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伤,事件始末是什么?

重庆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伤,事件始末是什么?,第1张

女店主叫杨漓,26岁跟老公在重庆南岸区涂山镇租了间90平的店卖水果,她的水果店又分了两部分给别人分别是猪肉和蔬菜。9月7日上午9点多,杨漓的店铺外面来了十几个城管,喊了一声老板杨漓答应以后城管并未回应,正好有顾客买西瓜,杨漓便去给顾客挑西瓜。顾客走后杨漓打算出去收拾水果的。当时城管先是跟蔬菜店老板起了争执。随后一名城管将她放葡萄的板子搬进店里,当时杨漓说板子摇摇晃晃葡萄摔坏了城管赔,城管回答:“赔啥子赔,凭啥子要赔你?” 随即双方发生争执。

监控显示一名城管将水果筐仍在杨漓面前,杨漓立即捡起来摔了出去,水果筐因为是塑料材质在地上弹起来砸到了城管的腿部。但是这个过程被城管说成水果筐伤到了他的右手。正当杨漓转身回店里的时候,一名城管照着杨漓的头部就是一拳,杨漓的眼睛直接掉到地上,突如其来的一拳让杨漓措不及防,紧接着又是两拳。此时被打蒙的杨漓顺手摸起身边菜刀,抵抗挥舞的时候砍伤了打杨漓的城管。后来杨漓自己说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拿的是什么。在其余摊主和城管的制止下,杨漓才送开了手里的刀。

最终杨漓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警告处罚;砍伤城管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打杨漓的那名城管构成殴打他人,将会被行政拘留。

我觉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的是给我们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应该支持。城管维护环境秩序是义务,但这并不是你发泄,欺负老百姓的权利。同样的话为什么不能好好交流呢?为什么一直有城管暴力执法和商贩和冲突的事件,这些人还是不吸取教训呢。

2020年7月14日下午1时,重庆杨家坪天圣农贸市场发生一起谋杀案。165号猪肉摊的老板邓用刀砍死了166号猪肉摊的老板苏和他的妻子。

3月15日,该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的家人苏某表示,她已经放弃了民事赔偿,希望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邓某判刑更重。

据了解,邓某和他的妻子唐某以猪肉摊主的姓姓姓姓。沈165,苏和他的妻子在166年停滞,两个相邻肉十多年,同行的冤家说,邓苏两个关系不好,经常因为抢客户冲突,即使市场管理协调,没有改善的关系,心中积压的不满多年,2020年7月14日,终于爆发了。

根据起诉书,当天的事件,唐在摊位卖肉,因为客户和苏吵架了,邓也加入了争吵,甚至比他妻子的激烈争吵,愤怒的他从失速拿出一把刀,想下手,但被他的妻子发现及时制止。

但争吵并没有因为唐某某的停止而停止,反而激化了,而双方的争吵冲突也愈演愈烈,从身体上冲突,邓某某和苏某某为一组,两人直到猪肉摊号。邓164年爆发的愤怒似乎是心在那一刻,他随意摊了一把锋利的刀,冲苏人疯狂在头部和颈部通号码,唐某某他冲起来,肉刀速度可想而知,苏某某已经满身是血。

似乎不是日本,邓一把刀再次向受伤的苏某某,苏某人的头部,胸部,手臂和其他地方是他攻击的地方,苏xyz伤,立刻落在地上,165年邓和从他们的猪肉摊了一把砍刀,起诉某人的脸,脖子,削减,当场死亡。

苏xyz的死没有回到理性的,邓看到他的妻子沈某某拆除,他的刀向前沈某某等领域的头部,胸部,背部,胳膊和腿是一个刺他,城市管理人员现场而不注意它,唐某某赢得了手里的武器,但这人被打死,邓的猪肉摊了一把锋利的刀在柳树的形状,一个回沈的飞镖。邓文迪的双手被现场群众的锋利刀刺后,用双腿不停地踢沈文迪回来,很快,沈文迪就没有了呼吸。

