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成立律师调解室

怎么成立律师调解室,第1张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律师调解广泛覆盖,根据《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律师调解工作的通知》,结合首批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工作开展情况,拟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调解工作室申请设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设立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二)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年度检查考核合格;

      (三)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鹿城区、龙湾区等地设立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需有执业律师30人以上,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等地设立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需有执业律师12人以上,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原则上应设立至少1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室。

      (四)曾被授予“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温州律师业“做强做优”创先奖称号的律师事务所优先,参与法院调解、公益性调解达10次以上并成功办理5件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优先;

      (五)律师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具有八年以上执业经历,积极参与行业管理与社会公益,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具备规范的律师调解室硬件建设,包括制度、标识、收费标准上墙布置,对外形象展示等。编制律师调解案卷、业务流程、文书规范,明确案卷评查、律师调解员管理标准。规范律师调解收费,根据律师调解案件的分类、标的,参考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相关规定,制定律师调解案件收费指导标准。

      (七)接受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局与温州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委派、委托调解纠纷、日常管理及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律师调解员申报条件

      (一)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执业年限五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执业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

      (三)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原则在10人以上。

      (四)在知识产权、金融、公司股权、医疗、劳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专长的律师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时间(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填写申报表(附件1)后于8月10日前向主管县(市、区)司法局申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查、核准后将符合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律工处备案。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参加的律师填写申报表(附件2),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zslsxh@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邮寄至市司法局律工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与公平正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有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

第四条 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

  (二)尊重当事人依法选择纠纷化解途径的意愿;

  (三)便民利民,快捷高效;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五)预防与化解相结合。

第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纠纷风险预防、排查分析、依法处理等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应当加强联动配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

第六条 承担纠纷化解职能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建立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纠纷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纠纷化解工作的人员、制度和必要条件,健全多层次、全覆盖和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责任体系。

第七条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纠纷多元化解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公序良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第二章 化解主体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当地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加强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促进纠纷化解组织发展,建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机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纠纷化解职责,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类基层力量开展纠纷化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劳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依法纳入预算,对人民调解组织及其调解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或者补贴。

第九条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开展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完善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协调工作平台,为纠纷化解提供联动保障。

第十条 人民法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平台,依法开展纠纷化解引导、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调解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完善参与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有关纠纷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推进治安调解,完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纠纷化解工作。

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规范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在行政职权范围内得以化解。

  推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市(州)、县(市、区)在纠纷易发多发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行业性、专业性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等参与纠纷化解工作。

第十四条 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财政、文化旅游、发展和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工作,培育和推动本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本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建立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辖区内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村(居)民委员会和人民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力量,开展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

第十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管理员、村(社区)工作者、法律顾问等,就地预防、排查、化解纠纷。

第十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和工商业联合会、贸易促进会、法学会等团体发挥各自的组织优势,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第十九条 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纠纷。

  商会、商事仲裁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商事调解组织,调解投资、贸易、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领域的民商事纠纷。

第二十条 引导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加人民调解组织担任人民调解员;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调解纠纷;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引导、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法参与行政调解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可以依法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的行业自律性的人民调解协会。人民调解协会依照章程发挥行业指导、监督作用,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典型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调解协会可以依法设立综合性或者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跨区域、跨部门纠纷或者行业性、专业性纠纷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将纠纷多元化解和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纠纷源头治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纠纷化解工作委托给其他依法成立的纠纷化解组织承担。

第三章 化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事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防,并根据评估结果,依照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和重大群体性纠纷。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将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依法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期。

第二十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纠纷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分析工作制度。

  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并逐级报告情况,健全纠纷源头发现和预警机制。

  对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应当重点开展纠纷排查和调处;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应当同步开展纠纷排查和调处。

第二十七条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依托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协调工作平台,建立纠纷风险等级评估、分级分类处理和办理结果反馈等制度。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实行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调解组织逐级递进调解纠纷,形成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分流、调处、管控纠纷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八条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相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多发性、群体性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进行研究,从源头上、制度上提出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对策建议,督促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二十九条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健全纠纷化解单位、组织之间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纠纷调处、权益保障、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形式,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纠纷。

