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空搁置物,悬挂物掉落侵害他人的责任,民通意见及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均确定为过错推定原则,即当造成损害结果时,物之所有人被法律直接推定为有过错,他负有向法院证明其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且指正出谁是过错人则败诉。
对于问题中的情况,如果无法查明是谁的物落下砸人,则整栋楼的所有业主均需承担安份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商业楼宇则更承租公司负赔偿责任(业主视情况可能要负补充责任),此一问题的处理方式其实不单有过错推定的法律规则,更蕴含了公平责任原则,可以说是公平责任原则导出了过错推定规则的适用,也就是说人身的健康与安全受到侵害是最需要补偿的,为此如果无法确定掉落物的归属,则毋宁要求整个楼的业主连带来进行赔偿,当然业主可以通过证明物非自己所有并指正出是谁所有或是谁所谓来进行免责,当无法证明或不愿证明时(通常是不愿指正),则安份承担赔偿责任
你们俩也应该算是一对小夫妻了,夫妻之间有挣有吵没有问题,可是冷战的话会瓦解两个人的感情得,好好解决,找一个很好的默契度和他讲开讲清楚,相信他会大度理解你的,自己的感情应该好好珍惜,好好往下走,珍惜眼前人,提前祝你新婚快乐!
吵过架,而且那次吵的特别厉害。
原因是因为我弟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可是我爸妈不分青红皂白直接给了我一巴掌,这种正男轻女的行为真是太令人气了吧,我实在忍不住,有事,就和他们大吵了一架。
在我12岁那年,爸爸妈妈有事出去了让我照顾五岁的弟弟,弟弟当时正处在特别调皮的年纪,他趁我上厕所的一会功夫,居然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当时也把我吓坏了,这可怎么办呀,爸爸妈妈回来弟弟肯定少不了挨揍啊。
爸爸妈妈回来后,看到弟弟打碎的花瓶,不问青红皂白直接给我一巴掌,爸爸的五个手指头直接印在了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特别的疼痛,当时我眼泪直接就流了出来,再看看真正做错事的弟弟,躺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同样是一个父母生的,为什么差距就这么大啊,难道就因为我是个女儿。
当时我忍实在忍不住了,直接哭着和父母吵了起来: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又没做错事情,平时你们让我做什么我做什么,我从来不敢做错事情,可是为什么每次弟弟做错事情,你们总是冲我发火啊,难道他所犯的错误都需要我来买单啊……
妈妈当时对我不依不饶的:对,你说的对,就应该你买单,谁让你没把弟弟看好的……我的妈妈真的不讲理啊,当时我连死的心都有了,我怎么会出生在这种家庭中啊,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子该有多好啊,这样是不是也会像弟弟一样得到相同的待遇啊。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父母对我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处处针对我了,可能是因为我长大了吧,看到我有出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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