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晚枫
1
麻花姑娘和板凳先生是我介绍认识的。
麻花刚刚研究生毕业,专业学得很冷门,文物考古,在考古所工作。她妈妈怕她在古迹现场考着考着顺便把自己考了,担心的来找我帮忙介绍对象。
我正发愁哪里去找一个男人调配的时候,板凳的妈妈来问我有没有合适的女生,可不可以给她儿子板凳介绍一个。
我说有,就向她介绍了麻花的情况。板凳的妈妈很满意。
麻花的妈妈说麻花很内向,不喜欢说话,平时除了和文物打交道,和人基本无交流。我开玩笑说躺在棺材里几千年的人不算人?她翻个白眼呸呸。
板凳是个中学语文老师,大概课堂上的话还没讲够,来到我铺子上一直说个不停,内心满是对麻花的期待,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期待,他说很喜欢看《盗墓笔记》。
麻花起初约定在博物馆见面。麻花的妈妈听到带“馆”一类的场所都很反感,麻花又改在咖啡店见面。麻花妈这才欣慰的点点头。
见面那天,老天爷都知道很重要,又是打雷又是闪电又是下雨,像是在为麻花和板凳亲切会晤由衷感动。
下午要吃晚饭的时候,板凳满脸兴奋,脚上生风的来到我铺子里,说我骗他。
我皱着眉头说,看你满面春风的样子,我骗你个鬼。
板凳说,麻花根本不像我说的那么腼腆内敛,那伶牙俐齿的劲头,他都说不过她。
我“哦”的点点头,心想原来麻花还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可能以前没有遇见对的人,所以开朗的性格埋在了古代遗迹里。
板凳拉着我的手,不断的感谢,说他很喜欢麻花,等他们稳定了就请我吃饭。白捡一顿饭吃,我当然满脸堆笑。
2
二十四小时后,天气晴朗,蔚蓝的天空白云浮动,微风拂柳,扬起的柳稍都开始羞涩。
铺子没有客人,我慵懒的躺在沙滩椅上摇着蒲扇乘凉,一声低低的如兔般的“你好”把我喊醒。
我抬头一看,是麻花。
她低着头,抿嘴笑,脸上的酒窝挂着彩虹。
我半开玩笑的问,是不是要来感谢我这个媒人?
麻花点点头,在柜台上放了一盒桃片糕,白色糕片上还冒着热气,说是她妈妈才做的。我拿起一块吃了一口。
麻花说,其实板凳不像我说的那么开朗,那么话多。他有点内向,两个人在咖啡店里坐了半个小时才开始聊天。聊天采用简单的你问我回答方式,两人聊得很愉快。
听麻花这么一说,我手里咬了一半的桃片糕掉落地面。
麻花走了好长一截路,转过头向我挥手,“谢谢枫哥,我很高兴。”转身消失在斑驳的柳树阴影下。
我却很担心,这两个奇葩到底是在和谁相亲?
3
双方的妈不愿意了。板凳妈跑来说介绍的麻花不靠谱,麻花妈跑来说介绍的板凳不喜欢。
板凳妈问麻花妈,麻花看起不像你家的。
麻花妈问板凳妈,板凳跟你一点都不像。
然后两人在我的铺子上吵得不可开交,惊动了社区民警和新闻记者。我顺便在摄像头前好好地宣传了一下我这家开在社区的麻将馆,欢迎大家光临。
为了给双方的妈有个交代,我不得不进一步了解两人相亲对象的情况。
板凳已经和假麻花牵了手。假麻花玲珑小巧,比一米八几个头的板凳矮了一个头,两人走在路上略带反差萌。
假麻花穿着很卡哇伊,像是东瀛来的,唱着日语版的《漂洋过海来看你》。棕色长头发扎成丸子头,总是带一副墨镜,像为了是隐藏睡眠不足的黑眼圈,穿的裤子露出脚踝,板凳妈嫌她买的地摊货会缩水。
假麻花是淘宝店主,阿里旺旺旁边有两个皇冠。板凳妈说她工作不正经。
板凳每天牵着她的手从我铺子前经过,她依偎在他的胳膊上。他伸手把她搂得很紧,九月的天又不冷,搂那么紧干嘛。
我抬头一看,板凳的妈站在阳台上往下看,脸上弥漫着阴云,气生得很明显。
眼看着两人变热恋,我单独找板凳谈了一次话。
我说,我很为难,麻花是我介绍给你的,但是被淘宝截了胡,你妈妈现在要我还他一个单身狗的儿子,我还不出来。
板凳说,枫哥,我和她是认真的。她就像是我走丢了灵魂,让我三魂七魄归位;又像是照亮人生路的太阳,走到哪里都有亮光;还像是遮挡牙齿的嘴唇,让我不那么寒冷。
我点点头,说,你可不可以说人话。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严肃的放下,枫哥,你放心,我妈你不要管她,更年期的女人有两个特点,其中一个就是看不惯人谈恋爱。
板凳继续凝重的对我说,还是要感谢我,如果不是我,他就不会认识淘宝。那天淘宝看他一个人坐在咖啡厅,走过来问他是不是张板凳,他一眼就看上了她,想都没想就说是的。
这是老天爷给的缘分,任何人都抗衡不了老天爷。
板凳走后,我其实在想一个问题,更年期的女人另一个特点是什么?
4
麻花和假板凳也在一起了。两人谁也谈不上主动,经过我铺子的时候,都显得很娇羞。
他们从来不牵手,麻花双手总是抱着书,假板凳手里也总是抱着麻花的书。麻花每天要看很多书,我心想这怎么谈恋爱呢?
麻花妈说,他们天天在书房看书,谈什么恋爱。以为她找了个对象,没想到找了个书童。
假板凳是个码农,在一家跨国企业里干技术工作。麻花说,她是维修文物的,码农是维修电脑的,都是维修,两人很合拍。听到这句话,麻花的妈妈很生气,她只想麻花找一个会修心灵的,给她补上那门恋爱课。
麻花和码农其实看起来很般配,两个人都内向,两个人都喜欢看书,两个人都不喜欢压马路,两个人去的地方也很一致。
周末的时候,他们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以及文化馆轮番去。以至于麻花妈听到“馆”字就恶心。我默默的把我的麻将馆改成了棋牌室。
码农偶尔周末在图书馆开信息技术方面的讲座,在二楼;麻花偶尔周末在图书馆开历史文化方面的讲座,在三楼。两人周末过得很开心。
麻将妈在我面前哭诉和指责了好多次,说我害了麻花,我无可奈何的找麻花谈话。
我问,麻花,你是不是喜欢他?
麻花点头,不说话。
我问,麻花,你是不是觉得和他很合拍?你们兴趣爱好都一样,已经成为不能分开的革命友谊了?
麻花点头,不说话。
我问,麻花,你妈妈不喜欢他,让我重新给你介绍一个,你看怎么样?
麻花摇头,不说话。
我问,麻花,你可不可以开口说一句话。
麻花点头,不说话。
我问,麻花,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麻花两眼放光,开口说了话。
那天,她坐在咖啡厅等板凳,等了好久板凳也没来。恰好隔壁座的码农也在等人,等了很久也没人来。两人隔了一张桌子面对面的坐着,中间隔了两个座位的空气。
相互看了两个小时。码农鼓起勇气坐到了麻花这一桌,问麻花是不是来相亲的,麻花点头。码农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拿出一本书问麻花看不看。
麻花点头说看,于是两个人在咖啡厅昏暗的灯光下像是大学上自习一样看了一晚上的书。
自习结束,码农把麻花送回了家。麻花问他,以后愿不愿意继续陪她看书。码农愿意。麻花抿嘴笑着进入楼洞,酒窝上印着灯影。
码农站在楼下看着楼层的灯由下往上亮起,又由下往上熄灭。听到一声门响,才转身离开。
我笑着说,麻花,你喜欢他就要加油。麻花问我怎么加油?