第三十条 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程序衔接,依法通过委派、委托、邀请、移送等方式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第三十一条 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对当事人纠纷化解申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解决;

  (二)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应当做好解释、疏导、移交工作,引导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单位、组织提出申请;

  (三)对涉及多个单位、组织职责范围的,可以共同办理,必要时提请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协调办理;

  (四)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或者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可以提请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协调联动化解。

第三十二条 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在受理纠纷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纠纷化解途径的时效、成本和风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方式化解纠纷。

第三十三条 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化解途径,按照下列次序进行:

  (一)引导和解;

  (二)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和解不成的,引导调解;

  (三)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或者纠纷不适宜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选择其他非诉讼或者诉讼途径。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先行处理的,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先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可以调解其他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委派、委托、邀请、移送调解的纠纷。

  人民调解组织对当事人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之间的纠纷,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广的纠纷,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或者行政争议,依法可以由行政机关调解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解;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解的,应当主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依法选择其他途径解决。

  行政机关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应当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并及时向上一级机关和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报告。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依法可以由行政机关裁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职权进行裁决。

  行政机关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并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救济途径。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依法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可以引导当事人和解或者进行调解处理,或者经当事人同意邀请相关单位、组织参与调解;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其他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选择相关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处理。

第三十八条 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依照规定引导当事人和解或者调解。

第三十九条 调解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与纠纷有一定关联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助调解,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心理专家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律师、相关专家或者其他第三方,对纠纷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审计、鉴定或者对纠纷处理进行咨询、评估。调查、审计、鉴定结果或者咨询、评估意见供调解参考。

第四十条 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供社会救助。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应当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有关责任制考核和工作考评。

第四十二条 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完善调解员培训机制,推动调解员专业化建设。

第四十三条 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和纠纷化解单位、组织探索建立纠纷化解信息共享制度。

  鼓励纠纷化解单位、组织利用互联网和其他新技术,通过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

第四十四条 各类调解组织应当实行调解员回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员应当自行回避,但是经当事人一致同意由其调解的除外:

  (一)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调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当事人要求其回避的,调解组织应当及时更换调解员。

第四十五条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劳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不得收取当事人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定,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报酬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履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职责进行监督。

第四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有关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或者上一级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予以通报、约谈、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有权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纠纷化解领导责任制的;

  (二)未建立或者未落实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的;

  (三)负有纠纷化解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纠纷化解申请的;

  (四)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纠纷不及时的;

  (五)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最多18字)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来对前段时期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 经验 教训,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下面是我给大家精心挑选的 工作 总结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20__ 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 元旦 ”、“ 春节 ”、“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 教育 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 心得体会 ;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 措施 ,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2016年,锦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现将本年度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本设施建设

 为了更好地建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这“第一道防线”,调委会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实现了有调解室、有办公桌椅、有资料柜等各类硬件设施,社区调解室也基本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安排和布置。调委会人员名单及 岗位职责 、调解程序、调解纪律等均按规定上墙公示,使纠纷当事人在接受调解时能感受到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

 锦江社区2012年10月换届选举以来,以社区治安副主任担任调解主任、另外两位副主任担任调委会副主任,社区干部为成员,拥有社区调解员7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4人,虽然调解员的学历比较高,但社区调委会还是很重视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经常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先进经验和相关文件等,使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提到很大提高。全年无发生调解员因违反纪律被投诉事件。

 三、加强业务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社区调委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落实。调解人员责任目标明确,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集体讨论,一般纠纷在一天内反映到调委会并进行调解,遇到重大纠纷或紧急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 报告 ,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2、完善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锦江社区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认真做到调解档案一事(件)一卷,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各类档案,逐步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档案。

 3、开展法制宣传,狠抓工作实效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为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 法律知识 宣传,组织居民参加法律知识讲座,还采用了宣传专刊等宣传方式,积极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促进了社区法制建设。

 4、强化调解职能,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社区调委会努力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运用“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症下药讲实效,解决矛盾找关键,法理第一为人民”的调解口诀、 “快、正、巧”三字经、“温馨调解法”和“换位思考法”,年内社区调委会共受理纠纷12起,成功12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

