江湖搅成一团,由于仇家众多遇袭,被武功高强的男主救了,男主很特别很好玩。女主遇到男配北堂,据说是她的未婚夫,同时全江湖的人都知道她曾几次求婚均被拒,北堂却爱上了变了个人似的女主。女主的师兄,阴柔邪魅,也爱上她。故事随着女主家仇的真相一步步揭开而展开,总的来说,挺好看的一篇文,挺喜欢女主的个性。

  《挽留》作者:明月珰

  他是腹黑的风流王孙;

  她是腹黑的闺中弱女;

  腹黑女大战腹黑男,

  赢的未必是赢了,

  输的未必是输了

  ( 特此声明:本文所指的腹黑是真的腹黑,男主女主都是万里挑一的真正的坏人,良心被狗吃了,想看真善良假腹黑的童鞋就不必进来了,砖拍得已经够某盖个七层小高楼了。谢谢)

  架空,灵魂穿,我考虑了好久要不要把这篇文推上来,一开始我是被很多人的介绍吸引了,因为很喜欢腹黑男,所以赶紧看了,看到前半部分感觉是,太好看了,真不错啊,腹黑男女主在斗法,很好玩,可后半部分真真华丽丽雷到我,如果我早知道后面这样,绝不会看这文,郁闷啊!女主穿成一千金大**,整天吃喝玩乐,把自己名声败坏掉,以便不用嫁,极力跟皇家撇清关系,谁知对六皇子一见钟情,想尽一切办法用尽手段想嫁给他,男主是风流腹黑阴险的二皇子,女主的狡猾吸引了他,用计使女主嫁给他,女主始终不相信男主真爱她,两度想害死他,但男主始终计高一筹,但终至心冷,宠爱别人,女主被囚,被男主姑妈要胁去害男主,虽然女主这时看清自己爱着男主,但还是服毒、另嫁、回去害男主,最后算是HE结局。

  PS:转载请注明出处,粘贴的滚

  回答者: 虐小七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2009-8-19 20:32

1初一满分作文800字

 我们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叫“毛毛”。

 每天放学以后,我总是习惯先和毛毛玩一会儿再写作业。有一天,我回到家,放下书包就和毛毛玩起了“老鹰抓小鸡”。在你追我赶的游戏中,我们玩得很开心。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我的作业还一字未动。可现在已经到了睡觉的时间了,再不上 床妈妈会起疑心的。为了躲避妈妈的责骂,我决定在被窝里完成作业。聪明的毛毛立刻明白了我的意图,自告奋勇的当起了“门卫”。我刚拿出抄写作业,毛毛就大声地叫了起来,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抄写作业放回书包,悄悄地走出房门,想探个究竟。只见黑漆漆的客厅里空无一人,只有对我挤眉弄眼的毛毛。我又好气又好笑,抱起毛毛,蹑手蹑脚地关上门,继续“埋头苦干”。

 第二天,我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去了学校,同学们见了都说我“好憔悴”。回家以后,我不敢再和毛毛耽误时间,赶紧完成作业,才敢带着毛毛出去溜达。走过一个十字路口,毛毛不知被对面的什么东西吸引了,飞快地跑过去,这时一辆车开了过来,无情的车轮夺去了毛毛的生命。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我回过神来,马路中央只剩下了没有生命的毛毛。妈妈正好走过,看见了泪眼婆娑的我,立刻把我抱上了车,无论我怎么哭,怎么喊,都不调头。

 到家了,我还呆呆地坐在车上,妈妈有点生气地说:“快下来,我还要去上班呢!”说完,一把把我拉下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进家门,我习惯的叫了一声:“毛毛,来玩了!”回答我的,却是一片寂静。吃饭时,我拿起小碗,喊道:“毛毛,吃饭了!”那个毛茸茸的身影却没有出现,这时我才想起,毛毛已经去了天堂,它不会回来了。我的泪又止不住的往下淌。

 现在,没事时,我总是习惯的望着天空发呆,毛毛仿佛在天上对着我摇尾巴,对着我笑。毛毛,有你陪伴的日子,真好!

