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男朋友吵架了,因为他妈妈住院了,那天他正在医院,我给他短信,他没回,我就多发了几条,

最近和男朋友吵架了,因为他妈妈住院了,那天他正在医院,我给他短信,他没回,我就多发了几条,,第1张

他现在是心里最脆弱的时候 心情那么差 你还和他吵 他就会想 你根本就不在乎他的感受 不在乎他的心情 不去主动安慰他 理解他 你根本不爱他!

可以换个角度 如果这事你俩互换角色,你想想,如果是你亲人住院了 ,他还整天和你吵,你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谁都不想吵架,但是要拿出不想吵的态度,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相互忍让的,他说你的错,那就是你的错,又能怎么样,你身上又不会少块肉,他本来家里就出事了,你就应该多为他考虑考虑啊,现在这个时候 不是你耍小公主脾气的时候!

除非你也想放弃了,那我前面说的都是屁话!

法律分析:一、弄清生病的一方生病是不是由吵架引起的。判断是不是由吵架引起的要找司法鉴定。如果是,再看病情的严重,达到了法定标准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协商,协调等。如果情节恶劣,造成的后果很严重的,可以提起自诉,是刑事的。如果司法鉴定不是由吵架引起的,就不要提起诉讼为宜,免得劳神伤财,无谓的消耗自己的人力物力等一切你可以想到的诉讼带来的麻烦和损耗。

二、先看吵架是由谁挑起,如果是对方故意的无事生非引起的吵架,看谁更有理。

三、引起吵架是有原因的,但是对方是无理的或者有理却是过分要求,超过了常理的。

四、在吵架的过程中,看对方有无有人身攻击的,侮辱性的,诽谤性的语言和动作,甚至是拉扯等较大的动作。

五、看对方是否在吵架之前就知道了生病一方有心脏病等可能在吵架时可能引发病情的疾病的事实。如果明知对方有可能因吵架而发病还与之吵架,那就有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应该分手,因为两个人互殴到进医院这种事情并不多见,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男友大概率是有暴力倾向,所以为了日后的生活安稳一些,你们两个人还是分开比较好一点,毕竟这次因为两个人意见不和都已经到了住医院的地步,为了下次没有生命危险,还是分手为好。

情侣或者之间吵架,在严重都不能动手,打一架把感情打散一点,时间一久再好的情侣和夫妻也会打成仇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首先是独立的个体,再是家庭和伴侣。想要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要欣赏对方的优点,包容对方的缺点,并且引导对方变得更好。

刚刚恋爱结婚那会儿,我老公一堆坏毛病,冬天不爱洗澡,脱了袜子就喜欢乱扔,但是他很顾家,除了工作就是家里,他重要的朋友都认识我,每次聚餐也会带着我和孩子。不乱花钱,会陪孩子玩,也会做饭,或者洗碗。现在袜子不乱丢了,只是冬天还是不爱洗澡,不过我叫他去洗澡了,都会去。

其实你俩挺合适的都有暴力倾向,你不改自己生气就动手的毛病,分手找其他男人还是意外的结果,毕竟脾气再好的男人被打都会还手。

我们也会吵架,他声音一大我就哭,他就会立马道歉,如果我的错,把他气的不行他锤墙也不会动手打我,我就更不会动手打他了。等他气消了,我就会给他道歉,我们共同的朋友都说我们夫妻两个性格特别合适。我们就是适合过一辈子的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觉得,你们俩似乎还真的是不太合适,还是建议分开为好,各自另行去寻找更好的、少打架的伴侣为好。如果分开一段时间后,双方都把这个习惯给改了,并且还惦记着对方,那个时候可以考虑复合,但是眼下真的必须分手了。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

除非在公开场合,对当事人进行侮辱性的谩骂,促使对方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方可以以侵犯名誉权进行维权。或者你明知对方患有较严重疾病,如心脏病等疾病,仍然刺激对方使对方遭受人身损害则需要赔偿。

吵架被气进医院是否需要赔偿?

吵架把人气住院,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行为人只是正常交流,并无主观上的恶意,导致另一方住院的无需承担责任。如果行为人以公然辱骂等手段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导致对方住院的,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严重的则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明知对方存在疾病不能有较大情绪波动,故意辱骂他人致他人住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105050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1
下一篇2023-11-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