 社区调委会本着“共建和谐社区”的信念,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断往的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户”,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我__ 村是一个地处深山区以林果为主要收入的小村。现有__ 人,__ 个自然村,__ 名党员。虽然山区偏远人员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关系复杂,各类民事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村庄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__ 村三个文明及新农村建设,我__ 村于__ 年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几年来,调委会在__ 镇党委和地方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4起,调解成功23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询64人(次)。为维护__ 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村的改革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村调委会先后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村调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王东风担任,委员由支委赵克信、王玉琴担任。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产队长为调解员。目前全村有调解信息员4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__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下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月度工作,讨论研究疑准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24小时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4、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制度,根据村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调解工作做的好专干的和信息员进行表彰,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大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__ 村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村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作为村调委会,是村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村民__ 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树无人管理。村民__ 在未经__ 授意的情况下管理了这些树木。等到秋收,__ 未经__ 允许摘收了这部分山楂。__ 知道后找到村调委会要求解决,经过调查处理,__ 返还了山楂,__ 补给__ 200元工钱。

 三、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调解工作取得胜利的保证。

 多年来,镇党政工领导对我__ 村调委会工作极为重视。广大群众也给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间发生纠纷都积极主动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间,纠纷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纠纷也不易激化。村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查,调委会虽然人员变动,但运作机制不变,工作效力不变。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

 话说,打铁还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调委会人员的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作风过硬、知法律、懂业务、顾大局、有事业心责任感、热心为职工家属服务的调解队伍。所以说,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调解纠纷的质量,调解人员如不加强学习,不懂业务、法律知识缺乏,说外行话,办外行事,矛盾和纠纷不但调处不好,有可能还会引起激化。调解人员还要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于说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不怕得罪人,工作扎扎实实,一身正气,使调解工作真正成为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成为上级领导处理村民内部矛盾的有力肋手。

 多年来,我__ 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大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我们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勇于开拓,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维护__ 村的全面稳定,发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_ 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强乡村民调组织和队伍建设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内涵,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三、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

 2015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20_ 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____ 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率10____ ,成功率达9____ 。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____ 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____ ,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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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求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也要做好工作总结,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仅供参考!

 第1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

 巨龙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巨龙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7月29日巨龙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巨龙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2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

 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4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4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14年14月14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第3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市、区、街道政法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社区民调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的带领下制定了民调工作计划,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引导居民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区稳定。

 1、充分利用社区职能作用,加大对辖区的管理力度,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社区市民学校、法制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工作,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学生们受到面对面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以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毒品和邪教对社会的危害性。

 3、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增强居民的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观念。

 二、做好稳控、民调、帮教、帮扶、信访等工作。

 1、广辟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不安定因素,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可能发生影响的问题,正确疏导矛盾,化解各种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和防止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

 2、做好“三种人”的管理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要逐人一一登记造册,建立相关人员的档案,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及时掌握人员的出、入情况,并定期上门核对。

 3、社区居委会大力支持群防群治工作,社区民调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并对其发生的事情及时解决和处理,配合社居委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尤渡社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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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特约合作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司法局《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普法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在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举行。此次,成为第三调解室合作律师事务所,家理律师事务所携手《第三调解室》栏目和建国里社区,共同拉开了“律师普法进社区“活动的新序幕。

《第三调解室》制片人王壮壮、主持人何国锋、主编刘培根,建国里社区党委书记张欣,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轶律师、执行主任姜鹏飞等共同出席了本次授牌仪式,为家理律师事务所授牌。

《第三调解室》制片人王壮壮在致辞时表示,第三调解室与家理律所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易轶律师与多位家理律师长期担任《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为节目中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对易轶律师和家理律所表示了感谢,并指出,《第三调解室》95%的调解案件都是家事案件,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家事法律服务且业界口碑良好,节目的主线走向和家理的专业方向完美契合,更看好进一步的合作给双方带来的前景。

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经为100000余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成功办理3000余件婚姻家事案件,作为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特约合作律师事务所,律所内姜春梅律师、马赛男律师、张萍律师、苗莉莉律师等多名主讲律师,深受广大观众欢迎,也得到了台领导的高度认可。