2初一满分作文800字

 苍苍岁月,缓缓流去,总可在一段平地上与你们为伴,流到尽头,却匆匆飞泻而下未能告别你。我们的日子也不正如这流水一般。老师与您相处的日子只有短暂的了,以往的每时每刻都会成为记忆,成为难忘的相册。

 经历经多番的感触后,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在小学升到初中的时候,您接触了我们第一次相处并不了解您,彼此之间,总是感到陌生的“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曾多次像古人所说的,陷进了淤泥之重去,受到过您的教训。几乎走到黑暗中不可回头,成绩也在颠簸着。自从老师将我与黑暗分离后,才渐渐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的错误。坐在前排第二个位子是老师的安排,同桌却是个数学迷,体育迷。有时在互相学习过程中找到了兴趣,在这些数字中是出现在不同的生活领域,特别是几何的证明中,逻辑思维像一个游戏。从中可以获得快乐与思维的锻炼。

 在第一次向您询问问题是却的条件下才产生的勇气,与同桌在解题时遇到了困难,我总间接的请教您,多次让同桌去问,再由他转述一遍您的话,让出乎预料的是、同桌全部斗拱出来了,因此,受到了严厉批评,但收获巨大。此后的问题无论深与浅,您都详细的解说,在课间甚至在午休中,仿佛您都在等待着我的问题的到来。我的学习兴趣由此大发,也冲向了峰的时刻。我的同桌和并肩的好友,也赶超过了女生们,在这片学习领域中崛起,脚步越来越重,梦想却始终遥远着。

 在新学期的到来时,却发现您已经离去了,在讲台前再也看不到你肥大的身影,当我还陶醉在喜悦中,未来的得及细细咀嚼消化,却只成了一本相册。你让我懂得了不耻下问,你让我懂得了做人之本,你让我懂得了知识多彩。我不会去忘记的是;你曾经说过的三种笑,一种是耻辱的,嘲笑错误;一种是神圣的,笑着面对自己的犯错;另一种是圣洁的,那就是大家的欢笑。

 你让我找到自己,走向光明。有你陪伴的日子,我饱受关爱。有你陪伴的日子,我笑着充满快乐。有你陪伴的日子,我寻找到了未来的路。这片记忆将陪伴我的一生,直到最后。

3初一满分作文800字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七月的窗外悠悠传来轻柔的歌声,我的思绪不经意间,如**般回忆起那些有你陪伴的片段。

 曾几何时,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正是郊游的好时机。那一次,你带我去公园玩。路过一个风筝摊时,我的双脚像钉子似的钉在了地上,再也挪不动步了。你看到我好奇地盯着那一只只栩栩如生的“燕子”时,便悄悄的为我买下了一只风筝。得到心仪的玩具,我乐得合不拢嘴。你手把手地教我如何放风筝。只见,风筝在你的操纵下像只听话的小鸟,按照你的意愿飞向了蓝天。在你的耐心指导下,我学会了放风筝。每天放学,我都会去公园里放风筝。“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说的大概就是我吧!

 从此,五彩的“燕子”和洁白的细线带给我快乐,那些有你陪伴的日子使我幸福!

 曾几何时,夏季蝉鸣,百花齐放。夏日里,凉爽的风是我们的朋友。看到小伙伴们都有一双轮滑鞋,心血来潮的我便买了一双。哪只我只是“三分钟热血”。练习时,几次摔倒在地就浇灭了我想学轮滑的热情。你看到后,告诉我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你只要坚持不懈,永不言败,就一定会成功的!加油!”此后,你就每天都陪我一起练习。刚开始,你扶着我慢慢地滑。随着技术的日渐成熟,我开始自己滑行。摔倒时,在你的鼓励下,我坚强地站了起来。终于,在日积月累的练习下,我终于学会了滑轮滑。滑行时的疾风,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凉爽!

 从此,炫酷的轮滑鞋伴我追逐疾风,那些有你陪伴的日子使我坚强!

 曾几何时,秋高气爽,晴日高照。秋季是打篮球的季节,你也在这个季节里爱上了篮球。每当电视上有精彩的篮球比赛时,你总是守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并时不时为自己喜欢的球星进球而喝彩。那天,当你看到我在球场上一展球技时,你让我教你打篮球。我爽快地答应了。起初,我从最基本的动作教起:拍球,运球,投球……可是,你连这些基本的动作都做不好。但你并没有放弃,反而愈挫愈勇,只要一有空就到场上练习。你的技术也日益精湛。时常,在你我的较量中,你还会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惨不忍睹。

 从此,橙黄的篮球促进了你我之间的沟通,有你陪伴的日子让我倍感骄傲!

 那些有你陪伴的日子使我幸福,使我坚强,使我骄傲,给我指明了人生的方向。

 那些有你陪伴的日子真好!