爱情这件事情,就像是跑一万米马拉松,前面不能冲太快,跟上节奏,中间一定要平缓,跟上队伍,最后一定要冲刺,才拿名次。
麻花似懂非懂,她说,我们在看书的时候,总是能坐在对方的影子里,感到非常安心。不晓得这个算不算爱情。
我说算,这是属于你爱情,因为,是你坚持等来的。
麻花离开的背影很温馨,码农第一次在我面前牵了他的手,两个人都把手藏在袖子里。
秋天,又不是好冷,我想。
两人踩在地上翠黄的树叶上,很有节奏,像是钢琴在演奏。
5
麻花妈和板凳妈看着自己的子女谈恋爱,越看越不舒服。
两人又在同一时间找到我,让我把最开始的小伙子和姑娘重新介绍给他们。我指了指两人,最开始介绍的就是你们各自的子女。
麻花妈看到板凳的照片,嘟着嘴很嫌弃,说,长得很软弱,还不如麻花现在谈的码农。
板凳妈看到麻花的照片,翻白眼很排斥,说,穿得像村姑。还不如板凳现在谈的淘宝。
然后,为了子女们的颜值和状态,两人又吵得不可开交。这次引来了麻花和板凳,还有码农和淘宝。
板凳对麻花说,让你妈省省吧,我才不会喜欢你这种干物女。
麻花对板凳说,我也不喜欢你这种软饭男。
淘宝很愤怒,双手叉腰凶狠的喊麻花再说一遍,表现出的气势汹汹巾帼不让须眉。码农上前一步挡在了麻花面前,像是一座大山保护了娇羞的花朵,淘宝立即收了手。
麻花和板凳各自把自己的妈带回家。
小区里,我看到码农和淘宝见了面,两人说了好多话,又像是在吵架,看样子很熟悉,又像是敌人。
6
最了解你的人是枕边人,最讨厌你的人也是枕边人。在乎你所以才要了解你,了解你所以才会讨厌你。
码农和淘宝是一对情侣,关系属性是前男友和前女友,曾经住在一起。
板凳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很愤怒。麻花知道了他们的关心,很伤心。两人都和对方分了手,坐在小区的庭院里发呆。
我站在铺子里,看着他们从早上坐到中午,又从中午坐到晚上,相互不理谁,相互又不离开。
码农和淘宝一前一后来找他们,他们不理会。两人失望的前后脚来到我的铺子里看着他们发呆。
我指着空着的麻将桌,建议他们不如打场麻将。码农摇摇头,给我讲故事。
7
码农和淘宝一点也不合适,他们大学就爱开始谈恋爱,但总是谈崩。他们谈崩的方式很独特,那就是冷战。短的一个月,长的一年。一年的冷战抵得上分手了。
短暂的青春时光就这样在漫长的冷战中度过,他们都觉得很不甘心。于是在半年的冷战期过后决定见面谈一谈。
地点就在麻花和板凳相亲的咖啡厅。
淘宝先到,坐在窗子边无聊的看风景。看到一位男生从远处走来,一楼上到二楼,进入咖啡厅找个位子坐下,饶有兴致的拿出手机拍照发微博。
看了好久,她决定上去搭讪,她心里蹦出潜意识,他一定就是在等她。
男生就是板凳。
码农呢,走进咖啡厅就看见淘宝和一位男生聊得火热。转身想走的时候,淘宝做了个动作,是分手的动作。
他沉重的心突然就释放了,原本他来也是和她分手的。他看上了一位姑娘,姑娘和他一样,偶尔在图书馆开讲座,她在三楼,他在二楼。他听了姑娘一节课后就喜欢她了。
站在咖啡厅门口,他看见那姑娘坐在另一张桌子上。
他选择不离开,大着胆子走向姑娘所坐的另一张桌子。
淘宝见码农没有要走的意思,免得节外生枝,向板凳建议离开。
他和她擦肩而过,她和他相遇了。
8
我把这个故事分别讲给板凳和麻花听,他们沉默。
我不断翻滚着麻将牌,对他们说,胡牌的方式有很多种,可是要做成“龙七对”却不是那么容易。那么多副牌,不断地碰撞和旋转,你怎么知道哪两张牌会组成一对?遇见了合适的,一定要抓住,不要打出去了才后悔的说,本来我可以做成“龙七对”的。
板凳蹭的站起身来,向门外跑去,边跑边打电话问淘宝在哪里,他来找她。
麻花坐着没动,我问麻花打不打麻将?麻花摇头说不打。我指了指麻将馆后花园说,后花园有人想打。
后花园的人走进屋子,问麻花,三缺一,要不你把阿姨喊下来。
麻花抿嘴笑,低头很羞涩。
我说,你们是家搭子,我一个外人,多半会被你们坑。
两个人站在我的棋牌室里面,面对面不说一句话,只是笑。麻花抿嘴笑,酒窝里藏着温柔。
我很自觉的退了出去,站在门口想,他们又不打麻将,又不喝茶,占了我的地方谈恋爱,要不要收他们茶水钱?
爱情这件事情,归根结底还是人来谈,性格各异,爱情有别。你有你的女神,我有我的女神经,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有些爱情,感觉对了一刹那就能决定终身的相伴;有些爱情,就算看到前面有堵墙也要去撞得头破血流。
有些爱情,介于两者之间,不温不火,不疾不徐,从远处慢慢走近又徐徐走向远方。有些爱情,是它选择我们,而不是我们选择它。
因为,有些爱情,就是等来的。
《御姐归来》中艾米尔和胡娜在商场吵架是在第3集,因为胡娜的嘲笑引发了争端。
第三集剧情:
何开心嫌弃艾米尔身上的汗臭味,于是艾米尔用何开心的衣服做了几件保姆服。方格来找何开心,希望他帮自己打探肖妍和王特之间的关系。
何一坤送夏青青去医院,被何父派的人跟踪拍照。艾米尔逛街时遇到了胡娜,遭到对方的嘲笑,于是刷了何开心的卡。
扩展资料艾米尔
是EMT国际金融财团董事长的独女兼唯一继承人。和娇生惯养的千金白富美不同的是,国内出生,国外长大的成长经历,造就了她独立、果敢的性格。
在父亲逼婚之下,悄悄“潜逃”回国的艾米尔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成为顶级时装设计师的梦想。
剧情评价:
《御姐归来》中的艾米尔进入何开心家当保姆,两人不知不觉地互相爱上了对方,并携手化解了两个家族、两代人之间的恩怨与隔阂。
这对欢喜冤家在同一屋檐下的嬉闹斗嘴、艾美尔率真个性引发的种种笑料,何开心机场追爱的浪漫表白,都成为观众津津乐道的精彩片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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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仙花比喻储孩:多情、想你、自尊、自信
不是用水仙来比喻爱情,是用水仙来比喻女孩
问题二:茂盛的意思是什么
问题三:阳春白雪指什么生肖 答案是蛇
在十二生肖中,蛇是唯一的冷血动物,所以生肖属蛇的人都有冷静的一面,他是不善与人吵架。从前据说有一个人养八条蛇,称之为八兄弟,有一天,他必须外出二个月才能回来,告诉蛇不要乱跑,结果二个月回来之後,发现八条蛇均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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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剑枫依然微笑,“没有,从来都没有,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哈哈-哈哈,这世间的女子只是我手掌中的玩物罢了,你也不例外,我是一个无心无情无爱之人,所以也不会爱上任何女子,你自以为相貌天下无双,才情天下第一,但终究逃不过我的手掌心,成为了我的俘虏,可悲啊,我竟然找不到一个对手,一个令我心伤的对手,世间女子皆以拥有我为荣,赶都赶不走,你也不例外,我真的很想知道被抛弃是什么感觉,老天为什么这么残忍都不让我尝试一下呢。”
樱花球体里的凄厉笑声越来越尖锐,“晨剑枫,你不要太嚣张了,你以为我不敢下杀手,你错了,凡是练了樱花劫的人早已经心冷情绝了,我今天是不是会放过你的,我要为天下女子除了你这个祸害,你就受死吧!”晨剑枫被一阵阵的樱花层层包围住,他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了,在他的周围充满了异常的芬芳,是樱花的香味,这种香味多像是她身上的香味啊,他的嘴角渐渗出一丝蓝色的血。晨剑枫一如一张树叶一样飘忽的坠落于地,他脸上的表情很安详,没有痛苦,没有埋怨,了无遗憾的样子。的眼睛映出一副美丽的画面……
春天四月的季节,天气融和,一个白衣公子风度翩翩立于一座樱花庄园之前,白折扇轻扇风流,眼神里流露出焦急之意,不多时只见一个芳龄约二九的女子着粉色衣裳从侧门偷溜出来,他的嘴角立时显出一抹动人的笑容,这名女子见到来人,立时脸上浮出一抹羞红的晕,低着头兀自摆弄着衣角,白衣男子轻牵伊人柔荑,“樱儿,真是难为你了,每天为了见面还要瞒着你师傅偷溜出来,可是我真的好担心啊,如果被你师傅发现了,你会不会受到惩罚啊,听说樱花教的教规很严格!”被称作樱儿的女子柔柔的摇头,将食指竖于白衣公子的嘴唇前面,眼中满是动人的深情,“剑枫,为了你就是被逐出师门,我也是心甘情愿的,要不你还是带我走吧,我真的不想过这种每天盼着相见,度日如年的日子了。”晨剑枫的眼中流露出一丝难意,转而搂住樱儿说道,“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保证你一定喜欢。”