建国里社区党委书记张欣在发言时表示,非常看好本次“栏目+律所+社区”的三方合作模式。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自2018年底成立后,一直与社区党委密切联系,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至今,家理党支部与建国里社区党委合作,已开展过多次“律师送法进社区”“联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张书记高度赞扬了家理律所一贯走在公益普法活动前沿的公益精神,和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态度,也非常感谢易轶律师和家理律所用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尽心尽力帮助社区居民答疑解惑。

第三调解室律师事务所——家理拥有50多位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其创始合伙人、首席律师易轶已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深耕了10余年,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专业声誉。家理律师团队里既有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多年的前法官,还有多位执业超过10年的资深家事律师,在大量家事案件的历练下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实时掌握全国各地婚姻家事审判的总体趋势,熟悉不同家事法官的审判风格,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发展方向,对案件结果有着敏锐预判力。

易轶律师介绍,社区党委的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第三调解室》节目采用也都是真实的案例,节目初衷就是真真实实为老百姓做点儿实事儿,而家理律所自成立之初就始终以“只为家的幸福”为愿景,都是为老百姓解决家庭的矛盾和困难,家理愿意发挥自己的强项优势,为百姓提供最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

在发言最后,易律师表示,今后,家理律所将背靠建国里社区、携手《第三调解室》,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全心全意为社区群众解决家事纠纷,并帮助更多的家庭在解决困难,重建家庭信心,重建家的幸福。她诚挚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到家理来坐一坐,为了共同的初心,为老百姓解决好家里的事儿,有相关法律问题请登录家理官网咨询,家理提供免费婚姻家事咨询服务。

  2017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通过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强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社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90宗,其中大部分矛盾纠纷都是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这些矛盾纠纷在我们调解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社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远程教育平台等,举办4场法制讲座,观看了多场普法知识视频;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社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 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平安社区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社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2017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

 人民调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区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以确保青奥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第一目标,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以化解重大社会矛盾为载体,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工作中健全和完善了“一个中心”、“两张网络”、“三级组织”、“四个机制”、“五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创新人民调解组织。我们定期调整全街道5个调委会,落实了人员、阵地、印章、登记薄等,指导各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并加强对二个驻派出所调解室的工作指导。二是在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查,查缺补漏,规范案件登记和协议书制作,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办案质量。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青奥会在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扎实开展了“四项排查”和“基层基础工作排查”。四是加强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2014年元月9日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在江宁万达酒店召开产品促销会,合肥分公司的直销员靳志侠突然晕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者家属要求给付死亡补偿金、丧葬费、死者父母供养抚恤金合计888247元。而公司认为靳志侠与我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适用公伤死亡赔偿条件,双方存在很大分歧。家属在闹市区拉横幅,在店堂内烧经纸,放花圈。严格影响我辖区经营、治安环境。我司法所为保一方平安,建国所长多次找双方当事人交谈,并召开了十多次的协调会,最终公司一次性补偿靳志侠家属合计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五是运用合理的工作方法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居,大事不出街”要做好调解工作,还要善于运用合理的工作方法,要维护了居民利益,又要得到了驻区单位的信任和支持。如淮海路社区祠堂巷小区24-28号是市糖酒公司八十年代盖的老楼,很多设施过于陈旧,不能适应现代生活需要。40户居民共用一只总水表,每月水费摊到二元多一度;吃的是水箱水,既不卫生也不方便;一到夏天,居民用水紧张,洗澡要到深更半夜;楼前平台下就是糖酒公司的破车棚,上面堆满了居民因发泄而乱扔的垃圾,太阳一烤,散发出熏人的恶臭,整个二楼如蒸笼一样。居民多次找单位协调均无结果,抵触情绪越来越大。为了妥善处理这个矛盾,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糖酒公司、房管所、自来水公司,走访居民住户了解情况,并召开数场协调会,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寻求解决矛盾的途径,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由糖酒公司出资并联系房管所、自来水公司,帮助每户居民安装分表、抄表到户,并改用直供水,居民同意糖酒公司翻新车棚,并承诺不再乱扔垃圾、砸汽车,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及周边环境。双方利益都得到了保护。六是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每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处,截止10月31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531件,调解531件,调结529件,调解成功率99%。七是参与街道中心工作,积极投入到“大干一百天”工作中去,每天提前一小时、每周六全天下社区参加百日大扫除。