案发后,公安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将已被城管和现场制服的邓某某抓获。早些时候网上传来了案发现场的视频,邓某犯罪现场相当血腥,场内的人都吓得尖叫起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认为,邓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行为恶劣。

苏某一方的律师表示,本案到今天为止,凶手邓某的家人还没有向受害人家属道歉,没有任何形式的慰问,因此受害人家属一致决定放弃民事赔偿,只要求法院对凶手邓某判刑。

3月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将于晚些时候公布。

重庆九龙坡区一农贸市场的摊主持刀杀害临摊的夫妇二人,当前持刀杀人男子已被刑事拘留。凶手与被杀害者经营的猪肉摊相邻,双方当时突然起了争执,凶手一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于是持刀杀害临摊夫妇。

冲动是魔鬼,有多少人因为冲动做了错事,世界上又没有后悔药可以吃,我们一定要学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然会做很多很多违背初心的事情,可能人就是这样吧,总是在冲动之后后悔,赎罪,失去的东西不会再回来,不过还好人是会在失败和痛苦中成长的,失去过一次的就不会再轻易的失去。

我们不能伤害自己,更不能伤害别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亵渎生命的人理应受到制裁,如果因为冲动让一个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那么痛苦的不仅仅是一个人,伤害别人的人也会浪费自己大把美好的时间甚至因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对谁来说都没有一点利益。

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水平,提高对情绪的控制能力,我们可以有自己的情绪,可以生气,但是一定要控制住,不要冲动,这样也能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所以我们为什么不做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呢。杀人男子当时可能是解恨了,但是他有没有想过他的未来呢,他一定会后悔的,就因为一个小争执,杀害了别人,法律是不会放过他的,轻则几年或几十年的有期徒刑,重则以命偿命,他的家人也会为他感到痛心。本可以和平的解决争执,但是男子选择了暴力解决,这也告诉了我们一定要控制住情绪,不要被冲动支配我们的行为,解决问题可以有很多方式。

城管先动手打人!

最近一则,城管执法被划伤小臂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那这件事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可以看到图中有一名城管小臂被划伤。发生了什么呢?在重庆南岸区,城管在查处占道经营,与一位水果摊主发生冲突。店内是有监控的,从监控显示,水果摊主(女)和城管首先是发生了口角,女摊主把水果篮扔在了地上。然后,其中一名城管指着女摊主的鼻子在和摊主“对话”,随后就开始动手打人!追着水果摊主(女)从门口打到了屋内!大家可以去网上搜监控视频,先暂且不说到底是谁的责任,这名城管真的是非常的凶狠!女摊主一直后退,随后拿起了刀砍伤了城管的小臂。

后来摊主回应称,当时她一直在后退,城管却追着她打。自己被打昏了,慌乱中拿起了刀,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拿了刀。

这算不算暴力执法呢?

城管和摊贩就像是天敌一样,总是会看到这样的新闻。不过真的要以这样的方式去执法吗?这样真的合理吗,合规吗,甚至是合法吗?通过监控录像不能了解全部的内容,也不敢作出判断。但是我想说,就算是摊贩“恶语伤人”了,我们的执法人员要以这样的方式来回应吗?答案肯定是不能的。

我们先来看看网友们的回应。

众多网友回应:女摊主正当防卫!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二人都在医院接受治疗。希望能够给网友一个回应,这样的事情,也不希望能够再出现了。地摊经济,很多地方大力推广繁华街道。但还是会有这样的新闻让人看了揪心,也许摊主做的不合规,但是不能这样子知法犯法,不能这样暴力执法!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等有了新的消息我们再接着说!