眼睛被布盖住,剑枫牵着罗樱的手,当布被撤走时,樱儿呆住了,天哪,难道除了樱花庄之外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别有洞天的地方,绿绿的草坪,到处是飞絮般飘飞的樱花,在空中轻舞飞扬着,在两个粗壮的樱花树下还有一个秋千兀自飘动着,罗樱跑上前去,惊喜的问道,“这里,我好喜欢,谢谢你枫哥”樱儿竟然说得泪流满面。剑枫又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还有呢,看这里,这里有几间小屋子,是我亲手建的,虽然简朴了点,可是全部都是我对你的心意噢,春天我们可以一起出去踏青,感受着春天的气息,夏天我们可以一起在屋子里看屋外的雨,像串成线的珍珠,一粒粒的掉落在你我的怀里;秋天,我们一起看枫叶红了,也是满天飘飞的感觉,如梦如幻;冬天,白雪晶莹,我们可以堆雪人,打雪玩;最最关键的是这些樱花经过我的细心改良,现在是一年四季都会开放,只要你喜欢,给它一个吻,她们统统都会为你而开放,只要有爱,她们就会开放。”罗樱惊奇的发现那些樱花竟然在瞬间冒出花骨朵,然后开放,绽放出花蕊,吐露芬芳,不过片刻,又是满天飘飞的樱花>>
问题七:待我长发及腰,梦里北国雪飘举伞独上孔桥,一夜江水浩渺什么意思 《待我长发及腰》由于正亲自填词,著名音乐制作人徐子崴作曲,表达了一段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一段一往情深的守候等待。这首充满爱意的抒情歌,通过尚雯婕独特浓郁、金属质感的嗓音演绎,感动之余,更赋予了歌中女子一份骨子里的刚强,使整首歌曲表达上多了一层对爱情的坚守。
作为湖南卫视年度大戏《美人制造》的编剧,于正老师毫不吝惜地赞美了尚雯婕演绎的主题曲,他表示“我的小儿女情怀在尚雯婕的演绎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磅礴气概”。
据悉,待我长发及腰的真正出处是《十里红妆・女儿梦》,作者是何晓道,又名小道,浙江宁海人,1963年生。
中文名称 待我长发及腰 外文名称 To my long hair and waist 所属专辑 待我长发及腰 歌曲时长 04:49 发行时间 2014-08-12 歌曲原唱 尚雯婕 填 词 于正 谱 曲 徐子崴 编 曲 关天天 音乐风格 流行,抒情 MV导演 杰哥 歌曲语言 中文
目录
1 起源
2 造句
3 尚雯婕单曲
起源编辑
“待我长发及腰”出自一对情侣照片的描述。这对情侣在英国剑桥大学留学,在中国“众鑫丝”(汽车脚垫)被欧盟提出反倾销调查时,为中国企业义务提供法律援助。两人的照片被贴在当地的华人论坛上,因“男才女貌”的形象受到国内外华人网友的热捧。[1]
贴出的两张照片中,一张是中学时期,当时女孩略显青涩,头发不长。另一张两人穿着学士服,女孩出落得亭亭玉立,长发披肩。有网友为此照片配诗:“你陪我从齐肩短发到腰际长发,那么我陪你从纯真青涩到沉稳笃定。”并作评论:“待我长发及腰,少年你娶我可好?”[2]
造句编辑
由网络诗人“祖灵圣者”填词如下
(男)待尔长发及腰,吾妻归来可好?看遍天下依依草,皆无吾妻飘渺。
几经繁华依旧,却无留恋今宵。行遍天下亦逍遥,惟愿与卿同老。
(女)待我长发及腰,尔来寻吾可好?观遍人间君子遥,皆无尔之逍遥。
几经世间仍枉,却话虚度今宵。何处明了意凌霄,永愿与君偕老。
由网络诗人“ 多情神父” 见仿作虽多,佳作却少,特填词如下
待我长发及腰,桃花依旧妖娆。 去年燕子早还巢,远乡少年可好?
梦里朝阳浅笑,何愁折柳村桥。 良弓轻马意逍遥,千里云山独啸。
待我长发及腰,青梅已转黄梢,暮烟还卷暑气燎,更是相思难熬。
凉阶看星过桥,又怕银河浪高。 阻断牛女两边焦,一夜泪洒葡萄。
待我长发及腰,红叶几多寂寥。 冷菊无魂香难凋,尘满画堂懒扫
向晚绣帘远眺,小楼对月独箫。 烛残曲黯渐魂消,清泪由它多少。
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红妆铺陈十里桥,羡煞邻里村媪。
倾酒但敬相邀,挑灯醉看阿娇。 鸳鸯被暖度春宵,此生陪君同老。
由网络诗人“清颜落落”填词如下:
待我长发及腰,与君相约溪桥。山间薄雾暗萦绕,清风拂过眉梢。
帘外翠竹清高,皓月不问今朝。把酒抚琴醉良宵,莫道红尘客少。
待我长发及腰,金榜题名可好?对镜梳妆戴玉骚,只博檀郎一笑。
舞姿展尽妖娆,梨花暗自轻飘。洞房花烛杯相交,携手今生到老。
待我长发及腰,月高春寒料峭,满院落花谁祭扫,亭前道路遥遥。
清泪洒落衣角,发丝乱如荒草,夜夜留梦朱颜憔,今生情何时了?
待我长发及腰,隐于市野可好?青山绿水映石桥,几缕炊烟袅袅。
闲逸绣针轻挑,庭前花锄种草,午后清茶淡香飘,一纸经书细瞧。
由网络诗人“醉梦天涯”填词如下
1 待你长发及腰,红梅白雪轻飘。相思怎比相守妙,莫等残阳西照,再把心事相表。
相识已是痴扰,相恋再把心交。哪管前尘风萧,余生但愿晴好。
由人气写手“哲蛮”填词如下
1 待我长发及腰,东风笑别菡涛。参商一面将报,>>
问题八:樱花的含义是什么? 日本被誉为“樱花之国”。每逢春光明媚之时遍植整个日本列岛的樱花树,花团锦簇,五彩绚丽,人们便会成群结队地来到樱花林中欣赏烂漫的樱花,享受日本所独有的樱花所带来的那种文化氛围。人们身着和服,微笑面对,享受的不仅仅是大自然的春天,也享受着生命的春天。 在日本比新年更热闹的时节在4月,因为4月是樱花盛开的时节。一进入3月,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就开始盼望着樱花的盛开。等到天气转暖,第一朵樱花终于在料峭的春风中绽开笑脸,一年一度的赏樱活动便从此拉开了序幕。报纸上,电视里,不断传出“某地樱花盛开”、“某日举办樱花祭”的消息,欢天喜地的日本人装扮一新外出赏樱,女人们穿上和服,小孩子花枝招展,连宠物们也穿红著绿,喜气洋洋。随着樱花由南向北次第开放,整个日本列岛便沉浸在一片花的海洋和节日的喜庆之中。一树树的樱花,彷佛一团团粉红的云,飘在山坡上,马路边,公园里,庭院中,甚至田野的沟沟壑壑间。4月的日本充满了樱花的味道,无论是公园或是街道,都遍布盛开的樱花树,使得如盆景般精致的日本越发显得娇美了。 樱花作为一种风景,一种象征,甚至一种精神,已成为日本特有的文化。日本语中,“樱时”就是指樱花盛开的时节,也就是春天。樱花热烈、纯洁、高尚,严冬过后是它最先把春天的气息带给日本人民,日本 把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15日定为“樱花节”。在这个赏花季节,人们带上亲属,邀上友人,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席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在春天樱花盛开的时候,到樱花开得最灿烂的地方,一边吃着寿司,喝着日本酒,一边陶醉在漫天飞舞的“花吹雪(はなふぶき)”中,是日本人一年里最重要的事情。 赏樱花的习俗 樱花在日本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在奈良时代(710-794年)说到花就是指梅花,到了平安时代(794-1192年)樱花成了主角,咏樱花的歌比咏梅花的歌要多五倍。赏樱花是日本独特的赏花方式,日语写作“花见”,每当春天樱花季节展开之际,群聚于各地赏樱名所,席坐粉白花树下,大家举杯高歌,谈笑春日,尽情捕捉烂漫春光。“花见”一词甚至被纳为英文专有名词,拼写为Hanami,意为日人赏樱盛宴。 日本很早就有了赏樱花的活动,七世纪持统天皇特别喜爱樱花,多次到奈良的吉野山观赏樱花。另外据说日本历史上的第一次赏樱大会是九世纪嵯峨天皇主持举行的。日本人赏樱的习俗则一般认为源于平安时代在宫中举行的樱花宴,当初赏樱只是在权贵间盛行。庆长三年(公元1598年)3月15日,丰臣秀吉在京都醍醐寺举行的赏花会(历史上称“醍醐の花见”),以其豪侈华丽而名标史册。 而花见普及到平民百姓中,成为日本平民百姓的年中行事则是江户时代(1603-1867年)以后的事情,江户时代是日本历史上的鼎盛时期,可谓“国泰民安”,老百姓丰衣足食以后,便开始关注精神享受,盛开于早春的樱花从此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靓点,于是从江户时代开始,赏樱发展为春季的民间活动,并最终形成传统的民间风俗。 赏樱花的盛况 作为日本的国花,樱花深受日本人与游客的喜爱,目前日本的樱花种类共有300多种,多为红、白两色。樱花由南往北依次盛开,就如一片粉色的云彩由南往北飘过整个日本,最早可以观赏到樱花的是冲绳岛,而最姗姗来迟的樱花则是全日本最寒冷的北海道。 春季的日本,从三月初的九州开始,直到五月中旬的北海道为止,一路由南而北,这一条“樱花前线”推进到哪里,樱花就轮番张扬到哪里,热闹的樱花宴也由南而北蔓延。樱花的花期不长,盛开的时间一般为10天,由全绽到花谢只有三五天,一旦遇到下雨,灿烂樱花可能翌日就划下句点,虽然花期短暂,日本人还是热热闹闹地设宴庆祝,宛如一场快>>