 总之,一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这将是我们下一个年度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力争在下一年度更加凝心聚力,更加加倍努力,在年底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精选4篇)

 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下面是我收集的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欢迎阅读。

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1

 现为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西城街道司法所长的王xx,11年来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的行政职能作用,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剪,裁断一桩桩纠纷,使西城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西城办事处连年被授予“防邪、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平安示范乡镇”,“平安街道”等荣誉称号;工作单位西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曾获司法部优秀所,省级文明所,巴州区“青年文明号”;西城草坝街社区调解组织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西城辖区有3人被司法部、四川省评为标兵调解员、优秀调解员。

  摸清实情找准思路

 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地处巴中繁华市区,成立于XX年,辖4个社区居委会,13个居民小组,常驻人口69万人,暂住人口32万人,驻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48家。王xx自那时起担任街道司法所长,面临辖区下岗再就业人员多、进城务工人员多、弱势群体多、民间纠纷矛盾多,“四多”现状给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针对这一现状,她不怕困难,走访社区和居民,很快摸清了辖区基本情况,她用心梳理出明晰的工作思路。积极建议并争取得到了西城街道党委、办事处一班人高度重视,首先从调解队伍建设、人员素质提高、灵通纠纷信息、落实责任和奖惩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三个月不到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局面。有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各调解网络协调运转,几年来多次受到省、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表扬和肯定。

  用心调解任重道远

 人民调解就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剪不断,理还乱”费力不讨好,是调解员最大的忌讳。如何扬长避短因势利导搞好西城人民调解工作,她反复琢磨认真学习研究,总结出一套有目共睹的工作经验和方法,用她自己的话说必须做到“五要”:

 一是认识要提高。

 三方面的认识,一个不能少。一方面多汇报多请示,提高各级党政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深刻认识。二方面提高人民调解员对自身工作的认识,调解是基层自律、至高无上。三方面是让群众认识调解处理问题,方便快捷、公平合理,从而普遍受欢迎。为了提高这三个方面的认识,王xx三年来写出工作请示、报告、调解案例、经验调查文章30余份;培训教育调解员9场次,宣传鼓励先进调解员3人获各级表彰;积极宣讲人民调解政策,在社区打出了“有纠纷,来调解”的便民承诺,公布的调委会电话成了民间的“110”。

 二是队伍要无私。

 “心底无私天地宽,有事放心让你管”,纯洁的队伍才能办公道的事,是老百姓朴素的追求。所以她积极推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考察公示、社区聘任”的公推公选办法,把社区责任心强、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优秀楼院长、社区“五老”及社区有一定威信的人员选拔进来,确保了基层调解组织有机构、有人员。四个社区的调解队伍一组成,就受到当地群众的公认。

 三是公信要树立。

 “公生明、廉生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原则处理大小纠纷,讲政策、讲法律、讲事实,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大大提高了西城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20xx年3月,西城70岁老人刘先厚因家庭赡养纠纷,四处上访指责其幺女夫妻不尽责任,矛盾激烈惊动公安及媒体。王xx立即指导相关人员参加对其家庭纠纷进行调解,苦口婆心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履行赡养协议时再度起纠纷,刘老汉一时怀疑起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作用。王xx再次找到刘老汉和他幺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翻开法律文件规定,指明人民调解在法律中的地位作用,若再不履行诉讼法院时将得到确认后强制执行。让他们父女都明白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度,这场家庭赡养纠纷也在人民调解中得到了化解,并缝补了撕列的亲情。

 四是调解要及时。

 灵通纠纷信息直接影响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及不及时、调解难度升不升级、调解成功率和巩固率高不高。王xx坚持从XX年起推行在社区楼院小区设置纠纷信息员,建立了信息员定期排查反馈、重大活动期间排查反馈和发现纠纷及时报告制度,确保了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处,主动揽事上身。调解员的手机、座机向辖区居民公开,也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居民。

