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调节,兄弟姐妹多了,大家就喜欢踢皮球。总是怪父母,父母留给你的遗产多了,凭什么我管呀?你现在混的这么好我这么差,平摊的我根本付不起呀。
农村有一个情况,孩子挺多,但是自己一个人要住老房子,孩子们都住新房子。因为没人去管,也没人想管。老大觉得老二管,老二觉得老三管,逐次类推就成循环。似乎金钱方面的纠葛,几乎永远是亲情达不到的顶点。如果可以的话,挺努力赚钱吧!
虽然好像每家老人的子孙后代都一大堆,好像家庭人多是挺威风的,站在门口人家也会投来羡慕的眼光,但是农村的普遍问题,爷爷奶奶那辈人在当时能让自己孩子吃饱穿暖就够了,教育自然是很缺乏的,也导致老了,就会把人性暴露出来了,虽然也有相处得很好的家庭,但也是少数而已。
老家邻居发生的事情就很现实,一是为了医疗费,二是陪护问题,他家有五姊妹,二男三女,去年老娘(七十八岁)被摩托车挂倒,在医院住院,换一节股关节骨,钱是车主赔,陪护就出矛盾,三个女姊妹照顾方便些,大哥提议她们轮流,日常开销大哥出,开始是最小的妹妹,快到一个星期就在家庭群骂骂咧咧,一大堆理由要回去,大哥就打电话让在广东打工的第二个妹妹回来,二妹也跟母亲吵架,第6天不等人接班就走了,空了一天大哥顶,大姐55岁,说自己也要人照顾,不肯来,后来陪护了3天就出院了,二弟从武汉到湖南老家来呆了4天,娘动手术当天下午返程,后续处理,等等一切都是大哥在办。大哥说这老母亲生场大病大家都现原形了,唉,不说了,说起来都是泪。
1、把双方请到派出所,分开来询问,通过询问大致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如果双方都没有伤,教育后释放;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无伤,把两个人叫到一起,协商医疗和赔偿等善后事宜;
2、把谈话和协商的内容写成笔录,请双方过目后确认签字;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如果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如果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
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人身伤害,比如双方只是用拳脚踢打对方,很快便被劝止,则打架行为只是普通纠纷,不违法,也不涉及民事赔偿。
打架行为造成一人或多人受伤,但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受害者可请求肇事罪赔偿民事损失,这种类型的打架属于行政违法案件、民事纠纷案件。
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打架行为造成一人或多人受到轻伤以上损害或者打架行为情节严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比如聚集多人在公共场合打架,持续时间长,造成交通堵塞,则构成聚众斗殴罪。
打架拘留几天?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农村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表现,以往的纠纷主体一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但现在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纠纷日益频繁。
原来的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农村的乱集资乱摊派、土地第二轮承包、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生产经营性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
扩展资料
纠纷出现因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调整步伐加快,村民内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也随之加快,社会矛盾也必然显现出来。主要原因有:
1、农村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基层,特别是边远山区,一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具体表现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私人承包范围扩大,为争水、争地、争承包权发生矛盾后,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济,而是靠私力救济,轻则骂、重则打、急则杀,有的仅为小孩吵架、家畜、林地等方面小事,斤斤计较,引起邻里不和。
2、一些基层干部对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没有时间顾及民间纠纷问题;有的认为农村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纠纷问题是“软指标”。
没有把正确处理纠纷作为新时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来认识,没有人人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来认识,没有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只是满足于开会、发文件,过于形式。
该协调的不协调,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这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造成工作不落实的状况是化解纠纷不力的主要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农村民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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