《犬夜叉》故事梗概:
大妖怪犬大将斗牙王与人类公主十六夜的儿子——犬夜叉,因为自己半妖的身份受到人类与妖怪的排斥,为了成为真正的妖怪而想得到四魂之玉;
而巫女桔梗为了保护和净化四魂之玉,运用灵力不断与前来抢夺四魂之玉的妖怪战斗而犬夜叉也看到了渴望过平凡生活的巫女桔梗。在不断的相互了解中,两人相爱了,并最终约定利用四魂之玉的力量,把犬夜叉变成人类,守护使命结束的桔梗也可以回归到平凡生活。
但是,在约定的日子里,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变故。被假犬夜叉袭击而受到重伤的桔梗在背叛的愤怒中,用尽力气把犬夜叉封印在御神木上,然后带着四魂之玉在火焰中死去。悲剧就此拉开序幕。
500年后的现代一个普通的少女——日暮戈薇,因为自己身体里的四魂之玉,被妖怪百足妖妇强行拉入食骨之井中,跌入犬夜叉被封印后50年的战国时代,与被封印在御神木上的犬夜叉邂逅,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解开了少年的封印。
在随后与妖怪的战斗中戈薇的箭射中了四魂之玉使之散落成碎片。一心想变成大妖怪的犬夜叉无奈之下跟能看见四魂之玉的戈薇,不得不陪伴着戈薇去寻找四处飘落的碎片,寻找四魂碎片的旅程就此开始了。
中途碰到了七宝、弥勒、珊瑚并与他们成为了伙伴,这些伙伴都有着悲惨的遭遇,小狐狸七宝的爸爸被雷兽兄弟所杀害,所以来抢戈薇手中的四魂之玉,后来犬夜叉杀掉了雷兽兄弟替七宝报了仇。无家可归的七宝便跟随犬夜叉他们一起开始了寻找四魂之玉碎片的旅途。
弥勒的家族从祖父开始被奈落下了风穴的诅咒,右手掌上的洞可以无限吸进任何东西,最终连自己都会被吸入消失。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因为这样失去了生命。弥勒便想抢到四魂之玉杀掉奈落解除诅咒,同时为家人报仇。
此间遇到了犬夜叉他们,互相了解后,结伴同行。珊瑚是身为妖怪退治屋的除妖师,被奈落陷害,全村人被杀害,自己的家人也被让奈落控制的亲弟弟杀害,还被奈落挑拨说是犬夜叉所为,便找犬夜叉报仇。
经过和犬夜叉的一番战斗了解真相后,互相成为了朋友,一起踏上了旅途。之后,他们在与奈落的斗争中一起成长。
扩展资料:
《犬夜叉》创作背景:
高桥留美子于1978年出道,1996年开始连载《犬夜叉》,在之前的作品都是以搞笑喜剧为主,而在创作《犬夜叉》的时候就已经想好要创作一部很有故事性,就是她所说的日本时代剧,开辟新的境界。
相比《福星小子》《乱马1/2》基本上都是由一话完结的短篇搞笑漫画构成的。《犬夜叉》并不是搞笑作品,简单说就是可以"动刀动枪的战斗",因此"刀"就是很重要的元素了。
在开始画"战国时代"的时候,作者为了再现那个时代的风景,曾参考了一些土建和过去的画,但无法保证正确的画出吻合那个时代的画,因为漫画中没有标明是哪一时间,就创作角度来说,战国时代是一个相当自由的舞台。
《犬夜叉》男主角 犬夜叉 人物简介:
西国犬妖斗牙王与人类公主十六夜之子,人类与妖怪所生的半妖,因自己半妖所以从小受人排挤,为此犬夜叉想要得到四魂之玉的力量成为完全的妖怪。与同父异母所生的兄长杀生丸,并没有兄弟之情。
在跟日暮戈薇、弥勒、珊瑚、七宝等同伴一起收集四魂之玉碎片的过程中不断成长,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而又温柔善良的半妖,并跟朝夕相处相恋的现代少女日暮戈薇共同结束了四魂之玉的命运轮回,走到了一起,和大家一起共同迎接未来。
《犬夜叉》简介:
《犬夜叉》是日本漫画家高桥留美子于1996年11月27日开始在《周刊少年Sunday》杂志上连载的以描写战国童话故事为题材的长篇漫画,于2008年6月18日完结。
故事背景设置在日本战国时代,主要讲述的是初三女生日暮戈薇偶然通过自家神社的食骨之井穿越时空来到500年前的日本战国时代妖怪与人的混血半妖--犬夜叉,为寻找散落于各处的四魂之玉碎片而展开的冒险之旅。
-犬夜叉 (高桥留美子著作的漫画)
在遥远的奇幻森林中,有一个四季王国。这个王国有四位主人,分别是:春姐姐、夏哥哥、秋妹妹和冬弟弟。每三个月,他们会按照春夏秋冬的顺序来到人间,给人们带来欢乐。
有一天,秋妹妹从人间回来。她骄傲地对着大家说:“人们都说秋天的枫叶最美,秋天的果实收获得最多。啊,他们觉得在秋天是最幸福的!”其它的季节听了,心里可不高兴了。于是,他们争论了起来。
春姐姐慢条斯理地说:“人们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所以,春天应该是排第一的!”夏哥哥暴跳如雷:“胡说,排在第一的应该是夏!夏天的大西瓜最香最甜,夏天的运动项目最多,奥运会就在夏天举行。”
不等夏哥哥说完,冬弟弟大声叫道:“我看,你们都是胡说八道。给予人们幸福最多的季节应该是冬!冬天的小朋友们堆雪人,打雪仗,多幸福啊。而且喜气洋洋的春节就在冬天。”
大家各执己见,谁也不让谁。“停,别吵了。”夏哥哥说:“这样吧,现在我们分手,各自去一个村庄,看看到底哪个村庄的人最幸福,好吗?”“好!”大家全部同意了。
第二天,他们各自出发了。春姐姐去了东村,夏哥哥去了西村,秋妹妹和冬弟弟分别去了南村和北村。过了几天,他们在一个十字路口见面了。春姐姐抢先说:“听听吧,我给东村带来了春天。万物复苏,百花齐放,人们都赞叹说:春天是最美好的。”夏哥哥很不服气地说:“哼,你们的村庄都没有我的西村幸福。我给西村带来了夏天,炎炎夏日里在树阴下吃着大西瓜乘凉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啊。”秋妹妹骄傲地说:“真瞧不起你们。你们看,我给南村带来了秋天,果实累累的秋天是最好的。”“我这个小孩比你们都强。我给北村带来了冬天,白雪一片的冬天是最让人快乐的。”冬弟弟争着发言。
可是没过多久,各个村庄都传来抱怨声:东村的春雨太多了;西村的大地太干了;南村的冷风太强了;北村的温度太低了……人们都在开始怀念四季更替的日子。四季兄弟姐妹失望地离开了自己的村子,回到了四季王国。他们伤心地说:“看来我们都没有给人们带来幸福。”
“不,每个季节都会让人们幸福。”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啊!大自然爷爷!”大自然爷爷看着大家,慈祥地说:“冬天的冰雪化作了春天的雨露,夏天的阳光孕育了秋天的果实。只有你们遵守自然法则,相互合作,才会给人们带来多姿多彩的世界。”
于是,四季兄弟姐妹回到了人间,根据自然法则互相合作,终于给人们带来了幸福和快乐。
早朝后,宫中突然响起了丧钟,忙着扫雪的小黄门,赶忙停下了手里的扫帚,肃立默哀了。钟声传入了天牢之中,高相一宿都没睡,自以为已经保住了爱女的性命,心愿已了的他,含着泪,安静地等待着被杀头的结局。
高相在听到丧钟声以后,轻轻叹了一口气,缓缓地站起身来,瞧着外头那么好的阳光,自言自语道,“这是谁又死了?”说完,他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因为高相即将死去,他免不得有一种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之感,哪怕这个死去的人,是害死他的豊朝皇室中人。
不过,高相一垂头,一下子就想明白了,最近,豊朝皇室中并未有人病入膏肓,皇帝、太皇太后这些有年纪的人身体也很硬朗,那会是谁,溘然长逝?!难道是身为贵妃的如意?皇帝刚刚拿她的性命来要挟过我啊!