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

 路北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xx年5月,因辖石德铁路以北而得名,辖区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南至石德铁路、北至北外环、东至滏阳河、西至前进大街(其中,何庄乡所辖村除外),下辖12个社区居委会,现有人口59690人。多年来,路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明晰“平时如战时、战时如平时、平战结合”的工作思路,把功夫下在平时,融入日常,做到队伍建设常态化、矛盾排查常态化、纠纷化解常态化、法律宣教常态化,织严织实织密调解网,筑牢辖区矛盾调解第一道防线。

  一、建强组织机构,健全调解网络,夯实基层调解基础

 工作中,街道调委会大力争取党工委支持,严格按照“五落实、六统一”标准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在街道设立了调解室、接待室、办公室、司法调解庭等,在12个社区均建立了专门的调解室,为居民提供调解服务。裕康社区的舒心吧、利民社区的谈心角成了居民有了烦心事最爱去的地方。建立健全了三级排调网络,同时,把社区部分有责任心、热衷调解工作的退休职工,四零五零人员、低保户充实到社区调解员队伍中来,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网络。目前,街道共设专、兼职调解员近千人。

  二、规范制度,强化培训,做到队伍建设常态化。

 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街道调委会制定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建立完善了接案、登记、调解、归档、回访等制度,实行日排查、周汇报、月总结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另外,为提高调解水平,做到依法调解,街道调委会每年定期举办排调员培训班,并连续几年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交流活动,各社区调解员轮流上台“以案说法”,相互交流学法用法体会,目前共开展30余次。

  三、创新机制,前移关口,做到矛盾排查常态化。

 近年来,街道调委会不断探索社区风险评估和提前预警工作,创新推行了民情发现机制,及时掌握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一个微信群。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微信群,随时接受居民对社区各方面情况的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2、一本日志。12个社区主任人手一本《民情日志》,记录居民反映情况,并每月开展家访,充分了解居民的家庭情况及服务需求,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3、一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街道、社区、楼院共同就辖区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拟定解决方案。

 民情发现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激发了调解员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了矛盾隐患及时掌握、有效解决。20xx年10月,化肥厂家属院地下室内下水管道老化渗漏,大量积水涌入地下室,即将淹没楼道电表箱,极易造成电表漏电打火。楼院长及时发现这一情况并反馈,街道与社区积极协调,第一时间找来抽水设备进行清除,消除隐患,保障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源头入手,有情操作,做到矛盾化解常态化。

 只有从源头上疏解矛盾纠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作中,调解员坚持换位思考,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尽己所能地去帮助协调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一方面充分利用楼院长、社区义务调解员与群众朝夕相处的优势,以情感人协调解决邻里纠纷。红光社区的景园广场进行整修时,部分居民因在广场内种有菜地而不让施工,义务调解员赵大妈充分发挥自己和种菜居民是老邻居的优势,走西家、串东家,做好每户居民的工作,社区调委会协调施工方对居民给予一定赔偿,最终使工程得以顺利施工。

 另一方面,针对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纠纷,依法积极向上协调帮助解决。20xx年,石油社区居民顾文泉的爱人在深州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一直没有给予赔偿,反而多次进京上访,致使顾文泉情绪激动,多次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街道调委会介入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帮助顾文泉申请了低保和水电费减免,解决经济上的燃眉之急。随后街道调委会与市政法委和深州法院取得联系,共同商讨解决顾文泉的司法救助问题,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xx年年底前法院判决赔付的34余万元垫付到位,顾文泉对街道工作深感满意并万分感激。

  五、灵活形式,标本兼治,做到法律宣传常态化。

 调解纠纷只是治“标”,提高居民法纪意识才是治“本”。为此,街道调委会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学校等各类活动,利用板报、宣传册、悬挂条幅等形式在各居民小区进行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法律政策宣传。同时,规范社区律师坐班制,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案件等服务。目前,已累计培训居民5000余人次。各社区调委会也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宝力社区促邻里和谐开创了“邻里连心卡”、“好儿媳,好公婆”评选活动,京华社区创办了“邻居宴”、“和谐园区喜事多”主题院会等活动,为和谐邻里关系搭建了更高的平台。目前,辖区居民学法用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逐年上升。

 多年来,街道调委会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十几年来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近3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辖区内未出现一起进京赴省非正常访,无重大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宁、居民安乐!