想要购买东西,就是要给钱或者用等价物品交易,只要交易能达成也算是给钱。买东西要给钱,在这个世界上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人是不知道的,就连一些三岁的小孩都知道。但如果不给钱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就拿走,这就算是抢劫。抢劫要要法律责任的,东西越贵,负的法律责任就越高。但如果想着不劳而获,那恐怕没有人能给你,慈善家也不是搞批发的,况且慈善家也是对有用的人进行帮助而一些社会的毒瘤几乎没有人会帮助你。

但就在今天,我看到了一个十分气人的消息。就在重庆一名女子买花生不给钱,在接过花生之后迅速逃跑,正常人的反应肯定就是追了。买东西不给钱,就等同于吃霸王餐。而女摊主一直追着这名妇女,但是女摊主不仅没有追上反而晕倒在地。附近的人发现女摊主之后,第一时间就拨打了求救电话,现场还有人为她脱下外套。但经过抢救之后仍然没有醒过来。买东西不给钱反而导致别人死亡,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这名女子导致了女摊主的间接性死亡,那该名女子要不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呢?根据专业人员的解答,我不在心中的女子没有付款,而中年女人追赶的过程中,该名女子是不知情的,所以从女子主观上是非故意的,在此情形下,该名女子本身不知情。因此,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有人传女子只赔了两万块的安葬费,这看着谁不生气呢?如果不是他买东西不给钱,这名女摊主也会好好的,女团主自己也有家人,她死了之后,孩子和父母怎么办呢?总的来说,这名女子根本没有道德。但凡有过九年义务教育,也不会做出这种买东西不给钱的举动。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看见有人故意不给钱时,及时制止他们。

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的话,那么当然是由这个女子来为这件事进行负责,那么正是因为这个女子买花生之后没有付钱,所以才引发了这件事情的发生,那么所以当然是由这个女子进行负责,那么即使不是因为女子买花生没有付钱引发的最主要的原因,那么也是由这个女子负责,如果说这个女子买花生之后那么给钱了,可能这件事情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说当然是有这个女子,进行负责是很正常的事情

引发这件事情

周先伟这个女子买花生之后没有付钱,所以这个摊主在追赶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这种严重的意外,那么当然是由这个女子的负责,那么即使是这个摊主本身就有这个病痛,在身那么也是由这个女子进行负责那么,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子买花生没有付钱的话,那么这个女摊主就不会去追赶,不会去追赶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就不会发生,所以说这个女子的这种行为是引发这件事情的导火索

没办法的事情

即使是这个摊主本来就有这种病,在身那么很有可能之后也是活不久了那么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的还是这个女子,那么无论什么原因,导致这个摊主出现了这种意外那么这个女子引发了这件事情,那么就应该要负责

总的来说那么这件事情的发生的话,最主要就是这个女子买花生之后没有付钱,所以导致这个摊主去追赶那么追赶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这种严重的事故,所以这个女子当还是要进行负责,如果她买花生之后进行付钱的那么,很有可能这个严重的事故就不会发生,那么就不会有这件事情的存在,当然了,就看这个摊主在居敢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就是因为追赶而发生了这种事情的话,那么就是由这个女子进行负责

在重庆市南岸区执法大队开展当地市容环境整治,水果摊摊主杨某违规占道经营,城管人员将水果抬进店内并责令其不能再违规占道,于是店主杨某心生不满,并与城管发生争执,并演变成暴力冲突,城管人员当场被激怒于是上前殴打水果摊摊主,水果摊主在躲避的过程中,从店里拿起一把水果刀将城管当场划伤,城管的左手有多处割伤的痕迹。

事发之后,当地警方也介入了调查,经过取证和询问之后,最终水果摊摊主杨某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当地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杨某进行警告处罚,但是在抵抗城管追打的时候用刀将城管致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城管在这次过程中构成殴打他人,已经被当地警方进行刑事拘留,这次案件也在进一步审查之中,这样的判决在网上引起热议,也引起网民的一致认可,认为城管和居民一起受罚是合理的。

市民应该遵守城市的管理规定。不能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进行违规经营,这样不仅会影响市容市貌,也会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现在很多大城市都在严厉整顿这些违规占道的行为,也希望我们的市民配合城管的整治,这样也会让我们的城市看起来更加美观,如果每个人都违规占道的话,那么我们的城市将会变得非常混乱。

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城管的培训,坚持文明执法,现在有很多城管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只是一名合同工,所以很多城管人员的素质也良莠不齐,不能很好的与市民进行正常的沟通,而且语言非常粗俗,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和矛盾,不利于城管的执法行为,要建立一个正确的思想观和认识观,维护好和商贩和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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