高相猛地抬起头来,眼中失神道,“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高相下意识地就不相信,皇帝明明答应我了!要保全如意的性命!再说了,她还没到生育的日子呢!不过,高相还是悬着心,细细地数着钟鸣声,他想用这丧钟到底响了多少下,来确定死去的那个人的身份与地位,来安自己的心——千万不要是我的如意才好!
就在高相一脸呆滞地数钟鸣声,好确定过世的人的身份和地位的时候,李承鄞亲自提着食盒,走了进来,他淡淡道,“这是贵妃的丧钟,高贵妃小产血崩,薨逝了。”
这里出现了细节,高贵妃不是已经被废为庶人了吗?为一个庶人的死,有必要来敲这专属于豊朝皇室的丧钟吗?还有就是,如意昨天早晨就喝下了堕胎药,很快就血崩死去了,她大出血死去的时候,身边连个嬷嬷都没有,更不要说太医(绪娘堕胎的时候,身边就有接生嬷嬷,皇后确定了她必会小产以后,又派了御医过来,才保下了一条性命),如意、还有她孩子的尸身,不过是被送堕胎药的几个宫娥拖出华熹殿而已,她们还忙着擦完满地血污,眉头都不皱一下,那为什么到了第二天,豊朝皇室反而敲了这丧钟?
这只有一个解释,就是这是李承鄞的设计,李承鄞知道,高相之所以进宫,认罪认死,全都是为了保全爱女的性命,那我偏偏就要在你死之前,明确地告诉你,你的如意已经死掉了,而且,她还是小产血崩,受了很大很大的罪,死掉的!这丧钟声,不过是李承鄞取信于高相的一个媒介,是李承鄞特意吩咐的,为的就是诛高相的心。李承鄞知道,就是皇帝赏了高如意一碗堕胎药,害死了她,皇帝也恨透了高相,哪怕我私底下叫人去敲这丧钟,皇帝知道了,也不会多说我什么,当初,我一把火烧了承天门,害得那么多平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皇帝不就没说过我一句吗?所以,天神为了惩罚这样心狠手辣的李承鄞,故意让他最最爱重的小枫当着他的面伏剑自刎,小枫把她自己的脖子都割了,颈血飞溅,李承鄞来给她摁,摁都摁不住,天神让小枫极端痛苦、极端惨烈地死在了李承鄞的怀里,为的就是要叫上了战场的李承鄞毫发无损,可是他的心,却极端痛苦、极端惨烈的死去。
那么,这自然而然地就引申出另一个问题,李承鄞为什么非要这样来诛高相的心?高相已经一败涂地,马上就死,让他怀着一个虚幻的希望死去,让他死后见到爱女的魂魄才知道爱女已经被杀了,不行吗?
李承鄞这是在发泄他从小枫那里受的委屈,还有他从小就积攒的愤懑,当然,最主要的是为了小枫。因为昨晚满怀热忱的他,刚刚挨了小枫的刀子,在一刹那从天堂堕入地狱,彻底地生无可恋,李承鄞这只白眼狼王,没有那个胆量对小枫发泄(他甚至打算用小枫亲手杀了他的方式来叫小枫顺憋在她心里的气,小枫不肯杀他,他还很失落,觉得自己丢掉了证明自己和顾小武一样爱她的机会),因为歉疚也没有对瑟瑟发泄,便非要把这口气出在败在他手上的高相身上,才痛快。
这是李承鄞一以贯之的套路,在整部剧中,只要小枫给他气受,李承鄞屁也不敢吭一声,转过头就找别人发泄。非但剧鄞如此,书鄞也是如此。书鄞是在丽正殿强奸了小枫,小枫鬼哭狼嚎了好久,要顾小五来救他,把书鄞给彻底激怒了,到了第二天早晨,书鄞见到小枫哭湿了枕头,气都顺不过来,就想要安抚小枫,哀求小枫说他以后一定会对她好,想让小枫忘了那个顾小五,被小枫讥讽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顾小五!”小枫还说,“顾小五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你永远也比不上他,你以为你这样欺负了我,我就会死心塌地跟着你吗?这有什么大不了,我就当是被狗咬了!”书鄞听了这样的话,脸上的血色都没了,本来皮肤白皙的他,脸色变成了难看的青,就像是病人一样透着死灰。小枫本来以为书鄞会和她争吵,或者把她逐出去,再也不见她,可是书鄞什么也没说。
然后,小枫就回了她自己的寝殿,小枫一走,书鄞立马把火撒在了小雪的身上。因为书鄞知道,小雪是裴照送给小枫的,小枫非常怜爱小雪,书鄞便以为,他在小枫心里,不要说比不上远在天边的顾小五,就连近在眼前的裴照都比不上,于是怒火攻心的书鄞,一把抓住了小雪,把它摁在了水里,先是活活地呛死了它,又随手丢在了池塘里。书鄞杀完了小雪,立刻开始为自己找退路——万一小枫要是知道是我杀了小雪,她会怎么看我?于是书鄞特意等到第二天,才派人以采菖蒲的名义把死去的小雪带回小枫身边;又特意等到第三天,才去外国使臣那里要了一只和小雪一模一样的猫,给她送来,为的就是装作他提前不知道小雪死去的消息,以洗白自己。
之前,书鄞就叫永娘给和他决裂的小枫架了秋千,来哄小枫开心,要知道,之前小枫很喜欢荡秋千,可是他小学鸡和小枫吵架,说荡秋千轻薄率性,东宫里是没有秋千的,可是这秋千架上了,小枫反而不玩那个了。(事实上是恢复记忆的小枫彻底抑郁,她连出宫去玩都没兴趣了,不过,因为她不想出宫,所以一直都没发现,书鄞在软禁她,怕她消失,不要他了这个事实。)然后,裴照就送了小枫小雪,小枫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和小雪在一处,把书鄞怄得半死。书鄞对如何讨好小枫这件事束手无策,出于对小枫极端的占有欲,他亲手虐杀了小雪;又出于对小枫的爱,他忙不迭地送了一只和小雪一模一样的猫来哄小枫开心,希望能让我送的、她一定会喜欢的猫来陪伴挚爱,就像我陪着她一样。
因为书鄞刚刚强奸了小枫,他怕他把猫给小枫,小枫不要,于是高高兴兴捧着猫的书鄞,到了小枫寝殿门口,又停下了脚步,经过一番思量的他,只叫他的小黄门给小枫送去,他自己在门外听消息,好根据小枫的反应再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这是一个比对,之前,他让永娘给小枫架秋千,但是他自己并没有搭理小枫,因为他还在耍太子的矜傲,不肯主动求和,只想默默地对小枫好。现在,他终于克服了太子的矜傲,肯主动向小枫示好,还又怕小枫不知道他在讨好她,又怕自己出现在她面前惹她烦,她不肯接受自己对她的好。)小枫却连书鄞来了,就在门外都不知道,她看也没看那只猫一眼,因为小枫想起了刚刚死去的绪娘,因为小枫怕自己怜爱这只猫,会再次害得这只猫死掉。书鄞立刻就怒了,他认定,哪怕他不出现,小枫都因为恨我,烦我,迁怒到这只和小雪一模一样、本该讨她欢喜的猫身上。但是,书鄞还是一声都不敢吭,他非要把怒火发在赵良娣身上,于是他把杀小雪这个罪过嫁祸给赵良娣,彻底洗白了自己,为了取信于小枫,他还刻意掩饰了小雪是先被活活呛死才被丢进池塘这个细节,只陷害赵良娣说,是她身边的宫娥把活着的小雪丢进了池塘,最后,赵良娣就被书鄞毒死了。
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总是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不管是书鄞还是剧鄞,他们两个在小枫面前,真的是费尽心机地要讨小枫的欢心,却反而因为他太有心机,太狠辣,把小枫越推越远了。他们都不懂得小枫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剧鄞最后发动了对西州的战争,在剧鄞眼里,他只会对小枫看重的人施恩,要是小枫不看重,剩下的一切都可以被牺牲掉,所以,他一定会留下小枫亲人的性命,一定会留下小枫的母国,以免小枫伤心;一定会在小枫回到他身边以后,再对西州施恩,就像书鄞封小枫的父亲为定西可汗那样,来哄小枫开心。可是剧鄞已经不再是当年为了救豊朝平民,屠灭丹蚩的顾小五了,天下苍生在他眼中命如蝼蚁,他可以牺牲掉一切,只为拉扯挚爱回来陪他,也正是因为他有这份心思,反而逼得小枫伏剑自刎了。
这时,丧钟声也完了,高相又不傻,他当然能由此确定,过世的人身份和地位是什么,高相一下子就被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给霹懵了——他万万没想到,皇帝说的,他可以饶过如意的性命,是这个意思!他更是万万没有想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因为我要爱女入宫,诞下龙嗣,反而害死了我的如意!