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3

 汉沽管理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xx年9月,下辖4个居民委员会和1个环境管理站,辖区常驻居民18万人,有个体工商户538个,驻区单位193家。我街道在管区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了辖区大局的稳定。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

 一是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了振兴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社区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社区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在4个社区和环境管理站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调解小组,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建立了联防、联控志愿者队伍150人,社区老年志愿者120人,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继续发扬社区干部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利用节假日进行义务劳动,美化社区环境。为了适应工作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办事处制定完善了工作调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提合理化建议制度。同时每名社区干部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和来电、来信、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居民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社区工作行为,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振兴街道办事处及时做好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居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

 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

 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

 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创业里社区陈某和范某是多年的邻居,范某女儿、女婿下岗,迫于生计,在家中蒸馒头卖,烟筒飞出来的煤灰飘到陈某的院中,给陈某生活带来不便。陈某找过范某几次,但都没有结果,陈某一气之下找到居委会。社区干部耐心倾听了事情的原委后,不是急于找到范某而是在第二天找到范某。首先进行分析,劝说他,邻居陈某已经很迁就他了,又批评范某态度不好。然后又到陈某家劝说,讲明范家迫于生计,才在自家中蒸馒头卖,应给予理解,并替范某道歉。

 在双方达成谅解后,我们制定了调解协议,由范某改造烟筒,加上除尘设备,每天清理烟尘,不再影响邻居。两家相安无事,和好如初。广盛里社区居民魏某和陈某也曾因魏某搭建猪舍一事影响了两家关系。社区干部为这事做了大量工作,并动员了双方的社会关系做劝说工作,但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陈某的儿子在唐山部队服现役,今年“八一”建军节时,我们请陈的妻子来开座谈会,街道干部又乘机做其工作,在我们的真情感动下,陈某妻子最终同意了魏某搭建猪舍的请求。

 几年来,在街道社区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69起,调解率始终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33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居民上普法课,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今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8次,受教育面达400人次。向居民发放新《信访条例》5000余份,加深了居民对新条例的认识。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反对邪教,幸福安康》2期、《信访条例》2期,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居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各社区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如广盛里社区居委会在居民经常聚集的12个居民户房山上,分别喷上了“广盛里社区居委会宣传栏”字样,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开辟了中小学生第三课堂,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活动,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创业里社区与区第一小学联合开展了“小小楼长”志愿活动,旨在通过参加公共设施管护、发放宣传资料、帮孤助残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社区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

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4

 xx镇位于xx县东南部,东接xx,南邻xx,行政区域面积16916平方公里。全镇现辖xx个行政村xx个社,20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镇现有人口x户,x人,其中农业人口x人。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近三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镇、村、社三级调解网络,积极、认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全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三年来,xx司法所共建立人民调委会xx个,其中镇级调委会1个,调解员7人,专职调解员2人,村级调委会23个,调解员115人,专职调解员46人,xx镇调解委员会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

 一是成立了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全镇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全镇范围内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在全镇行政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

 二是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和农村基层体制改革之机,对全镇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

 三是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三年来,xx镇调解委员会坚持每年举办四次以上全镇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经常组织调解员们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精研调解技巧,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三年来,全镇各种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走司法程序解决,防止矛盾的激化,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镇没有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成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工作方针落到实处,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每月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做好各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对排查出或已发生的纠纷案情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及时介入调解纠纷。

 我们对于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通过反复解释、动员、宣传、调解、处理,一一化解矛盾。自20xx年以来,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996余件,其中20xx年432余件,疑难及重特大纠纷10件;20xx年434余件,疑难及重特大纠纷425件;20xx年截止5月20日,调解纠纷130件,疑难及重特大纠纷6件,由于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做得好,几年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出现激化事件,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地维护了xx镇的社会稳定。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通过工作实践,xx镇调解委员会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保证,加强调解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做好民间纠纷调解,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但更深刻地认识到: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调解工作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

 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13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月活动中,都由镇主要领导领头,由司法所具体负责,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横挂大幅横额,张贴标语,开展法律咨询,利用墙报、版板、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三大纠纷”的调解程序,土地承包法、婚姻登记条例、交通法及实施细则等,简明地在公示栏列举、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方便了人民群众,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劳资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深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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