4初一满分作文800字

 闺蜜对你们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可能大家都会有不同的观点,我也不例外。

 很多人认为是比朋友更重要的意思,但我认为闺蜜是我终身的伴侣。我常常会问她,我的脾气为什么会这么差?总是给她惹麻烦,总是让她给我收拾这些不好的事情,总是和她斗嘴,总是把所有的错都算在她的头上,她为什么还是接着和我做朋友?这么宠我?回答往往听起来总是那么假,又那么真实。假是对于别人而言,真实是对于我自己而言。

 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性格直率,脾气暴躁,交友似乎太广泛,又神经又大条,有时还有那么点自私,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惹,可以说欠到家了,所以常常让很多人不开心,常常让很多人误会我话里的意思,让很多人都不喜欢,有时候确实很讨厌这样的自己,但也很庆幸的是我身边有个她。青春期的时候应该是最叛逆的时期吧!然而在我最叛逆的那段时间里,我遇到了永远都会珍惜的人。记得那时候,学校开了个体育节,我由于体育不错,当然毫无疑问的参加了那个活动跟同学们进行比赛,在这个节日的过程里,因为种种原因我和很多人都产生了矛盾,当时受不了一点委屈的自己,首先拉开了战争,可能是自己嘴皮子比较利索,吵架这种小事情好像没怎么输过,最后大家不欢而散,紧接着好几个星期大家都不理对方,进行冷战,弄的好不尴尬。

 有一天,跟我吵架的那个人来找我谈话了,我气来的快去的也快,也就马上不计较的跟他们说话了,也没管那件事是谁对谁错。后来时间久了,大家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是我的闺蜜跟他们每一个人解释清楚的,替我跟每个人道了谦……

 原来这才是真相。我跑去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干嘛没有告诉我,什么都自己承担,她说了一句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她说是因为不放心我,想让我更加开心,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是闺蜜,或许是因为这句话,让我也开始认识到我应该改掉自己的坏习惯,让我慢慢的变得更加成熟了。

 后来她转学了,因为家里的原因,我跟她离得遥远了,但是我觉得即使我们之间隔了很长很长的距离,但是我们的友谊从来没有变过!有你陪伴的日子,我真的很,真的很珍惜。

5初一满分作文800字

 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每一天都兴致勃勃;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每一天都无所畏惧;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每一天都感受到了温嗳。有你陪伴的日子,真好!

 那一天,舅舅打电话说要送我一只小猫,我高兴的手舞足蹈。不久,舅舅来了,我迫不及侍地跑过去。舅舅怀里抱着一只小猫咪,它很小巧。一个圆圆的小脑袋,顶着一对尖尖的小耳朵,那大大的绿眼晴瞪得像两盏小绿灯。小猫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于是,我给它取名叫白雪。它在家转悠了一圈,左顾右盼,像在参观新家似的。我抚摸着它毛茸茸的脑袋,你摇着小尾巴在我腿上蹭,逗得我哈哈大笑。

 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每一天都兴致勃勃。你总是喜欢在地上翻跟头,弄得全身是泥,我还要带你去洗澡。洗完了,你左右摇晃身子,还在我身边转圈,我用毛巾给它擦干,它就趁机用小舌头舔我的手,让我陪你嬉戏,一团毛线球经常被它弄得到处都是。我又开心又生气又无奈。

 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无所畏惧。有一天,它在一旁喝牛奶,我在玩洋娃娃。一个大姐姐见了,来向我索要洋娃娃,我不给,她就试图用木棒打我。眼看我就要挨打了,它一下子冲过来,伸出锋利的爪子,向她扑过去,吓得她灰溜溜的掉头就跑,白雪真厉害。

 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感受到了温暖。有一次,我和朋友看电视,它向我看了一眼,走了。我看见了,立刻去训斥它“:你干什么呢?离家出走啊!”它听了,扭头叫了听又走了。我怒气冲天,关上门不让它回家了。

 刚干始,我还从容不迫的看电视,可后来,我开各心不在焉,愁容清满面了,说“:白雪还不回来,不会是……”我马上拉着朋友出去扰它。可是半小时后依然找不到它。庆我心惊胆寒,悲痛欲绝时,朋友向我招手“:白雪在这儿,快来。”我破涕为笑,立刻跑过去。只见有两个‘恶魔’在向白雪伸出‘黑手’,我马上抱起白雪,用的声音将她们赶走。白雪怀里有一串项链。我明白了,原来它是去帮我找项链时受的重伤。此时的我除了自责,脸上满是泪水。

 身处他乡的我,对白雪甚是思念。感谢小天使一样的欲陪伴在我身边,让我的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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