高相的眼泪一下子就往外涌,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的他,只能默默地垂下了头,闭上了眼睛,任由热泪堕出了眼眶。高相当然知道,太子特意把这个消息告诉马上死去的自己,为的就是诛我的心,于是喉头哽咽的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才叫平复下自己的一点情绪,高相慌乱地眨着眼睛,好把眼泪憋回去,免得在他的政敌面前崩溃,最后高相无奈地说道,“我好歹把你从小看到大!”
他们高家是特别看重亲情的一家人,李承鄞是皇后的养子,皇后又是高相的外甥女儿,皇后那么想让承鄞登上太子位,当然会带着承鄞多多地和舅舅联络感情,以得到高相的支持,所以说,李承鄞可以说是从高相膝前长大的孩子。而且,皇后亲口说过的,承鄞小时候就非常乖巧,非常懂事,还心思淳善,没有害人的心思,这一印象,高相也必然也有。高相被太子诛心诛到这种程度,简直是不知道怎么说他了,只能说我也是抚养你长大的长辈,你怎么能这么没有一点儿人味儿?!我都在你手中一败涂地,马上死去了,你还非要告诉我这个噩耗,就不能让我糊里糊涂地死吗?
李承鄞淡淡道,“所以我来送舅公最后一程。”说完,李承鄞就把自己手里的食盒放在了桌子上,还亲手掀开了食盒的盖子。李承鄞仍然称呼高相为舅公,只不过,亲人这两个字,对李承鄞而言,已经不值一提。
这里出现了细节,李承鄞早就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他除了时时处处照顾自己的心上人,谁也不放在心上(在西境的时候,李承鄞给小枫烤过鱼,打过水;后来他失忆了,又把醉酒的小枫搂在怀里,给她喂过水;他和小枫被关在丽正殿的时候,也是他去掀太皇太后派人送来的食盒,小枫动也不动的),那他为什么还会亲手提着食盒,还亲手掀开食盒呢?
此时的李承鄞,和当初他亲手拿出他藏在身上的鸣镝来威吓小枫,又当着小枫的面儿,发射鸣镝,非要小枫亲眼见证顾小武是如何死在他手里时的心情是一样的——他早就设计好了一切,以刻意发泄心中的愤懑。
高相见到食盒里的东西,笑了一声,才说道,“核桃酥啊!”李承鄞也低头凝视着这盘点心,点头道,“是。”说完,李承鄞就抬起头来,回忆道,“我记得小的时候,你第一次把我抱在膝上,喂我吃的点心,就是这个核桃酥。”说到最后的时候,李承鄞还笑了。高相简直不知道说他什么了,“亏了你还记得。”此时高相的心情,和当初他面对一个乖巧可爱的稚童时的心情是一样的。
李承鄞得意道,“你当时问我好不好吃,我说好吃,你又多塞给我几块,从那以后,只要我听话,你就会拿这核桃酥赏我。”
这里出现了一个细节,李承鄞说,这核桃酥是高相给他的“赏”,这个词,是绝对的、上对下的辞令,代表着小时候便心机过人的李承鄞,对他所处境遇的准确认知——我是皇后、高相的棋子、傀儡。而且,那时候的他,还刚刚记事,应该只有34岁的模样。
这便是李承鄞义无反顾地爱上小枫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从小就没有生母,缺乏安全感,所以从小就心机过人,还很防备别人,面对小枫那么直率、纯真、实心实意又无欲无求地爱他的女人,他怎么可能不把小枫当作是他心理上的生母,当作是他此生唯一的挚爱呢?他渴求让小枫实践他从小就向往、却根本无法实践的人生哲学,所以,他把直率、纯真、实心实意又无欲无求的小枫,妥当地安置在以他无上的心机和权力编织好的安逸、奢华的东宫之中,他什么也不敢让小枫看到,什么也不肯让小枫知道,怕脏了小枫的眼睛,坏了小枫的心情。在李承鄞心里,他对小枫的爱,最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哪怕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也会幸福地生活,因为你有我,我会关心你,保护你,只要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愁。
书鄞也是这样表达他对小枫的爱的,所以,明确了对小枫爱意的书鄞,一直在帮着小枫宫斗,叫他身边的女人自杀自伐,最后损折殆尽。书鄞为什么任由瑟瑟毒死绪娘呢?除了他厌弃自己宠幸过绪娘、顺便除去赵良娣这两个理由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他并不信任绪娘,在书鄞眼里,绪娘和赵良娣一样,都是有可能为了争宠来害小枫的女人,他也没有那个闲心思去确定绪娘是什么样的人,在书鄞心里,他的心上人是世界上最单纯、最需要保护和怜惜的女人,谁都可能害她,不如一起毒死,一了百了。等书鄞把他身边所有的女人全部处理干净,又对小枫表白以后,他再也没有宠幸过任何女人,他还想以自己为根本不准他近身的小枫守身如玉的方式来让小枫明了他待她的情意,哄着小枫慢慢对自己转圜。皇帝觉得自己的太子好委屈(书鄞清心寡欲了半年多的时间,其间只和小枫有过一次肌肤之亲,还是他强迫来的),说他身边乏人伺候,要把阿满赏给他,只是做照顾他日常起居的女官而已,书鄞都不肯,因为他怕这会给小枫招祸,我再瞒着小枫对阿满出手,太费事,万一我在杀死阿满的时候,不小心让小枫知道个一星半点儿,只怕会惹得小枫怕我,坏了小枫待我本来就不多的情意,不如根本不要。
高相还是沉浸在他当初的记忆里,根本就没听见“赏”这个字,他说道,“因为你喜欢。”李承鄞猛地打断了高相的话,“是你喜欢!”
高相这才有点回过神来,李承鄞又补充道,“因为你喜欢我顺从!即便这核桃酥味如嚼蜡,我也会笑着把它吞下去,以便从你和皇后那里得到奖赏。”
李承鄞并没有在高相面前承认他对皇后的真实情绪,在李承鄞的嘴里,好像他对皇后不屑一顾一样,但事实上,李承鄞在他即将被皇帝逐出京城,皇后力保他到底的时候,就已经把皇后当成了他心中仅次于小枫的女人了;皇后以自杀的方式表达了她对刺杀自己儿子这件事的悔恨以后,也早已恢复了她在李承鄞心中的地位——这当然是因为,李承鄞知道,高相在知道了陈征的存在以后,便会以为,他是为了复母族的仇,才对他和皇后这个利益联盟反戈一击的。哪怕面对的是即将死去的高相,李承鄞仍然把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心机耍到了底,没有一丝做戏的破绽。
我之所以强调这个细节,是为了和他马上讲给小枫听的话做对照,李承鄞对小枫说,“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现在只剩下你跟我了!”这便意味着,李承鄞在试图告诉小枫,所有人,包括皇帝,都是他扳倒的,他在把自己即将在恰当的时候杀父弑君、登上皇位这一设计告诉小枫,却一点儿都不担心那么恨他的小枫来伤害他,因为在李承鄞眼中,小枫仍然是他唯一信任、唯一爱重的人,权力与小枫相比,不足挂齿。
书鄞对小枫也是这样,书鄞在诱杀顾剑的时候,故意不顾阿渡的死活,除了他非要杀死他心中的顾小五这个目的以外,还有就是,他想要趁机除去知道鸣玉坊刺客案内幕的阿渡的性命,免得这件事经由阿渡泄露出去,撼动他的太子位。阿渡被挪出东宫以后,小枫就不吃不喝,不肯服药了,书鄞立刻把阿渡送了回来(阿渡是过了一天才被书鄞送回来的,这说明书鄞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杀死阿渡,他怕杀了阿渡惹小枫伤心,书枫是真的在照顾阿渡的时候,因为下雨天捧着冰过廊桥,打滑跌跤摔破了头,当晚发起高烧,而知道鸣玉坊刺客案真相的阿渡,已经陪着病了的小枫过了整整一个春天,书鄞要是为了灭口,要杀早杀了,他应该就是不准刚刚养好病的小枫照顾阿渡,怕小枫再生病,杀阿渡这回事,顶多算临时起意,还犹疑不决)。阿渡原先一直知道鸣玉坊刺客案的内情,但是她一直都没对小枫说,在她苏醒,见到小枫为了顾剑的死那么伤心,又为了自己母族的血仇恨透了书鄞以后,才用打手势和写字的方式告诉了小枫这件事,来让小枫来拿主意,要不要把太子有杀父弑君的嫌疑这件事泄露出去,来报复书鄞,小枫那么爱重书鄞,她从来没有想过,她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毁掉书鄞,她立刻帮书鄞保守了鸣玉坊刺客案的秘密,只是觉得书鄞这个人太可怕,竟然连假意派人刺杀他的父皇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并且再也不肯和他在一起了。
可是从一直都不知道小枫对自己的感情的书鄞的角度来看,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书鄞故意把撼动他的太子位、甚至是身家性命的把柄交到了小枫的手里,便证明书鄞的确爱重小枫胜过他的权力——他宁可冒着被恨透他的小枫告发的风险,也要先保住阿渡,免得小枫伤心;免得小枫身体有恙,危及性命。书鄞一直认定,他和小枫是一体的,他从来不会主动与小枫做切割,要是他出事,小枫肯定受连累,阿渡不会不知道这个;再说了,顾剑已经被他杀了,这件事成了无头公案,哪怕小枫想和他同归于尽,他也有办法转圜,保住自己和小枫的性命和地位。
高相大惊失色地转过了眼眸,瞧了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一眼,高相摇头叹道,“你太可怕了!竟然那么小就知道要隐藏自己的欲望!”高相心悦诚服地说道,“舅公不如你,舅公是老了老了,才知道托病在身隐藏自己,你比我强!”
当初,李承鄞不是在太皇太后面前说过吗?他最讨厌吃核桃酥了,他最爱吃紫米糕。我觉得,这核桃酥就代表着李承鄞处于劣势时,高相、皇后、皇帝对李承鄞的操控;而专门供奉皇家的紫米糕,则代表着纯粹的、100%属于李承鄞的权力。其实,李承鄞从小就很有权力欲,小时候的他,不肯做别人的棋子,所以装作对权力没有兴趣,后来,在母仇与小枫的牵引下,在皇帝的言传身教下,他身上的权力欲越来越旺盛,最后吞噬了一切。
在高相感叹小时候的自己都那么可怕的时候,在高相承认他不如自己的时候,在自己埋了近二十年的核桃酥的梗终于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李承鄞微微含笑,非常得意地舒出一口气,又抬起眼睛望了望天,一副睥睨天下之态——这又是李承鄞在小枫那里受了冷落,非要自己靠耍弄权力,来找到专属于自己的存在感的直接体现。
不过,不可忽视的是,李承鄞只是十分舒适地笑了笑而已,他的笑容并没有进入他的眼睛,一点儿都不是他在小枫面前笑容可掬的样子(还记得李承鄞当初以为小枫为了绪娘的死吃赵良娣的醋,那双含着笑容凝视着挚爱的眼睛吗?他明明没有扎眼,都让人觉得他的眼眸中在忽闪忽闪地映着日光)。这代表着,李承鄞身上虽然有权力欲,但是这权力欲根本无法和他的挚爱相比——在小枫面前,他反而一直在掩饰自己身上残忍嗜血的权力,他永远都是单纯懵懂、任由小枫拿捏的模样,因为他认定了,小枫是主体,他只是客体,他是属于小枫的,他身上的权力只会叫小枫平白无故地怕我,只会坏掉小枫随意摆弄我、随意怜爱我的态度。
高相说他托病在身隐藏自己的时候,李承鄞只是淡淡地瞧了高相一眼而已,并没有多说什么。李承鄞早就派潜龙使打入了高府内部,他当然知道,高相是在装病,和皇帝是一样的。不过,李承鄞并未得意洋洋地说出一番他父皇曾经叫嚣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而是迅速地收敛好了他自满自大的情绪,恢复了冷静。编剧借此暗示,李承鄞真的已经比他的父皇强得多了,皇帝折在他手里,只是时间问题。
把情绪平定下来的李承鄞,又说道,“今日我来送您最后一程,我想了很久该用什么送,想来想去,还是这盘核桃酥,最适合不过了,你说呢?”一说到核桃酥,李承鄞又忍不住笑了一下。李承鄞啊李承鄞,你果然是个完美主义者,你非但要自己在小枫面前做到尽善尽美,对着自己的政敌,你都这么执着。
高相心悦诚服地认输认死,他赶忙叹道,“对!”说着,他就拾起了一块李承鄞送来的核桃酥,凝视起来。高相当然知道李承鄞送他核桃酥的深意——你曾经想要操纵的棋子,现如今终于翻身做了主人,把你害死了,你认输了吧?
李承鄞又问道,“舅公,你临走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你与顾家无冤无仇,为什么非要置他于死地?!”说到最后的时候,李承鄞恨得咬牙切齿起来,这当然是因为,在李承鄞心里,他的生母之所以被皇后毒死,就是因为失去了前朝她哥哥顾如晦的帮衬,高相只有先害死顾如晦,皇后才敢无所顾忌地毒死我的生母啊!
李承鄞的这个问题,也说明,他是真的被明远公主蒙骗了,他是真的不知道,顾淑妃是皇帝任由皇后毒死的这个事实。而且,一直到故事的结尾,他都不知道,但是,这丝毫不妨害顾淑妃利用李承鄞为母族复仇,害死皇帝的计划。
1、百足妖妇(百足上臈/むかでじょうろう)
登场于第一卷,上半身是人类女性,下半身则是百足妖怪,尸骨被丢弃在食骨之井中,却因戈薇的靠近而复活,为了得到更强大的妖力抢夺四魂之玉,最后却被犬夜叉秒杀。
2、尸舞鸦(屍舞乌/しぶがらす)
登场于第一卷,以人类为食的妖怪,虽然自己并不怎么强,但可以操纵尸体作战。
3、犬大将
以西国为根据地的犬妖,是犬夜叉与杀生丸的父亲,将自身的坟墓封印在犬夜叉的右眼里,并将以自己牙齿所打造的两把刀——铁碎牙与天生牙遗留给两兄弟。是强悍又伟大的大妖怪,解除变化后的身姿非常之巨大。
4、逆发结罗(逆髪の结罗/さかさがみのゆら)
登场于第一卷,能够自由操纵头发的鬼,为了收集四魂之玉而打算除掉犬夜叉和戈薇,使用鬼之宝刀红霞,使用能让火焰沿着头发蔓延的鬼火发等等。招式相当丰富。一般人看不到头发的攻击线路。所使用的红霞一个斩不断头发却能切断骨头的鬼之宝刀。使用头发操纵人类来收集四魂之玉的碎片,
5、无女(无女/むおんな)
登场于第二卷,是由许多在饥荒、战争中失去孩子的母亲们的怨念几何而成的,因其是由母亲思念孩子的感情凝聚的妖怪,所以保护孩子也是她的天性
6、九十九蟾蜍(九十九の虾蟇/つくものがま)
登场于第三卷,三百岁的妖怪,冒充城主并占据整个国家。
7、死假面(肉づきの面/にくづきのめん)
登场于第三卷,数百年前被四魂之玉碎片射中的桂树所雕成的面具,一直以来想要得到更好的身体而不断的吃人,可人类的身体很容易坏掉,为了创造更好的身体需要更多的四魂之玉。 [94]
8、飞天、满天(飞天/ひてん)、満天/まんてん)
登场于第三卷,雷兽兄弟,非常凶残,杀死了七宝父亲的凶手。
9、祟妖(タタリモッケ)
登场于第四卷,一种从幼儿灵魂中产生的妖怪,在这些刚死去的孩子们被超度前,会一直陪他们玩,算是完全无害的妖怪 [96] ,一边吹奏着镇魂的笛子,一边保护孩子们直到被超度,没有被超度的孩子,那么就在变成恶灵之前,祟妖就会将他们带到地狱去。
10、蜘蛛头(蜘蛛头/くもがしら)
登场于第五卷,人头形状的蜘蛛,首领伪装成一个寺庙的和尚,一直策划着得到四魂之玉
不知道楼主看耽美看多久了,是想要经典的虐文小说,还是想要一些被推荐的不是很多的文?
特经典的我现在能想起来的又大爱的就列个名字吧,估计亲应该都看过,没看过的话强烈建议一看,都是我觉得都是名副其实的经典。
《凤霸天下》《风流》(be,但很经典,若没看过建议一看) 《西江月》《燕歌行》(这文就是标注着完结的万年大坑,但的确不错)《错觉》(蓝淋,她的书都还成,只不过这篇文和她以往的风格都不一样)《丑皇》(同样,易人北的,不是很喜欢她的东西,受太弱,但这篇是例外)《怎见浮生不若梦》《天神右翼》《HBL》系列 《终身操盘》《凤非离》《神州沉陆》《谁主沉浮》《千山看斜阳》《只是当时已惘然》(这个是弱受,而且是be- - 但我觉得挺有现实意义。看完后很有感触的文)《花眠柳宿》(好像叫这个,几年前的文了,算是重生的文中的老前辈,很不错,不是很虐) 《浮光》 《明月照红尘》(受是小倌,但个性是我特喜欢的那种,建议一看。)经典的先说这些,其实还有好多,自己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若说作者,蓝琳,风弄,易人北,天籁纸鸢,闪灵,末回,空梦,都是擅长虐文比较知名的作者。
以下是不是太有名,但我很喜欢,也比较虐的。
《凝眸深处》 作者:亦凝
此文我大爱。 很难得的隐忍虐攻文。文字内敛,文风成熟,难得的不已虐身为噱头的隐忍攻医生文。小说比较有现实感,虽然有小说固有的传奇性,但并不是那种很天真的童话。这文还成,不是特虐。主要推荐他是因为,虐心虐攻文很少见。
《忠犬的原则》
大爱。这文啊,虐。虐心虐身。 但绝对强强。受为了攻那叫个牺牲啊。身体折腾的都快没命了。其实受干的很多事情攻都是知道的,当然也有冤枉受的,但攻就是不上心,因为攻实在是太牛了。- - 结局很幸福。
这文是现代文,但真的绝对的忠犬。受是攻的杀手兼暖床。此文在同类型文中,无论是文笔,人物性格描写还是故事情节都算是比较出众的。像《君是自可留》(古代,受是死士,小时候就是被攻带回去的)《黑手党的荣耀》(现代,受是黑手党教父手下的第一杀手)都算是类似的文。
《眼儿媚》
大爱。这文我非常非常想抽攻。其实这攻不算是渣的,但我挺喜欢这受的所以很想抽攻。古代文。攻和杂牌小受以及正牌小受都是被人贩子拐的,最后卖到了青楼。因为小时候的事情,攻特不待见正牌小受。正牌小受属于那种看起来特有心机但实际上很善良一直爱着攻的腹黑受。攻后来被一个大家族认走了,实际上正牌小受是另一个族的皇子。不错的文。
《醉若成欢》
大爱!这文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依旧觉得这皇帝受特隐忍特忠犬。古代文,帝王受。绝对是虐心中很好看的。
《爱有多重》by 三更雨
大爱,只不过受不算是弱受,但也不强,只不过受很能忍,也的确有点能力。此文为风弄《主子》的外传。我觉得三更雨的这篇要比《主子》原文好看,讲述的是《主子》里二王爷和闻重的事情。闻重特隐忍特忠犬,最后差点被二王爷弄死,然后就是很恶俗的,二王爷发现自己很喜欢闻重,然后闻重跑了,好几年过去后王爷找到了闻重,他俩好了。文笔有点女气,但整体还好。
《当鸭子和权贵相遇》大爱,此文为现代商战文。不算是纯正的隐忍忠犬攻受文。但最后确实是一直默默付出默默跟在主角身边的人和主角好了。微纠结,我很喜欢的文,楼主可以一看。主角前后和五个男人好过。(还不算主角当鸭子时没提过的恩客们- - )反正都有过那么段纠葛。
《重生之非你不可》 还可以。现代文重生文。主角所干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能够再和那个人站到一起。微狗血,没事看看倒也可以。
《重生之名流巨星》 大爱。慢热的文,读起来文风有点像《三步上篮》,感觉很沉,很有东西。
《当时只道是寻常》
大爱。此文非穿越,非纳兰文。但主角身上很有纳兰的风骨。可能看着看着觉得主角有点女气,但真的是七窍玲珑的强受啊啊。凡事以国事为重,最后看番外的时候有种他为了国家把本来特注重国家的皇上整的够呛的感觉。宫廷计谋文。长,可能看到一半有点倦怠感,慢慢看,好文。
《暖床人》
还可以。我觉得很有名,不多介绍了,很有名的影卫文,个人觉得还不错。其实不怎么虐,虽然受很隐忍很忠犬,但攻很好,温柔攻。灵魂穿越文。只不过此文看文顺序要注意。
《似爱而非》
很独特,还不错。我觉得也是很有名的忠犬隐忍文。没看过就看看吧,主角小受爱了小攻十年,但小攻爱着别人,受知道。受变成了灵魂看着小攻分为定稿版和网络版,小受醒来后的情节不太一样,如果想看虐攻的看定稿版,想差不多就让他俩好了吧的话就看网络版。
《热病》
个人很喜欢的文。攻受都算不得特强,但我觉得是强强文。不是很虐,但楼主说的吵架冷战都有。算是两人一起努力奋斗的文吧,不是那种强强对抗的。明星和助理的故事,值得一看。
《宿敌》
文笔很犀利很有特色的小说。不长,也就12万字,一个小时就能看完。一上来就是口味很重的情节,建议看完。我觉得很有哲理。强强。讲述的是一个忠诚和背叛的故事。结局he。
《有钱就是爷 》
爱。商战文,年下文。攻是好像是刚毕业很聪明搞网游计算机的,受是投资公司的分析师。这个文有种梦幻的现实感,起先是攻需要资金,所以要找投资公司,碰到了受。第一次交换了名片,但后来受压根不记得攻,让攻感觉很不好,于是奋发。然后他们之间的很多事情。受很强大也很冷情;攻很聪明也很自主。最后攻受有一次对决,攻赢了,哈哈。当然这不影响他俩的关系。但这说明攻越来越牛。很好看的文。
《门童》
不错。受不是强受,但绝对不女气,很懂事,大学生。不是mb文。 里面应该是讲了两对,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一对,另一对的小受和主角小受同租一个房子。攻很强,也算是梦幻现实文吧。有不少现实因素。攻为了两个人以后铺了很多路。这文让我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它的不急不缓,循序渐进。不错的文。
《暮日蓝涛终有悔》
虐文,大虐文。而且超级长。这文文笔又点女气,但人物绝对不女气。开头有点看不下去,但我建议最好看完,如果看了1/3还是看不下去的话就算了。但这文真的是好文。绝对强强啊。穿越文,但主角命运太坎坷了。算不得be,基本上讲述了两个人的一辈子。
《当爱已成往事》
大爱。主角为了他爱的人坐过牢,被qj过。这文很成熟,主角很强大。只不过就是正牌小攻出现有些晚了。
《第二次呼吸》
医生长文。很不错,值得一看。具体我记不清了,也算是一个人的成长史吧。里面有一些父辈的纠葛。算不得虐文。非常值得一看。
《风灿情迷》
印象中不错的文。好像是明星和狗仔的故事。很不错,里面也涉及阴谋背叛,但结局是好的。
《杨九》 by 淮上
大爱。算是今年新完结文中不错的。最后结局虽然攻被受亲手射穿了胃,但我觉得这是最好的结局,毕竟攻曾经给过受两刀,只有这样,这“一命”的恩仇才能成为过往,两个人才有光明的未来。哦也。杨九是咱们的主角小受。绝对的强强 ,结局1v1。
《高墙之内》
还不错。此文也是今年新的完结文中还不错的。讲述了一个男孩儿的被迫一夕间成长的成长史。大体就是,主角进了监狱——逃狱(同时历经情感沧桑,就是被背叛)——在正牌小攻的帮助下后来去了日本——又在日本友人(他爸的朋友他的嗯,骈头- - )的间接怂恿逼迫下去了法国加入了雇佣军拿到了新的身份——然后这个人就逐渐变得很牛,最后和心爱的人跳机,番外两人在荒岛上生活的很甜蜜。 - - 虽然我说的很狗血,但还是值得一看的。毕竟自从《入狱》之后我就没再寻觅到像样的传奇类监狱文。虽然此文监狱部分比不上《入狱》但整体算是好文
《墨之瞳》
这个是经典的大虐文啊啊啊。怎么说呢,攻对受的好全是阴谋。攻以为受的爸爸欺骗他的感情,所以攻长大了有为了包养了受并对受特好,受是很善良的小孩儿,慢慢就爱上攻了。在感情特甜蜜的时候,忽然间受得知了这都是攻的阴谋,攻也说了他和他爸爸之间的纠葛,然后受就走了,很善良的孩子。还跑去了一个很偏僻很穷苦的地方支教。攻后来得知当初并不是受的爸爸负了他,而是他家欺骗了他还把受的爸爸整的特惨,也间接影响了受的妈妈。所以可以说受一家子基本上都被攻毁了。攻后来知道后就跑去找受,但受那个时候已经得什么什么病了。最后是个开放结局,攻带受去治病了。这文很虐,总是在你觉得他们会获得幸福的时候产生不幸。最后虽然有点开放结局的感觉,但让人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空梦的文都可以去看看。 绝对都比蓝淋易人北的虐。- - 虐心+虐身。我觉得不错 。《那该死的爱》《利剑》系列等等。绝对的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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